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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三百六十五个金曜日》    作者:堇色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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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闭着眼也能伸手把龙头关上,还没来得及擦干的人就整个的靠过来。嘉祎咯咯笑了两下,打掉小拆摸向他腰间的手:“停停停停——你还湿着呢,不许动。”说着便又探过脑袋去亲小拆的耳朵。
  禁不起挑逗的早晨,没睡醒的人似乎也顿时清醒了。
  灵活的舌头探进了嘉祎的口腔,包裹住他的甜蜜吮吸。空着的手自然而然地游离到嘉祎的腰间,钻进T恤下摆。
  没想到的是嘉祎挣脱开来,佯装认真地模样:“曾柝同志,我说了你不能动。”
  “为什么。”
  “因为只能我动。”
  “为什么。”
  “因为你要听我的啊。”
  “你还真没睡醒。”
  被挑起来的火哪有立即就灭的道理,曾柝也不顾上班会不会迟到,蛮狠地把那个假正经的人拉过来,堵上他那张啰嗦的嘴。
  嘉祎不依不饶,感觉男人的手指玩弄着自己的乳-尖,即便是被吻住了嘴唇还是呢喃着:“死、死小拆……说了只能我动的……”
  “别吵,今晚让你动。”明天周六,足够你休息的了。
  “……”
  
  这是夏天。他们的第二个夏天。
  这是金曜日。三百五十六个都还不够。
  
  ——正文完——
  




后记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看到这里的所有人,鞠躬。
  
  大家好,这里依旧是啰嗦的后记。
  其实每次写后记的时候,都是怀着一种轻松的心境,尤其是这一次。时隔八个月有余,《三百六十五个金曜日》正文部分终于完结了。谢谢你们陪我,等我。
  和之前的几篇作品不同,这次有很多地方都出乎我的意料,是有悖于原先设定的大纲的。没有完全按照设想中的路线走,所以写的时候有些不安心。但现在看来,庆幸都是一些好的变动。
  自己回顾一遍的时候还是找到了不少缺点,没有交代的清楚的问题会补上番外,包括两只的幸福生活,大家大概还没看够吧(=’=)其实我还也没有写够噢。(殴)
  
  >>> 有关《三百六十五个金曜日》
  拿自己一月时候写的话来说这个故事,就是“它其实是每一个人的故事。对小拆来说,它是一个如何在过去与现在之间选择的故事;对嘉祎来说,它是一个怎样辛苦怎样勇敢怎样放不下才终于追到幸福的故事;对卓逸来说,它是一个如何从接连在错的时候遇到错的人的悲伤中走出来的故事;对林吉吉来说,它是一个在被辜负了之后终于重新获得希望与重生的故事;而对谢子鸣来说,它是一个让他最终懂得那个错过了的人就再回不来的故事。”
  
  >>> 有关音乐。
  全部都是这八个月里,写文时候听的歌,拿出来跟大家分享。
  
  声音碎片《优美的低于生活》
  陈晓东《我愿意》
  Barcelone《Please don’t go》
  Jeff Hanson《Know your name》
  Sons of day《oceans deep》
  Duel Jewel《azure》、《versus》
  鲍比达《Do you really love me》
  陈奕迅《富士山下》、《绵绵》
  果味VC《优雅》
  Pual Simon《Sound of silence》
  林宥嘉《说谎》
  Joey Ramone《what a wonderful world》《don’t worry about me》
  Edson《I wanna be alone》
  The Vines《winning days》
  Helloween《Forever and one》
  Devics《red morning》
  Feist《let it die》
  ft island《奢望》
  王心凌《还是好朋友》
  Mika《We are golden》《Blame it on the girls》
  戴佩妮《怎样》
  Stratovarius《years go by》
  曾宝仪《专注》
  卢巧音《深蓝》、《一念天堂》、《花奴》、《露西》
  Coldplay《Yellow》
  
  >>> 有关一些引用
  
  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林夕
  任何事都无须后悔,只需承担后果。——出处不明
  赠你不曾告别的告别,赠你从未表白的表白。——火柴《礼物》
  我問佛:如果遇到了可以愛的人。卻又怕不能把握該怎麼辦。佛曰:留人間多少愛。迎浮世千重變。和有情人。做快樂事。別問是劫還是緣。——倉央嘉措
  所谓疯狂,就是持续不断做同一件事,却指望得出不同的结果。——爱因斯坦
  
  补齐所有番外之后,希望我们下个坑再见。^^
  
  堇
  2010.4.24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看到这里的所有人,鞠躬。




番外一 晃

  他的青春期漫长而浮躁,写满了懊悔与不甘。
  十六个年头里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偏偏就是一个与自己性别相同的人。那个人单纯,美好,总是以一种漫不经心的调子说话,十足的慢性子,大迷糊。最喜欢在盛夏的时候穿着T恤在水泥操场上打球。
  三,变得不仅仅只是一个数字。
  
  “哎,去打球啊。”
  “来了。”
  
  待在一起的时间久了,那个人也从不会直呼他卓逸,总是站地远远地,眯着眼睛笑着喊他:“哎。”他也就摇头晃脑的,向着那人跑过去了。
  
  男生里,他们的关系最铁。他们一起翘课,一起打球,一起吃饭,一起回家。无话不谈,亲密的让你羡慕。卓逸最习惯勾着他的肩骂他说:“滚啊你。”那一瞬却悄悄把他带到更靠近自己怀里的地方。
  
  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是靠了卓逸的点子才把上的,两个月后就草草分手。那一晚,两人翘掉了晚上的夜自习,坐在天桥上喝了几个小时的啤酒。那人喝地微醉,勾着卓逸开始自顾自地唱起情歌来。
  
  “三,你这么伤心吗。”
  “……有点吧。”
  
  他听了只觉得头皮有点发麻,靠上那人肩头的那一刻,几乎就要说出口。
  可是眼前忽然浮现,曾经得知自己学校出了一对同性恋时,他脸上鄙夷的表情。会变态吧?男生和男生在一起。
  
  变态吗?……只是恰好喜欢上的那个人,也是男生罢了。
  卓逸闷了一口酒,沉默。
  不想被讨厌,不想被觉得是变态。
  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的尝试,还是让它胎死腹中好了。
  
  右手手腕上戴着的那串佛珠是三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除了洗澡的时候,卓逸从不脱下它。珠子一颗一颗圈住他的手腕,就是这样的,渴望能像这样被紧紧拉住。
  
  他的第二个女朋友来地很快。
  那个女孩在告白之前特意找到卓逸,问三这个人好不好?卓逸站在教学楼的过道里,呆了几秒钟,最后愣愣地笑了笑,“他啊……挺好的。”等到他们在一起了,才开始后悔那天该告诉那个女孩子,他是个差透了的家伙,呆滞,迟钝,没有情趣。所以,找谁做男朋友都好,就是千万别找他。
  
  他们在一起,好像很久。卓逸记不太清究竟有几个月,总之很久。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三手腕上的伤口。被抓伤的印记只是短短的,浅浅的,只有一点点发红。那个人没脑子的笑了,说着这个只有“最好的朋友”才能告诉的秘密:他们昨晚去宾馆开的房睡的。
  心脏忽然像是停跳了一样,大脑里也是一片空白。
  他跑起来了,甩开身后的人。
  伤心,是因为被自己藏好了的伤口又一次被揭开来,再次清晰地意识到:他不能拥有他,永远的。
  
  已经记不得第多少次,借着梦境中才会出现的一切幻想安慰自己。青春期的沸点低地叫人瞠目,射-精之后却觉得更加寂寞。
  
  其实,知道他和女朋友分手,是一件开心的事。即便自己没有机会,也明白他不用再整天陪着另一个人,可以更多地和自己待在一起。可是这一次,却没有了这样的心境。他们确实分手了,原因是他要出国了。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明明还喜欢,为什么。
  那人傻傻的想不明白,却不知这早就是卓逸想明白了的问题。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难道喜欢,就一定能在一起吗。如果是那样,我和你也早就在一起了。
  
  他在为一个人苦恼,卓逸却在为他苦恼。
  死循环是无法打破的,除非有一方率先松手。
  
  一年又三百六十五天,好几年就有那么好几个三百六十五天。
  那么久堆起来的情感,早就像一个无法停止的雪球一样,只会越来越大。而这一刻,却被击地粉碎。一晃那么几年,就像是白活过来的一样,无疾而终。
  
  三走的那一年,卓逸因为六门挂科留级了。
  他本就不是好好学习的乖学生,自从那人离开之后,卓逸的厌学情绪就愈发严重,因为这个地方于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留恋的了。
  
  “三,我不相信还能有谁,比我更想拥抱你、和你在一起。”
  
  ……
  
  留级,翘课,继续考不合格,然后辍学,开始做外卖送餐员。
  赚来的钱就拿去买烟,或者在路边的大排档吃简餐,日子也就主要糊里糊涂地过了。没什么起起伏伏,只是在抽烟的时候偶尔还是会想起那个背影,是一个自己追着跑着也赶不上的人。一根烟完了,踩灭烟头,就再回到眼前的生活。只是那串佛珠,没舍得丢掉,一直都戴在手上。这是他留下的唯一的东西,说什么都舍不得。
  
  还能相信什么,奢望什么?
  这世上的事,不是所有都能如你所愿。因而只能苟且,过一日,是一日。
  
  上海的夏天,燥热地叫人透不过气来。
  有人在餐厅后厨房外的空地上冲机车。看到卓逸走过来,就在阳光下眯起了眼睛问:“不好意思,现在是几多点啊?”浓重的港台口音听起来不像是本地人,得到答案之后的笑容却让卓逸莫名觉得熟悉,就像是久别重逢的一见如故。
  
  傅嘉祎。名字听起来就很“香港”。
  他尤其认真,办起事来也总是踏实。骗他去替自己跑腿也没有怨言。他不是傻,只是不愿计较罢了。
  自己的暴躁脾气,卓逸是知道的。几次被经理逮到闹了事,险些就要丢掉这饭碗了,都靠他才得以脱险。善良到看到路边发病的老太太就掏钱送人家去医院,住院费一并都给付了,这样的情节,不应该是小时候听说的助人为乐的故事里才有的吗?
  
  隐约知道他不排斥男人后沾沾自喜了很多天,最后却悲哀地发现,原来他已经有了心尖上的人。卓逸见过嘉祎为那个男人伤心的样子,在冷风里瑟瑟发抖,鼻子是红的,眼眶也是红的。
  这是他想要好好保护的人。从没有想过让给别人,因为这种保护是出于本能。
  可是如果他幸福,逼不得已退一万步,也起码希望他遇见的,是真正懂他的人,能够替自己爱他,护他,一生一世。虽然人在知道自己永远都得不到的时候,会沮丧难过,这种沮丧与难过,自己早在几年前已经尝过一遍,而今,重蹈覆辙。
  
  卓逸他忽然明白过来:可悲的不是自己一再遇见错的人,而是自己一错再错的痴情。陷地太早,太快,要不是每一次都这般绝望地去爱一个人,那么即便是等上他三年五载,也算不上悲哀。偏偏每次都像一颗树,种地太深,被深埋在泥土里的根拔不起来。风吹雨打,也等不到那个避雨的人。
  
  我能让他因为我的笑话而笑起来,却不能让他为我流一滴眼泪。
  
  每一次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终结。为错的人等待,这样的日子,大概一晃又是好多年。
  
  ……
  
  又是夏天。
  卓逸在病房里躺了已有整整一个星期。
  
  是在送餐的路上出的事故,差点与一辆闯红灯的汽车相撞,从机车上掉下来,严重骨折。嘉祎急急忙忙地来医院看他,他躺在病床上,隐约看到曾柝沉默地等在门外。
  
  “店里这么忙,不用特意跑来看我。其实也好得差不多啦。”他笑着这样说。
  “骗人!骨折哪有好这么快的?疼不疼?”
  “还行……你啊就别瞎操心了,简直就要和James一样,没完没了的了。我只是骨折,又不是瘫痪了,别紧张哈。”卓逸压低声音道:“你再这样,当心又该你们家那个大冰块不高兴了……”这些天里,James也常来医院探望,还有那一群朋友……被紧张、被在乎的感觉,不赖。
  
  看嘉祎脸噌地红了红,卓逸也就笑起来了。
  
  你还是别来了,我都试图要忘记你了。
  等到什么时候,我再见到你,可以和第一眼见你时一样,那就好了。
  谁没有过伤口,可总要学会松手让它愈合。
  
  他忽然想起前几天和James聊天时的场景。浅浅地谈及过去的事,这个加拿大人坦然地说:“如果那个人,总为别人打伞,又何苦让自己非为他等在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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