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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谁会为纽扣杀人(3)

书籍名:《纽扣杀人案》    作者:鬼马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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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约了依依,我们要去见袁之杰。”

  “你们效率好高啊。”简东平精神一振。

  “我把你的问题跟依依说了以后,依依很起劲,刚跟我通完电话,就跟袁之杰联系了。我们就约在依依家附近的那家咖啡馆。”

  “我给你的录音笔,你会用了吧?”他马上问。

  “会了,放心吧,我昨天自己还试过了。”

  “我让赵依依回答的关于元元的补充问题,有没有跟她说?”

  “我发短信给她了,她说她昨晚上就写好了答复,回头我连同录音笔一起给你。”江璇忽然降低声音,“我不跟你说了,我看见他们了。”

  “好,谈完给我打电话。”简东平叮嘱道。

  “嗯。拜拜,别忘了涂药。”江璇挂了电话。

  简东平很想亲自参与这次谈话,但一想起自己现在的形象,他犹豫了半天还是放弃了这个可能给江璇带去惊喜的机会。其实,他倒不是怀疑她们的能力,他想赶去,只是纯粹想跟江璇在一起。自从昨天她为自己打抱不平,用小皮包抽打身形是她两倍的林浩昆之后,他就从心底里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另一半。以前,他看到的只是她的美丽和单纯,昨天看到的却是她坚强和勇气。所以,他想看见她,想跟她在一起,哪怕是一句话不说,只坐在她身边,他也觉得是种莫大的幸福和满足。

  昨天从医院出来,他想开车送她回家,但她坚决不让。

  “你快点回家休息吧,不要送我了。我想看见你快点好。”她很坚决地说。

  “可是你家离医院很远,你回去很不方便。”

  “没事,我打的回去,我不是明天就能挣钱了吗?800元呢。”江璇爽朗地笑道,“等我拿了钱,我请你吃饭,吃西餐!”

  他觉得她真可爱,很想亲亲她的嘴唇,但是他的下巴坏了,干不了这用力的活,他想紧紧抱抱她,又怕太激烈的动作会让他的伤口痛上加痛,他还想干别的,干好多好多以前想过无数遍,却从来没干过的事,但好像时间不对,他不方便,她也不方便。他觉得真遗憾。

  昨天,他就是带着遗憾、无奈和难以抑制的渴望开车走的。一路上,他想了很多。他以前不是没见过美丽的女孩,他见过很多,他也曾经对其中几个想入非非,当然,也有女孩主动对他表示过爱慕之情,但他好像从来没对谁产生过如此强烈的目标感和生理上的渴望。他从来没想过要碰碰她们的手,摸摸她们的头发,或者闻闻她们的味道,她们就好像沿途路过的苹果树,结的果实虽然同样鲜亮诱人,但是看看也就罢了,他不会想去摘,可是江璇就不同了,她是他想摘的那个苹果,他已经伸出了手??

  她就是他的目标,他觉得自己正朝她奔去。

  跟江璇通完电话,简东平开始仔细翻阅父亲带来的资料。他发现其中不仅有“保姆被杀案”的背景资料和案件侦查情况,还有当年女招待失踪案和邱元元失踪案最初的侦办资料。他大致作了一下整理:

  案件一:保姆被杀案

  案件背景资料:被害人名叫杜群,48岁,初中文化程度。父母均在10年前因病去世,目前她唯一的亲人是她的姐姐杜林。杜林在两年前自A阀门厂退休,退休前为该厂技术人员。

  被害人生活经历:未婚。小时候曾因盗窃同学学习用品被学校处于警告处分。成年后,曾在街道办的集体所有制玩具厂当过五年工人,还曾在派丽视食品公司当过包装工人,也当过清洁工和送奶工,最后三年主要从事保姆和钟点工工作,主顾反映良好,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现盗窃行为。2003年7月底结识本市男性吕某,建立恋爱关系后同居。

  被害人犯罪纪录:1985年,30岁,因在公共汽车上扒窃,被判入狱一年。

  1989年,34岁,因在公共汽车上扒窃,被判入狱两年。

  1999年,44岁,因在市中心商场扒窃被当场抓获,被判入狱三年。

  被害人亲人及恋人叙述(经整理后的口供):

  叙述人:杜林

  身份:被害人姐姐

  大概是因为家里穷的关系,我妹妹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她小时候去食品店偷话梅,还被营业员揪着一路送回家来,让我爸妈在邻居面前丢尽了脸。因为她这个臭毛病,爸妈对她打也打过,骂也骂过,但一点用也没有,她根本改不了,所以后来我们都对她听之任之了。自从她第二次被抓后,我们就没什么来往了。我觉得她无药可救,一辈子都只能当贼了,我老公也不希望我跟她来往,怕丢脸,更怕她偷我们家的东西。因为我们家也不富裕,所以我基本跟她没什么联系。

  她出事前没来找过我,但今年春节的时候,大概是二月份吧,我跟她见过一次面。也是巧遇。那天我在我们家附近的菜场买菜,正好碰到她,她叫了我,我不好意思不理她,毕竟是亲姐妹。于是那天中午,我请她吃了顿午饭。当然是在附近的饮食店,我不能把她带回家。她那时候刚出狱不久,我问她怎么会在这个菜场买菜,她说她的东家就住在这附近。

  我这才知道,原来她出狱后,一直在给人家当保姆,收入倒还可以,一个月包吃包住,也能挣到800元,就是工作比较辛苦。我问她,她的主顾是什么人,她说是个单身男人,跟她同岁,以前也坐过牢,出狱后一直在经营一个小杂货铺。这个男人好像本来是不会请保姆的,但因为肺癌晚期,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所以想请个人照顾他。我听我妹妹的口气,她跟这个男人好像关系处得不错。不过,我总觉得他们两个年纪相当又都是单身,这样住在一起,有点不妥。但我也不好说什么,这是我妹妹的生活,她有她自己的想法,我不想干涉。

  我妹妹说那个男人很聪明。我问她,这个人是不是知道你以前的事。她笑嘻嘻地说,他就是因为知道才雇用我的。她说那个男人第一次见面,把一颗纽扣塞在自己的裤兜里,给她一个上午的时间去掏,那个男人说,如果我妹妹在他毫无感觉的情况下偷到了那颗纽扣,就雇用她。后来我妹妹干成了,那个男人就雇她了。我总觉得那个男人这么试她,不是什么好事,可是我妹妹好像很开心。她说她之前找了好几个星期的工作都没找到,只能住在一个女牢友家里,但那个姐妹经济也不宽裕,而且还是跟父母一起住,那家的人总给她脸色看,所以现在能找到管吃住的工作她特别高兴。你们别看我妹妹虽然四十多岁了,还坐过几次牢,但其实她的头脑很简单,她分不清是非。

  我问她那个男人有没有让她干坏事,她笑眯眯地说没有。她说那个男人都是让她干发财的大好事。她好像很崇拜那个男人。但我听着这些话总觉得心里很不踏实,劝她看清楚。可她说那个男人怪可怜的,她不忍心扔下他。据她说,那男人的老婆病死好多年了,唯一的儿子也在几年前留下一封遗书走了,直到现在都没找到尸首。她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那个男人好像姓王。

  她出事前没来找过我,但是她在十月份给我来过一个电话,说她换工作了,我鼓励了她几句。我知道的就这些。我们平时基本不通电话,我们家的人都不喜欢她,她从来没给我儿子买过一颗糖。在我眼里,她也算不上是我的亲人。她碰到这样的事,我也很难过。但是我也没办法,这是她自作自受。

  叙述人:吕某

  身份:死者男友

  我跟杜群是今年七月底在菜场认识的,因为她经常到我这儿来买鱼,付钱挺爽快,从来不讨价还价,所以就跟她熟了。后来跟她攀谈起来,觉得她人不错,就跟她谈起了恋爱。我以前结过婚,后来离了。我觉得杜群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体贴人,也很勤快,不像我以前的老婆,脾气坏,只知道搓麻将。我们认识后不久,就住到一起了。

  杜群没稳定工作,我知道她是干保姆的,以前给一个男人当住家保姆。我开始听了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孤男寡女住在一起,谁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但自从她跟我好以后,她就从那个男人家辞了工,九月份到那个姓邱的老板家去当保姆了。她一般是周一到周四住在邱家,其余几天晚上就住在我这里。杜群说邱家对她不错,女主人心肠好,脾气好,还很大方,经常把用不了吃不了的东西送给她。男主人也不挑剔,很有风度,对她说话总是很客气,像是把她当家里人,只是那个小姑娘比较难伺候,不过也没刁难她,就是对她爱理不理。总体上说,她对这份工作还是很满意的。她是怎么去的邱家?就是我前面说的那个男人,他有个朋友正好认识邱老板,就介绍她去了。

  那个男人叫王升,听说杜群不想干了,(因为我不让她干了,既然我跟她好了,怎么能让她再跟别的男人住在一起?)就答应帮她另找一份工作,后来他说他认识个大老板,他们家的保姆正好回家乡了,想找个新的,他让杜群先回去等消息,没过几天,他就通知杜群去上班了。

  我对杜群的过去不太了解,只知道她一直做保姆,不知道她坐过牢。不过,就算知道,我也不会嫌弃她,因为她是一个好女人,勤劳能干,在钱上面也不像其他女人那么斤斤计较。我自从有了她,生活变得舒心多了。本来想跟她今年就去领证的,可是没有想到,她会出事,真的没想到。

  她出事前一个星期,跟往常有点不一样,很兴奋。她是周末回来的,那天她回来之前就打电话给我,让我别买菜了,说她晚上带回来,还说带碟片回来。我们两个在一起没什么爱好,晚上就爱看个碟片,吃点好的。她弄菜还行,那天她回家,果然带回来很多碟片,还做了好几个小菜。我们大吃了一顿,她还给我买了一条中华烟。我问她是不是邱家给她发奖金了,她说不是,说马上要中彩票了,非常兴奋。那天晚上,她到半夜都没睡,我起来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睡不着,后来连着几天都是这样的。我叫她别做中彩票的梦了,那不是咱们想的事。我这么说是怕她把工钱都拿去买了彩票,现在这种人不是没有。她叫我别担心,说她就快有钱了,以后就不用当保姆了,可以享福了。我觉得她是一时中了邪,也懒得说她。

  11月28号,就是出事的前一天,她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让我下午一点半在她干活的邱家附近的一个花店门口等她,她有事跟我说。我问她什么事,她说有点东西让我带走,但她没说是什么。不过听她的口气,非让我去不可,我就答应了。可我那天一直在那儿等到下午四点也没见她的人影,我在这期间打过好几个电话给她,但是她的手机一直关机,她也没回邱家。我当天晚上联系到她,她也没说什么。我没想到她第二天会跟邱家撒谎说家乡来人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

  王升是在十一月初死的。其实杜群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病入膏肓了,连路都几乎走不动了。杜群走后,他好像找了个邻居老太在照顾他。我见过王升一两次,他瘦得跟猴子一样,说话有气无力的。大概就因为可怜他吧,杜群去邱家干活后,还经常回去看他。杜群下午比较闲,王升住的地方离邱家很近,她走过去十多分钟就到了,所以她经常下午去照顾他。我本来不同意她去的,但是看那男人病成那个鬼样子,想想也算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当发善心吧。

  我跟王升接触不多,只是有一次杜群让我去帮他修电冰箱见过一面。他家里乱得像垃圾场,我后来问杜群她到底平时在他家都干了什么,为什么不帮他整理整理,她说王升不让她动那些东西。王升脾气很怪,一说话就咳嗽。我干活的时候,他就站在我身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好像怕我偷他东西似的。杜群说,她在他家干活的时候,他也这样,她走到哪里他都盯着她。我问她,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在他家干,她说,王升教了她很多东西。王升好像是突然呼吸困难死的,我不清楚,我对王升就了解这些。

  对,听说他的儿子是几年前自杀的,还留了封遗书,但后来没找到尸体。王升很少谈起他儿子,我知道的都是杜群告诉我的。

  杜群没仇人,也没朋友。她有个姐姐,不过那女人很势利,根本不和杜群来往。出事前一个星期,杜群到环岛路去了三次,她说是邱老板叫她去买千层油糕的,但是我知道那个油糕铺不在环岛路,已经搬到三门路去了,离原来的店址有一站路的距离。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因为三次都是我送她去的,我有电瓶车,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左右,我把她送到那里就回去了。我也喜欢吃千层油糕,她总会给我捎上一些。不知道这算不算线索,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了。希望警方能尽快抓住杀害杜群的凶手。

  备忘录:关于“保姆被杀案”的现场总结。

  案发时间:2003年11月29日晚九点半

  案发地点:A区四河路忘生桥桥洞下

  现场勘查:1.死者全身赤裸,身上披一条淡绿色军用旧毯子。2.死者身上被浇灌大量芝麻油,其香味吸引了桥洞附近大量老鼠前来啃噬尸体,因此尸体上遍布咬痕。3.死者手心里捏有一颗红色玻璃状纽扣,纽扣内红色物体尚待查明。4.死者周围没有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法医报告:被害人死于勒杀,凶器为一根电线(已在弃尸地点附近找到)。死亡时间估计为当日下午三点至五点。

  被害人案发当日行踪调查报告:

  1.被害人失踪24小时后,其雇主报了警。12月1日下午,经被害人家属和雇主辨认,死者确实是杜群。(死者面部遭到啃噬,但基本轮廓和面部特征保留完整)

  2.被害人于11月29日上午9点离开邱家,9点零5分左右出现在距邱家500米左右的57路公共汽车站,手里提一个黑色皮包。(该皮包尚未找到)

  3.10点左右,被害人出现在环岛路上,在书报摊停留了大约15分钟,神情烦躁不安,向书报摊老板询问两次时间,书报摊老板最后答复的时间大约是10点15分,她匆匆离去。

  4.10点30分左右,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18号“油糕小铺”购买千层油糕。(原油糕铺地址为环岛路102号,该铺于一个月前搬到新址)

  5.10点45分,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49号附近徘徊,对面马路修车铺的人反映她在那里逗留了将近10分钟,后来接了一个电话后离去。

  6.11点半,被害人出现在胜利路路口(此地距离邱源家大约1千米)。

  7.12点,有人看见她走进了胜利路98号,之后不知所踪。(胜利路98号后门通丽池路)

  电话记录调查报告:

  1.案发当天电话记录:事发当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她曾经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持续3分钟,对方机主名叫刘毅仁,家住丽池路38号楼上。此人在丽池路38号楼下经营一家私营饭店——“香香饭店”。10点45分接到第二个电话,电话来自一个神州行手机,机主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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