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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反读《通鉴》(四)

书籍名:《铁屋中呐喊》    作者: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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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景部将彭隽被捉住后,梁兵生剖隽腹,抽其肠,隽犹不死,手自收之,乃斩之。

  这样的情节,我在现当代的革命史中时不时地读到。烈士们被同僚杀害的时候大都比彭隽要勇敢得多。

  六十二

  梁陆纳反叛,湘州刺史王子方略讨之。王遣宦者陈旻往谕之,纳对旻刳载腹,抽肠以系马足,使绕而走,肠尽气绝。又脔割,出其心,向之舞,焚其馀骨。

  我很奇怪。为什么中国人什么都不能发明,偏偏能发明许许多多虐杀的方法。在全世界,这方面的成就没有谁能与中国争锋。可是,中国人挖心挖肠这么熟练,却直到近代都搞不清人体内脏的具体位置。

  六十三

  齐中书令魏收撰《魏书》,颇用爱憎为褒贬,每谓人曰:“何物小子,敢与魏收作色!举之则使升天,按之则使入地!”

  这句话活脱脱勾勒出某些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他们认为自己掌握了语言文字,便有权对他人的生死荣辱下判断。这种想法,比强盗还要可怕。难怪庄子说,孔子才是强盗中的强盗!

  在《西游记》中,如来佛将孙猴子压在五行山下,在山上还贴了一张偈语。等唐僧揭了偈语后,孙猴子才得以爬出来。这个故事说明,文字的力量就有这么大:山的重量是可以称的,而文字的重量则无法计算,它超然凌驾于唯物世界之上。

  什么时候与祭师的身份脱钩了,什么时候知识分子才拥有一颗“平常心”。你可以褒贬,可以启蒙,但你决不能决定别人该怎么生活。用文字来让别人上天、入地,就跟选美大赛时由评委打分来决定谁美一样可笑。

  六十四

  梁元帝性好书,常令左右读书,昼夜不绝,虽熟睡,卷犹不释,或差误及欺之,帝辄惊寤。作文章,援笔立就。常言:“我韬于文士,愧于武夫。”论者以为得言。魏兵攻陷江陵,帝入东阁竹殿,命舍人高善宝焚古今图书十四万卷,将自赴火,宫人左右共止之。又以宝剑斫柱令折,叹曰:“文武之道,今夜尽矣!”或问:“何意焚书?”帝曰:“读书万卷,犹有今日,故焚之!”

  梁元帝代表了一种典型人格——拒绝自省。正如项羽死前所叹:“天亡我也,非我之过!”他们绝不会反省自己做错了什么。是书的错,是剑的错,自己永远是无辜的。梁元帝是一代才子,在今天他也许是个一流的学者。然而,今天的学者们都对他恨之入骨:他焚书十四万卷,给中国学术的传承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李敖说过,“疏于自省”是中国知识分子最大的弱点之一。书是无罪的,同一部《孙子兵法》,日本人读之则可成商界巨富,赵括读之则令四十万赵卒成为坑中之鬼。梁元帝年纪轻轻就被魏人所杀,他的死对历史进程没有多大的影响,但他江陵烧书的火光,与秦始皇焚书的火光遥遥映照,是中国文化自身酿成的中国文化的悲剧。

  六十五

  薛嫔有宠于齐帝,久之,帝忽思其与岳通,无故斩首,藏之于怀,出东山宴饮。劝酬始合,忽探出其首,投于柈上,支解其尸,弄其骼为琵琶,一座大惊。帝方收取,对之流涕曰:“佳人再难得!”载尸以出,被发步哭而随之。

  这是一种变态的爱情,即使是后现代主义者们也难以想象。齐帝若把他的想象力运用到写诗或画画上,他也许会成为兰波或毕加索。可惜他把想象力用到了杀戮上。

  六十六

  齐显祖或盛夏日中暴身,或隆冬去衣驰走,从者不堪,帝居之自若。三台构木高二十七丈,两栋相距二百余尺,工匠危怯,皆系绳自防,帝登脊疾走,殊无怖畏;时复雅歌,折旋中节,傍人见者莫不寒心。尝于道上问妇人曰:“天子如何?”曰:“颠颠痴痴,何成天子!”帝杀之。

  这个顽童皇帝在今天会是一个体操或田径运动员,说不定为国家捞得一两枚奥运的金牌。但体制把他像螺丝钉一样限定在皇帝的位置上,他改变不了命运,便只好捣蛋了。帝王们有一大半都是这样的玩意。

  六十七

  齐主囚永安简平王浚、上党刚肃王涣于地牢。齐主临穴讴歌,令浚等和之,浚等惶怖且悲,不觉声颤;帝怆然,为之下泣,将赦之。长广王湛素与浚不睦,进曰:“猛虎安可出穴!”帝默然。浚等闻之,呼湛小字曰:“步落稽,皇天见汝!”帝亦以浚与涣皆有雄略,恐为后害,乃自刺涣,又使壮士刘桃枝就笼乱刺,槊每下,浚、涣辄以手拉折之,号哭呼天。于是薪火乱投,烧杀之,填以土石。后出之,皮发皆尽,尸色如炭,远近为之痛愤。

  中国的历史比英国浩瀚百倍。英人莎士比亚犹能作一系列宏伟的历史剧,中国人为何写不出一部像样的历史剧?就连曹禺、郭沫若这样的大家,也只能写出《王昭君》、《屈原》这样小儿科的作品。

  其实,史书上的好些段落,本身就是比戏剧还要戏剧的段落。就像上面这段齐主杀死两位亲兄弟的场面,两百余字,当事人面貌活灵活现,言语一字不可更替,有如《辛德勒名单》之片断。建议有志于戏剧电影创作的朋友写写这样的历史场景,不然,老是项羽、刘邦、武则天、唐明皇粉墨登场,离真正的历史只会越来越远。

  六十八

  齐显祖尽诛魏朝元姓王族,或祖父为王,或身尝显贵,皆斩于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矛。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弃尸漳水,剖鱼者往往得人爪甲,邺下为之久不食鱼。使元黄头与诸囚自金凤台各乘纸鸱以飞,黄头独能至紫陌乃堕,仍付御史中丞毕义云饿杀之。

  三个细节,都令人不能平心静气地读完。这个国家文化,其实是杀戮的文化,而不是儒家文化或道家文化。肉体的杀戮与精神的杀戮同步进行着。国粹家们从风筝上考据出中国是最早发明飞机的国家,而齐显祖却用风筝来杀人取乐。这种文化的血腥气,连在天上飞的风筝和在水里游的鱼儿也避不开,何况人乎?

  读完此段,再读《狂人日记》,许多疑团不解自开。

  六十九

  齐权臣和士开威权日盛,朝士不知廉耻者,或为之假子。尝有一人士参士开疾,值医云:“王伤寒极重,它药无效,应服黄龙汤。”士开有难色。人士曰:“此物甚易服,王不须疑,请为王先尝之。”一举而尽。士开感其意,为之强服,遂得愈。

  这简直是顽童的恶作剧,用粪便来医伤寒,荒唐透顶。不过,没有这么荒唐的药方,也没有这么厉害的献媚者。献媚献到代尝粪便的地步,哪会不飞黄腾达呢?

  点石成金易如反掌,且看汉语的力量——粪便可成“黄龙汤”。这样的语言,能浸泡出怎样的思维来呢?

  七十

  定州刺史南阳王绰,喜为残虐,尝出行,见妇人抱儿,夺以饲狗。妇人号哭,绰怒,以儿血涂妇人,纵狗食之。齐主召问:“在州何事最乐?”对日:“多聚蠍于器,置狙其中,观之极乐。”帝即命夜索蠍一斗,比晓,得三二升,置浴斛,使人裸卧斛中,号叫宛转。帝与绰临欢,喜噱不已。因让绰曰:“如此乐事,何不早驰驿奏闻!”由是有宠,拜大将军,朝夕同戏。

  不要怀疑史书的夸张——你有勇气正视它吗?爱与非暴力在中国历史中一直处于缺席的地位。今天,我们应当呼唤甘地的思想和精神,甘地说过:“非暴力是我们人类所遵循的自然法则,正如暴力是野蛮的动物所遵循的自然法则一样。对于动物这一精神蛰伏于其体内,反映出来就只有体格强壮才能生存这一法则。而人的尊严要求其遵循更高的法则,即服从于精神的力量。”可惜的是,我们这个号称“文明古国”的地方,却从来不曾诞生这样巨大的精神力量。于是,在每个朝代暴力都像洪水一样泛滥着。

  七十一

  周灭齐,周主入邺。齐国子博士长乐熊安生,博通《五经》,闻周主入邺,遽令扫门。家人怪而问之,安生曰:“周帝重道尊儒,必将见我。”俄而周主幸其家,不听拜,亲执其手,引与同坐,赏赐甚厚,给安生驷马以自随。引入宫,即留内省,三宿乃归。

  我想,司马光写这段文字时,一定兴奋到了极点。是啊,能得帝王如此青睐,一生足矣!“花径不曾为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大儒熊安生,摆出一副迎新君的姿态来,宛如沐浴干净、等待嫖客上床的妓女。妓女技艺丰凡,媚态十足,嫖客自然赏赐极重。名儒即名妓。名儒生活在这样的时空之中:意识形态上的一元化的儒家经典桎梏、人生取向上的科举取士制度、日常生活中的宗法伦理关系等等。徐复观说,中国知识分子“一开始便是政治的寄生虫。”所谓政治,无非是大一统时代的皇权或多元分裂时代所追逐的皇权的代名词而已,徐复观自己,也没有走出此怪圈。

  七十二

  隋灭陈,大军围石头城。陈主下诏曰:“犬羊陵纵,侵窃郊畿,蜂虿有毒,宜时扫定,朕当亲御六师,廓清八表,内外并可戒严。”

  陈后主是个大文人,其诏文采艳艳,气宇轩昂。对方不过是“犬羊”而已,而自己俨然是武功盖世的一代圣主,“亲御六师,廓清八表”,何其壮也!

  然而,中国的文字是当不得真的,越是冠冕堂皇的文字,越说明写文章的人内心极度虚弱。隋军入陈宫殿,后主乃曰:“锋刃之下,未可交当,吾自有计!”他的妙计是什么呢?是与张贵妃、孔贵嫔自投于井,最后束手就擒。

  七十三

  杨索用兵多权略,每将临敌,辄求人过失而斩之,多者百馀人,少不下十数,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对阵,先令一二百人赴敌,陷阵则已,如不能陷而还者,无问多少,悉斩之;又令二三百人复进,还如向法。将立股栗,有必死之心,由是战无不胜,称为名将。

  “求”之一字,写尽杨素之奸诈残忍。刻意搜求人的过失。以杀人来振兴军心,这就是中国的“名将”之道。“流血盈前,言笑自若”这样的语句使我不得不痛苦地认识到:人是地球上最残忍的动物,只有人才会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屠杀自己的同类。动物如虎狼之间的撕咬残杀,仅仅是为了自己生存的需要;而人类的杀戮,则远远超越了生存的界限。

  吴起治军走的是另一个极端,他吮吸土兵的伤口,以此“恩遇”来换取土兵的卖命。所以土兵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后,不仅不感激,反而大哭。吴起的“宽”与杨素的“严”同样卑鄙无耻——谁最卑鄙无耻,谁就能取得战争的胜利。

  我厌恶绝大多数“伟大”的“军事家”们。

  七十四

  隋文帝建仁寿宫,役使严急,丁夫多死,疲顿颠仆者,推填坑坎,覆以土石,因而变沟谷为平地。死者万数。

  隋文帝是有节俭之名的帝王,建一宫殿尚且“死者万数”,别的帝王的作为就可想而知了。而宫殿之下,是万人的尸骨。帝王们枕着尸骨享着他们的福。

  修仁寿宫的这段描写,像电影镜头一样定格在我的眼前。

  七十五

  员外散骑侍郎王劭言隋文帝有龙颜戴干之表,指示群臣。上悦,拜著作郎。劭前后上表言上受命符瑞甚众,又采民间歌谣,引图书谶纬,经文佛典,曲加诬饰,撰《皇隋灵感志》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劭集诸州朝集,使盥手焚香,闭目而读之,曲折其声,有如歌咏,经涉旬朔,遍而后罢。上益喜,前后赏赐优洽。

  读到此段,我想起了文革时代的一个故事。一九六九年,毛主席一声令下,全国搞拉练。学校学生也请解放军战士带队拉练。一连三个排的队伍出发了。红旗前面,一个大个子战士捧着一尊巨大的毛主席白瓷半身像。排长怕他累了,找人替他,他急了,大叫:“我要保卫毛主席,重走两万五千里长征路!”他的誓言让学生们感动又钦佩,马上呼起口号:“向解放军学习!向解放军致敬!”战士们立刻用宏亮的口号应答:“向革命小将学习!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毛主席!”一呼一应,愈喊愈起劲,为了使喊声响彻原野,让人听见,压倒“敌人”,这一鼓劲,一直走到天黑地黑。

  突然发生意外情况:大个子脚底一滑,天塌地陷般要命的事出现了——毛主席大瓷像摔碎了!大家全都惊呆了:把毛主席像打碎,杀头的罪过呀!没等大伙清醒一下,那大个子忽然两条腿一弯,“扑通”给毛主席像跪下,请罪!紧接着二排、三排全都跪下。人们都是抢着跪,谁先跪下谁就忠得最彻底,最坚决,最不犹豫。可那时候人们这根弦绷得一样紧,几乎同时唿喇喇一齐跪下。谁先站起来就是不忠。在星月之下,荒郊野外,大土道上,黑压压,不知是傻是疯,跪着一大片人,可没人吭声,没人敢动,谁也不敢看谁。都以一种悔罪心情面对着前边,地上,那片给月光照得白花花、不成任何形象的碎瓷片儿。

  此事见冯骥才之口述报告文学集《一百个人的十年》。一九四九年以来,所谓的“主导思想”是唯物主义。其实,唯物主义在中国依然是游离物体,中国人依然坚持非理性的思维,我称之为“谶纬思维”——用“象征”来维系一种体制,用对“象征”的迷信来愚弄百姓。这种有毒的思维,自先秦时代就已经成形(我并不太看好“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那不过是一个毒素原创的时代)。先秦以降,毒素开始扩展,由肌肤到骨肉再到膏肓。到了二十世纪,此毒已扩展及全身各处,不可救药也。于是,崩溃接二连三地来临。直到今天,我们仍然没有走出“谶纬时代”。

  最可恶的是王劭之流的知识分子——他们代表中国知识分子的主流。从王劭到陈伯达、康生、姚文元,他们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全是为统治提供某种“合理性”解释。自身的独立与真理的求索都是无足轻重的。这样的“知识”与民众的苦难息息相关——“知识”越精密丰富,民众的苦难越深重绵长。

  七十六

  隋文帝以盗贼繁多,命盗一钱以上皆弃世,或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

  盗是杀不尽的——因为整个制度就是制造盗的制度。大盗与小盗,跟皇权体制共生共存。

  七十七

  幽州总管燕荣性严酷,鞭挞左右,动至千数。尝见道次丛荆,以为堪作杖,命取之,辄以试人。人或陈无罪,荣曰:“后有罪,当免汝。”既而有犯,将杖之,人曰:“前日被杖,使君许以有罪宥之。”荣曰:“无罪尚尔,况有罪邪!”杖之自若。

  我有一个基本的观点:逻辑学是极权主义的死敌。像燕荣这样的独裁者,从思维到语言都是反逻辑的,反逻辑构成独裁的基础。有罪杖,无罪亦杖;先杖,后亦杖——取决于独裁者的喜怒哀乐。在这样的社会里,法治荡然无存,人们没有任何可以保护自己的资源。

  七十八

  隋炀帝曰:“杨玄感一呼而从者十万,益知天下人不欲多,多即相聚为盗耳。不尽加诛,无以惩后。”

  中国历史自始至终都是“杀人如草不闻声”的时代。炀帝这一句话,他的臣下便用严刑峻法杀了三万人。一句话与三万人,孰轻孰重呢?

  七十九

  隋炀帝善属文,不欲人出其右。薛道衡被杀,帝曰:“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王胄被杀,帝诵其佳句曰:“‘庭草无人随意绿’,复能作此语邪!”帝自负才学,每骄天下之士,尝谓侍臣日:“天下皆谓朕承藉绪余而有四海,设令朕与土大夫高选,亦当为天子矣。”

  我有两个感想:一是文人如美人一样多妒。隋炀帝身为帝王,在兼有文人的身份之后,妒嫉狂便不可抑止地发作了。然而,他能杀薛道衡和王胄,却杀不死薛道衡和王胄的诗句。至今我们还吟诵“空梁落燕泥”和“庭草无人随意绿”的名句,却没有人记得杨广的任何诗句。这也许是文学对于历史的一点微弱的对抗吧。

  第二个感想是,文才与治国绝对无关。文人有“不遇”的感唱,千年不绝。然而,杨广该算“遇”了吧,谋得了皇帝的宝座,但“诗家天子”的才华并没有对他的治国方略提供一丁点的帮助。所以我们对李白的自诩“我辈岂是蓬蒿人”不必太当真。

  八十

  隋大臣宇文述治杨玄感谋反案,就野外,缚诸应刑者于路上,以车轮括其颈,使文武九品以上皆持兵斫射,乱发夭如蝟毛,支体糜碎,犹在车轮中。积善、福嗣仍加车裂,皆焚而扬之。积善自言手杀杨玄感,冀得免死。帝曰:“然则枭类耳!”因更其姓曰枭氏。

  文言文的长处在此显示出来,寥寥数字,读来令人毛骨悚然,真是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按照韩裔历史学家郑琪来教授的说法,这样的杀人属于“习得性”的——它的意义远远溢出杀人行为本身。而隋炀帝比一般帝王更喜欢文字游戏,最好还要“指人为枭”。“指人为枭(或其它‘不祥’的动物)”是中国文化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了它,正与邪才得以区分。有了它,“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才取得文化上的合法性。你是枭,我是圣,圣杀枭乃是天经地义的事,谁敢怀疑?谁会怀疑?于是,杀“枭”的行为的残酷性被抹去了,反而被涂上了一层“崇高”和“正义”的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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