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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书籍名:《故土》    作者:苏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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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梅的小手在郑柏年的脸上摸来摸去。

  郑柏年早醒了,但他不想睁开眼,愿意享受一下女儿温存的抚摸。

  他出院三天了。

  林子午坚持要给他换一套房子,打了半天宫司也没有能解决,老爷子顿脚又叹气:“哼,就凭我,一院之长,好歹被叫个专家,硬是要不出一套房子来。哼!”

  安适之主动把自己原来离婚前住的二房一套的单元让给郑柏年。这让林子午又受了好大的感动,觉得安适之确乎是很不错的人。就算是他故意表现自己,笼络人心吧,这种笼络法总比那些一味搂进而又一毛不拔的自私鬼强得多。

  章秋丽自然对此不满,喊着嘴不高兴了三天。安适之对她说:“别想不开。我们俩占两套房子,早晚会有人说话。传到韩老耳朵里,什么便宜也没有。丢了一套房子,换来更好的印象,与你与我都有莫大的好处。”

  “你这不过是想买个好。就算有什么便宜,也跟我不沾边儿。”

  “糊涂。你等着,你的便宜多着呢,说不定很快就会有。”

  “什么?”

  “你看嘛!”

  安适之一直不告诉章秋丽,有什么便宜事在等着她,只让她相信,最爱她的丈夫绝不会白白丢掉一套房子。章秋丽只好忍耐。

  郑柏年和梁晓晨却不愿意搬到那套房子里去。倒不是他们愿意吃苦,也不是嫌那套房子曾经住过他们不大喜欢的人。而是他们对那间筒子楼里的房间充满了难舍难分的感情。那十四平米的大地上印满他们生活的足迹,每个角落都注满他们生命的歌。他们在这间房里结婚,渡过了一个长吻混杂了泪水,絮语揉进了叹息的不眠之夜。第二天又登车启程,各奔东西。此后,象两只飘零的孤雁,一年在这里度过一个月的寒冬。柏年从干校回来以后,这个巢才算稍微象了点样子。晓晨每次回京,又都对这个小窝进行一番整饰,把爱、温存、关切和希望都留在这里,一个人去遥远的山区锻炼她的翅膀。他们的青春、悲伤、欢乐,都留在那间小屋,那是他们生活里程的一个纪念碑。他们实在舍不得离开它。

  然而,为了让柏年有个较好的养病的条件,更快地恢复健康,也因为晓晨已经又调回北京,需要一个真正的家,他们最终还是同意搬家了。

  医院里,以孙大勇为首的一批小伙子,帮他们搬了家,整整忙了三天。可是,郑柏年出院后,还是先让晓晨陪自己到筒子楼去了一趟,一是向邻居们致谢,二是向故居告别。在那间空荡荡的屋里,他站了好久,最后拣回来梅梅塑料凉鞋上的一个鞋扣。他记得这鞋扣。那天,梅梅从幼儿园回来,鞋扣掉了,一只脚跳着跑上楼梯。他急忙拿出一个用旧餐刀(外科用来涂敷料的)改制的工具,在炉子上烤热,为女儿粘补凉鞋。谁知,怎么也补不上。梅梅大哭了一场,说爸爸什么也不会。他一气之下,打了梅梅一巴掌,吓得梅梅躲到隔壁王大夫家说什么也不回来。直到梅梅睡着了,他才把女儿抱进屋里,又蹬车跑到西单百货商场为女儿买了一双新凉鞋。他把凉鞋放到梅梅床头,摸着她的头发,流下了眼泪。第二天,梅梅扑到他怀里,请爸爸再打一下,因为她说了一句话,叫“你不是好爸爸”。不,梅梅说错了,爸爸是最好的爸爸,谁也没有这样的好爸爸。打梅梅的嘴吧,是这嘴自个儿说的,不是梅梅的心让它说的。你打吧,可别打疼了,梅梅还要用这嘴给爸爸唱歌儿呢。柏年一把搂住女儿,半天没有抬起头来。

  要把这鞋扣带走,摆到桌上的铅笔盒里。这鞋扣里有父女的深情,生活的艰辛,也有无限的希望。因为梅梅的脚已经长大了,她已经是个五岁的大姑娘,再不是会说坏爸爸的三岁小丫头儿了。她还会长大的,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一个健壮活泼的姑娘,一个慈爱的妈妈。那时候,她会拿着这个鞋扣,给自己的儿子或女儿讲述外公的故事。

  他和晓晨在新居里的这儿天,总是睡得不安生,仿佛踏进陌生人的居室。

  昨天,他又没睡好。虚弱的身体,使他半夜里出了一身冷汗。他不愿叫醒妻子。他从自己的小床上费力地坐起来,靠在床头看着大床上睡着的母女俩,觉得自己实在够不上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整天忙于工作,而工作并没有因为自己整天的劳碌有什么出色的成绩。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无能。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在丈夫、父亲和医生这三个岗位上都有所建树。

  他喘息了一下,哼了一声。他觉得闷气。只这一声,这一声轻轻的哼声,就把晓晨惊醒了。她爬起来,为他擦了汗,又扶他躺下,拉着他的手,象哄孩子一样地为他轻声唱歌。还把脸贴在他的脸上,用手轻轻拍着他。他觉得甜蜜,又觉得痛苦。他痛苦的是自己无以回报如此爱他的妻子。但他竟睡着了,平稳而又沉静地睡着了。

  当他醒来,天已经亮了。他觉得身边有人在看他。他睁开眼,见晓晨正用深情而悲凉的目光瞅着自己。他用笑脸鼓舞妻子,怕吵醒了梅梅,用轻声的细语劝她:“别担心,我马上就可以好的,还能去踢一场足球呢!你信吗?”

  妻子笑着点点头,用手盖上他的眼睛,说:“再睡一会儿吧,天还早。”就起身去做早饭。

  他又闭上眼睛,好象又复睡去,一直到听见梅梅和晓晨的说话声。

  梅梅踮着脚走来了。他脸上感到了梅梅那甜甜的热热的气息,他又感受到女儿那柔嫩的嘴唇在亲吻自己瘦削的脸,接着便是她热热的小手在自己脸上摸来摸去。

  “梅梅!”妻子轻声叫着,“别动,让爸爸多睡一会儿。”

  他睁开眼,用嘴叼住梅梅的手。梅梅吓了一跳,“啊!”一回头,笑了,“妈妈,爸爸醒了,他咬我的手呢,格格格。”

  “还不是你把他闹醒的。”晓晨走进卧室。

  “我早醒了。”柏年笑着说,搂住女儿的头,“今天,我觉得身上舒展得多了。”

  “能起来吗?”晓晨把梅梅拖下床。

  “当然要起来,老躺着算什么?”

  “噢,爸爸起床哄,爸爸好楼,能去动物园儿楼!”梅梅喊叫着,跑向厨房,又回头说,“爸爸,妈妈今天给你买了熏鱼,一条好大好大的熏鱼,鱼的嘴还张着呢。”她学着那条鱼,张着大嘴,“啊,爸爸,它会不会咬人?”

  “不会,咱们会咬它。”柏年说。

  “梅梅,你别动,让妈妈来拿。”晓晨说着,把上衣递给柏年,自己走向厨房。

  郑柏年披上外衣突然想起来,说:“晓晨,把我那份'现代医院组织管理’的大纲给适之送去吧。他用得着呢。”

  晓晨转过脸来,用一种奇特的、吃惊但又无限怜悯、无可奈何的目光长久地看他,看着自己这个除了工作什么也不知道,除了宽容什么也想不到的丈夫……

  沈玉敏和魏旭之一边吃着早饭,一边谈话。阳光照着魏旭之的大胡子,一动一动地,仿佛一把大扫帚在清扫阳光里的灰尘。

  沈玉敏盯着他,期待着他的回答。

  魏旭之吃完一口榨菜,说:“真的这么着急吗?”

  玉敏说:“他要毕业了。我们结了婚,在分配上就会照顾,不致于再分居两地。”

  “这倒是个实际问题。可是,你的户口还没有正式批下来,说不定,还是得回家乡去。国华愿意去吗?”

  “他保证了,能留在北京就留;不呢,就跟着我。我到哪里他也去。”

  “你那么相信他?他要是不去呢?”

  玉敏噘起嘴:“还不是你,你先信他的嘛。天天在我耳边讲国华如何老实,怎样可靠……”

  “这么说,是我给你包办婚姻了?你不同意不嫁他就是了么!”

  玉敏嘟着嘴说:“未必年轻人都不可靠。我比他还年轻……”

  “哪个讲你们不可靠了?”魏旭之实际上处在辩解的地位。这个表面上挺凶的老爷子,在家里还挺怕自己的外甥女,“我是说,为啥子这么急嘛,什么也来不及准备。”

  “我们不要多花钱,也不要立刻就结婚。是要订婚。”

  “我晓得了,你是怕他飞喽,先拴住他。”

  “订婚能拴住人?就是结了婚,要是有外心,还可以离婚哩。不爱我,就随他的便。”

  “你倒蛮开通。再盛碗稀饭。我看呐,你们……”

  “咋样?”沈玉敏递上一碗稀饭。

  “是要把我老头子甩了哟!”

  “没有的事。舅舅,我一辈子不离开您,奉养您老天年。国华也要到这里来,当个入赘女婿。”

  “不害羞哟。如今的姑娘大方得很。”魏旭之埋下头喝稀饭,放弃了嘴巴的另一项功能。

  “舅舅——”

  “嗯?”

  “你同意不同意嘛?”

  魏旭之一直到喝完这碗稀饭,才抹抹嘴说:“不同意你们订婚。”

  “吔,您老怎么讲话不算话哟?!”玉敏有些急躁了。

  “莫急嘛。订婚不算数的,没有法律效力,傻姑娘。要是你办不来户口呢?”

  “安大夫说,他帮我办。”

  “听他的,他的舌头是泥鳅,滑得很。”

  “那咋办?”

  “去领结婚证书。”

  “真的?”沈玉敏高兴了。

  “不假。可是,有一条,登记可以,不许你们同居。办来户口再说。玉敏呐,姑娘家一失足成千古恨,你要把定了自己。倘若万一你还得回到乡下,他又翻悔,你和他同居喽,那再嫁人就麻烦了。不要说我讲得不好听。我也不是现代派,我把女子的贞操看得好重。你也要自重。登记而不同居,这叫做拴住他又不奉送……”

  “你讲的啥子嘛!你到底信不信得过他哟?”

  “信,又不信。我要对得住你,对得住你的妈妈。”老头子站起来,一挥手,“就这样定了。可以去登记,不许他搬进来,过些天再说。”

  玉敏嘟着嘴说:“你,真是老顽固。”

  “对,这次就顽固一回,而且顽固之至。”老爷子一伸手,“把外衣给我,我要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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