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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胡萨贝的女主人(20)

书籍名:《克丽丝汀的一生(上)——诺贝尔文学奖文集》    作者:温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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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滚它的,他不是嫩小鸟。别人用粗糠才逮不住他呢。拐诱人是回事——被人拐又是另一回事。但他忍不住笑出来——他站在这儿,刚刚逃出一个美女的诱惑,像古希伯来人约瑟夫!是的,海上陆上都有怪事发生。

  不——山泥娃夫人——啊,他不禁想起一个女人——一个他认识的人。她曾到士兵专用的旅馆和他幽会——来时羞羞怯怯,高高雅雅,像骑士阶级的闺女去望弥撒一样。她在树林和谷仓接见他——上帝见谅,他会忘了她的出身和尊荣;她也为他暂时忘掉,但她抛不开那一切。就算她不去想那些了,汹涌的热血也道出了实情。

  上帝保佑你,克丽丝汀——上帝帮助我,我私底下和圣坛前对你发的誓,我一定遵守,否则我就不算男子汉。真的。

  到了伊雅,山妮娃夫人有亲戚,他立即请她上岸。幸亏分手时她没有怒容。他用不着学托钵僧,低头扫兴——他们一路嬉嬉闹闹的。临别他拿几块皮毛给夫人做斗篷,她保证以后一定穿给他看。他们偶尔会有碰面吧——可怜的妇人,她丈夫体弱多病,而且不年轻了。

  他庆幸自己回家看妻子,心底没什么事需要瞒她;他为自己的坚贞而得意。而且他想念克丽丝汀想得发狂和头晕——她毕竟是最甜最美的玫瑰和百合——而且属于他。

  尔郎进入柏西港,克丽丝汀正在码头接他。渔夫曾传话到维格,说有人在伊雅港外看见“海魔号”。她带两个大儿子和玛格丽特一起来,胡萨贝庄园的人准备大宴亲友,迎接尔郎回故乡。

  她变得好漂亮,尔郎看见她,不禁屏住气息。但她确实变了。每次她分娩后,仍恢复少女的姿容——戴着主妇的布帽,表情却温柔、脆弱,像修女似的——如今那种风采消失了。她成了年轻艳丽的妻子和母亲,白布帽的垂饰间露出圆润嫣红的脸颊;胸部饱满硬挺,项链和别针金光闪闪,大腿在钥匙皮带和装小刀、剪刀的镀金匣子下显得更浑圆,更丰满。是的,是的——她长得更美了——她似乎不像从前那么脆弱,随时有生命危险。连细长的两只手也饱满起来,白皙起来。

  他们在维格的修道院院长家过夜。第二天他们骑马回家,这次陪他出席胡萨贝大宴的是年轻、血色鲜丽、神情快活的克丽丝汀,充满幸福的光彩。

  她有许多严重的大事该在丈夫回家时和他商量。有一千道和孩子有关的问题;涉及玛格丽特的疑虑;以及重整不动产的计划。但是欢宴搞得人头昏眼花,什么话都吞下去了。

  他们参加一场又一场宴会,她陪着州长丈夫巡游。现在尔郎在胡萨贝雇用更多人,他和警长及代表们经常通信。尔郎始终愉快如昔,大胆如昔——他问道,他几乎触犯过每一条国家的法律和教会的法规,谁说他不是州长职务的最佳人选?辛苦学来的东西记得最牢!——他才思敏捷,小时候受过良好的教导,如今对他有好处。他训练自己看信,顾个冰岛人来当书记。以前他习惯叫别人念东西给他听,再盖上他的大印,自己连一行字都懒得看——最近两年克丽丝汀看出其问的成果,他契约柜里的文件她全都见识过了。

  如今克丽丝汀空前大胆。她在陌生人之问变得活泼多了,不再像以前那么文静一她自觉美如天仙——而且婚后第一次健康又抖擞。晚上尔郎和她睡在某一位大人物的庄园阁楼或农场大庭的客床上,他们笑着说悄悄话,挖苦他们遇见的亲友,取笑他用听来的消息。尔郎的舌头比以前更冒失,人们似乎比以前喜欢他。

  她由孩子们身上看出这一点——父亲偶尔注意他们,他们简直乐昏了。纳克和布柔哥夫整天玩弓、矛、斧头等器具。他们的父亲穿过庭院,有时候会停下来看他们玩,并纠正他们的姿势:“儿子,不是这样——该这么拿法”,他改变小拳头的握法,把手指放在恰当的部位。遇到这种时节,他们认真到忘我的境地。

  两个大儿子形影不离。次子布柔哥夫是身材最壮最大的一位,和长他一岁半的纳克一样高,比他还要胖。他有一头发密的黑发;小脸蛋宽宽的,相当好看,眼珠子呈深蓝色。有一天尔郎惊慌地问克丽丝汀:你知不知道布柔哥夫一只眼睛视力不好——而且有轻微的斜视。克丽丝汀相信没什么问题;长大也许就不会了吧。她刚好最不为这个孩子操心——他是在母亲喂养纳克筋疲力尽的时候出生的,高特又紧跟着生下来。孩子们就数他最强壮,才思好像也最敏捷,但是也最文静。尔郎最疼这个儿子。

  尔郎虽然没仔细分析,但他有点怀恨老大纳克,因为这孩子来得不是时候,而且不得不取祖父的名字。高特也和他期望中不相符——脑袋奇大,因为两年间只有这个部位在成长,难怪会这样——现在他的身体和四肢正在发育。他智能甚佳,但是说话很慢,说快了就结结巴巴或者大舌头,玛格丽特常常取笑他。克丽丝汀最疼这个孩子——当然啦,尔郎发现老大跟她仍然很亲密——但是高特一直生病,长得又有点像她父亲,头发像亚麻,眼珠子呈深灰色——他老是黏在母亲的裙摆下。他上有两个哥哥整天在一起;下有两个双胞胎弟弟,年龄还太小,由奶妈照料,他夹在中间有点寂寞。

  现在克丽丝汀不太有时间照顾孩子,她被迫学别的贵妇人,让女佣照顾他们——但是两个大儿于宁愿跟农场上的男仆跑来跑去。她不再像往日充满柔情,对着他们沉思——但是她有时间和他们团聚时,常常陪他们笑,陪他们玩。

  新年胡萨贝庄园收到一封信,盖有“布柔哥夫之子劳伦斯”的封印,是他亲笔写的,由南行的欧克山谷神父带回来——已经有两个月的历史了。其中最大的消息是他把兰波许配给佛莫庄园的“安德列斯之子西蒙”。婚礼定在春天的圣十字节前后举行。

  克丽丝汀诧异万分,尔郎却说:自从他听到西蒙·达尔成了鳏夫,其父安德列斯爵士死后他又住在西尔地区的庄园,尔郎早就料到会有这个结果。

  11

  当年其父和“布柔哥夫之子劳伦斯”缔约,叫他娶劳伦斯的大女儿,西蒙·达尔顺理成章接受了。他的亲友习惯让父母亲决定终身大事。后来他看未婚妻漂亮又和蔼,非常高兴。他一直认为他理当和父亲代选的妻室好好相处。克丽丝汀在年龄、家世和财产方面跟他都很相配——劳伦斯的出身比他们高,可是他父亲担任爵士,常陪侍哈肯国王,劳伦斯却一直退隐在乡间。西蒙始终认为,各方面都相配的夫妻一定合得来。

  接着发生“芬兰人山冈”阁楼的吊丧场面——坏嘴舌的人差一点毁了这个天真的女孩子。

  从那一刻,他就知道未婚妻在他心目中的分量很重,他不只是尽本分来爱她。他并未多想这个问题——但他很开心;只觉未婚妻羞羞怯怯的,不过这方面他也没有多加思考。到了奥斯陆期间,他不得不重新考虑了——然后又有福鲁加阁楼的那个黄昏。

  他在此撞见一桩绝对没想到会发生的事情——尤其那个年代出身良好的君子问决不会发生。

  他吓得发盲和发哑,立刻解除婚约——不过他和双方的家长谈这件事,态度倒是冷静、安详又稳重。

  他就这样违背了家族的古风,接着又做出另一件亲友没有听过的事情;他甚至不找父亲商量,就向曼维克庄园的富家小寡妇求婚。当他发现海福莉夫人喜欢他,他简直惊杲了——她的财富和出身都远远超过他,是童斯山陵的“哈肯之子托尔”男爵的孙女,也是“亚斯拉克之子芬”爵士的遗孀一她很漂亮,仪态高贵又优雅,跟她比起来,他看惯的一切女人简直都像农妇嘛。滚它的,他要向天下人证明:他可以娶到最高贵的妻子;财富和其他方面都强过那个玷辱克丽丝汀的特龙人。一个寡妇——这样最好——光明磊落——鬼才信任闺女呢。

  他渐渐得知,上流社会的日子不像他在戴夫林家乡想象的那么平实和坦率。家中一切由父亲掌管,而父亲的判断都是对的。不错,西蒙曾进侍卫团,当过皇家侍卫,他在家也向父亲的神父学一点知识——偶尔会觉得父亲的智慧有点过时了。有机会他也大胆反驳他——不过只是半开玩笑,大人也以玩笑话视之——父亲和母亲笑着说,西蒙这孩子才思敏捷。他的兄弟姐妹从来不违抗安格列斯爵士,自然也这么说。不过,家里事事都照父亲的意思——西蒙觉得合情合理。

  他娶了“厄林之女海福莉”夫人,住在曼维克庄园的几年间,一天比一天彻底学到:人生比安德列斯爵士想象中别扭多了,也诡秘多了。

  他从来没想到,自己和这样的贵妻在一起,居然不快乐。他看妻子整天在屋内走来走去——

  容貌美丽,眼神柔和,嘴唇闭起来的时候好甜好甜——他没见过一个女人穿长袍佩饰物像她这么优美的——他内心隐藏着怜悯和惊讶。到了黑漆漆的暗夜,他却倒尽胃口,整个青春和活力都耗光了——她体弱多病,呼吸很难闻,她的爱抚害他难受。因为她本性善良,他不禁暗暗惭愧——但是他克服不了内心的恶感。

  婚后不久他就发现,她永远不可能为他生下活泼健康的孩子。他知道海福莉本人比他更伤心。一想到她这方面的命运,他心痛极了。他听过一两个传闻——芬爵士生前不止一次打她踢她,害她流产,她才不能生育的。爵士对年轻貌美的妻子醋劲很大。她的亲戚本来要接她走,但是海福莉认为:无论丈夫是好是坏,基督徒妻子都该守着他。

  不过,西蒙跟她没生孩子,他心里难免会觉得:他们住的是女方的土地,处理的是女方的财产。他理财很谨慎很精明。可是多年来,他一天比一天向往安德列斯爵士由母亲手上继承的佛莫庄园——父亲一直打算由西蒙接手。最后他更认为北面的固德布蓝斯山谷才是他的家乡,比劳玛瑞克地区更亲切。

  别人还叫他太太海福莉夫人,沿用她前夫在世期间的叫法。这么一来,西蒙更觉得他只是曼维克庄园的管家。

  有一天,西蒙夫妇正好单独坐在大厅里,三个女仆有事进大厅。海福莉目送她离去。

  她说:“我怀疑——我怕柔伦今年夏天怀孕了。”

  西蒙腿上放一把弓,正在修理弓闸。他换了螺栓,俯视弹簧匣,头也不抬说:

  “是的。孩子是我的。”

  他太太不说话。后来他抬眼看她,她坐着缝衣服,和他一样专心工作。

  西蒙心里很难受;怨自己冒犯了妻子,怨自己蠢兮兮和那个女孩发生关系,更气他一肩承担父亲的身份。其实他根本不确定。他知道柔伦这个女孩子很轻浮。事实上,他从来不喜欢她;她长得很丑,只是舌头伶俐,跟她谈话很愉快;去年夏天他晚回家,总是她等门。他刚才答应得太仓促,惟恐妻子抱怨和责备他。不过他是白担心;他该知道海福莉不屑于发牢骚的。话已说出口——他不愿收回,不管他是不是女佣腹内胎儿的父亲,他得硬着头皮认下去。

  直到一年后,海福莉才提起这件事;有一天她问西蒙知不知道柔伦要在波格结婚了。西蒙清楚得很,他会亲自送她嫁妆。妻子问道,孩子会流落何方呢?西蒙说,继续留在外公外婆家呀。于是海福莉说:

  “我想你的女儿在你的庄园上长成,比较恰当。”

  “你是说你的庄园吧?”西蒙问她。

  夫人的面孔稍微颤动一两下。

  她说:“夫君哪,你明明知道,只要我们俩都活着,你就是曼维克的男主人。”

  西蒙走过去,把手放在妻子肩上:

  “海福莉,你若能忍受那孩子在我们家,我将万分感谢你刚毅的精神。”

  他不喜欢这样。他看过小家伙几次——长得不漂亮,而且一点都不像他或他的亲戚。他更不相信那是他的孩子。他听说柔伦问都没问他,就为孩子取了他母亲的名“安姬儿”,他非常生气。但是他必须顺海福莉的意思。

  她接孩子到曼维克庄园,给她找了个乳娘,绝对不让小家伙缺任何东西,她若正好看见她,总要抱到膝上爱抚。西蒙看见孩子的次数增多,也就渐渐喜欢她了——他本来就喜欢小孩子。现在他依稀看出安姬儿有点像他父亲。看来柔伦很聪明,搭上男主人以后就规规矩矩。——说不定安姬儿真是他女儿哩,他照海福莉的要求行事,也许是最好、最正当的办法。

  结婚五年后,海福莉为丈夫生了一个外貌健全的儿子。她高兴得发狂,但是产后病得好厉害,大家都知道她活不成了。她最后一次神智清醒时,精神相当愉快。她对丈夫说:“西蒙,如今你可以在这儿当一辈子的主人,把曼维克庄园和所有的土地都传给我们的孩子。”

  后来她体温升高,不省人事,所以生前没听到儿子比母亲早一天去世的消息,也就不懂得悲哀。西蒙暗想,她到了天堂,可能不会为此伤心,反而会庆幸她和小厄林团聚吧。

  事后西蒙想起妻儿停尸在阁楼的那一夜,他倚着海岸边一块田野的围墙静静伫立。时值圣约翰纪念日前几天,夜色明朗,月光几乎黯然失色。水面亮亮的,哗哗打着岩矶。自从儿子出生后,西蒙一晚难得睡上一个钟头——想起来仿佛相隔好久了——他累得几乎不懂得悲痛。

  当年他二十七岁。

  夏末分财产的时候,西蒙把曼维克庄园移交给海福莉的堂兄弟“啥肯之子史提格”。他搬到戴夫林家乡,住了一整个冬天。

  安德列斯爵士卧床不起,身患水肿和许多其他的病痛;他的末日快到了,常常痛哭——他的后半段人生并不单纯和顺利。几个漂亮有为的孩子际遇都不符合他的想象和期望。西蒙坐在父亲身边,试图用往日的玩笑口吻说话——但是老头子哀叹不绝;老大吉德的妻子“沙克西斯之女海嘉”高尚极了,简直不知道她下一回会碰到什么怪事——吉德在自己家打个嗝都要求太太批准。而女婿托格林老是为肚子的毛病烦恼——他若知道托格林可怜兮兮,半死不活,他才不把女儿嫁给他呢。只要丈夫在世一天,爱丝翠就不可能享受她的青春或财富。还有么女西格丽,憔悴伤心——早就失去笑容和歌声了。未嫁的她居然生了那个小孩——西蒙反而没有孩子!安德列斯爵士年老病重,痛哭流涕。三子古德蒙反对父亲替他找的任何对象,做父亲的人衰老无用,只得任由小伙子撒野……

  ——自从西蒙和那位幽谷的姑娘违背双亲的旨意,厄运就开始了。都怪劳伦斯——他在男人群中好有气魄,对女眷却那么胆小,姑娘大概哭哭啼啼——他立即让步,派人去找特龙汉来的镀金色鬼,人家等不及结婚就和新娘搭上了。劳伦斯若管得住自己的家眷,安德列斯·达尔也会证明他能管好年轻的儿子。“劳伦斯之女克丽丝汀”——她有很多小孩,听说每隔十一个月就生下一位健壮的小子……

  西蒙笑着说:“是啊,不过代价很高哩,爹。遗产会分得很零碎。”小安姬儿快步跑进房间,他抱起她,放在大腿上。

  安德列斯爵士气冲冲说:“是的,不管谁来分你的财产,财产总不会被她割裂就是了。”他蛮疼孙女,却又气西蒙弄出个私生儿。“西蒙,你有没有想起什么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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