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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燃情救人路

书籍名:《重生之永乐风流》    作者:投木桃的芝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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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召南一身风尘仆仆地跟在姚平的身后进门,沈云栩放下筷子迎上去,完全没有预料到他会突然来大宁找他。
“齐大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昆吾不见了。”
齐召南从北平一路马不停蹄地赶过来,嗓音干哑而疲惫。“除了你,我想不到他还会有什么人可以投靠。”
沈云栩皱起了眉头,“但他根本没有来过!”
“他突然之间离家出走,到底去了哪里?”唯一的希望也破灭,齐召南满脸的灰败。沈云栩离开北平的时候,沈昆吾有过要跟随的想法,但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事隔那么久,他离家出走一定不会是为着同样的原因。
沈云栩看着齐召南,“你跟昆吾是不是闹了矛盾?”
齐召南的唇边带着一丝苦笑,“云栩,我觉得很抱歉,你把枕乐坊留给昆吾,那是如梧一手创下,花费了你无数心血的店铺。如果我能多抽一些时间照看,昆吾就不会被陈总管瞒骗,在凭据上面签字盖印,把枕乐坊拱手送了出去,他在经营生意上完全没有经验。”
“陈总管从昆吾的手中,把枕乐坊骗了去?”
沈云栩猛然地抬起头,杜如梧生前所托,他终究还是没能替他保存下家业。沈昆吾失了两间店铺,一定是怀着愧疚,所以才会到大宁来找他。“店铺没有了可以再想办法,但昆吾真的太傻,不管怎样他都不该独自离开北平。”
齐召南非常自责,“是我把话说得太重,他已经知道自己做错,我不该再怪责他。”
沈昆吾离家出走,齐召南发现之后立即就赶来大宁,他是自己骑马,在路上只用了八天的时间。沈云栩沉吟,“昆吾跟我一样都不会骑马,唯一的可能就是找商队投靠,按照日程计算,他不会早在你前面抵步,我猜他现在还在路上。”
“我竟然没有想到!”
齐召南瞠口结舌,关心则乱,他只顾着懵头赶路,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当夜,沈云栩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沈昆吾跟随他到北平,财物在路上被蒙古人抢光,主仆两人栖身在破庙之中,他们在一起挨过了一段异常艰难的日子,最艰难的时候甚至两个人分吃一只馒头,但沈昆吾仍然一直忠心的跟随,没有抱怨过他半句。虽然把齐召南安抚了下去,但他仍然放心不下他的安危。
房门被推开,沈云栩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就知道进来的人是朱权。
因为是夏天,他只覆着薄薄的被子,朱权上了床从身后把他连人带被圈入怀中。沈云栩轻微地动了几下,最后还是顺从地让他抱住。这个人的性情执着,像是牛皮糖一样,不是他想拒绝就能拒绝得掉,他干脆放弃无用功的挣扎。朱权在他的耳边开口,“云栩,担心昆吾所以睡不着吗?”
“嗯。”
朱权扳过他的身体,在黑暗中含住了他的唇瓣。
沐浴之后的发香,带着少年人的气息,钻入沈云栩的口鼻。从四肢百骸渗出来的疲倦,忽然浓浓地包围了他,从苏州到北平再到大宁,死过一次然后重生,他奔波到头为着的是什么?夜风吹动帘幔,窗外月色胧明,时有鸣虫的叫声传来,朱权在他的唇瓣上用心地舔吻,认真而恋慕,沈云栩不挣脱,他的拥抱便变得像是对待自己最珍惜的情人一样自然。
“如果明天还等不到昆吾抵步,我派人到前面的军镇关卡,逐一盘问过往的客商,替你尽早找到他好不好?”
沈云栩靠在朱权的怀里,这个年小他九岁的少年身形已经完全长开,搂抱着他感觉是如此的安心。
他轻轻地嗯了一声。
朱权低头看着他,“云栩,你近来总是很容易就疲倦,是天气太热还是身体的缘故?我发信回南京,让父皇派太医过来给你诊断一下可好?”
“我没事,不用麻烦。”
沈云栩的眼皮已经合上。
连朱权也察觉到了吗?他记得自己十六岁的时候,身体还是很不错的,至少不会时常生病。但是自重生之后,体质却是越来越差,甚至那一回张辅在朱棣的寝宫外面抱紧他,他竟然因为气血不顺呼吸不畅而晕倒,后来在辽东,他在雪地里走了大半天去找伊唯,到最后也只差一点就虚脱过去。
第一次兴起奇怪的念头,沈云栩想或许不需要九年的时间,他的生命力就像沙漏里面的沙子一样流光。即使比别人多了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但他仍然跨不过那道坎,只到二十五岁,他的生命就会像琴弦一样嘎然而止。
“我不吵你,睡吧。”
月光从窗外透进来,映照着沈云栩熟睡的脸,朱权安静地注视,渐渐的有了整颗心都疼起来的感觉。不管用尽多少的努力,他都不会再让沈云栩轻易的死去,他要留他在身边,这一生都不会放手。
次日,一整天的时间一晃眼就过完,但是沈昆吾仍然没有抵步。
朱权信守承诺,派人带着沈云栩画的画像,逆着从北平到大宁的路线,派人到每一个军镇关卡查探。将近一千里的路程,沈昆吾早已经出发,但是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算起来已经半个月的时间,他不管怎样都应该抵步,沈云栩和齐召南还是没有等到他的到来。齐召南越发着急,沈云栩也坐不住了,绘画了更多他的画像,让朱权派人四处张贴。
数日之后,一名腿上有伤未愈的车夫回到了热河,揭下画像提供了沈昆吾的下落。他所在的商队在草原上遇到了掳边的蒙古人,所有的财物被抢掠一空,青壮年男子被掳过边境作为“驱口”贩卖,当中就包括与他们搭伙同行的沈昆吾。
消息传来,沈云栩只觉得手足都冰凉。
蒙古人被大明的军队驱赶至漠北,人市交易仍然存在,“驱口”就是把人当成牲口一样,贩卖给蒙古贵族作奴役。沈昆吾怀着愧疚来大宁找他,万万没有想到,会陷入了这样的意外当中。
齐召南要出发去蒙古部落寻找沈昆吾,沈云栩当然要跟随同行。
结果朱权比他们行动更快,他把兵符交托到宇文铁木的手上,带着姚平以及熟悉蒙古部落的副指挥妥欢,早他们一步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朱权要与他们同去,把沈云栩吓了一跳。蒙古人被朱元璋驱逐,他以皇子的身份只身深入草原,一旦暴露只怕难以全身而退。简单的包袱已经提上了马车,沈云栩仍然努力地想要说服朱权留下。
“只要找到了人,我们多花一点钞票,还是可以把昆吾赎回来,十七殿下实在没有必要冒险。”
“云栩!”
朱权眼中闪动着亮光的看着他,“找到了昆吾,你还会不会回到大宁?”
沈云栩哑然,这个少年实在是太聪明,他的心思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原本有打算救回沈昆吾之后,就跟他和齐召南一起回到北平。
“会,还是不会?”
朱权久久没有收回目光,他一直在等他的答案。
沈云栩艰涩地说:“十七殿下,这样做值得吗?”
“你始终还是不明白我的心情。”
朱权执他的手,希望有一天沈云栩可以明白,他连命也愿意给他。“走吧,我们早去早回。”
沈云栩坐着马车,由姚平赶车,朱权、齐召南和妥欢三个人各骑一匹马伴随,一行五人越过边境,向着茫茫的大草原出发。在路上走了将近两天,他们换了一身装扮,妥欢原本就是蒙古人,在蒙古贵族撤走漠北之后归附了大明,所以有他带路,他们顺利的混入了蒙古的牧民当中。
错落的蒙古包围成一圈,中间的空地就是作“驱口”交易的集市。人市交易每月一期,他们赶在当月的十五前抵步,为的是能够在沈昆吾被卖出之时把他买回来。把马车以及马匹留给姚平照看,沈云栩和齐召南、朱权和妥欢,各自顺着人群,围观到了交易台前。
一小队的蒙古兵簇拥而至,带头的男子年纪大约是三十五六岁,身穿有裳无衽的比甲,足踏高腰红罗靴,脑后只留着一束小辫,左耳际垂挂着金质的大耳环。马哈木身为蒙古的丞相,竟然亲自到边境买卖“驱口”,妥欢始料不及,匆忙把帽笠往下压,凑近朱权的耳边低声道:“宁王殿下,那个带头的人是蒙古的丞相马哈木,他认得我,只怕我是不能在这里露面。”
朱权隔着人群扫看了马哈木一眼,他的目光昂扬,并没有注意到他们。
“你过去跟云栩他们说一声,我们随时准备离开。”
待沽的“驱口”被鱼贯的带到台上,买主开始视满意程度出价。沈昆吾双手反绑,被推搡着走出蒙古包。齐召南隔远看到他,立即就激动了起来,沈云栩用力地按住的手,才没有让他立即奔上前去。但是他的动作已经引起了沈昆吾的注意,他的目光越过人群找寻而来,看到齐召南和沈云栩,眼泪便哗哗地流下来。
“公子!”
“齐大哥!”
他带着哭音开口,被囚禁了七八日,每天都担惊受怕,以为不会有人来救他,但是没有想到齐召南和沈云栩都赶来了。是他的愚笨,才会被陈总管骗走了“枕乐坊”,心情激动之下,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以及沈云栩他们的处境。
小小的骚动,逃不过马哈木锐利的双眼,他的目光落到沈云栩的身上。齐召南的身材高大,穿上蒙古人的衣服站在人群中并不显眼,但是沈云栩就不一样,他的身形与样貌,即使是脸上以及露出来的肌肤故意用草灰抹黑,还是让马哈木一下子就起了疑心。
“把那个人给我带过来!”
马哈木向身边的卫兵下命令,妥欢穿过人群,已经非常接近沈云栩的身后。
朱权隔着人群,忽然间扬起声音开口,“马哈木,额勒伯克杀了你的父亲,你身受恩宠却忘记父仇,这个丞相难道就当得半点也不心虚吗?”沈云栩不知道朱权竟然还懂蒙语,完全听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但妥欢却是立即明白过来,朱权是要把马哈木的注意力引开,给他们时间脱身。
额勒伯克是蒙古在位的大汗,马哈木的父亲浩海达裕就是死在他的手上。朱权的话立即就引得在场的蒙古人一阵骚乱,敢在凶悍的蒙古卫兵面前挑丞相的刺,这个人只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马哈木阴沉着脸,驱马向着朱权扑了过去。
人群之中有人被马蹄踢伤,场面一下子就混乱了起来,已经没有人顾及沈云栩他们这边的情形。妥欢把沈云栩推给齐召南,沉声地开口,“马上把沈公子带上马车,我去救人。”
朱权借着人群的掩护,左冲右突地躲避着马哈木的马蹄。
马哈木恼羞成怒之下,带着蒙古兵咬住朱权不肯放松,他完全不顾及在场的蒙古平民,马蹄从他们身上肆意地践踏过。场面越来越失控,蒙古包被撞到七零七落,到处都是一片尖叫和哀嚎。
沈云栩几乎是被齐召南挟着塞上马车,妥欢扑向沈昆吾,抽出腰刀割断他手上的绳索,拉了他就向着马车飞奔过去。蒙古人从后面追了过来,妥欢把沈昆吾托上马车,扬声叫姚平马上离开,自己翻身跃上马背,一拉缰绳向着朱权奔了过去。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齐召南骑着马紧紧地跟随在马车后面,姚平不敢停留,马车离开了集市,一路发狂地飞奔。
沈云栩在车厢里面抱紧了沈昆吾,两个人都未曾从混乱中平复过来。
身后的吵嚷渐渐的都平息了下去,姚平怕蒙古人不死心继续追赶,一直把马车赶进了大明边境的军镇黑城才停留了下来。下了马车,齐召南把沈昆吾从沈云栩的身边接过去,沈昆吾扑进他的怀里,呜哇地大哭出来。
“齐大哥,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了。”
齐召南动容地抱着他,“昆吾,不要再哭了,你平安就好。”
他们四个人总算是脱了险,但是朱权和妥欢,还留在了蒙古部落之中,沈云栩登上城垛,翘首张望草原的方向。一直到入夜,黑城的守卫才被叫开,朱权与妥欢同骑一马归来。朱权的肋骨被马哈木的马蹄踢裂,妥欢惊险万分的才把他救回来,一路上被蒙古人追咬得太紧,他们绕了很远的路才趁着夜色回到黑城。
朱权下马的时候神智还是清醒的,只是痛得太厉害,一直在掀眉毛皱鼻子,齐召南让沈昆吾向他叩谢,朱权伸手要沈云栩扶住他,对沈昆吾说:“起来吧,我还好好的健在,不用焦急着给我叩头送行。”
沈云栩听得一颗心都揪了起来。
军医几乎是马上被找了过来,朱权趴在床上,上身的衣服褪下露出蜜褐色的皮肤,任由军医替他包扎。沈云栩在床边坐下,用衣袖替他抹掉额上痛出来的汗水。朱权乘机把脸侧贴过来,枕着他手背不放,沈云栩眼神无奈地看他一眼,没有挣脱只是随着他的性子。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地名的对应,大宁=今内蒙古赤峰市,热河=今河北承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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