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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页

书籍名:《晚安,巴黎》    作者:堇色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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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安,巴黎》
  
  巴黎这个城市有一条中轴线,许多著名的景点都被连接在了这条中轴线上。卢浮宫、香榭丽舍大街、协和广场、凯旋门。
  
  卢浮宫大地惊人,游客很多,顺着人流走一不小心就会迷路。幸好有邹子裴这个免费的导游带路。一共四层楼的展品不计其数,经过邹子裴的推荐,挑选了些不可不看的展品揣摩,比如蒙娜丽莎的微笑、爱神维纳斯以及胜利女神像。
  不谈里面收藏着的价值连城的文物作品,卢浮宫本身就是一座辉煌宫殿。听闻它原先是查理五世的皇宫,直到拿破仑时代才改修为博物馆。
  
  天气很冷,穿着厚厚的大衣,走在塞纳河边。有人坐着游艇畅游塞纳河。
  邹子裴问盛铭是否想坐游艇,盛铭拉拉衣领笑说:“天太冷,要去塞纳河上喝西北风吗?”
  
  沿着河岸一直走,经过戴安娜王妃发生车祸的隧道Liberty Flame,向着铁塔的方向一直走。
  期间经过了协和广场,邹子裴同他说了“协和”之名的由来:据说广场最早的时候被称作“路易十五广场”,中间还铸造着路易十五的雕像,以显示其当时的显赫地位。后来,法国大革命轰轰烈烈地将路易十五推上了断头台,广场改名为“革命广场”。可这块土地因此也感染了浓重的血腥气息,听闻连牛群都不想经过此地,要绕道而行。之后广场重建,为了纪念战争年代的结束,最后改名为“协和广场”,表达人们祈望和平的愿望。
  
  走在香榭丽舍大街,看着道路中央车水马龙的繁华和路边咖啡馆小坐的惬意人们,感受着巴黎浓郁的都市气息。法国梧桐已完全凋零,枝头光光的,有些寂寥。还以为巴黎只是庸俗的华丽,没有想到也有轻松写意的感觉。
  
  他们在一家咖啡馆小坐了一会,要了两杯热咖啡。
  邹子裴说:“这家是老店,在我小的时候就开张到现在。我每次回来,总要来这里。”
  他果真是熟客,连店面里的服务生都认得他。
  “嗨,Vincent!”
  “嗨。”
  两人开始说法语,感觉非常熟络了。
  盛铭趁着空闲的时机,观望着周围的景象。
  都说巴黎的情侣们总是热情而奔放。此次亲见了,果真是如此,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在众目睽睽之下热吻,咖啡馆里、路边,任何一处都是如此。
  也曾听人细说法国的迪士尼乐园没有人光顾,因为巴黎街头的任何一处景色都堪比迪士尼。一路上,盛铭用相机捕捉着一切美妙的景色。
  带在身上的,是邹子裴八年前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一台尼康。这几年间,也买过两台其他的相机,要说性能、说外观,这台尼康都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却是他一直以来最爱惜的一台。
  
  La Tour Eiffel,埃菲尔铁塔。
  他曾在邹子裴寄回的明信片上看它;在电视节目上看它;在飞机降落前的那一刻看它,而现在,他真正走到它的面前,从它的脚下抬头看它。
  
  邹子裴拉着他的手,热咖啡的温度还借着杯子与手的接触留在掌心,“想上塔去吗,我去排队。”邹子裴看看手表,说:“八点的时候会有整点亮灯,不过上面会很冷喔。”
  盛铭看了看长长的队伍,“还是找个地方等吧。”
  “也好,”邹子裴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拉着盛铭往前走,“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托卡德罗公园观景台,眺望铁塔的绝佳地理位置。
  邹子裴带着盛铭找了一个极好的角度,耐心地等埃菲尔铁塔亮灯的那一刻。
  
  “你看了那么多次亮灯的埃菲尔铁塔,应该一点也不觉得激动了吧?”盛铭抱着相机倚在观景台的一边。
  “要是那么容易就看腻,每年怎么还会有那么人多来巴黎看铁塔呢,还有好多人来了就不想走。”
  
  其实,小时候确实觉得看地乏味了。
  任何事都是这样,久而久之,什么都变得随便了,因为失去了最初的那一份新鲜感。可事实上,生活多么需要新意。要安定,而又不能一成不变。
  现在想来,其实每次看埃菲尔铁塔,都怀着不一样的心情。
  
  八点整,铁塔通体瞬间熠熠生辉。耀眼闪烁的光芒吸引住了所有路人的目光。此时的巴黎,仿佛是金色的。盛铭透过镜头,看着铁塔下的情人亲密相拥,这样的温馨甜蜜为巴黎送来了含情脉脉的浪漫。
  
  在钴蓝色的夜幕下,埃菲尔铁塔是恋人们永恒的背景。难怪那么多人到过巴黎就难以忘记她。
  他们拜托了其他游人,在以铁塔为背景的夜幕下,留下了一张合照。
  照片上的两个人,因为寒冷,鼻子都被冻地有些红,可是笑容却格外好看。
  
  53
  
  晚安,邹子裴。晚安,巴黎。
  ——《晚安,巴黎》
  
  他第一次在巴黎过中国年。
  白天的时候,由邹子裴带着去了听闻已久的十三区转了一圈。巴黎的第十三区是著名的唐人区。巴黎的华人区各有特点,其中翘楚首推领风骚的十三区。
  
  那里充满了过年的气息,街上甚至还有舞狮表演。
  在一家港式点心的店面尝了几种花色点心,虽然味道还不赖,但始终无法与国内的口味相提并论。
  买了许多原材料与调味品回家,准备除夕夜做一桌地道的中国年夜饭。
  邹父原本亦是南方出生,料理的口味与盛铭相近,也是个做饭的好手。一看这两人掌厨,邹子裴对这一顿丰盛晚餐顿时迫不及待起来。
  盛铭做的糖醋鱼是邹子裴的最爱。热腾腾地菜端上桌,还没开饭,邹子裴就偷偷动起筷子来。母亲Estella斥责着儿子几句,也提起筷子抢先尝了鲜。酸酸甜甜的味道刚刚好,忍不住举起大拇指,毫无保留地夸赞。
  
  这一顿饭,还真有一家人的感觉,其乐融融。
  邹母之前吃中国菜的机会毕竟不多,十分尽兴,饭桌上还不生唏嘘地说自己的故事,“就因为他爸这一手烹饪手艺,当年的我才会对他动心的呐,没想到你做的菜也这么好吃呐,诶呀,真是的……”
  邹子裴一边扒饭,一边用法语将母亲的话堵住,“喂,但这个不是你该动心的人吧?”
  邹父也难得幽默,“你别理你妈,她思春期还没过。我都习惯了。”
  
  ……
  
  晚饭之后,盛铭在房间的窗边立了好久,最后拿起手机,给那个男人发了一条短信。
  ‘春节快乐,爸。’
  
  人在异处,似乎也因为想明白了一些事。相通一些事之后,烦恼就不再是烦恼,但这些,也远不是快乐的终点。
  
  那天,他忽然意识到明天是二月十四日。
  心中隐隐地猜测邹子裴的举动,明天会去哪,他又会做些什么?
  可是直到邹子裴睡着,他也什么都没有提。
  
  第二日的安排,不过是与之前的相似,走访了一些巴黎景色。与其称他们为景色,不如说是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
  他们走过小街边的秋千和孩子们的小小游乐园地;走过拐弯路口上的面包坊,尝了一个香酥正宗的羊角面包;走过一所学校的门口,看到假期里空空落落的操场。
  就这样晃悠了一天,漫无目的。
  
  傍晚,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将他们困在一家餐厅中。
  在点餐完毕之后,邹子裴起身离席去厕所。盛铭侧过头看窗外滴滴答答的雨,路上还有拿着公文包顶在头上奔跑着躲雨的男人。这个情人节,还真是阴郁。
  
  他再出现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小束玫瑰花。
  大衣的肩头和他的头顶都被雨微微地淋湿了,就连花朵也沾上了点点雨水。
  停在盛铭面前的邹子裴并没有马上坐下来,餐厅中亦有少数人的目光聚焦在他们桌前。
  
  他拿出一封信,看了一眼吃惊的盛铭,开始念。
  是法文,好像是诗。
  并不长,但是情意很深。
  念罢,餐厅里已有浪漫的法国人拍手叫好,甚至有人调皮地吹起了口哨。
  盛铭不明所以。邹子裴借着用中文讲:“这是我为你写的诗,还有中文译本的……我知道和你比起来,这诗大概写得很烂……”
  他的视线重新回到那封信上,缓缓开始用中文念起来。
  
  盛铭起先被邹子裴这突兀的举动吓到,随即又觉得感动,这会儿实在忍不住笑。看着餐厅中的许多人仍注视着他们,连忙打断:“行了行了,快别念了……诗写成这样,丢死人了。”
  
  邹子裴听话乖乖把信塞回信封,将花递给盛铭,又倾身上前轻轻吻他。
  他说:“Je t’aime.(我爱你)”
  
  盛铭看着那一束花,因为沾上了雨水而更显动人。
  不多不少,十一支。是一生一世。
  
  晚上回了家,邹子裴把一些在餐厅没有机会好好说的话,一次都讲尽了。
  他说:“你不是想去我小时候常去的地方吗,那些地方就是,是我从前宝贵的记忆。我的从前里没有你,所以我就把我的从前都送给你。其实,我原本打算晚上带你上铁塔看景,然后再将花送给你,并且给你念诗。没想到这个糟糕的天气完全打乱了我后面的计划……”
  “……在餐厅已经够‘豪情壮举’的了。”
  
  盛铭看了中文版的那首诗,就可以想象,在一个法国餐厅中用他们的母语念一首那样的诗是多么的“浪漫”了。
  法国人向来不羞涩于表达情感,这个特质在邹子裴身上倒是得到了十二分的发扬光大。
  
  其实,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盛铭就明白。
  因为,是如同八年前一样的白色信封、白色无线信纸,也同样用法语写成,信的最后,也依旧是他的署名,Vincent Z。
  
  邹子裴心血来潮笑问:“Je t’aime,用德语怎么说?”
  “……”盛铭瞥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明知故问。
  “来嘛,教教我。”
  “Ich liebe dich.”
  邹子裴眼睛弯起来,酒窝深深的,“Ich liebe dich auch.(我也爱你)”
  盛铭淡淡笑,凑上去吻他。
  一个吻罢,邹子裴顶着他的额头问,“这难道就是我的情人节礼物?”
  “我们的每天,都是情人节。”
  邹子裴笑着挑眉,“那今天那么特别,好歹有个礼物啊。”
  “想要什么?”盛铭搂着他问。
  “唔,我想要……”他佯装思考的模样,趁盛铭一个不注意就将他扑到在床上,眯着眼睛问:“我想要特别服务,可不可以……”
  
  ……
  
  外面的雨已经消停了好久,夜幕上俨然也亮起了星辰。
  晚安,邹子裴。晚安,巴黎。
  
  ——正文完——
  


番外一 雪国少年
  
  我第一眼见他,他一人坐在教室里看书,窗外几欲凋零的梧桐枝条在秋风里瑟瑟发抖。
  那日,他穿着一件简单的浅色格子衫,非常安静。我顿时被这个背影吸引。后来,趁着他离开的间隙,我偷偷上前看了看那本倒扣在桌上的书,是川端康成的《雪国》。
  那时候我就知道,他与他人不同。
  
  盛铭。这个简单的名字几乎充斥在我的整个大学时代。
  
  他喜文学,尤其爱松尾芭蕉、川端康成,也喜欢席勒、聂鲁达等。除此之外,对摄影亦是情有独钟。
  彼时,我问他借了那本《雪国》来看,没想到竟被我一个大意,撕坏了扉页。我心头一震,知道这本《雪国》是他的挚爱,一时跑遍了城市的各大书店寻一本一模一样的。可惜最后买到的,却是另一个译本。还给他的时候,我竟不好意思开口说书被自己撕坏,怕给他留下了不爱惜书本的糟糕印象,只说是自己大意,找不着了。他并未生气,接过我买的书,还淡淡地笑说:“谢谢,别在意。”我心中过意不去,大胆邀他吃饭,算是补偿,他也随和地欣然答应。
  
  我记得他那天的模样,棉质的白色的T恤,牛仔裤。再学生不过的样子,看上去清清朗朗。一顿饭间,我们聊了许多。他也不似平日看上去的那么沉闷,说及自己的爱好也能滔滔不绝。我向他推荐了自己最爱的英国女作家伍尔夫,他微笑地颔首,说有机会便会拜读。
  我喜欢看他笑起来的样子,带着南方特有的温暖气质。
  
  他对语言似乎有着一种天生的敏感与天赋。
  我第一次看到他写下的随笔片段,是一些关于阅读了《奥兰多》的感想。我推荐给他的书,他是确确实实认真地读了,还写了长长的笔记与随感,我心中暗暗喜悦。一眼扫视下来,果真字如其人,那些字迹,横竖撇那,清俊明朗。再来,细细看他写下的东西,心中感叹,他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非常人能够想象,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让文字不乏亮点。而对伍尔夫的阅读犀利准确,直剖中心。我读了之后,受益良多。
  除此之外,他对于德语的掌握能力亦是惊人。仿佛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语感,他的语法结构学得相当好;发音亦相当标准,字正腔圆,让人羡慕不已。
  
  从前,我很少去图书馆温习功课。总觉得离宿舍太远,来回奔走不方便。但几次在图书馆遇到盛铭,他总是安静地坐在靠窗的位置。桌上堆着德文作业,也有几本小说或是诗歌。温习功课累了,他便挑书来看,经常一坐就是大半天。
  自那之后,我也常早早地去图书馆占了座位。久了之后,我知道他习惯去的楼层,知道他习惯坐的位置。于是总也偷偷坐在他的不远处。有时候学地倦态了,偷偷在图书馆的书桌上用铅笔写他的名字,写了擦去,擦去了又写,如此反复。甚至还妄想,要在图书馆所有的桌上,都写上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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