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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书籍名:《风流寄微》    作者:彻夜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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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烟花三月下扬州,此时虽然是冰雪天气的夜晚,漕运河道上依然显得异常的繁忙。大小船放眼望去绵延数里地,各式的官船夹杂其中,一时之间完全出乎我们的想像,竟然无法瞧出哪艘官船上住着当今的皇太后。
漕运河边上的寒风猎猎,我笑道:「我皇奶奶最喜欢行事出人意料,她既然微服私访,坐的就未必是官船。」
胡不归眼睛扫着眼前数十条的客船,道:「难道皇太后会坐普通的客船?」
我笑道:「皇奶奶如此尊贵,又岂会坐普通的客船?」
胡不归嗤笑了一下,转过头心领神会地道:「豪华的商船!」
夜色下,我冲他微微一笑。
雪夜中的月色自有一种高洁,远处是白露横江,官船上星火如野,我穿了一袭简白色的袍子,通身上下,不过是腰间有一条宫绦,装束极其简单。
胡不归的扮相就更加不用说了。一身黑衣,像个小毛贼,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是天地间突然只剩了他与我,两人信步庭中,庭下有积水空明,水中是藻荇交横,盖竹柏影。
「分头找吧!」我道。
我一开口,胡不归彷佛惊醒了似的。他看了我一眼,点了一下头,道:「找到了暗号知会对方……」他抬头见天幕上有雀鸦飞过,便顺口道:「就呱……呱呱……呱三声!」
「不好!」我坚决地摇了摇头。
「哪里不好?」胡不归一愣。
「我喜欢咕……咕咕……咕这么叫!」
胡不归深吸了一口气,无奈地道:「随你!」
他话音一落,我脚尖轻点,不过在水面上轻点了几下,便飘出很远,本王其他的功夫马马虎虎的很,这轻功却是十足的高明。一艘豪华的商船,听起来容易,但要寻访起来,也实属不易。
「老爷,不要,求您不要了……」
窗子里传出女子的求饶声,我用食指轻轻抠破窗纸,一眼之下不禁生气。
只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翁,死死拽住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看那少女手里拎着漆盘,一副丫头的装扮,脸上泪珠盈盈,委实可怜。
「你长得这么美,何苦做名贱婢?你看看你这双小手……」那老翁面红耳赤显然是多喝了几杯,拉着少女的一只手上下其手,摸得不亦乐乎。只可怜少女哭得珠泪涟涟,还不敢大声。
本王掏出帕子往脸上一蒙,推门而入冲着那老头笑道:「你看我美不美……」
老头大概是认为本王是谁进献的,居然也不惊慌,放开了那小婢的手,笑道:「你遮得这么严,叫本大人怎么猜呢……」
我挥了挥手,那小婢连忙拿起漆盒慌慌张张夺门而去。
老翁刚想扑上来,我抬起手制止了他。老翁看着我那只全身上下最漂亮的地方,眼馋得直流口水。
我那只手在他面前翻了翻,笑道:「想不想亲一下……」
「想、想!」老翁酒意上涌,色胆包天,两手一张朝我扑了过来。
我身形一闪,绕到了桌子的另一边。但那老翁居然也不是泛泛之辈,猛然扑了上来,十指如钩,一抓下去。即便我身法够快,也被他扯下了一块衣衫。
我露齿一笑,道:「胡公公,您好心急啊……」
老翁的酒意再浓,也像一下子惊醒了一般,张嘴结舌地道:「你是……」
胡不归大约没想到这好色的老头居然是个公公,在外面噗嗤笑了一声,他见我落于下风,打开窗子,从窗外跃入。
老翁更是吃惊,他一脸又惊又怒,道:「何许人也?!」
胡不归站了起来,满面怒色地道:「好大胆的狗贼,你敢调戏我家娘子!」
他摺扇一晃,那老翁不得不放开我。二人联手夹击,胡公公大约有一些疑虑我的身分,这么电光石火之间,就被胡不归擒住。
胡不归压住胡公公,道:「说,你该当何罪!」
「你娘子……」胡公公一脸迷惑。
我在一旁抽泣道:「相公,你要替我作主啊,绝不能轻饶了他!」
胡不归见我唱作俱佳,更加得意道:「对,绝不能轻饶!要是你能……」
「要是你能拿出一万两银子,那就饶了你!」他话还没说完,我已经插话断然道。
胡不归显然以为拿住了一个公公,自然要问元林的下落。谁知道我不问太子的下落,倒在那里勒索了起来,不禁愣然。
胡公公眼露狐疑,但嘴里却道:「有,有!」
「快拿出来!」
「在我床头的箱子里!」
我走过去床头将箱子搜出,转头道:「钥匙!」
「在……这里!」胡公公扫了一眼摺扇里隐藏着的钢刀道:「能不能请这位壮士把刀拿开?」
我一笑,手伸进他的脖子里一阵摸索,似乎拿到了什么,用力一扯。只见手上拿了一枚青铜钥匙,上面还连着一根断了的红线,显然是胡公公将钥匙串了,套在自己的脖子上。
胡公公的脸色颇有一些不太好看。他虽然是一个三品太监,却是太后宫里的,人人巴结,大概从没想过被人要挟,偏偏他颇有顾忌,又不敢乱来。
我将箱子打开,里头一堆金银珠宝,更有一叠厚实的银票。我毫不客气地翻了翻,从怀里掏出一块布,将里面的东西悉数倒下再裹好。
胡公公看在眼里,不禁眼皮一阵乱跳。这种随太后出门,各地进献的美事那是少之又少,他此次出来收获颇丰,刚才也是心情愉悦才多喝了几杯,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强盗席卷了他所有的进项。
钱被劫走,饶是他平素里气定神闲,这一时之间也是心痛不已的样子,哪里还能想得出其他的计策。
「你、你不是说只要一万两银子……」胡公公颤声道。
「我改主意了!」我笑道,话音一落,突然抬腿一扫,正中胡公公的太阳穴,
胡不归吓了一跳,没有想到我会突然发难。他平素里草莽生涯,原本就视人命如草芥,可是眼见我劫财杀人,不快地道:「是不是皇太后的船就在附近?」
我好笑道:「若是太后在此,胡公公哪里还敢如此色胆包天,他不怕他上面这颗人头跟他下面一样被人砍了么?即便是我也不敢像现在这般胡闹……」我说笑着,不知道怎么忽然想起了什么,看了一眼胡不归。
胡不归的模样实在谈不上俊秀二字,脸上青青的还泛着一些胡渣,只是在这落拓气质当中却透着一种大丈夫的潇洒磊落。
我不知道怎么,竟然觉得脸有一点发热。
「那他不知道太子的下落?」胡不归追着问道。隔着一层帕子,他自然不知道我刚才脸红了一下。
「他不过是一个三品总领太监,这么点品衔能知道什么?太子哥哥如果还活着,一定被关押得很隐秘,皇奶奶想杀他可是很久了。她自己都说不清楚什么时候会改变主意!」
胡不归大叫一声,不由心急地道:「那你还在这里玩闹?!」
「找不着太子哥哥,胡闹一下又有何妨?」我满不在乎地道。
胡不归不禁一时语塞,他大概从来潇潇洒洒,万事都了无牵挂,随性而为,不知道什么叫作刻不容缓,什么叫作头等大事,所以才能养成这种落拓潇洒的气质。
可是我现在看他心急难耐,心想大丈夫为求功名,这么好的机会大约不心急也很难,只听他忍着气又道:「那现今该如何是好?」
我大张了眼睛,理所当然地道:「太子哥哥又不在此处,我们又杀了人,自然是早一点逃之夭夭啊!」
胡不归深吸了一口气,笑道:「正解,我们都各自回去早些安歇吧!」
他说完就从窗口掠出去,我却冷不防在他背后道:「明日你来不来找我?」
胡不归不答,却听我后半句道:「我要是探到点什么消息,需要你帮我想想……」
他的脚步不由一顿,笑道:「那明儿再见吧!」说完头也不回地掠走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微微低了一下头,脚一踢,胡公公的尸体便飞到了床上。
翻出了一件普通的太监衣服,我将它套在自己的身上,戴上帽子低头推门出去。胡公公那层楼显得比较冷清,显然是他看中了那小婢女,有心欺凌,故意将人遣开,方便他下手。
船舱的下面两层,侍卫便明显多了许多,我顺手从偏厅里拿了一盘水果端着朝前走去。沿路侍卫见是送水果的太监,倒也没有拦着我。
船舱越往下越是重重把守,尤其是船尾处,可以说是重兵压阵。我皱了一下眉头,犹豫片刻,便大胆往前走去。
「站住!」守卫喝道:「谁让你来的!」
「胡公公吩咐小的给里头的人送点吃的。」
守卫犹疑了一下,道:「但是……」
我傲慢地道:「我们家公公说了,一切都是上头的意思!」
皇室的守卫深谙做官之道,即使一个小守卫也知道这句话表达了什么意思,随即陪笑道:「公公勿恼,小的这就放您过去!」
我不去理会他,趾高气昂地端着盘子走进了里屋。屋内一灯如豆,光线并不如何畅亮,但是灯下却有一桌食宴,我的面色一变,只听有人笑道:「我一直在想,你什么时候来,寄微。」
从角落的暗处走出来一个长身玉立的男人,此人一副世子的打扮,黑色的锦衣,挽起的袖子露出里面明皇色的锦缎。
这个人的身材很高,身形也很削瘦,说不上如何俊美。但鹰眼钩眉,颇有一种城府之感,另有一种稳重老成的男子魅力。
我心里一跳,没想到来的居然是当朝权臣国舅爷的亲孙子庄仲庭。我也不忸怩,一惊过后,转脸笑道:「原来是表哥,难道舅公也来了?」
庄仲庭也不去答我的话,只是将手一伸,慢条斯理地道:「坐吧,我知道你饿了!」
我也不客气,大大方方地入席。庄仲庭却绕了半张桌子坐到了我的身边,替我倒了半杯酒,道:「尝尝这长白楼的水晶肘子、姜女楼的芙蓉鸡,都是我令人快马从都城买来。这清蒸覆子鱼跟芦荟双翅,倒是现做的,不过这鱼料却是顶新鲜的,是我令人从南边用四匹汗血宝马替换,将它们裹着冰块送来的。」
我一块接着一块吃着,他说得快,我吃得也快。庄仲庭不停地给我倒酒,来去之间,那只手总是微微蹭过我的手背,每一次于我的手背上划过,他的瞳孔都不由自主地收缩。
我喝到第三杯酒,桌面上的菜已经扫过一半。将酒杯一放,我笑道:「表哥的酒菜真不错,不过我怕回去晚了元宝会担心。所以……」
庄仲庭却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而是上下打量着我,道:「真没想到,一个王子穿着太监服……如此富有魅力……微微,你真迷人!」
我皱了一下眉头,笑道:「若是表哥不愿称我一声表弟,那么叫我晋王爷也没什么不妥。」
庄仲庭眨了一眼道:「你不喜欢我叫你微微?」
我微微一笑,道:「确实有点恶心!」
我们说话间,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动手。只不过我的目的是想要离开,而庄仲庭却是留人。一招一架之间,庄仲庭已经扣住了我的手腕。
庄仲庭抚着我的手腕,声音嘶哑地道:「寄微,你是不是没有想到船上的是我?」
我挣扎了一下,却没甩脱像把铁钳一样的手,不由皱眉道:「放手!」
庄仲庭微笑道:「并不是只有十四王爷才爱送人大珍珠,有的时候我也会送上一、两包。尤其……」他贴着我的耳朵,声音里的嘶嘶声在我听来不亚于是一条响尾蛇在摆尾,他道:「尤其是可以让你上当的时候!」
「原来你是故意让胡公公涉险!」我恍然。
庄仲庭道:「一个不心净的阉奴,我看他不爽快已经很久了。我知道十九王爷也不喜欢此人,对吗?杀了他,我的寄微心里有没有很爽快的感觉!」
我笑道:「确实心情不错,不过你要我很爽快那倒还不够……」
庄仲庭看着我的衣领,那双眼睛彷佛已经看穿了那件衣衫,看到了我下面的肌肤,让我无端端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他淡淡地笑道:「那我可以试试用别的办法让你心情舒爽!寄微,这里是扬州,不是都城,我们都不用有太多顾忌。」
我哈哈一笑道:「我怕你不知道怎么让我爽快。」
「哦,那我的寄微要怎么样才会爽快?」
「不如谈谈太子吧!」
庄仲庭冷冷一笑,道:「没想到你对你二哥,倒是要比别人更实心一些!」
他说话的时候脸越贴越近,我稍稍避开微笑道:「不这样,我怎么取得他的信任呢?你我不过是同样的心思。要知道这盘棋不下到最后,谁也不知道是赢家。而一开始便将全盘家当都下注,未免有一点不智,对吗?」
庄仲庭的目光直直地落在我的领口,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我的话彷佛都从他耳边擦了过去,半句也没有落入他的耳内。
隔了半晌,庄仲庭才沙哑地道:「还是让我先试试,这样能不能令我的微微觉得爽快吧!」
他说着脸微微向前倾。即便再机灵精变,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被庄仲庭压住,无法挪动分毫,只好干笑了一声,道:「庄世子,这么对您的世子妃不太好吧!」
庄仲庭俯视着我,半天才道:「你还在为这事生气……我虽然娶了妃子,但是最喜欢的仍然是微微!」说完,他的头一低便要亲我的脸。
可是庄仲庭还没有碰上我,便觉察到脑后一阵凉风。他很迅捷地转身,只见一道寒光从眼前擦过,只这么一转一躲,他已经不得不离开我的身边。
舱里多了一个邋遢年轻人。庄仲庭见我面带微笑,朝那年轻人看了一眼,这一眼似乎令庄仲庭觉出亲疏有别的味道。
「你好大的胆子,敢行刺世子!来人啊!」庄仲庭脸色铁青,怒目喝道。
但是他刚喝了一声,我连忙打断道:「世子不要误会,他是……他是我的随从。」
「随从?」庄仲庭看着邋遢的年轻人,冷冷地道:「你叫什么名字!」
来人稍一犹豫,便道:「我叫元宝!」
庄仲庭冷笑了一声,道:「你是元宝?」
我连忙在旁补充了一句,道:「他是金……金元宝!」
庄仲庭的脸色铁青,道:「寄微,我倒不知道你收了这么大的一个仆人。」
我这个表哥除了人品次了点,其实也不算太差,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身分地位一样不少,但最令人忍受不了的就是太过自以为是。我明明每次见他都唯恐避之不及,他却偏偏以为我是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这一点才令人吐血身亡。
我笑道:「世子,我是来找二哥的。你也明白寄微的难处,毕竟太子是跟我一起出门的。如今他不见了,寄微难辞其咎!」
庄仲庭淡淡地道:「寄微看似对个个有心,其实真上心的倒也不多,但对太子倒是真心实意的。你放心吧,太后已经将太子带回去了。」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太后的杀念,到底只是在心里转了一个圈又回去了。
庄仲庭深吸了一口气,道:「我的这顿饭,想必寄微是不会吃了。」
我微微一笑,道:「吃,为什么不吃!」
不吃那就太可惜了,我怎么会错过白吃这种好事。
心事一了,我大马金刀地坐下,比起刚才吃得更欢。没想到胡不归也不请自入,难得在庄世子那对阴沉沉的目光之下,他的那双筷子还能上下翻飞,速度比我都要快几分,这份胆色倒是让本王不得不钦佩。
吃完了饭,我与庄仲庭道别。庄世子道:「我的饭,寄微看起来很爱吃。」
我笑道:「表哥的饭菜一向是皇亲贵族里最讲究的,爱吃的人很多。」
庄世子又道:「但是我比较喜欢请寄微吃饭。不如这样,你知道我家新盖了一座宅院,你搬过来与我们同住。你小的时候,我父亲就提出来过让你跟我们同住。」
这事倒是真的。但当时我还没住过去,舅舅就把我父亲精心收藏的古玩字画搜罗一空。倘若搬过去,只怕晋王府也早就被他卖了。
当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福至心灵,拉着太后的手道:「奶奶,舅舅太凶,孙儿要跟您住。」
皇太后奶奶叹了一口气,道:「也罢,就跟我住吧!」
皇太后一开口,舅舅自然只好作罢。我只可惜了他雇用的马车,听说有几十辆之多。
其实我在皇宫里能待几年?上了十岁就搬出来了,听到庄仲庭旧事重提,本王也只好微微一笑,虚以委蛇。
难道要本王这个虚有其名的红人,得罪一个货真价实的红人吗?
我的目光轻轻地瞄了一下胡不归,权拿他当了挡箭牌。旁边这人还在摇扇子,浑不知我这一眼已经把他给卖了,我瞧他大约还在纳闷为什么世子冲他阴阴一笑。
我与胡不归出得门来,微微一笑,道:「月色很好!」
胡不归心存困惑,皱眉拍了拍扇道:「这天乌漆,风又大,哪里能见月色?」
月黑风高才好杀人啊,我微微一笑。
胡不归与我拱手一别,转身就离去,看起来是不太客气,本王倒是欣赏他这种风格。
他的轻功不赖,我远远跟着,却颇要花一些精神才能跟紧了。
风中有衣袂袭空之声,我想庄世子果然是个性急的人。
胡不归大半夜里突然让人围了,看起来颇有一些吃惊。我见他在风中略微沉吟了一下,就开始报名字,一口气报了十几个名字。我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厮仇家如此之多。
黑衣人一个也不答,胡不归长叹了一口气,道:「没想到我胡不归自问看事分明,竟然还有一个不知名的仇人!」
没错,我刚给你招的,我笑着在肚子里道。
庄仲庭心胸狭窄,自视甚高,我宁可看上这么一个寒碜的人,也不多瞧他一眼,叫他如何能忍。
黑衣人自然不答,他们都是皇家的护卫,哪里管得着一个江湖人死得不明不白的心酸。
他们一摆好队形,便冲了上去。
庄家培养出来的护卫,他们总以为人多一起上也就力量大,所以摆队形都爱成堆,但凡身法好一点的人,就能让他们自己也乱上一阵。
胡不归自然身法极好,但护卫们经验也算丰富,很快就调整过来,一波接着一波的上。
胡不归如狂风急浪之中的小舟,看似随时有颠覆的危险,但却有一种随波逐流的自在与潇洒。害得本王坐在树上都看走了神,忘了自己是来英雄救美的。
护卫们久攻不下,反而连连折损,有一人突然从怀里掏出烟火筒,我立即摘下身上官绦上的玉佩挥了出去,击飞了他手中的烟火筒。
庄家有的是钱,养的护卫多如牛毛,我可不想让他再招一大群过来。
我从树上一跃而下,胡不归神色怪异,打了半晌才忍不住道:「这些黑衣人是你招来的吧?」
我脚步一闪,这胡不归脑子倒也不笨。谁知他接着来了一句:「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可都被你掏去了!这鞋你要不嫌臭就拿着,衣服我是绝对不脱的!」
我佯怒道:「你这人也太不知道好歹!」
胡不归大笑一声,剑势一涨,跟我一起逼退了一边的黑衣人。两人发力急奔,一口气跑出十几里地才算把后面的追兵给抛掉了。
胡不归喘着气,笑道:「痛快!」他转脸瞧我,道:「你这王爷起先看着讨厌,看多了倒也挺讨人喜欢。」
我不屑地哼了一声,我晋王元英在西夏从来人见人爱,又何需你来说。
你先前没瞧见我的好处,瞧多了自然就喜欢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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