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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书籍名:《蔷薇花枝与灰烬》    作者:刈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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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一个下午,陆以华闷在房间里看看书听听歌,看进去多少听进去多少不知道,时间浑浑噩噩地就过去了。
  
  中午和晚上用餐时都没遇见齐爷,他说不上松了一口气还是如何,反正吃得出滋味吃不出心情就是了。一桌子的精致菜肴,合着上午厨子细细询问过他的口味轻重,相当人性化。最美的是点心,手掌大小的瓷碟里置着葡萄珠大小的各色软糯团子,一碟中只放一个,晶晶莹莹好不剔透可爱,却把怕甜的他吃得脸都绿了,连忙推脱。陈管家在一旁笑啊笑地招待着,最后看他难得做出点表情来,却是对着齐爷最欣赏的点心,更是止不住笑意泛上来。
  
  陆以华对这种爱笑的长辈似的人物毫无办法,硬着头皮把一桌子菜好歹都尝了些评价了几句,终于等来一句“陆先生是否想回房休息”的问话。
  
  这就算是放他去了,陆以华自然点头应声,转身准备上楼。
  
  却没想陈管家之前一直在等他开口问齐爷的去处,他至最终也没问。
  
  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该知道的自然能知道,不该知道的问了不过是自找难看而已。陆以华心里把各个界限都把握得很是清楚,这别墅包括前□院中的人都对他客气非常,然而没有一个人,是他得罪得起的。
  
  进门之前,他始终感觉得到那带着探究意味的眼神一直在跟随着他,说不上恶意,但也并不柔和。针芒在背,刺得人发疼。
  
  关上门随便拿起之前丢在桌子上的书放在掌心摸索,那是一本关于企业运作的专业书,厚,充满了机械化冰冷的术语、数据,读起来总有一种在触摸金属的感觉,其实并非陆以华的爱好所在。
  
  很久以前他就在看这样的书了,那时是为了方此辰。
  
  方氏集团的少董,这背后意味了很多东西。想要名正言顺而并非依附性地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至少要努力向着这个方面发展。那时他成为一个对方此辰有用的存在,不止是亲密的朋友这样简单。
  
  于是他又成功地成为了方此辰可靠的下属。
  
  爱人?很快便另有其人。
  
  陆以华抿起唇,合上书放回书柜中,试图回想在大学之前,遇到方此辰之前,他喜欢做什么。
  
  想不出来,那时候的他,和很多同龄的男孩子一样,看看球赛,对大事发表一下幼稚的见解,看一些难懂的书来让女孩子觉得自己有气质且与众不同,最多的还是为成绩奋斗,与父母闹些青春期的叛逆和桀骜来发泄莫名的不满。
  
  现在他无事可做了。
  
  于是找陈管家要来自己外衣口袋中的手机,打算联系一下父母和好友。
  
  才一开机,就有几条短信顶进来,有当天在场的同事发来表示关心的短信、房地产的广告、提醒缴费的通知,和何煦的。
  
  大意就是他没想到方此辰会这样做,他会尽快劝服方此辰来救陆以华回去,要他不要着急专心养伤。
  
  天真,陆以华扫了一遍短信如此感叹,他恨自己不能同样天真。
  
  方此辰明摆着是已经放弃他了,期待他顾念旧情来接他是没什么问题,期待他为了自己和齐爷撕破脸弄得企业受连累可就是太没脑子了。至于何时才能回去……环视这间陈管家花了大把力气来重整的房间,陆以华知道,除非自己把齐爷惹怒然后死出去,不然短时间是回不去了。
  
  虽然说想要的都没留住,但是也还不能算是生无可恋,就这么贸贸然地把自己性命交代了,也不太值得。何况……说起来好笑,他也并没有什么其他地方可去。他当初大学毕业刚进方氏,便贷款买房、每月辛苦还债,硬是把家安在了方此辰所在的高档小区里,美其名曰相互照应。
  
  现在可好,只要想到会看见方此辰,陆以华就牙疼。
  
  牙一疼就心疼,没跑儿的。
  
  跑也跑不了,还不知道齐爷到底要怎么处理他这号人,干脆安心住着,哪天看到齐爷了,小心应对就好,别无他法。
  
  说曹操曹操就到,想齐爷齐爷就来,陆以华还站在书柜面前艰难抉择顺便发呆,就听见有人敲门,说齐爷回来了,在楼下用点心,要他作陪。
  
  整理整理仪表,挂上招牌笑容,陆以华下楼去了。今天他白衬衣加烟灰色长裤,背挺腰直,远远地从转角楼梯上下来时齐爷便一眼打上他了,待他走近,意味不明地说了句“恢复得不错”。
  
  这话听着就让人心里嘀咕,这个恢复指的到底是什么?自己那点儿破事,齐爷要是愿意费点时间弄清楚,肯定早就知道得比自己还全面了,但齐爷要是没这个时间管他之前身上发生了点什么呢,自然就是问的身体。
  
  陆以华想得多,脸上倒是一点而不露,文文气气地应了声“是”。
  
  “过来坐。”齐爷看起来心情不错,一身合适又舒服的软布料子贴着身,坐在小厅吃茶点的桌前,半眯着眼如此道。
  
  陆以华坐过去,为这人如此会享受而有些感叹。
  
  不过到了这个地位再不享受,哪里对得起坐的这个位置。
  
  谁都知道齐爷是个挺精彩的人,偌大个N城里里外外,故事比他精彩的人真的不多。说他是齐家原来那个老爷子最看不上的个儿子,懒懒散散,连点权势相关的便宜都不肯沾,嫌麻烦。后来其他几个斗得差不多了,才发现那些便宜确实不该沾,每个便宜都像涂了毒的金钩子,带着那么点儿险恶的意思。几个人斗得尽兴了,各自霸着点小势力不放了,齐厉悠悠闲闲地去老爷子面前请安了。
  
  齐厉给老爷子削了个苹果,一边削一边说了几句话,可能是这么说的:老爷子啊,您今年四十多快五十了,虽说正是壮年,但人老了也就享受不到什么了。这是最好的享受时间,何必靠看自己几个儿子挣来抢去的样子取乐呢。不如到处溜达溜达玩儿去吧,这几年大哥二哥他们闹得也差不多了,您也看出来自己这几个儿子就这点能耐了,不如都交付给我吧,我给您看着,要是能让您看得高兴看得惊喜,也算尽了孝道。
  
  结果那个苹果削完了,齐厉从老爷子家出来,就从齐厉变成齐爷了。
  
  听起来有点荒诞吧?确实挺荒诞的,因为这不过是传言而已,齐家传了这么多代,怎么可能这么儿戏地就被个苹果折腾得换代了。但是偶尔有知道点风声有点身份的人,席间吃喝得高兴了,还是喜欢把这个荒诞的说法拿出来念叨念叨,当个美谈了。
  
  谁都知道大户人家水深,何况还涉黑——哪里是涉黑,他们本身就是纯黑。
  
  齐厉从几个兄弟里面脱颖而出成了齐爷,其中的种种血腥与阴谋不足为外人道也。这几年来齐爷的手段更是把这一点显露得明明白白的,明白得大家都装这是假的,只把那个苹果的笑谈拿出来哈哈两句,闹个心照不宣。
  
  陆以华也是听闻过这个论调的,他印象中假想的齐爷,应该是三四十岁、一脸深藏不露的奸险,大腹便便,还有个黑得彻底的心。
  
  结果除了第一条沾边,剩下的全部被推翻。
  
  他第一次看见齐爷就是那个愚蠢的下午。他开车闯进齐家的门堂去救何煦,把所有责任往自己身上揽,毫无悬念地被打得满背是血,锋刃划破皮肤向下狠狠地按下去再拔出来,一条一条,陆以华知道自己脊背被划得很漂亮,几乎是要被切了开来。
  
  就要被拖到刑堂去时,有人来了,气氛突然凝重,一切都安静了下来。有什么类似于威势的东西令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等待那人开口,即便他看不见,也知道来人绝对是个极有身份的。
  
  他伏在石板地上,疼出的汗水沾在他睫毛上,他睁不开眼,也抬不起身去看那个人。
  
  他听见有人喊了声“齐爷”。
  
  然后有人不轻不重地在他腰上踢了两脚,牵扯到他的伤口,他抖个不止,无法控制地想喊疼,嘴唇动了动,什么也没喊出来。
  
  最后,那个踢他的人随便问了何煦两句,说,此事算了。
  
  他忍着疼强睁开眼去看,只看见了一个侧身转成一个背影。
  
  三十岁出头的年纪,冷俊、气势惊人却并不锋利,他的锋刃不知放置在哪,总之不显露于外。他对什么,似乎都没有太大的兴致,因为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他不说话,就是死;他大发慈悲给了四个字,陆以华活下来。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触动了他,而他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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