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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悔罪的辨认(3)

书籍名:《我和上帝有个约》    作者: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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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云起就到另一个房间和潘警官商量,想在看守所就地给陈步森施洗。潘警官犹豫着说,我叫你们进来,是因为知道解铃还须糸铃人,你给他讲讲什么,他情绪就会稳定,刚才他说自己是人渣,我很吃惊。可是说到受洗这问题,就比较复杂,在这里面是不能搞宗教活动的。我要向上头请示。苏云起说,这不是宗教活动,就是受洗而已,他受洗后会增加信心,就不会再闹自杀了。潘警官问,你们要怎么样做?周玲说,有一个浴缸就行,全人要没入水中。潘警官说,这就复杂了,虽然我很希望你们帮助嫌疑人稳定情绪,但动静搞那么大,传出去我不好交代,你们电影上不是用几滴水就可以吗?苏云起说,点水礼也行,只要一个脸盆的水。潘警官想了想,说,要不就在这办公室悄悄搞一下,要快,不要告诉别人。苏云起说,行。

水盆端来了。陈步森跪在地上。苏云起问他,你愿意承认耶稣基督为我生命的救主,并相信他为你钉十字架三日内复活,他的宝血赦免你一切的罪吗?陈步森说,我相信。苏云起说,我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为你施洗。然后把几滴水洒在他头上。陈步森哆嗦了一下,眼泪夺眶而出。苏云起把他扶起来,说,你要相信,你已经被洗得雪白。

陈步森喃喃道,我过去的三十年,白活了。

……就在陈步森受洗后的第九天,李寂案第二次开庭,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到场的仍是上次那些人,但冷薇没有把母亲和淘淘带来。苏云起和周玲参加了旁听。刘春红在门口被警察拦住劝离。陈步森从囚车上下来的时候,还是冷不防遭人扔了一块石头,但这次没砸中他。当陈步森走进法庭时,他看到了冷薇。冷薇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陈步森看着她,他的心情不像上次那样激动了。

辩论开始。控辩双方都作了充分准备。在认定陈步森不存在自首情节后,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嫌疑人是否可被认定为有悔罪情节?如果有证据显示陈步森有悔罪情节,那么他是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的,这样就可能得到死缓或无期的判决,从而保住生命。

检察官董河山认为,没有证据显示嫌疑人有悔改表现,虽然嫌疑人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和原告有接触,但不能证明接触就是悔改,他只是周旋在被害人的周围,试图捞取脱罪的资本。律师沈全表示反对,他认为一个罪犯要是没有悔改,就不会有这么大的勇气和被害人保持长达半年时间的接触,而且是近距离接触。董河山反问,说悔改能产生这么大的勇气,不如说想逃脱审判的欲望产生了这么大的勇气,我要告诉辩方,不是忏悔之心,是恐惧之心,一个人为了保命,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陈步森这半年所做的不能证明任何他悔改的结论,反而让人想到他惊人的自制力和伪装能力。

沈全说,我想再度提起嫌疑人为了让被害人痊愈所做的重大决定,就是不惜冒着自己被被害人认出的危险,帮助被害人恢复记忆的情节,当被害人恢复一点记忆,嫌疑人就把自己暴露一点,在被害人的记忆全部恢复之后,嫌疑人就把自己完全暴露了,果然被害人认出了对方是凶手,我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没有对被害人的爱心,他会这样做吗?这爱心的背后是什么?就是悔改。如果他没有悔改,就绝对不会有这样的爱心。董河山表示反对:最好的悔改不是别的,就是到派出所自首,可是陈步森这样做了吗?没有,既然没有,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他所做的其他所有事情都怀有另一种目的,他不是医生,恢复记忆是治疗行为,是医生的事,陈步森是医生吗?不,他是凶手,不要忘了他的身份。一个凶手的职责,就是认罪自首,接受审判,可是我们这里却有一个表演艺术家,试图上演一幕悔改的戏剧。沈全表示反对控方用词污辱嫌疑人,白法官同意。沈全说,我想传证人,精神病院的医生钱大民先生。

钱医生走上证人席。沈全问,陈步森是否配合您完成了对冷薇的恢复记忆治疗?钱医生回答,是的。沈全问,陈步森是否主动提出过要做这样的治疗?钱医生说……他希望病人尽快康复。沈全又问,陈步森在治疗过程中,是否当着冷薇的面回忆了犯罪的细节?钱医生说,是的,我们的试验进行了很长时间,陈步森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讲得很清楚,他承认那天是他抓住死者,和共犯一起共同杀了死者。沈全问,他承认自己是凶手了吗?钱医生点头,说,他说自己是凶手,说自己杀了死者,还跪在地上,问病人有没有认出他来,他说自己不叫刘勇,叫陈步森。治疗结束后,我不知道他真的是凶手,以为他是在表演。我也是看了报纸才知道的。沈全说,好,我的话问完了,谢谢。

董河山开始质询钱医生:嫌疑人是否向您透露过他可能是罪犯?钱医生说,没有。董河山又问,是嫌疑人主动要求做恢复记忆的治疗吗?钱医生回答,不是,是我先向他提出来,后来他接受了。董河山说,我的话问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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