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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和汤姆商定营救杰姆的冒险计划

书籍名:《金银岛 汤姆·索亚历险记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作者:马爱侬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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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这事从头到尾简直简单得要死,太没意思了。要想出一个曲折复杂的计划也费劲得要死。本来应该有个看守的,那样我们想办法给他下药。就算有条狗也行,我们还能给它下点儿蒙汗药。就是杰姆也仅仅是被链子锁着一条腿套到床腿上,唉,你只需要把床抬起来,那条链子就可以掉了。赛拉斯姨父对谁都信任,让那个呆头呆脑的黑奴拿着钥匙,也不派人盯他的哨。其实杰姆早就可以从那窗户洞里钻出来,只是腿上带条十英尺长的链子走路不太方便。唉,哈克贝利,这是挺愚蠢的做法,你得自己想象一些艰难曲折的困难。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只有按现在的条件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吧。不管怎么说,咱们必须克服了这许许多多的困难与危险将他救出来,那才算更光荣。本来应该有人有责任给你安排好许许多多的困难和危险,可现在没人这么安排,我们只能动脑子凭空想象。就拿灯这事来说,如果我们乐意,我们就是举火把在院子里转一圈都行。可是按现在的现实情况考虑,我们只能装着怕点灯是很危险的事。啊,我又想起一件事,找个机会我们得找个东西做把锯子。”

  “做一把锯子?干吗用呢?”

  “我们要锯子干吗用?我们要取下杰姆戴的那条链子,要把床腿锯掉才行呀。”

  “你刚才不是说把床抬起来,链子就可以掉了吗?”

  “哈克贝利·费恩,只有你这种人才说这话。你做事不要总想一些幼儿园小孩儿的办法。难道你没有看过书啊?难道那些英雄豪杰的书,你一本也没看过?像屈伦克伯爵、卡萨诺伐,或者贝佛努托·契里尼,还有亨利四世这类英雄好汉的书你都没看过?他们这些人越狱的时候多么的惊险刺激啊,你听说过谁救走一个犯人是用这类没出息的办法的?我可没听说过。所有的英雄人物都这样干的,他们把床腿锯成两截,床还照原样放着不动;把锯末吃掉,这样不会被人发现,抹上一点儿土和油把锯过的地方遮掩住,这样就是最眼尖的人也看不出有锯过的迹象,还认为床腿是完整的呢。然后,到了那天晚上,你一切都准备好了,就冲床腿猛踢一脚,那锯掉的一截就倒了。锁链掉了,你就可以出来了。接下去你只用把绳梯从城垛上放下来,你爬着绳梯下来,因为绳梯子太短,离地面还差十九英尺呢,你在护城壕沟里摔断了腿。这时候你的马匹和忠实的随从都在那里等着你,他们急忙把你救起来,扶你骑上高头大马,你就放马飞奔跑回你的老家。这样才精彩丰富!哈克贝利,我但愿小屋四周也有一条壕沟。在逃跑那天夜里,如果有时间咱们也挖一条壕沟。”

  我说:“我们不是打算从小屋下面挖洞让他钻出来吗?还要挖一条壕沟干吗用?”

  我说的话他竟然没听见。他早把身边的一切全忘了,连我的存在也忘了。他双手托着下巴,在暗自思索。不一会儿,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说:“这样不行,这样的办法也没多大必要。”

  “做什么?”我问。

  “锯掉杰姆的腿。”

  “上帝呀!”我喊了出来,“你为什么要锯断他的腿,有这个必要吗?你怎么会这样想呀!”

  “噢,一些名气很大的人这样干过。他们无法去掉链子,就只好把手砍断逃掉。锯条腿自然比砍断手好些。可我们不能这么做。像这件事来说,也没多大必要。这是欧洲流行的做法。再说,杰姆是个黑奴,他不可能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我们就放弃这种做法吧。不过,有件东西他一定要有,他得有一条绳梯子。我们不如撕掉我们的衣服,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帮他做一条。我们还可以把绳梯夹到馅饼里送给他,那些人大多会是这类做法。我吃过比这更难吃的馅饼。”

  “汤姆·索亚,你不是在说梦话吧,”我说,“绳梯对于杰姆来说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呀。”

  “他一定要用。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你对这个一点儿也不懂。他必须得有个绳梯,那些名气大的人越狱时都有。”

  “他要那个到底有什么用?”

  “有什么用?他可以把它藏进他的床垫下面,对不对?他们那些人都是这样的做法,他也得这样做。哈克贝利,你怎么从来也不想按规则办事,你总想搞些新招数。就算他起不了什么作用,那不是也留下来了吗?在他逃走之后这个就是线索,难道你不觉得他们都不需要线索吗?他们当然需要。那你就留给他们一点儿线索。要是不留一点儿痕迹,他们就会着急得团团转的。你说是不是!我可从没听说过这种做法。”

  “就这样吧,”我说,“要是讲规矩的话,那他就非得有条绳梯不可,那就让他有一条吧,因为我不想不按规矩办事。就是还有一点儿,汤姆·索亚,要是我们把我们的衣服撕掉给杰姆做绳梯用,那萨莉姨妈就会发现的,她肯定会火气冲冲地找我们算账,这一点不用怀疑。按我的想法是,不如用核桃树皮做个梯子,既没有成本,也不毁坏什么东西,同样可以包在馅饼里头送进去,藏到床垫下面,跟你用布做的梯子效果一个样,杰姆他又没这方面的经验,他才不管你做的是哪一种……”

  “别瞎说了,哈克贝利,我要是像你那么没有见识的话,我一句话都不会说的。有谁听说过,一个政治犯用的是一根核桃树皮做的梯子逃走的?这简直是胡闹。”

  “那好吧,汤姆,就按你想的办法去做。不过按我的想法,我从搭衣服的绳子上借条床单吧,你不会反对吧?”

  他说那也可以,这又让他想到一个新的点子,他说:

  “顺手再借一件衬衣。”

  “拿一件衬衣干吗?汤姆。”

  “杰姆可以在上边写日记。”

  “别逗了,杰姆他也不会写字呀。”

  “就算他不会写字,他也可以做些记号呀。我们给他用一把旧汤匙或一根就铁条给他做支笔,他可以在衬衣上做记号,是不是?”

  “汤姆,我们可以拔一根鹅毛给他做一支更好使的笔,这样做着也快。”

  “牢房里可没鹅到处跑能让他拔下毛来当笔呀,你这傻瓜。他们做笔用的都是像旧铜蜡台之类的最坚硬、最费劲、最不好使的东西,或者是他们可能弄到的东西。他们拿它朝墙上擦,还得花上几个星期几个月才会把它磨好。即使有一支鹅毛笔,他们也不会用。因为那不合规矩。”

  “那墨水呢,我们用什么给他做?”

  “大多数人是用铁锈和眼泪做墨水,不过那是最笨的人和女人的做法,名气很大的人都拿他们自己身上的血。杰姆也可以用他自己是血。他要想传出一些不太重要的神秘消息,好让外边的人都知道他在哪儿关着,他就可以在铁盘子底下拿吃饭的叉子写,然后把它扔到窗外。你看过《勃拉格龙伯爵》吗?那个里面的铁面人总这么做,这也是个顶好顶好的办法。”

  “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饭的。杰姆去哪里找白铁盘子呀?”

  “我们可以给他送几个,这又不费什么事。”

  “盘子上写的东西有人能看懂吗?”

  “有没有人看懂,这不要紧,哈克贝利,重要的是他一定要在盘子上写好了,从窗口扔出来。你看不懂都没关系,囚犯们写的东西,你多半都看不懂。”

  “那这样的话,浪费那么多盘子有什么用呀?”

  “管这闲事干吗?又不是囚犯自己买的盘子。”

  “可盘子总得有人出钱买吧?”

  “有人出钱买又怎么样,犯人又不关心是哪个王八蛋出的钱。”

  这时,我们听到了吃饭的铃声响起来,我们就停止了谈话,跑回去吃饭。

  那天上午,我在院子里的晒衣服绳上借到了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衣。我又找了个旧袋子把这些东西装了进去。我们出门到了树林里把“狐火”木头扒出来,也给装进了口袋里。我说这是借,因为我父亲总这么叫,可是汤姆说这是偷,不是借。他说我们现在代表犯人,犯人可不管他们是如何把一件东西拿到手的,反正只要他们拿到手就行了,也没人去为这个责怪他们。一个犯人为了逃跑,偷他需要的东西不算犯罪。只要我们是代表犯人的,凡是对逃出牢狱有用的东西都可以偷,不算犯罪,汤姆说那是他的正当权利。因此,当我们代表一个犯人时,我们就有权利偷这个地方任何一点儿有用的东西。他说,要我们不是犯人,那就不一样了。一个人不是囚犯却偷东西,那是下流无耻的。所以,我们认为我们可以偷这里手头方便的任何东西。可是后来有一天,我从黑奴的西瓜地里偷了个西瓜吃,他却大为恼火,和我吵了一架,还逼着我叫我去给了那个黑奴一角钱,又不对他们说明给的是什么钱。汤姆说,他的意思是说,我们需要的东西才能去偷。我就说,那好啦,我需要那个西瓜。可他说,我不是为逃离监狱才需要西瓜的,这就是不同之处了。他说,如果我需要一个西瓜将一把刀子藏入里面,偷偷带给杰姆,让他用来杀掉那个监狱看守,那还算是正当的。如果每当有机会能饱餐一顿西瓜的时候,都要我坐下来仔细琢磨这很小的差别,那我就看不到我代表犯人有什么好处了。于是,我就不再想这费脑筋的事儿了。

  那天上午,大家都干活去了,院子里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汤姆背着那个袋子进了那个斜棚里,我站在不远处看着有没有人来。时间不长,他就出来了,我们跑到木头堆上开始商量。他说:

  “现在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就剩下工具没有准备了,不过那也很容易找。”

  “准备工具?”我问。

  “是啊。”

  “准备工具干什么用?”

  “挖地道用啊。我们总不能用嘴啃出来一个洞吧?”

  “那个棚里不是有一些旧铁镐什么的,我们可以用呀。”

  “哈克贝利·费恩,难道一个犯人的牢房里还有镐和铁锨,以及所有这些现代工具在他的衣橱里放着,让他自己用来挖地道用吗?如果你的脑子还不混的话,你可以仔细想一想。如果他那么简单地逃出来就能出风头当英雄的话,还不如就把牢房的钥匙借给他,开锁放人的为好。镐和锨,人家也不会给一个国王这些东西呢。”

  “那好吧,”我说,“要是我们不用那些铁镐、铁锨挖地道,我们用什么来挖?”

  “用小刀吧。”

  “用小刀在地上挖地道?”

  “是的,就用小刀。”

  “汤姆,你是多么愚蠢呀!”

  “不管愚蠢不愚蠢,都没什么关系,反正合乎规矩的办法就是这样的。就我所听说过的而言,是没有别的什么办法了。所有能提供这类信息的书,我都看过了。人家都是用一把小刀挖洞出来的,跟你说吧,人家挖的还不是土,而是坚固的岩石。那能让他们挖上好多好多星期的时间呢,挖个没完没了。就其中一个关在马赛港狄福堡地牢里的犯人吧,他就是这样挖洞自己逃出来的,你知道他挖了多久吗?”

  “我怎么会知道?”

  “你猜一猜。”

  “一个月,不!一个半月?”

  “三十七年!他挖到了中国。那才叫有本事。我希望这个地牢底下也是坚硬的岩石。”

  “杰姆在中国什么人也不认识呀。”

  “那也不要紧,那个逃出去的人在中国也不认识什么人呀。不过你总是说着说着就偏离主要问题了,你能不能专心一点呢?”

  “好吧,他从哪里出来,我并不在乎,只要他出来就行,可是杰姆还没有出来。不过,还是有个问题,拿小刀挖洞的话,杰姆年龄太大了,怕他活不了那么长时间。”

  “他能活着出来的。在土地下面挖洞用不了三十七年吧,对不对。”

  “那要用多长时间呢?汤姆。”

  “我看不能拖得时间太长了,那样风险太大了。或许塞拉斯姨父很快就会得到消息,知道杰姆不是从新奥尔良那里逃出来的。这样,他便会再次登广告招领杰姆,或者做一些与这有关的事。所以我们不能拖时间太长,也就是按正常的,该挖多长时间就挖多长时间。按我的想法呀,我们应该挖好多年,可是实际情况不允许我们那样做。既然这件事情捉摸不定,那我们就马上行动,越快越好。挖完之后,我们可以就算是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功的。随后万一有什么不好的消息,我们就马上把杰姆带出来,放他逃走。我看只有这样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好,这样做还有点儿道理,”我说,“‘就算是’不费事,‘就算是’也不会有什么风险。要是有必要的话,哪怕是我们‘就算是’干了一百年我也不在乎。这一点只要我习惯了,也不会让我觉得勉强。我现在就马上去,偷两把小刀回来。”

  “偷三把,”他说,“我们还要用一把做锯子。”

  “汤姆,我这样说不知道合不合规矩,会不会犯了忌讳,”我说,“熏肉小屋后面的石板底下,有一根生锈的旧锯条。”

  汤姆看着有点儿失去了耐心,也有点儿心灰意懒。他说:“哈克贝利啊,想教你学点东西,怎么这么费劲。快去把刀偷来……要三把。”

  我赶紧照他说的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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