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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辑 他乡的天空南 非 行(1)

书籍名:《失败之书》    作者:北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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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纽约到约翰内斯堡,飞机整整飞了十四个小时。
我坐窗口,一个大块头白人卡在我和一个黑女人中间。他先跟那女人闲聊,然后转向我。他是南非的银行职员,住在约翰内斯堡。他对九四年南非政权过渡后的情况并不满意,“你知道,还是同样的危机。”问到我,他说,“你准是和这位女士开同一个会。”他倒吸气,腾出空间让我们说话。那女人叫罗娜(Lorna),宽脸阔嘴,长得十分喜庆。我一边喝南非红酒,一边查看诗歌节的资料。罗娜在牙买加,牙买加在加勒比海,加勒比海在地球上,地球在天上……
我醒来时感到窒息。大块头睡着了,他的一身肉松弛下来,溢出座位。我赶紧打坐入定,抗拒幽闭恐惧感。
到了约翰内斯堡,转飞机还要等三个多小时。我在小吃部遇见罗娜,她喝茶,我喝芒果汁,我们累得找不到话题。我问她是否注意到旅客中黑人极少。罗娜说,黑人们只待在地上。而牙买加的罗娜飞来飞去。她不住在牙买加,住美国,在密西根大学教写作。我也在那儿待过。她突然忘了某个熟人的名字,愣住了,眼睛茫然。她保证,只要好好睡一觉,她肯定会想起来。
到德班(Durban)天已黑了。德班是南非最大的港口城市,一百多万人。摇曳的棕榈树和英国殖民风格的建筑,那是午夜帝国的热带梦。沿海岸是全世界哪儿都能见到的那种大饭店。我们住在“蓝水”旅馆。从窗户望去,层层白浪在黑暗中推进。组织者警告我们,晚上不能单独上街。据说,南非的犯罪率是纽约的六倍。我回到大厅,罗娜也下来了,我们被带到附近的一家意大利餐馆。
我的老朋友布莱顿紧紧搂住我。我管他叫“基督”,不仅因为长得像,更主要的是他那双镇定而悲天悯人的眼睛。他在这块土地上坐了七年半牢,又在巴黎流亡多年。作为诗歌节的策划者,现在终于轮到他当家做主人了。他既是诗人,又是画家。今晚是他画展的开幕式,可惜我晚到了一步。他把我一一介绍给在座的诗人。
一个又高又瘦的黑人冲过来,是哈瓦德(Hawad),撒哈拉沙漠的行吟诗人。我们十年前在鹿特丹诗歌节见过。他那时穿披风,在休息厅席地而坐,招魂驱鬼。如今一身短打扮——中式对襟的蓝布褂子。他英文很差,指指那褂子:“巴黎,我买,很便宜。”接着用法文侃起来,我根本听不懂。这是他的风格——和骆驼一起呆久了。
我坐在加拿大诗人派垂克(Patrick)旁边,再过去是荷兰诗人儒尔(Jules),对面是派垂克的companion,加拿大女诗人罗娜(Lorna),另一个罗娜。英文companion指的是长期同居者,中文很难找到相应的词。
派垂克告诉我,八十年代初,他作为加拿大作家代表团的成员访问中国时,总是被人围观,指着鼻子喊:“白求恩,白求恩。”他真有点儿像白求恩,前额很宽,秃顶,不过眼神不同。和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相比,他少了些热情,多了些怀疑,是原子时代的幸存者“白求恩”。在北京,他厌倦了官方的安排,很想找到我们这些“离经叛道”者,可作协的人闪烁其词。到了西安,在翻译的安排下,他终于见到了几位当地的青年诗人。
加拿大的罗娜和荷兰的儒尔争得面红耳赤,为的竟是好莱坞电影《泰坦尼克号》。罗娜全面否定:“陈词滥调,煽情,毫无价值……”“什么?”儒尔像公鸡昂起脖子:“那是激情!当男主角站在船头,”他挺胸展臂,作飞翔状,“懂吗?生命的激情!”我这才注意到他的模样:长脸,嘴角倒勾,油亮的黑发紧贴头皮,向后滑去。他一身黑——黑镜黑西服黑领带,一个不锈钢箍扣住领结,简直像个意大利黑手党。
我决定诗歌节期间尽量躲他远点儿。
第二天吃早饭,我跟罗马尼亚女诗人阿娜(Ana)坐在一起。说起来,我们错过了一次见面的机会。八六年春天,在伦敦考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的一个小剧场,主持人迈克宣布,由于某种不便说明的原因,阿娜得不到出国的许可,不能来参加朗诵会。
在旅馆休息厅碰见哈瓦德。我一直想弄清楚他是哪国人,这有点儿让他恼火。我,没有国,只有家——萨哈拉沙漠。他妈的,我的沙漠被四个国家给瓜分了。他许愿,有一天他要避开四国的警察,带我到撒哈拉沙漠去。相信我,他拍拍他那干瘦的胸膛。记得十年前他也这么说过。
“撒哈拉人”从一个带纹饰的皮口袋里掏出钢笔,边画,边用复杂的手势和几个英文单词描绘他的种族。他们柏柏尔族(Berber)是回教分支,过着游牧生活,总是被战乱驱赶,所以没有祖国。而他们的祖先,来自中国西北的戈壁滩。他拍拍我的肩膀,你,我,都是东方人。我瞅了他一眼,有些纳闷。甭管怎么说,人家有自己的文字,他的诗就是用这文字写的。他写给我看,果然有点儿像汉字,我开始相信我和这个疯狂的鬈发黑人有某种血缘关系了。下午五点半,我们在旅馆大厅集合,乘车来到那塔尔(Natal)大学的剧场。
在剧场休息厅宽敞的露台上,“撒哈拉人”坐下,伸出长臂,口中念念有词。我问担任翻译的法国姑娘玛德(Maud)他在召唤哪路神灵。玛德耸耸肩:他用的不是法语。和十年前相比,“撒哈拉人”明显衰老了,大概沙漠之神受不了法国的温文尔雅,已弃他而去。以前他从来不歇着,呼风唤雨,精力无限。
牙买加的罗娜大叫我的名字,然后咧嘴一笑,并没什么要说的,看来她已经缓过劲了,连我的名字都让她愉快。
钟声响了,剧场座无虚席。一群黑人小伙子呼啸而上,拍着脚背跳舞,这是非洲人好客的表示。在急骤的节奏声中,第二届非洲诗歌节开始了。

诗人们很快就分成不同的小集团。每天出门上车,可以看到这种非理性的分化组合,多半以语言为界。我们的交通工具是两辆红色丰田越野吉普,加上法语翻译玛德开的白色小车。英语集团包括“白求恩”两口子,荷兰的“黑手党”、南非女诗人英格瑞德(Ingrid),还有我。
我们这辆车总是塞得满满的,罗马尼亚的阿娜和印尼的阮锥(Rendra)夫妇也时不时地挤进来。法语集团只有三个,法国诗人伯纳德(Bernard)和住在巴黎的摩洛哥诗人兼小说家塔哈(Tahar),加上在法语中游牧的“撒哈拉人”,窝在那辆小车里。这多少反映了在语言霸权的争夺中法语的尴尬地位。
我理解法国人的骄傲。在他们眼里,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他们拒绝讲别的语言,特别是英语。在家还行,出门可就傻眼了。我也不知道这世界为什么跟法国人过不去。恐怕这事儿还怨不得谁,风水轮流转,说不定有一天全世界还都得讲中文呢。
我跟摩洛哥的塔哈,九○年在旧金山的国际作家会议上见过。诗歌节开幕的那天晚上,我试着跟他聊聊。他吞吞吐吐,他太太冷冰冰地戳在一边。我端着酒杯,进退两难,干脆用我惟一记住的法语说:“早安。”转身走了。
轮到开会发言,可就没别人插话的份儿喽。法语集团个个口若悬河,而且特别富于哲理。在一个人权讨论会上,塔哈赋予个人主义最新的含义,“撒哈拉人”呼吁用无政府主义来对抗美国文化入侵。坐在听众席的伯纳德冲到台上,发表一个长长的关于自由的声明,用的是典型的后现代主义的叙述策略:一个词被另一个词所消解,就像某种掩盖足迹的动物,到末了你肯定忘了他的出发点。我私下叫他“哲学家”。只见他脸色苍白,激动得手直抖。我这才明白,法国出哲学家一点儿都不奇怪,那是咖啡馆的雄辩,加葡萄酒中的形而上。
讨论会的最后五分钟给我。我厌倦了人权的空话,对天生的无政府主义的“撒哈拉人”表示赞同。散了会,他紧紧握住我的手,再次保证有一天带我回沙漠,我也答应跟他一起回老家——西北戈壁滩看看。
我设法避开“黑手党”,但没辙,我们被绑在同一集团,虽然英文都不是我们母语。
除了晚上朗诵,我们白天还得到中学去。接连两天,我去的都是私立女校。那里讲究得有点过分,带英国贵族味道。女学生像一群穿制服的天使,吹长笛拨竖琴唱圣歌。其中有不少黑人和印度人。在南非,种族问题已退居二线: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几百年殖民统治的故事突然有了一个过于简单的结尾。当老师吩咐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工友搬幻灯机时,我注意到他目光中的惶惑,几百年的惶惑。
我们上天堂那工夫,另一拨诗人下了地狱——德班一个贫民区的图书馆,他们的听众是些破衣烂衫的黑孩子。“白求恩”告诉我,最奇怪的是,那图书馆居然没有一本书。
第二天,我和加拿大的罗娜、印尼的阮锥夫妇去为另一群天使朗诵。我和罗娜打头阵。罗娜天生是个好老师,学生马上喜欢上她了。她的诗大都关于男欢女爱,用词之大胆,让我都脸红。她得过加拿大所有重要的文学奖,但许多学校禁止用其诗作教材。我警告她,千万别在这儿读那些色情诗。她读了首诗,是关于洋葱头的爱情。随后,由阮锥压轴。他声称,在印尼,诗人相当于巫师。他朗诵果然有作道场的架式。他妻子精瘦,话不多,一直用摄像机紧紧盯着她丈夫,好像生怕他从巫术中消失。最后阮锥把妻子请上台,俩人面对面搂着,含情脉脉地对唱起情歌来。舞台灯光转暗。
我认识了南非诗人兼歌手哥特(Gert)。他是个来自偏远地区的小伙儿,晚到了两天。“基督”告诉我,他开车去机场接哥特。小伙子有点儿惊慌失措,“我,我简直不敢相信,像您这样的大人物来接我……”“基督”笑着回答,“诗人中没有等级制度。”
我和哥特上街。他胡子拉碴,穿粗布小褂,露出结实的臂膀。我逛商店时,他坐在咖啡馆给女朋友写信。这是他头一回出远门。他在地图上指着他的家——南非腹地的小镇,请我下次来一定去看看。“那儿的生活很不一样,”他说。他看人的方式很特别,眯缝着眼睛,直勾勾的,有点儿狡黠,有点儿迷惘。
我们在一家印度快餐店吃午餐。他当过跑堂、守门人和酒吧保镖——“我表面很壮,其实胆小如鼠,在紧急关头,随时准备逃跑。”他的英文短促含混,不易听懂。这两年,他作为歌手开始走红,出了激光唱盘。今年夏天,鹿特丹诗歌节要请他去朗诵。说到此,他眼睛中出现了短暂的空白。
诗歌节进展顺利。朗诵前诗人们互相买酒,开玩笑。英语集团和法语集团交叉走动,不会出现偏差。我突然想起R·S·托马斯的话:如果这个世界的人们从没有互相发现,日子会好得多,有大片的水域隔开他们。也许他是对的,交流引起新的争斗——由于新的支配欲望,这自然是很痛苦的事。
牙买加的罗娜把我拉到一边,神秘兮兮的,她正忙着凑份子,给诗歌节的组织者买礼物。“撒哈拉人”在露台上,面对黑暗发表演讲:该死的美国文化,用美元占领了全世界。我的家乡啊——他声嘶力竭地叫喊。“黑手党”换了副墨镜和一条白色领带,对“撒哈拉人”做出如下评论:“他把他的沙漠理想化了。他为什么住在法国,从来不回到他那可爱的沙漠去?”“基督”皱皱眉头说,“这恐怕也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困境——把自己的过去理想化。”
“黑手党”在舞台上比在现实中容易理解,他的诗是黑色的,与穿着一致。
“白求恩”的诗跟他的companion罗娜一样,充满了色情的意味,有许多关于器官的描绘。
他们俩把诗当成卧室的镜子。
“哲学家”在朗诵前,发表了一个关于诗的声明。
哥特抱着吉他上台,他用一个特制钢架把口琴固定在嘴边,边弹边吹边唱。他的声音放松,略有点儿沙哑。同时,投影机把一组照片打在银幕上,其中有家庭合影,有伸向天边的铁路,有城市的灯火。那是关于一个乡下小伙儿淡淡的忧愁和离开家乡的惆怅,还有对远方的向往。
我们在一家印度饭馆进餐。我喝多了,为阮锥夫妇唱了印尼民歌《星星索》,为阿娜唱了罗马尼亚民歌《乔治参军》,为“白求恩”唱了加拿大民歌《红河谷》,和“基督”合唱了《国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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