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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花环(1)

书籍名:《克丽丝汀的一生(上)——诺贝尔文学奖文集》    作者:温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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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6年,圣布庄园的庄主伊瓦·吉斯林二世死了,子孙分田地和财产的时候。坐落在固德布兰斯幽谷西尔地区的田地落在其女蕾根福莉和女婿“布柔哥夫之子劳伦斯”手上。本来他们一直住在奥斯陆附近佛洛地区属于劳伦斯名下的史科葛庄园;现在他们搬到西尔旷地顶端的柔伦庄。

  劳伦斯出身于本国所谓的“议员后裔”世家。他们随着东哥德兰的议员劳伦蒂斯由瑞典来到此地,他由浮瑞塔修道院拐走了贝尔伯大爵爷的妹妹本塔郡主,带她到挪威来。劳伦蒂斯爵士住在哈肯老王(即哈肯四世)的宫廷,颇得国王宠信,国王将史科葛庄园赐给他。他到挪威八年后,寿终正寝,遗孀属于佛康加世族,被挪威人称做“国王之女”,她返乡和亲人和解。后来在异国改嫁给大富人家。她和劳伦蒂斯没有子女,于是史科葛庄园的产业落在劳伦蒂斯的兄弟科蒂尔手上。科蒂尔就是“布柔哥夫之子劳伦斯”的祖父。

  劳伦斯很早就结婚;比妻子小三岁,他迁居到西尔地区的时候年方28岁。少年时代他曾当过国王的侍卫;受过很好的教养;婚后则在庄园中度过平静的生活,其妻蕾根福莉性情古怪,相当阴沉,跟南方人好像有点格格不入。她的三个儿子先后在襁褓中夭折,她更不爱见人。劳伦斯搬到固德布兰斯幽谷来,一方面也是为了让妻子和娘家的亲友旧识住得近一点。他们搬来时,带着仅存的孩子——亦即小女孩克丽丝汀。

  但是,他们定居柔伦庄以后,日子照样过得很安静,大抵不跟人来往;蕾根福莉好像不太喜欢娘家的亲戚,除了十分必要,她很少和他们见面。这大概也因为劳伦斯和蕾根福莉特别虔诚,特别敬畏上帝,勤于上教堂,老喜欢招待神职人员、为教堂办事的使者、或者沿山谷到尼达洛斯去朝圣的香客;对教区神父也必恭必敬——神父住在罗曼庄,是他们最近的邻居。山谷的其他居民认为,教会收什一税、财物和金钱,已害他们花了不少代价;除非真正必要,用不着再努力斋戒和祈祷,也用不着请神父和托钵僧到他们家。

  除了这一点之外,柔伦庄的人颇受敬仰和爱戴;尤其是劳伦斯,人人都知道他是坚强、大胆却爱好和平的人,文静又正直,生活简朴,态度殷勤守礼,是难得的好庄稼汉,也是了不起的猎人——他尤其爱追猎野狼、熊和各种伤人的野兽。几年后他取得不少田地,但他是好地主,乐意帮助佃户们。

  大家难得看到蕾根福莉,也就不再谈她了。她初回山谷的那一段时间,很多人都感到奇怪,因为他们记得她年轻时代在圣布娘家的样子。她长得不美,但她当年和气又快活,现在她好苍老,你会以为她比丈夫大十岁,而不止是三岁哩。大多数人觉得她为丧子而过度伤心,此外,她每一方面都比别的主妇幸运——她生活优裕,受人敬重,就外人看来,夫妻感情也很好,劳伦斯不追别的女人,事事和她商量,无论清醒或酒醉,从来不对她说一句重话。何况她的年龄也不老,如果上帝垂怜,她说不定还能生许多孩子哩。

  他们很难雇年轻人到柔伦庄来服务,女主人的心情实在太沉重,而一切斋戒又非常严格。除了这一点,该地倒不失为一户适宜帮佣的好人家;他们很少责备和处罚佣人;劳伦斯和蕾根福莉又亲自领导各项工作。说真的,男主人的性情倒相当愉快,守夜节年轻人在教堂绿地上玩耍,他会参加舞会或带头唱歌。不过,到柔伦庄帮佣的大抵是年纪较老的人;他们喜欢那个地方,能够待很久。

  小女孩克丽丝汀七岁那年,有一次她获准陪父亲到他们的山顶畜场去。

  那是初夏一个晴朗的早晨,克丽丝汀在他们夏天睡觉的阁楼里;她看见阳光在外面闪烁,听见父亲和男佣们在下面的院子里说话,她高兴极了,母亲为她穿衣服,她静不下来,穿每一件衣服都蹦蹦跳跳。以前她没上过山;惟有到圣布探访母亲的亲戚时,会穿过隘口到瓦吉,此外,母亲和家人偶尔到庄园附近的森林去采浆果,供母亲蕾根福莉加在小啤酒里,或者做成日越橘和越橘酱,四旬斋节时期抹在面包上代替奶油,此时克丽丝汀也会陪她们到森林去。

  母亲将克丽丝汀的黄色长发编成发辫,绑进蓝色旧帽中,吻吻女儿的面颊,克丽丝汀蹦蹦跳跳下楼去找她父亲。劳伦斯已经坐在马鞍上了;他抱起女儿,把他的斗篷折好放在背后的马腰上,做成一个女用轻鞍,让她坐在那儿。克丽丝汀必须跨坐,抓紧他的皮带。父女两人向蕾根福莉告别;她由阳台上拿着克丽丝汀的头巾、短斗篷跑下来——交给劳伦斯,吩咐他要好好照顾孩子。

  阳光普照,但是夜里下过大雨,到处都有溪水潺潺流下青草斜坡,一圈圈浓雾弥漫在山下,飘来飘去。山顶上则有白云在蓝天翻滚,劳伦斯和佣人们讨论说:天气可能会愈来愈热。劳伦斯带了四个人,他们都全副武装;当时山区有各种野蛮人——其实这么一大群人只走一小段路,不太可能看见或听见这种人的行踪。克丽丝汀喜欢每一位同伴,其中三位已经不年轻了,另外一位芬兰人山冈来的“吉德之子亚涅”还是半大的小伙子,他是克丽丝汀最好的朋友,他骑马走在劳伦斯和克丽丝汀后面,要告诉她一路的见闻。

  他们由罗曼庄的屋舍间穿行,跟艾瑞克神父彼此打招呼。他正站在门外骂那个为他理家的女儿——头一天挂一疋新染的布在外面,忘了收起来;昨天下雨,布匹完全毁了。

  教堂在神父住宅后面的小山上;规模不大,却优美怡人,保养得很好,而且新涂过柏油。到了教堂院门外的十字架边,劳伦斯和他的手下脱帽鞠躬;接着坐在马鞍上回头,父女看见蕾根福莉站在下面自己家屋旁的草地上,他和克丽丝汀都对她挥挥手;她摇一摇亚麻头布的面纱,对他们答礼。

  克丽丝汀几乎每天都到教堂绿地和教堂院子来玩,但是今天她要去很远的地方,一切熟悉的景物——包括她家和四周的教区——顿时显得新奇又陌生。柔伦庄的一大堆房舍在河边低地、庭院和农场院子上看来小多了,颜色也灰暗多了。河流亮闪闪流过去,山谷伸展到远方,谷底有宽宽的绿草地和沼泽,农庄、田地和牧场在险峻的灰色山壁下一直延伸到小冈边。

  群山在下面聚拢,把山谷封起来,克丽丝汀知道洛普斯庄就在那儿。两位白胡子的西格尔和容老头住在那边;他们到柔伦庄来的时候,老是跟她玩,逗她取乐。她喜欢容老头,他常用木头刻些优美的动物送给她,有一次还送她一枚金戒指,不但如此,上回他在圣灵降世周来看他们,给她带来一个雕刻精美、色彩迷人的骑士,克丽丝汀觉得她从未收过这么好的礼物。她每天晚上一定要带木刻武士上床;早上醒来,他总是站在她和父母床前的台阶上。父亲说鸡一啼武士就跳下床。但是克丽丝汀知道她睡着以后,母亲将武士拿走了,她会听母亲说木刻武士太硬,万一夜里卷在他们身体下面,会刺痛身子。克丽丝汀很怕洛普斯庄的西格尔,不喜欢被他抱在膝盖上;因为他常说,等她长大了,他要睡在她怀里。他死过两个太太,他说他一定比第三任妻子长命,到时候克丽丝汀可以当他的第四任老婆。她听了大哭,劳伦斯笑着说:他不怕玛姬特这么快死;万一最坏的情况发生,西格尔真的来求婚,克丽丝汀不用怕——父亲一定回绝。

  在教堂北面一个箭程(约一百至四百码)左右的地方,路边有块大石头,四周长着密密的小桦树和白杨树丛,孩子们会在这里玩教堂游戏。艾瑞克神父最小的外孙汤玛士扮演他的外祖父,做弥撒,洒圣水。石头穴中有雨水的时候,他甚至为人施洗礼。去年秋天,这种游戏为他们带来了可悲的后果。起先汤玛士为克丽丝汀和亚涅主持婚礼——亚涅年龄不大,有机会就溜出来跟孩子们玩耍。接着亚涅抓起一只过路的乳猪,大伙儿带它到教堂去受洗。汤玛士为它涂泥巴,浸在一个水洼里,又学他外公用拉丁文做弥撒,并骂他们奉献的礼物太少——孩子们看了哈哈大笑,他们曾听大人说艾瑞克神父很贪财。他们愈笑,汤玛士扮得愈起劲;竟说这孩子是在四旬斋期间孕育的,他们得向神父和教会悔罪。大男孩捧腹大笑;克丽丝汀羞愧极了,差一点哭出来,抱着小猪呆站着。就在这时候,没想到艾瑞克神父探望病人骑马回家,正好走这条路。他弄清孩子们在干什么,立即跳下马,将圣器交给同行的大外孙班坦,事出突然,班坦差一点将装有圣体的银鸽摔落在地上。神父冲到孩子群中,抓一个打一个。克丽丝汀甩下小猪,它尖叫着跑下路面,后面拖着施洗袍,艾瑞克神父的马儿往后退,吓得半死;神父推了克丽丝汀一把,她跌倒在地上,他用脚使劲儿踹她,害她的臀部痛了好几天。劳伦斯听到消息,觉得艾瑞克神父对克丽丝汀太严厉了,她毕竟还是小孩子嘛。他说要找神父谈谈,但是蕾根福莉求他不要这么做,说孩子参加这种大不敬的游戏,理当受罚。于是劳伦斯没有再提这件事,但是他狠狠揍了亚涅一顿。

  现在他们骑马走过大石头边,亚涅拉拉克丽丝汀的袖予。他怕劳伦斯,不敢说话,却做了个鬼脸,然后微微一笑,用手去拍背脊。克丽丝汀羞得低头不语。

  这条路通往密林。他们顺着铁锤山下走,此处山谷谷变挟也变暗了,河流的吼声显得更大、更刺耳——他们瞥见拉根河的影子,河水在岩壁问呈冷翠色,还泛着白泡。谷地两边的高山都有苍郁的森林;峡谷又黑、又窄、又难看,有阵阵冷风吹来。他们由木桥横越罗斯塔溪,很快就看见山谷大河上的桥梁。桥下不远的地方有个水洼,住着一个水鬼。亚涅告诉克丽丝汀这件事,劳伦斯厉声叫他在树林里不要谈这种话题。一行人到了桥边,他跳下马,牵它过去,并用另一只手臂抓着小女儿的腰肢。

  河流彼岸有一条马径斜斜通上山坡,于是大家下马步行,父亲将克丽丝汀往前抱到马鞍上,让她抓住马鞍的前穹,单独骑着“古斯维宁”。

  他们愈爬愈高,雪光点点的新灰石峰和蓝色苍穹高耸在山脊上;克丽丝汀隔着树叶看见峡谷北面的教区,亚涅指指他们看到的各农庄,道出农庄的名字。

  他们来到高山边的一座小农场,停在栅篱外;劳伦斯叫了几声,回音在山问反复流转。两个男人从一块小耕地问跑下来。两位都是这家人的儿子;擅于烧柏油,劳伦斯想雇他们去烧一点柏油。他们的母亲端着一大钵冷却牛奶跟过来,大伙儿预料得不错,天气愈来愈热了。

  她跟大伙儿打招呼说,“我看你带着女儿,我想见见她。不过,你得脱下她头上的帽子;听说她的头发美极了。”

  劳伦斯顺从老妇的要求,克丽丝汀的秀发落在肩上,一直垂到马鞍边,又密又黄,像成熟的小麦。那个女人名叫伊丝丽,她抓了一把克丽丝汀的头发说:

  “是的,我看人家描绘你家小闺女的话一点都不夸张——她真是一朵白玫瑰,活像爵士的孩子。眼睛也很柔——她像你,不像母系的吉斯林家人。布柔哥夫之子劳伦斯啊,愿上帝借她给你快乐!”她端牛奶钵给克丽丝汀喝,笑着说:“你骑着‘古斯维宁’,身子挺得像信差。”

  孩子高兴得满面通红,她知道父亲是这一带公认的美男子;虽然只穿农民装,跟他在家穿的便服差不了多少,但他站在下人群中,风采有如爵士。他穿一件绿色的粗纺羊毛外套,又宽又短,颈部敞开,露出底下的衬衫。长简袜和鞋子都是未染的皮革,头上戴着宽边的老式羊毛帽。装饰品只有皮带上的一粒光滑的银扣和衬衫襟上的一个银质小别针,不过他头边露出一串金项链。劳伦斯老是戴这条链子,链子上挂了一个镶有大水晶石的金十字架;可以打开,里面珍藏着史科夫达地区的爱琳圣女的几撮头发和尸衣碎片,“议员后裔”们自认为他们是这位圣女的女儿传下来的。劳伦斯到树林或者外出工作时,常常把这个十字架塞到里面,贴着胸脯,免得遗失。

  他穿这套粗粗的家常服,看来比许多武士穿最好的盛宴装还要高贵。他体形健壮,高大宽肩细腰,头型小、优美地架在脖子上,他的五官很漂亮,略显修长——脸颊丰满得恰到好处,下巴圆圆的,嘴形很好看。他的肤色浅,脸色清新;眼珠子是灰色的,头发又密又滑,呈黄绸色。

  他站在那儿,跟伊丝丽谈她的事情;又问起今年夏天为柔伦庄照顾畜场的伊丝丽亲戚托蒂丝。托蒂丝刚刚生下一个小孩;伊丝丽要等恰当的时机,找人护送出森林,带男婴去受洗。劳伦斯说她最好陪他们到畜场去;他第二天傍晚要下山,若有许多男人陪她和未受洗的婴儿同行,必定安全多了,也方便多了。

  伊丝丽谢谢他:“说实话,我等的就是这个机会。我们这些高地下方的穷人都知道,你来的时候,只要有办法,一定会帮我们的忙。”她跑进屋里去拿一个包袱和一件斗篷。

  劳伦斯真的很喜欢到教区外围的高山屯垦地和出租地来看这些小人物;他跟这些人在一起,总觉得快活和开心。他跟他们大谈森林野兽、高原荒地的驯鹿以及此地出没的各种怪物。他以言行来支持他们,帮助他们;为他们照顾生病的牛只,协助他们找铁匠或木匠;不,万一有严重的巨石或树根要挖出土的时候,他甚至亲自动手干活儿哩。所以这些人乐于问候“布柔哥夫之子劳伦斯”和他骑的大红马“古斯维宁”。它是一头皮肤闪亮的骏马,鬃毛和尾巴呈白色,眼珠子色泽很浅——强壮又暴躁,名声传遍四周的乡野;对主人却温驯得像绵羊,劳伦斯常说这匹马跟他亲如兄弟。

  劳伦斯的第一件差事是到汉豪根去看烽火。一百多年前,国内艰苦多难,幽谷的自耕农在上面的冈丘零零落落建了一些烽火台,跟海岸抛锚点的海标差不多。但是这些高地的烽火台不由国王召兵监护,而由农民公会照管,由公会的弟兄轮流守护。

  他们来到第一处山顶畜场,劳伦斯只留下驮东西的马儿,其它的马儿都放出去吃草,现在他们沿一条陡峻的步道向上爬。不久树木渐稀,零零落落的。大枞木像骸骨般白惨惨立在沼泽地上——克丽丝汀看见四面有光秃秃的灰石峰高耸入云。他们在松松的石头间爬上一段又一段长路;有时候溪泉流到路上,她父亲只得抱她或背她。这里风很大,石南荒地间或出现黑黝黝的草莓,但是劳伦斯说他们不能停下来摘取。亚涅一会儿跳到前面,一会儿跳到后面,为她摘草莓,又向她说明森林下方的畜场是谁的——当年整个霍夫陵斯梵根地面布满了森林。

  现在他们已来到最高的圆形秃峰下,看见大片林木耸入云天,峻崖的背风面有一栋哨房。

  他们爬上山眉的时候,狂风猛对他们吹来,拍打着他们的衣裳——克丽丝汀总觉得有个生物住在上面,正在问候他们。她和亚涅跨过苔藓在前走,狂风绕着他们吹,最后他们找一个突出的地方坐下,克丽丝汀瞪大了眼睛张望——她从来没想到世界这么大,这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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