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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书籍名:《红肚兜》    作者: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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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晴不敢大声喘气,生怕打扰了乔本龙的情绪。

  乔本龙接着说:“寻找古玩,在日本成了最大的消遣。在那些卖古玩的小铺子里,我们坐着和老板一起饮茶,然后自己在那些柜子、盒子中翻找,那里面堆藏着种种千奇百怪的古玩。做交易,讨价还价很费事,常常要花好几天的功夫,而且要边笑边谈,彼此都想拣个便宜。商人嘛,对钱是很戒备的。挑选了好几天,只看重了一只漆盒。盒盖上有一幅出色的嵌金图画,表现的是大风天里一片稻田的近景:猛烈的狂风把稻杆吹得倒伏在地,歪歪扭扭,稻穗乱成一团。在那些被晃的茎杆之间,可以依稀看到稻田里泥泞的土地甚至还有一些小小的水洼,大约需用显微镜才能看清楚的两三个小虫,紧紧攀附在草茎上。

  整个画面不过女人的手掌般大小。

  老板见我不住地打量漆盒,便开出了天价。我吓了一跳,再三斟酌,最后还是放弃了。但这成了我的一个遗憾,为此我在日本失眠了。

  夜晚,走在长崎的大街上,家家户户的店门都早早关上了,天地异常宁静,偶尔有女人闪出来,木屐声便响彻了整条大街。我心情烦乱地走着,这时迎面一家店铺开了一扇窗子,探出一张女人的脸,那脸上擦着厚厚的胭脂,脸颊上打了腮红,是标准的日本女人妆。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对我微笑,还未等我反应,一扇门就开了。我顺其自然走了进去,发现这是一家私人客栈,女人叫枝子,枝子给我泡了杯茶,我躺下去,用手拍了拍脑袋。枝子立刻跪在我身边,试图用日本疗法治愈我的头痛。她用她的小手指按我的太阳穴。不一会儿,这件累人的劳作就使她变得满脸通红,而我身上却有了一种舒适的感觉,一种类似吸大烟后飘飘然的感觉。

  当晚,我就睡在了枝子的客栈里。后半夜,我动了她,想不到她竟是处女,鲜红的血沾在我的内裤上。第二天早晨,我离开的时候将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她的表情充满了感激。第二天晚上,我又去长崎的那条街上找她,但我没找到那家客栈,也没看到枝子的脸。没几天,我就回国了。”

  “因为枝子是处女,你才找她吗?”温晴终于鼓足勇气问了一句话。

  乔本龙脸上的表情抽搐了一下,沉思良久说:“我找过许多人,都是处女,但没有一个是枝子那样的感觉,也包括你。”

  温晴面无表情地看着乔本龙,好像没有完全理解他说话的意义。

  乔本龙见温晴没有反应,以为她小心眼生气了,又说:“不过你很纯情,又会唱昆曲,要是我能在上海滩把你捧红,也是一本万利呀!”

  温晴默默地看着乔本龙想:男人跟女人交往总会想到钱和利益,这可能就是男女的区别。于是她趁机说:“我的成功要靠老爷的栽培了,老爷有钱有势,说我是只凤凰我就成不了鸡。”

  乔本龙被温晴的一番话说得浑身舒服,忍不住俯身亲了温晴的脸。

  后半夜,乔本龙又在温晴的身上折腾了很长时间,他用唾液在她的后背上画了一束樱花,最烂漫的樱花。

  二十五

  阳光透过玻璃窗射在我的办公桌上,我看看表,已经十点了,王可说他今天上午来,估计应该到了吧。

  奚美凤坐在我的对面看稿子,她今天还没怎么说话,这反倒让我感到奇怪了。我真担心她突然起身出去,那样王可就扑空了。

  我正想着,王可推门进来了。他穿着棕红色的圆领衫,蓝色的牛仔裤,长袖衬衫系在腰上,头上戴一顶帽子,帽沿却朝向脑后,这种既时尚又前卫的打扮,使王可看上去有点酷。

  我在一边不吭声,看奚美凤的反应,只见她惊异地睁圆了眼睛,认真打量了王可一会儿,声音十分热情地问:“你找谁?”

  王可说:“找编辑部的负责人。”

  奚美凤跟着问:“有事么?”

  王可煞有介事地说:“我想把我的小说推销给贵刊。但贵刊必须对我的作品高度重视,我已经在全国有影响的报刊发表过数百万字的作品了,我的作品曾引起当代著名文艺评论家的关注。”

  奚美凤的眼睛突然一亮,说:“请坐,谢谢你对我刊的支持。”

  王可坐下后,朝我扫了一眼。我无动于衷,怕自己些微的情绪会影响王可的做戏,他毕竟不是演员。

  奚美凤指着我说:“这是我们刚刚招聘来的新编辑,分管散文和诗歌。小说由我负责,整个编辑部的稿子由我负责二审。”

  王可跟奚美凤微笑了一下,就把稿子放在她的办公桌上。奚美凤立刻翻看起来,看了一会儿,抬起头说:“小说写得很有情调,一看开头就与众不同。你的文学理念一定很新啊。这样吧,我们找个时间好好聊聊,我喜欢跟年轻人交朋友。你家里有电话吗?手机号码是多少?”

  王可这时又扫了我一眼,见我没有反应,便把手机号报了出来。

  然后,王可转身就走了。

  奚美凤起身去送他,很久才回来。

  下午,我给王可打电话,电话没人接,手机关机。我的心突然悬起来,莫非王可真跟奚美凤这个老女人约会去了?我深知,像奚美凤这种年龄的老女人内心深处是渴望艳遇的,她曾多次提到美国电影《廊桥遗梦》,据说这部由斯特里普主演的电影她看了三遍,每看一遍都要痛哭一次。有天,奚美凤在办公室向我宣读一篇自由来稿,稿子一开头就写:“我妈妈都四十岁了,每天却期待着《廊桥遗梦》那样的爱情故事发生……”奚美凤边念边笑,好像文章道出了她内心的隐密。

  一连几天,我都找不到王可。我有点急了,我知道他故意躲我。

  他的电话机上有显示,手机上也有显示,而他不回我的电话,分明是故意的。好像我们之间已没有关系,他不再给我任何信号。但我尽量不去想象他的龌龊。我可以试着去找他,在他面前走来走去以引起他的注意,哪怕他对我视而不见。偶尔,我会想王可现在可能坐在书房他习惯的位置上,身后的百叶窗为他遮住太阳强烈的光线,屋里一片寂静,寂静得使人透不过气来。他不耐烦地在椅子上动着,读着他最喜欢的书。他的思维运动犹如潜水员在水底拾取东西时那么缓慢而不确定,他一味坚持他笨拙的努力,但似乎白费力,他给自己抓回来的只是一种轻松无力的物质,一压一折便断了。

  他当然不担心自己的事倍功半。

  半月以后,我终于忍不住到王可的住处找他了。

  王可不在,门锁着,但靠门的一扇窗子却敞开了。这扇窗子没有铁栅,只有一层挡蚊蝇的窗纱。而且窗纱的底边没有钉死,一撩就开了,要是偷儿行窃,这是很方便的通道。

  我站在门前等了一会儿,不见王可的身影,又等了一会儿,还是不见王可的身影。我身不由己就把窗纱撩开了,然后我从窗子爬进了屋里。我打量四周,床上的被子乱摊着,地上的一盆洗脚水也没有泼掉,盆边还乱扔着两只袜子,散发出一股臭味。

  我观察了屋里的情景,断定王可夜里回来过,心里不由一阵失落。

  他回来以后一定看到了我打给他的电话,可他没有理睬,他已经没有心思理睬我了。我准备从窗子爬出去,既然王可心里早就没有我了,我也不必再对他留恋和牵挂。就在我的膝盖抵到写字台上的时候,我发现了王可的日记本,封面上一朵朦胧的玫瑰,一支自来水笔插在本子的中间,我下意识地翻开,看到了下面的字迹:

  某月某日

  今天,温声让我认识了一个老女人。这个老女人很有意思,下午就邀我到明月茶楼喝茶。她特意打扮了一下,比我在编辑部见到她时有了几分姿色,头发显然吹理过了,有一缕刘海高高翘起在额顶,就像一只发情的鸟栖在那里求偶。我们坐下后,她要我点茶,我就要了一杯绿茶。刚喝下一杯,女人的话匣子就打开了。

  她说她这辈子没过一天好日子,小时候父母感情不和,外边都有情人,谁也没心思管她。她是在没有父爱母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嫁人以后,老公又是个性冷淡的男人,一个月都不爱她一回。现在他们的年龄渐渐大了,她想离婚却没有勇气,丈夫是一家单位的小头头,在我们这个国家,婚姻是政治啊!

  说着,她就哭了起来。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好可怜,于是情不自禁把手伸过去握住她的手,她立刻战栗起来了,双手紧握住我的手不放,嘴里喃喃地说:“能到我的家里坐一会儿吗?就在附近。”

  我二话没说就跟她走了,她的家在明月茶楼后边,五分钟以后,在她的家里我被她紧紧抱住了。很快,我们就进入了恋战状态。我压在她的身上,确切地说是压在一堆肥腻的脂肪上,她的两条肉腿跟大象腿差不多,皮肤粗糙,擦在身上有一种沙沙的感觉。她的下肢又干又涩,我进入以后暗想:哪个男人能在心里喜欢这样的女人呢?

  她在我的身下疯狂起来了,一边疯狂一边讲荤笑话,并不停地用她的嘴吻我的嘴,当我快要最后冲刺的时候,她使劲地吼着,并狠狠地吻了我一口,我嗅到了她的口臭味,这令我一阵恶心,立刻从她身上滚了下来。

  她仰面在床上喘粗气,两颊红润,头发散乱着,那蓬鸟样的刘海经过疯狂的情欲后也满足地熨贴在额头上。

  我穿好衣裤准备下床,她伸手拉住我说:“谢谢你!”

  我一眼也不想再看她了,我把我的手抽回来,背对她说:“那部中篇小说就拜托你了。”她说:“没问题,包在我身上。”然后她从床上爬了起来。

  我说我走了。

  她将两手环在我的肩上,又把头靠在我的胸前,说:“下次还来么?”

  我未置可否。

  这时,她走到客厅的酒柜前,拉开底部的橱门,从里边拿出两条香烟,一条大中华,一条三五,递给了我。

  我两手托着烟,欣喜地说:“我随时等你的电话。”

  她满足地笑了一下。

  我夺门而逃,快速奔向大街,像个胜利者似的举着两条香烟战利品。

  我是英雄吗?我心中第一次有了英雄的感觉。

  某月某日我的手机响了,是温声在找我。这几天温声不停地找我,我真没心思理她。跟老女人相比,温声年轻漂亮又有才华,但她没钱却是事实。

  下午,老女人又让我回电话,我跟她通话的时候,她告诉我稿子已经编发了,估计下期就能见刊。我说:“真谢谢你了。”她紧跟着问:

  “你就这样简单地谢我么?那么长的稿子,你知道我跟主编说了多少好话么?你这篇小说不是特别地出色,在可发与可不发之间。”

  “我明白。”我说。“我这就去看你。”

  她在电话那边催促说:“明天我那位就出差回来了,我们今天还有一次机会。”

  放下电话,往大街上走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日本当代女诗人岸田衿子的诗:

  我伫立在秋季的路旁,

  感觉到

  自己正在默默地等待。

  秋风送爽,拂面而去,

  吹拂那一粒又一粒

  将熟的草籽。

  老女人今天在床上既放浪又兴奋,她自始至终紧紧拥抱着我,像蛇一样盘绕在我身上。我动一下,她就喊一声:“好死了!”脸上一副陶醉的媚态。完事以后,她给了我一块翡翠玉坠,标价六百八十元,黄金有价玉无价,老女人说:“是个吉祥物,保佑你平安吧!”

  天快黑的时候,老女人送我下楼。

  在公共汽车上,我碰到了“眼镜”。“眼镜”是我们这个圈子里很有威望的青年作家,拥有大批的青年读者,至今单身一人,但不乏女朋友,据说两三个月就换一个,在网上已经恋了五六个女人了。

  “眼镜”见了我,一副关切的样子问:“今年码了多少字啊,又刊发了多少字啊?这年头,文学疲软,实在养不活自己就打工去吧。”

  我说:“真没饭吃啊,我去做男妓,也不打工。”

  “眼镜”说:“哎,那可不是人干的事啊,万不能沾身,一沾身你就写不出东西来了。”

  我忽然很感激“眼镜”,他能这样真诚地提醒我,其实高尚与卑劣只一步之遥。

  日记翻到这里,我再也看不下去了。我感到我的心都碎了,我什么时候体验过这种心碎的感觉呢?这种感觉来自王可的人生得意和我自己的痛苦失意。我不能在这里呆下去了,一刻也不能呆下去了,我怕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在这样的时刻,为了使这种刺激缓和下来,我被迫回到自身,从自己身上提取某种摸得着的活生生的东西,那是我身上最实在、最隐秘的精华,这精华在不安地流逝。

  我跳出窗子,奔跑起来,一直奔跑到家,身上的一切才恢复了秩序。

  妈妈坐在最里间屋那张方桌前,望着窗外发呆。在午后过于寂静的时辰,当时间蜷缩起来像蚂蚁一样一点一点蚕食她的时候,她的麻木应该有一点震动。然而,妈妈什么感觉也没有,甚至她的神经都不再痉挛。

  我松了口气,平静下来。现在,我可以迈着急匆匆、有些不安的碎步,回到我自己的房间,这是我为自己结网连丝营造的天地,我可以随心所欲地用重新找回的力量在这天地翻云覆雨,看着它在自己的眼前再次鲜活起来,艳丽多姿。

  我在自己的房间坐了一会儿,内心总有一种不甘的情绪,我想跟王可通话,把自己的情绪传递给他。于是,我拿起电话,居然听到了王可的声音。

  我不想跟他多罗唆,便坦率地问:“你爱我吗?”

  他显然愣了一下,说:“你说呢?”

  “我不知道。”我冷冷地回答。

  “那你就要用心灵去体验和感觉了,女人体验男人应该是很准确的。”王可说。

  “现在我就把我的体验告诉你吧,你不爱我,你根本不懂什么叫爱。”我赤裸裸地说。

  “你怎么平白无故地提及这个问题呢,我看你有点神经病了,你应该到精神病院去检查。”王可气急败坏说。

  “作家都有精神病,一种强迫性精神病,你以为你的精神就健全吗?如果你健全,怎么可能跟一个又老又丑的女编辑上床?你知道吗?你这是在用肉体做交易,你这样做,即便出了名,成了作家,也是一个卑鄙的作家,不光彩的作家。”我理直气壮说。

  王可沉默起来,过了一会儿,怯怯地说:“你都知道了,那你想怎么办?”

  “离开你,永远地离开你!”我几乎要哭起来了。

  “为什么?”他在电话那边急切地问。

  “当一堆美好的物质变成垃圾的时候,会发出难闻的气味,我不想闻到这种气味,自然要远离它,这还需要什么理由吗?”我直言。

  “可一个人的垃圾很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梦想。”王可阴阳怪气说。

  “那你就梦想去吧。”我摔了电话,顿时感到内心轻松起来。

  然后,我就望着窗外,所有的风景都无法进入我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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