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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书籍名:《红肚兜》    作者: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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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晴回到乔本龙身边时,天边已经泛白了。她悄悄躺下,内心狂跳着,因为恐惧,她的额上出了一层汗,她用被子轻轻擦着,却越擦越多。这时,乔本龙很重地翻了一个身,温晴感到自己的尿液都被这动静吓得流出来了。

  温晴大概从未考虑过事情的结果,更没想过乔本龙会因此而败在上海滩,她没有了经济的支撑,明星生涯也就穷途末路了。当年的大上海,是商家的天下,是有钱人的天下,一个女人成为明星很容易,她只要在某个大商人的臂弯里睡上几个时辰,机会就大半地握在手中了,就像握住演艺界的半壁江山一样。如果女人天生丽质又聪颖,那一半的江山便唾手可得。温晴在演艺界的江山显然靠乔本龙的力量支撑,这一点她是清楚的。她此次行动的本意并不是想伤害乔本龙,她是为了周环宇不受伤害才这么做的,她爱周环宇。但出人意料的是,她客观上竟伤害了自己的恩人乔本龙,当一切都发生以后,温晴忽然明白了过来,然而一切都晚了。

  温晴不知该怎样收拾这个残局。让她尤为担心的是乔本龙知道事情的真相,如果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会把她碎尸万段。依乔本龙在上海滩的影响,黑社会这边排不上老大也是老二老三,外号“乔三刀”,“乔三刀”要谁的命都会准确无误,更何况温晴这么一个来自底层的丫头,明星的光环还是靠了乔本龙的荫庇,乔本龙一倒,温晴如日中天的演艺生涯立刻结束了。

  当温晴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乔本龙一败涂地已成定局。她悄悄离开了乔府,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将自己扮成一个普通的女子,潜入上海的人流中。她感觉乔本龙迟早会知道这一切,即便现在蒙在鼓里,凭他男性的嗅觉,不久也会发现一二,那场焚画的大火,已经在乔本龙产生狐疑了。到了那个时候,即便掘地三尺,他也会把温晴挖出来。

  温晴逃离乔府以后,第一个回避的地方就是演艺圈,尽管她是在这个圈子里走红的,尽管这个圈子里有许多谈得来的朋友,包括跟她拍过一张合影的大牌名星胡蝶,但她仍是不敢逗留半步,她知道乔本龙很快就会追来。她跑啊跑,从夜晚又跑到了夜晚,仍然没有找到栖身之所,她想跑回从前的镇上去,跑回家去,可她又怕连累母亲,乔本龙知道她的一切。

  第二天的晚上,温晴跑不动了。她的眼前便晃动着周环宇的身影,她是为了他才沦落到今天,他应该在这个时候帮助她,而帮助她的人非他莫属。她站在马路上辨识了一下方向,继续奔跑,朝周环宇所在的方向奔跑。

  她终于在那森严的大门口站住了。她看到站岗的卫兵,他们面无表情地拦住了她,她微笑了一下,想起那个唱昆曲的夜晚,他们或许都围在她的身边起哄,便嗲着声说:“你们当真不认识我了吗?那天晚上,在将军的大厅里,一个名伶委婉的歌喉打动了将军和士兵……那个名伶就是我呀!”

  站岗的卫兵认真打量着温晴,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眼前这个脏衣旧衫、表情凄惶的女人就是那个大牌明星温晴。卫兵确实听过那天晚上的昆曲,温晴光彩夺目地站在大厅中央,像仙女从天上飘下来,一路洒着清香的花瓣。她的声音甜柔带着凄清,表情媚而娇嗔,让男人生出一种由衷而发的爱怜。站岗的卫兵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他心里认同她就是仙女,并且在夜里睡觉的时候还对仙女想入非非了一回,弄得满裤裆都是粘稠的精液。如今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女人无论如何也是跟仙女对不上号的,卫兵便认定这个女人是个冒牌货,是道听途说了一些故事而来冒充温晴的。于是,卫兵表情坚定地将温晴拦在门外,并且让她站得远远的,不许越过门岗的界线。

  温晴见好话行不通,一下子便来了态度。她变声变调地喊:“我找周环宇,你们的长官!”

  卫兵仍是不动声色,伸出戴白手套的手将温晴冷漠地拦住。

  温晴又喊:“我要见你们的将军,将军想听我唱的昆曲,我今天带来了最动听的曲子,将军在里边等我呢。”

  卫兵依然不动声色,好像眼前这个女人不存在一样。即便存在,在他眼里也是个疯子,一个堂堂的卫兵怎好理睬一个疯子呢?

  温晴继续喊周环宇和将军,她的喊声带动着情绪,情绪又带动着喊声,音量越来越大,嗓门越来越高,带着不顾一切的蛮力,顽强地等待和追寻。

  卫兵终是耐不住了,拨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儿,周环宇出来了。

  周环宇在门口定定地打量温晴,他有点不敢相信这个自己熟识的女人,当他确信了她的真实以后,神色慌张起来,带着她飞快地离开这个敏感森严的禁地。

  “你疯了,你怎么可以在这里大喊大叫呢?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这是恶鬼都不敢来的地狱。你以为你在这里唱过昆曲就可以肆无忌惮吗?告诉你吧,将军三天两头就会把演艺界的明星新秀接到府上赏玩,过后他连这些人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周环宇一路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住步,打量了温晴一会儿说:“我知道那天的电话是你打来的,从那以后你就从乔本龙的府上消失了,你很聪明,这样做是最正确的选择。不过,你现在准备到哪里去呢?”

  温晴忽然哭了起来,她憋在肚子里的委屈在这个时候达到了极致,周环宇稍一点拨,就爆发了。

  周环宇仰头望天,她不喜欢看女人流泪,他觉得女人最丑的表现就是流眼泪。他望天的姿势有点悠闲,这使温晴越发伤心起来,好像自己眼下的处境跟这个叫周环宇的男人没有一点关系。于是,她停住了哭,情感开始理智。

  周环宇这才把仰着的头低下来,看着温晴红肿的眼睛说:“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乔本龙造假画的真相打电话告诉我,他可是你生命中的大恩人,你毁了他就等于毁了自己的前程,这一点你不懂吗?”

  温晴低着头,不敢正视周环宇。她想她就这样低头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吧,免得两眼直视他的时候内心发抖。温晴悄声说:“我当时只担心你取回假画会被将军处罚,如果是将军亲自来取画,我就不会说出假画的秘密。我心中爱你,因为爱,我才不顾一切。”

  周环宇的脸上绽开一丝微笑,这是一个被爱浸润的男人的微笑。

  但这微笑很快又被他收敛起来,他平静地对温晴说:“谢谢你的这份情意。不过,我是个对爱情比较理智的男人,不可能因为女人的爱而神魂颠倒轻视自己的远大前程,一个伟大的男性从来都把爱情当作生活的附属品。温晴小姐,还是收起你多情的心,去谋自己的明星前程吧。

  时间会让你忘记一切的。如果上海不好再呆下去,你就到别的地方发展,天涯何处无芳草啊!”

  温晴被周环宇一番话说得愣住了,事到如今她才感到自己对周环宇的爱是一种虚幻,一种缥缈,一种不存在。可笑的是,她竟试图用这种虚幻感动对方,留住那份本不存在的缥缈的爱。她是个傻瓜,乔本龙也曾这样说过她,现在她相信了,自己真是个傻瓜。

  周环宇在温晴闷头不语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温和地说:“我也没什么钱,这点钱先拿着用吧。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实在帮不上你什么。”

  温晴终于抬起头,冷冷地看着周环宇。

  天空酝酿着雷雨,阴惨惨的,大朵的乌云从四面八方奔腾而来,一阵旋风卷起地下的灰尘,没头没脑地抽打树木。

  周环宇看看天空,说:“雨来了,你快走吧。”

  他的话音刚落,一道眩目的闪电剧烈地一抖,天上就发出隆隆的雷声,乌云怒吼着,一刹那,旋风把他们包围起来,闪电使温晴心惊胆战,雷声使她的耳朵发抖,她发现她和周环宇从头到脚都浸在倾盆大雨里。

  只听周环宇急促地说:“你快走吧。”

  温晴忽然火了说:“你让我往哪儿走?我是为了你才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的。”

  周环宇也火了说:“小姐,难道你想让我跟你遭受一样的痛苦,落得一样的下场吗?你是心甘情愿这么做的,而如果你也要我这么做,那就是强迫。”

  温晴绝望地看着面前的周环宇,忽然之间她什么都明白了,她的眼里涌满了泪水,泪水流在脸上,与雨水搅成河,从头流到脚。她什么也没说,转身跑了起来,她想快快地跑,但雨水浸透的衣服紧贴在身上,她迈不开大步,鞋子发出咕吱咕吱的声音,她咬着嘴唇疯跑,跑啊跑啊,她不能倒下,不能倒在周环宇的视野之内。

  温晴好像一下子明白了男女间的情感,那本是一个虚幻,她竟把它当成真实的存在了。

  四十三

  一个月以后,我与方总的契约划上了句号。我所获得的报酬是数年来辛苦奔波的两三倍,但我并没因此兴奋。奇怪的是,我心里竟生出一片凄凉,我躺在床上,睁开眼睛看着黑夜,我想看见什么,可我最终什么也没看见。

  我想留在这里,永远留在这里,成为这儿的主人。我知道我这样想,是因为对方总有了真正的好感,我不想离开他,渴望随时见到他,他那又大又厚的手掌,宽阔结实的臂膀,就像父亲一样让我依恋。

  我双手吊着他的脖子说:“我能留下来继续陪你吗?无偿地陪你,你太好了,就像我的父亲一样。你知道,父亲在我生命的记忆中始终是一片空白,我不知道他的样子,我内心对父亲的渴望完全是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也许我的父亲真像你的模样,不管怎么说,你就是我内心认可的父亲,我不想离开你,也不想再要你的钱。总要你的钱,显得我多么无情无义呀!”

  方总看看我,将白衬衫的扣子系了起来,然后又将裤子穿好,把两根黑色的吊带吊在肩上,精神十足地伸了个懒腰。大概是想起了我的问题,无奈地笑笑说:“你真是个很讲情意的女孩啊!可惜我没有时间顾及你的情意,我们都很忙,你也很忙,你要利用青春的年华多结交朋友,这样才不至于在一棵树上吊死。其实,女人把自己一生的幸福都托付给一个男人是十分愚蠢的。商品经济时代,男人每天跟各路商家打交道,身经百战,哪有时间去尽心尽力照顾一个女人呢?女人在这变幻莫测的时代,也应该与时俱进,过去那种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观念早就过时了。”

  方总喋喋不休说着。

  我望着他,就像望一个极其陌生的男人。曾经产生的那些渴望瞬间都化作了风中的柳絮,这是个不让人产生真情的年代,真情令人害怕,令人有负担,令人生厌,谁有真情谁就会做出重大的牺牲,眼下男人女人都不想做这无谓的牺牲了,他们就像一堆没有心肝的碳水化合物。

  忽然,方总停了下来,定睛看我,他的表情奇怪,一定是我的表情使他生出了这副表情。我想起艾青的一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涌满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要把后一句改为:因为我对这别墅爱得深沉,不,确切地说,应该是我对方总爱得深沉。但此刻,我再也没有勇气表达了,一切都已经说明白了,我只能接受分手的现实。

  也许是我眼里的泪水打动了方总,他沉吟了半天,又说:“这样吧,我给你介绍一位朋友,也是老总,比我年龄大一些,他在国外做生意,经常在天上飞来飞去,每年回大陆住三个月。你的潜质不错,他会喜欢的。他现在就在国内,如果你愿意,我这就给他打电话,你们约个地方先见见面。”

  我的眼泪再也流不出来了,把眼角擦干净说:“刚刚离开你,我不想急着去见一个新的朋友。我毕竟不是纯粹地出卖自己,我的肉体要受我的情感支配,我还有心肝,这里的世界还比较丰满。”我指指自己的心脏,而后我起身穿衣服。

  方总靠近我,拉起我的手在脸上拍了一下说:“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讲情意的女孩。如果我也像你一样讲情意,我会把你留在身边。可惜的是我保证不了我自己,这个世界毕竟诱惑人的东西太多了。”

  我默然不语。

  走出房间,夕阳朦朦胧胧的,不太明朗,乱云使太阳的神情暧昧。

  我走到马路上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方总的别墅,在夕阳的光波里它静静伫立着,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方总站在阳台上望我,他胸前那两根黑色的吊带特别醒目。我忽然想:发明吊带的服装设计师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能将世间的豪华气派都集中在这两根带子上,使人看见它就想到品味。

  我沿着马路一直往前走,方总本来要开车送我,被我拒绝了,我也不想拦的士,只想默默走一段路。有时走路对人来说是一种享受,人在慢慢的行走中可以悄悄思想,昨天的今天的,发生的故事都会成为生活的一种记忆。现在,我脑海里的东西就反复更迭着,经历过的东西有的离开了我的头脑,就像人们扔掉没有用的东西那样,就像扔掉碍手碍脚、变得累赘的东西那样;有的却无法磨灭地镶嵌在我的记忆中,比如方总的别墅,我可以用一种令人惊讶的确切,不忘记一条窗帘的颜色,再现一只花瓶里的一朵花,甚至衣橱里方总的内衣以及他内衣上那种好闻的男人气味。

  当我离那幢别墅越远的时候,那幢别墅和别墅里的一切给我的记忆就越清晰。这是不是爱呢?上世纪八十年代北京有位痴情的女作家,在刻骨铭心地爱上一个男人时,竟每天夜里跑到他的楼下期待他影子的出现,并痴痴地看他的后脑勺。我能像这位女作家迷恋情人一样迷恋方总么?我的脑海里忽然跳出临分手时方总说的那番话,二十一世纪的男女再也没有那种永恒的古典情怀了,新鲜刺激进而猎奇,是这个世纪人们的感情生活。也许,从今以后我真的再也见不到方总了,他要不断地寻找新鲜的情感,新鲜的生活,我不过是他生活中的一个小音符,在他的琴弦上跳荡了一下,就地消失了。这是现实,我必须接受的现实,现实不需要真情,不需要爱,不需要生死歌哭,现实只要新鲜的感受和肉体的机械动作。

  在一座商厦前,我停住了脚步。我走不动了,不,是我的思维走不动了。我要让琳琅满目的商品冲击一下我的大脑,把曾经的一切忘记。于是,我走进商厦。

  我很想给妈妈买件衣服。

  妈妈已经多年没穿新衣服了,她的心灵已不再渴望和感受美。可我不想让她曾经美丽的身躯湮灭在一片无感觉的肮脏之中,眼下我有这个经济能力,我要拯救妈妈的美,让她从已形成体制的麻木状态中苏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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