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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阿鲁二(2)

书籍名:《周蓬桦小说集》    作者:周蓬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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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嘴老头当即答应。昕了这话、我的心掠过一阵绝望2“歪嘴老头,我要、我要杀了你呀!”“不行,歪叔,冻死他可咋办?”不知是哪位好心老太及时提醒道。“哇一一”有人哭起来。我听出是小玉“玉儿别哭,玉儿别哭。”

  “瞧这孩子,这不在给你想办法嘛!哭啥哩。”

  众人又劝起小玉来。“歪叔,我看这样……”下面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过了一会儿,歪嘴老头换成了一张慈祥和蔼的面孔?笑眯眯地从屋里率先钻了出来,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他背着两手,嘴里好像还哼着小曲儿,铿腔怪调一双罗圈腿三拐两拐就来到了我的面前,一上来就拍了拍我的肩膀,口吻亲切地叫了声“她哥,跟你商量个事儿。”“去去去,一边……”

  我有气无力地表示着自己的不满情绪,但已完全没有了上午的强硬。我已气若游丝,意志崩溃,巴不得事情赶快有个了结。但高贵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又不允许这么快就乖乖投降。果然,不等我把话说完,歪嘴老头就一下子把驴脸拉了下来。

  “嘿,”他说,“你还来脾气了‘说着,转身要走。我急忙叫住了他:“等等……”我沉默了片刻,低声咕哝道:

  …你说吧。“我的眼泪刷地)下从眼里流了出来。”男子汉大’豆腐‘,哭晗哩!“歪嘴老头把歪嘴一撇,发出两声啧啧,用他那生满冻疮的枯树校般的手,为我将泪揩去。

  歪嘴老头问:“她哥,爷问你句话,你可要实话实说。”我说:

  “趁咱还没学会撒谎,问吧。”歪嘴老头背着手在原地转圈儿,频频点头:“嗯,好,很好。”

  说着他把脸凑近了我:“那我问你一句,你……还是童子不?”歪嘴老头把目光直射向我,后又盯住我的下身。我-阵恤尬,万万没想到他竟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我很快平静下来,把问题甩了回去:“你看呢?”

  歪嘴老头便伸出手来捏住我的下巴,说

  “张嘴。”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就主动配合地张开了嘴巴,歪嘴老头就掰着我的嘴仔细地看了看我的牙齿他的动作、眼神,像看一头牲口一样。我又感到自己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某种污辱。歪嘴老头又握了捏我的腰、肩和臀,最后才把手移向了我那两只呆若木鸡的事丸。我那两只可怜巴巴多年来一直无人问津的事丸,此刻像两位圆圆的健身球那样在歪嘴老头手中来回捻动着。

  检查完毕,他满意地点点头:“嗯,像。”他说:“她哥,那这样吧…歪嘴老头如此这般地一说,又令我吃惊不小一一他的意思是让我和小玉入洞房是假,借种是真。他说末应没有青壮男子,方圆几百里无有人烟,一年一年的也来不了一个青年男人,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你这么一个贵人,你想一想俺们能轻易放过你么。

  “所以呢,”歪嘴老头说,“你就行行好,给小玉这姑娘下个好种儿吧,下完种你可该干嘛干嘛去,嗯……”说到这里,歪嘴老头干咳了两声,不好意思地指一指自己的棉裤裆说“她哥,俺老喽。这里面只剩下黄水喽。”不等歪嘴老头说完,我即表态“嗨,咋不早说?快给我松绑。”歪嘴老头把手一挥,立即从屋里钻出几名小脚老太,她们七手八脚地给我松了绑。小玉娘还心疼地拿一把扫帚扫去了我身上的灰尘和雪沫。

  但我在心里已确认这又是一个无耻的骗局。此刻,我抓起八仙桌上的花生大枣就往嘴里塞,连花生皮也来不及剥。我清楚地感到了胃袋在接收食物时那无与伦比的甜蜜和愉快。这时,我听到身后掠过一阵野猫走动般的意率之声,还没等我转过身去,小玉已经摄手摄脚地扳住了我的肩头,她伏在我的耳边小声叫道“阿鲁哥。”

  顿时,一股说不清的女性的气浪扑面而来,像麦秸草?像野薄荷?那种少女身上特有的美丽清新的气息快把我给弄晕了。

  我强忍着来自肉体的一阵冲动,轻轻地扳下小玉那一双胖乎乎的小手,把她安抚到土炕边坐下,说道:

  “小玉,你昕我说呀……”倔强的小玉却用两手把耳朵堵住了,嚷道:“不昕不听,俺不听!俺知道你瞧不起俺。哦哦,俺就是不听。”

  然后,她伏在我身上噢嗖地哭起来。

  小玉啊小玉,怎么才能让你明白我呢?我急得直跺脚,轻轻地摇晃着她柔软丰润鸟儿般动人的肩头。可我越是摇晃她却越是啼哭不止,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我无意中朝窗户的方向瞄了一眼,见窗纸已被几只粘了唾液的指头润开无数小洞,取而代之的是几只黑豆位大小的黑色眼睛。它们在一眨一眨,把窗纸搔得沙沙作响。见此情景,我慌得扭身吹出一大口气,那只在八仙桌上奄奄一息的红蜡烛在摇颤了半天之后倏然熄灭。随着屋内一阵扑天盖地的黑暗,窗户顿时在月影的映照下明亮起来。我吃惊地发现窗户上晃动着无数颗老头老太的人头。老头们头上戴着瓜皮帽子,有的还叼着烟袋p老太们瘪着掉了门牙的嘴巴,脑后挽一个远古时代的发罄。他们在窗外喊喊喳喳,小声议论,上演了一出真正的皮影戏。更令我吃惊的是,当我低头再看小玉,她早已在接到熄灯信号后迅速而果断地脱掉了红色棉袄,蹲在炕上,变成一个诱人的自影子了。我浑身颤抖,不知如何是好。长了这么大,我是第一次这样近地看到一个女子全身裸露的身体。

  小玉躺在炕上,我甚至能感到她那双明亮的眸子里传递过来的一种抚媚之惰,她喃喃地道“阿鲁哥,过来点儿呀……俺冷。”不知怎的,在那一刻,我竟突然想起了自己可怜的初恋。

  我与虹

  黄昏,雨过天晴,城外的那片小树林里布满了腐烂霉菌的腥气。远处的一方坑塘里蛙声阵阵,潮湿的苇叶上蜻蜓与蝴蝶纷飞,夕阳把雨后的水洼染得通红。透过小树林,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它紧紧地挨着一片农田。几个郊区的农民正在田里给玉米锄草,他们头戴草帽劳作的形象在昏黄的光线中显得一片模糊。一年多来,我的脑子已经被一个少女的白色影子占得满满当当,不留一丝空隙。

  我蹲在一棵白杨树下,焦急地等待着虹的到来。那天,直到天快黑了,当我正失望地准备扭头回家的时候,虹的影子才在小树林那边慌慌张张地闪了过来。她穿着一件雪白的裙子,头上扎着粉红色的蝴蝶结,身上有一股浓郁的洗发露的清香。

  “你等急了吧?”她闷。

  我没有回答,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鲤鱼罐头,用一把小巧的水果刀犁开了铁皮罐头盖儿。这时,我听到虹说了句:“别开了,别开了。”

  “为什么?”我抬起头来。

  “我已经吃过饭了。”虹说一边用手帕使劲地驱赶着热浪和聚拢在头顶的蚊虫。

  我说:“是吗?”我的手一抖,被已经翻在上面的薄如蝉翼的铁皮划出了一道口子。事实上我的肚子也早已在咕咕地叫了,我一直在等着能够有幸和虹在一起吃一顿饭。那一天,我中学毕业了,这是我第一次大着胆子约她出来,我还想告诉虹说,为了买这个该死的细鱼罐头,白天里我把所有的课本都卖掉了。我认为是那些课本害了我,书上说的和现实生活存在的差距令人不知所措。对一个少年而言,这个觉醒太早了点儿,它既是一种幸运,又是一种痛苦。我没有告诉虹这些,我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瞧,已经打开了。”

  我独自一人默默地吃掉了那个细鱼罐头,虹一直面孔冷漠地用一种怪怪的眼光盯着我看。后来她抬头望了望天色,一轮月亮正从树梢之上升起来了,她说:

  “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要回家了’

  我被卡在嗓子眼里的鱼噎了一下,咕地一下打了个夹生饱嚼,我说:

  “等一下。我给你的那些倍,你……都收到了吗?”她轻轻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给我回一封信呢?”在整个无聊乏味的中学时代,我给眼前的这位少女大概写了不下一千封言词华丽的情书〈包括在上自习课时传递的各种小纸条。有些信是从一本叫作《名人情书大全》上抄录下来的)。

  她的脸微微地红了起来,语无伦次地说

  “我、我爸爸……说……这叫早恋。这……是……不好的。”

  虹的爸爸是我们那个城市的公安局长,是我们那个城市除了市委书记和市长外最早坐上小轿车的人物。他长着矮墩墩的身材,满脸都是坑坑洼洼的麻点儿,像在脸上种了工亩红小豆。此刻,他严肃的面孔在我的脑海里闪动了一下,但紧接着便被另一种愤怒代替了,我指责虹:

  “你、你怎么把人家写给你的倍随便让别人看啊?”虹反驳道:“难道说……”虹停顿了一下,加重语气,“我爸爸是别人吗?”

  是啊,一个人的父亲怎么能算是“别人”呢?我一时无话可说,在原地来回踱步。虹不知道,我的心始终在流血,我的一只手始终在流血。

  在那一刻,父亲的形象无疑在虹的心目中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我的话冲撞了她心中的偶像。虹在“哼”了一句后便像一只美丽的白鸟,飘然而去。

  在我对虹的单恋过程中,还有一件事令人至今难忘。时间是晚上。一次,我们在宽大的操场上上体育课,我们的体育课通常在下午进行,而且多是那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程。这样,上完体育课以后,就该放学回家了。而我不愿意回家,家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吸引力。那些天,我的父亲正为单位在一次刚刚进行完毕的领导班子调整中没能当上科长而耿耿于怀唉声叹气,动辄就对我破口大骂,有时以拳脚相加。老实说,凭我苗壮成长起来的体力,我是完全有能力一拳将他打翻在地然后再踏上一只脚的,但我始终没有这样做。每当灾难来临,我只是蹲在地板上,双臂护卫着头部,尽量躲避着冰雹般呼啸而来的击打。有时,我还能透过臂腕,回头欣赏他累得气喘吁吁的形象一一扯得远了,就此打住。我不回家,就和一些同学在操场上打篮球。天色渐暗,夜幕降临。我们谁都没发现在操场的南边,也就是那片果树林的旁边,放着一辆崭新的“飞鸽”牌自行车。这时,一名外号叫“棕熊”的大块头同学投篮未中,篮球嗖地飞出了操场,只昕得自匡当一声,篮球准确无误地击中了那辆“飞鸽”牌自行车。“喂,这是谁的车子?”几个同学一拥而上,仔细辨认。我由于扭伤了左脚,是最后一个跑过去的人。当我走近那辆自行车时,一眼就认出了它的主人一一那自行车的铃铛上扎着一块红绸布,它在行驶起来的时候远远看上去像一片小小的火焰在风中燃烧。在那一刹那我的心中掠过一阵狂喜,天生具备的撒谎本领立即派上了用场。我说“喂,别动,那是虹的车。她借给我骑一骑的。”自行车在那个年代是富有的象征,“飞鸽”牌自行车更是中外驰名。那几位同学听了我的话以后甚是纳闷,有个同学问道:“虹怎么会舍得借自行车给你骑呢?”我语无伦次,眼神躲躲闪闪:“我……要去……医院……给我妈抓、抓药。”他们就哄笑起来,似乎已经看穿了我在撒谎。他们说产去吧,去吧,赶快去给你妈抓药吧,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呀,你怎么打起篮球来了?“他们哄笑着跑开了。我忍着脚腕的剧疼,一瘸一拐地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扶起了虹遗忘在操场上的自行车,心颤抖得厉害。我抓住了自行车把,仿佛抓住了虹的手一样。那一天,我是推着虹的自行车走回家的,从学校到我家足有三华里的路程,我屏住呼吸,觉得虹和我正走在一起。我的脚底发软,像踩在云朵上一般。满天的星斗在烁烁地照耀着我,河水一波一波地在我心中柔软的部位轻轻荡漾。哦哦,上帝作证,我幸福得快要晕倒了。

  第二天,当我郑重地把自行车交给虹的时候,虹很着薄薄的嘴唇,似乎是在责备我没有在当天夜里就把车子送给她,害得她一夜没睡好觉。虹默默地从我手中接过车子,低头检查了一番,问“咦,我车上的那块红绸子呢?那可是用来避邪的呀,让哪个王八蛋给偷去啦?”

  我脸一红,没有吭声。

  秃秃大王

  在遭受拒绝的第二天,我就开始了长达五年之久的流浪生涯。

  现在,那个扎在自行车上的红绸子挪到了我的手腕上,它伴着我穿越一道又一道凄凉的山岗和一座又一座贫穷萧瑟的村庄。道路在我脚下喘息,阳光和阴影起伏不定。“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唱着大风歌,走过平原,踏过戈壁,翻过大山,越过大漠,历尽艰险和坎坷。我渴了就喝雨水,累了就睡在路边的麦垛或草丛之中。在流浪途中,死亡曾与我频频交手,比如,在一条大江边,我遇到了一群恶狼,它们悄悄地在我的身后跟踪了我整塾一夜,绿荧荧的眼睛里投射出一种迷惘的饥饿之光后来我随机应变,躲进了一口停放在山中的棺材里面,才算侥幸保住了一条性命。第二天我听山里的人说那口救命的棺材是为一个名叫秃秃大玉的老人准备的寿材,已经停放在那儿足有二十好几年了,他们原以为秃秃大王金严格遵照一般的生死规律按时归天,所以在秃秃大王一百岁生日过后给他打制了这口红松木质的上等寿材。没想到秃秃大王一口气又活过了二十多年,而且于去年春天又颇令人惊喜地新生了两颗可爱的门牙。山里的人见此情景,差一点儿要把那副棺材处理掉一一那样我必死无疑了,那么这部叫作《野草莓》的小说由谁来写是否能够面世也就两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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