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 风流寄微 > 第一章

第一章

书籍名:《风流寄微》    作者:彻夜流香
字体大小:超大 | | 中大 | | 中小 | 超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我出生于西夏皇朝十二年,因为百日的时候救过皇太后奶奶一命,被她老人家亲口御封为:金童。
我娘当时说了一句:「太后是老佛爷再世,英儿是金童,自然是为佛爷保驾护航。」
皇奶奶大为高兴,指着我娘道:「身分尊贵,果然说话也与众不同。」
也不知道是不是娘太高兴,回去不到一年便驾鹤西去。再过一年,父亲同驾而去。所以本王没事就爱在府里养着这种动物骑乘,不做景观,方便探亲访友也好。
皇太后奶奶指我过继给了当今的皇上为第十九子,其实皇上的儿子并不多,统共只有四位。但在太后奶奶不遗馀力的招兵买马之下,皇上的亲干儿子加起来一下子超过了二十位。
爹娘二人一去世,我这孤儿王爷备受皇奶奶的恩宠。这事其实我也不是非常想要,因为送礼的人多,背地里使暗枪的人就更多。
当朝的皇子当中,我最受人宠爱,自然就有人最不受宠,那就是我二哥太子元林。
元林的母亲是紫姬,正宗紫氏的女儿,很多人都说皇奶奶之所以选了二哥,那纯粹是为了权衡势力,毕竟紫氏太子虽然灭了,可是紫氏的势力却仍然还在。
紫氏分为东紫与西紫,都说东紫出谋士,西紫出术士。我当时就觉得这也不算是什么美名,琢磨琢磨,都感觉是在说紫氏出骗子。
我二哥倒是一个实诚的人,一是一两,二是二两,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样我反而踏实,毕竟知道代价总比不知道的要好。所以我不但是最受皇奶奶的恩宠,也是太子哥哥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弟弟。常听有人叹气,道:「别看晋王年幼,长大了一定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我听着这些风言风语,虽然不知道是谁说的,但敢肯定他一定不是西紫的人。
那年时过立冬,我跟太子下扬州。
这天,天上纷纷扬扬下起了鹅毛大雪。江南气候温暖,即便是这绝寒之日,大地也始终积雪而不冻冰,洁白的雪花打着圈落入瘦西湖中,在湖面上旋转了一下便任水流去,湖水依然是清澈如碧,千丈见底。
这么个寒天冻日,原本瘦西湖中应该人鸟声俱绝,但扬州是出了名的烟花地,不多时便一艘花舫徐徐而来,有几个文人骚客拥着毳衣炉火往江心赏雪。这几个文人骚客嘛……自然就是我跟太子哥元林了。
花舫绕了一周靠岸,我听有人大喊:「妈呀,这位客官!看你面带乌云,双目带赤,恐怕有血光之灾啊!」
一个留着山羊胡须,穿着黄旧道士服的瘦子一把拦住了路人。他瞎了一只眼,不过露在眼罩外面的那只好眼睛倒是神采烁烁,精神得很。
「臭道士……」那汉子一把纠住道士,吼道:「你敢说老子有血光之灾!」他面红耳赤,嘴里的唾沫横飞。
道士一边辛苦地躲避唾沫,一边讪笑道:「非也,非也,这位大爷。是您的面相说的,非小道士信口胡说。」
那汉子嘿嘿笑道:「那你……有没有照镜子?」
道士陪笑道:「小道清晨出门自然有照的,方才就没照。小道长得不如大哥你这么神猛,不用时时照镜子!」
那汉子哈哈大笑了一阵,断断续续地道:「既然照过镜子,那你、你……你怎么不知道自己今日有血光之灾呢?」
「血……血光之灾!」独眼道士还没回过神来,那汉子已经一拳砸下。
「大事不妙,快跑啊!」
那汉子一拳就砸在了一柄摺扇上。他使劲往下砸,却难以撼动它分毫!
他瞪大了眼珠子,用了吃奶的力气往下压拳头,却见那柄摺扇陡然打开。眼前一晃,摺扇结结实实打中了他的额头。
那汉子跌跌撞撞退后了几步,只听那个道士摇头道:「血光之灾,血光之灾啊!」
那汉子摸了一下自己的眼角,果然见掌心中一缕血痕。他站在那里一阵发呆,一抬头,却见一位落拓年轻男子雪天里晃着摺扇。
大汉似乎意识到伤了自己的人就是他,大吼一声冲了过去。只听那年轻男子嘀咕道:「倒也,倒也!」
那汉子果然扑倒雪中,居然在冰天雪地当中呼呼大睡了起来。
「啧,啧,二叔,你又走眼了。」年轻男子摇头摇扇叹道。
「这人面红耳赤,额头发青,还不是血光之兆!」道士不服气地道。
年轻男子一笑,他长相其实一般得很。只是这一笑,有一种看破世情,来去了不相关的潇洒。
他道:「这人面红耳赤,口喷酒气,分明是个酒徒。」
道士指着倒地的醉汉,强辞夺理地道:「他见血了,还不是血光之灾!」
看来这大汉也算倒霉,碰上了一个带保镖的术士,我微微一笑。
岸上一片吵闹,又恢复了平静。这种荒年灾月,除了我这个坐在船上看热闹的人,别人都是行色匆匆,生怕惹上是非。
花舫靠了一会儿岸,又接着游湖。船漂出去老远,我转头又看了一眼那个年轻男子,他一头长发,用一根麻绳草草系住,脚上穿着一双破鞋,样子潦倒至极。
但那年轻男子手中摇着一柄摺扇,彷佛身着锦装,神色间颇落拓潇洒,哪里有落魄之态,满天雪花之下,他着实令人印象深刻。所以要说当今的皇上,其实是我第一眼见到的。
我们游过了湖,便回了客栈用膳。扬州富甲天下,但周边闹饥荒,所以城里的流民甚多,尤其是各个客栈周围,围的人更是多。
太子元林淡淡地吩咐给灾民一点钱,既然是太子吩咐,那自然是旨意,但他素来只有旨意却绝不给款,手下的人都眼巴巴地看着我。
我这人最要命的地方就是心软,但每每心软过后就会后悔。因此一阵忙乱过后,我摸着空空如也的腰包就一阵后悔。
这个时候有人闯了进来,正是我在湖边看见的年轻男子。他一路冲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或者是动静太大,我二哥转过脸来看了他一眼。
那人立时就愣住了。我二哥的相貌,不要说是西夏皇朝,即便是整个西夏国也很难找出第二个。
二哥虽然出门在外,但全然不是江湖人的行头。是那种宽袍,层层叠叠的里衣、中衣、外服的领口、盘旋而下的袍服,簇拥着他,令他看看上去雍容无比,有一种难以描摹的贵气,彷佛天生便是高高凌驾于他人之上。
他长眉入鬓,眸黑如漆,俊美异常。衬着客栈外摇曳的树影,落叶凌乱飘下,如同一幅一气呵成的画卷,天人之色。
因此,胡不归看得目瞪口呆,其实我也是可以谅解的。
我上去吆喝了一下,道:「喂,你刚才撞了我一下!」我从怀里掏出一只小甲虫,那只小甲虫已经被撞了个稀巴烂,含怒道:「你撞死了我的爱虫,怎么赔我?」
那男子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眼睛转了过来,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我发现这个男子的五官长得或者平常,一双眉毛却是英挺漂亮之极,眉浓而乌黑,眉型干净如两道远山,透着着一种睿智。
二哥本来已经把头转过去了,我一闹,他又转过头来。那年轻的男子立时转换了脸上的不耐,于是冲我长长作了一揖,起身打开摺扇潇洒地笑道:「这位小兄弟,刚才撞了你,是我胡不归的不是。」
也许我说第一眼见到的人是紫式微,那是错误的。因为我第一眼见到的应该是胡不归,我挑了挑眉道:「那你马马虎虎,赔我一百两银子吧!」
「一百两银子?!」胡不归失声叫道,刚才那潇洒之态陡然尽失。他拼命地摇着扇子,挡着嘴低声道:「小哥,你看我穿的,破衣烂衫,哪里能掏得出一百两银子。」
我指着他的衣衫,笑嘻嘻地道:「你这麻衫看似破烂,却是江湖第一兵器手成东来所造。里面所嵌的金丝陨石,令此衫刀枪不入,是江湖中一等一的珍品。你这双破鞋子,面子虽破,但可以看出里面是用裘皮、千狐之腋做成的一双鞋里子,没有千金,百金也是有的。」
胡不归的扇子摇得上下翻飞,上下打量着我,嘴里低低叫苦,喃喃地道:「出门不吉,出门不吉,碰上一个当铺的朝奉。」
胡不归收起摺扇,摆出讨价还价的架式:「只是你这只不过是只小甲虫,要不了区区一纹钱,哪里又值一百两银子。」
「小甲虫,你说它是小甲虫?」我含泪道:「它有名字的,叫元宝!」
「好吧,好吧!」胡不归似乎很想快点摆脱我,从怀中摸出二纹钱,道:「就赔你二纹钱好了!」
「你杀了元宝,就赔二纹钱?」那我愤怒地道:「你可知道我待它如兄如弟?如今它去了,你就赔我区区二纹钱?!」
胡不归被我吼得耳边一阵嗡嗡,从怀里掏出钱袋子,还没拆开就被我一把抢了过去,把里面的钱都倒了出来。
一共十多两碎银子。我脸上的泪立即收了个干净,颇有一些鄙夷地道:「看你穿得深藏不露的,原来是真没钱!」手一翻,哼道:「这钱褡子破归破,倒是绣着金丝,就算拿来抵帐了。」
「我还当是当铺的朝奉,原来你分明是一强盗!」胡不归眼中冒火,头上生烟,有意要动粗。
我转头对屋内的年轻男子,叫了一声道:「哥……」
胡不归眼中的火立时灭了,他立即挺起了胸膛,淡定地摇起了扇子,一派世外高人,不与俗人争长短的风范。
二哥站起了身向外走去,路过胡不归的时候,只淡淡扫了他一眼。胡不归看起来似乎又是一阵耳热心跳,等他心跳过去了,我二哥自然没了人影。
他大叫了一声,立时冲出门去,只见街头人影幢幢,哪里还有二哥的踪影。他气得跳脚,都不知道是可惜自己冤枉大方了那十数两银子,还是失了二哥的踪影。其实我就在他身后不到十步路的地方,他居然都没有发现……委实可惜。
隔了一条街的行苑里,我将那钱袋丢到桌上。
旁边一个小厮数了数钱,低声道:「王爷,进帐十五两银子,我看这破袋子倒是能值不少钱……」
他拿起手指刚数了个数,我已经道:「五两金子。」
小厮眼皮跳了跳,道:「王爷,你算得这么准!」
我掂了掂那钱袋,笑道:「这是苏州沈三娘的刺绣,但不说这刺绣,就是这上面的金子,也值不少钱,五两金子只多不少!」
「这是只肥羊啊!」小厮咂舌道。
我摸着下巴道:「可惜了,怎么最近本地官员进献这么少!」
小厮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我眉毛一挑,道:「有话就说!」
小厮才道:「十日前,左县令上门,进献王爷一幅沉香子山。王爷你就说要用黄金做托,还要你一人这么高,又说这样才能春风拂面,香似春花,如今听说左县官正在四处卖自家的房子。
「五日前,李道台向王爷进献墨宝一幅。你又说非羊白子玉做轴不能突显此幅墨宝的价值,还要两个轴头有您拳头这么大。听说道台大人因为筹不够钱买这两个拳头大的轴头,心急生火,火气过旺,一时背过了气,现在还没醒。所以……」小厮看了我一眼,才道:「官员们都吓得不敢上门了。」
我满面愁容,道:「谁让这些官员个个附庸风雅,直接上门送钱不就妥当了嘛!」且挥了挥手,道:「把二哥给我们的帐单拿来瞧瞧!」
小厮应了一声,打开箱子取来一个卷轴。一拉开足足一丈长,里面都用蝇头小字写满了各式名目,例如:踩坏太子府三百年前青砖一块、纹银一百两;碎坏太子府一只三百年前茶碗、纹银五百两……
我越看越愁,小厮也颇有压力地道:「你说奇不奇怪,太子府不过建府数十年,怎么里头的东西全部是三百年前……王爷,你什么时候又骇死了太子府湖里一条十足金贵的鱼?太子府里的紫微湖足足数千尺宽,你还能骇死里面一条小小的鱼?!」
我一拍掌,道:「元宝你说得不错,我要去找二哥理论去!」
元宝吓了一大跳,一把拉住他,道:「不要了,王爷,以前帐单不过才三尺长。现在这么长,都是你前去理论的结果。」
我一下子气馁,心烦气躁地将帐单卷起,道:「还是要想办法多多敛财才是!」
我主仆二人正说着,外面有仆人进来,行了一礼道:「奴才参见晋王爷。太子爷请您老过去用餐。」
我们迅速交换了一眼,里面神情是惊喜参半。我道:「省了……」
元宝小声道:「小心啊,太子的饭一向奇贵无比……」
我立时惊醒,他咳嗽了一声,道:「本王爷且来问你,我刚才见二哥在客栈里,他去那里做什么?」
「回晋王爷的话。太子爷前些日子把一些饥荒流民安顿在那里,今日前去探望他们。」
「仅仅如此?」
「是的。」
我大喜,从椅子上腾地站起。手一抬,刚想说句开饭,仆人又道:「太子爷还大发慈悲,给每户发了纹银十两,送他们回乡安顿。」
他一句话毕,我立时啊呀一声,跌坐回椅子,捂着肚子。
元宝立时道:「啊呀,晋王爷您一定是刚才吃撑了……」
我立时会意,点头道:「刚才的山珍委实……委实让本宫吃撑着了。」
仆人犹豫了一下,道:「那奴才就回去跟太子爷回禀,说王爷已经用过了。」
「用过了,用过了,请二哥不用客气,自用吧!」
仆人走了,主仆二人才大大松了口气。
我的肚子咕噜了几下,元宝道:「王爷,那我把山珍端上来,您接着吃。」
我挥手催他快去,不多时元宝端了两块热气腾腾的山芋上来。我大喜,刚想伸手拿过,外面又有人禀道:「小人元奇叩见晋王爷!」
「元奇?」我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大王子福王的人……」元宝小声道。
我立即手一挥,元宝心领神会将那盘山珍拿下。
元奇踏进门槛,只见他的长相英俊,只是年纪不小,却面白无须,未免给人一种阴柔之感。
「原来是大哥的总管大人。元宝,斟茶……」
元宝应了一声是,不多时便将茶具端上。元奇也是见多识广之人,只见那套青花茶碗发色纯正沉稳,构图精妙,花色均匀,竟是上朝官窑正品。
元奇道了声谢,将茶碗接过,略略撇去茶沫子,不由道了一声好茶。他笑道:「这想必是浙西湖州的茶……」
我淡淡地应了一声是。
元奇又品了一口,道:「陆羽曾经说过采茶不宜过早,太早则味不全,迟则神散。这茶味正且香气四溢,想必是谷雨前五日所采。」
元宝赞了一声,道:「总管大人看来是品茶行家。」
我则皱眉道:「纵然如此,这茶依然难以入口。这种乡间野外,也找不到什么好东西。罢了,元宝,这茶入不了口。你去取只花觚过来,我洗洗手吧,也不要浪费了。」
元宝立即应是,一只青龙碎纹花觚端了上来,里面还散着几朵香花。我慢条斯理地将茶倒了进去,将我那双保养得很好又白皙修长的手指伸了进去,洗涤了起来。
元奇不由有一点尴尬。
元宝道:「总管大人,也难怪王爷,王爷从来只爱喝鸟儿嘴。这种普通的茶,他哪里能入眼。」
「鸟儿嘴?」
「就是浙西大峡谷中有一些地方,那里的茶叶受天地精华,乃自然极品。因为只有那里地势险峻,平素只有鸟儿才能到达。所以别人便管这种茶叫鸟儿嘴,外面那可是要一两金子才能买到一两!」
「元宝,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动不动就提金子,这种阿堵物提了污了耳朵!」
我将手提了出来,元宝立即将丝绢递上,连声称是。
元奇的表情古怪。
我知道他心里必是在想,难怪人说晋王年少但荒诞,穷奢极欲无人能比,果不其然。
他嘴里倒是笑道:「果然只有鸟儿嘴这种东西,才能配得王爷这种身分。」他低声道:「王爷,奴才有几句话想说,不知可否单独给奴才一点时间……」
我挥了挥手,元宝识趣地退下。
元奇点头示谢,低声道:「王爷素来与我们王爷交好,奴才也就不绕着弯子跟王爷说了,我们王爷想知道太子爷几时回程?」
我打了个哈欠,道:「就这几日。坦白地说,我伺候这个二哥累得心力交瘁,他微服私访,摆的那么个架式,这个中调停、一应事物却都由本宫来承担,所费的人力物力不计其数,那就是更不用提了。」
元奇连连点头,道:「这个王爷也清楚,原本太子的事情也不该由十九王爷你一人担承……」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锦囊,道:「更何况我们王爷与您兄弟情深,合该一力承担!」
我转头瞥了一眼,元奇将锦囊微微打开,只见里面有十数枚指头般大小的珍珠,这些珍珠大小均匀,浑然天成,可见是极品。
我一见便心花怒放,喜笑颜开,伸手接过,道:「也难为大哥知道小弟的苦楚,虽然礼轻,但情义重,本宫记下了。」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本站所有书籍来自会员自由发布,本站只负责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违规等行为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