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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流离(2)

书籍名:《蚁居》    作者:那时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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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心里有谱,家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就算是偷块黄金镶在地板上,将来搬家还是会给抠下来的,关于怎么布置的问题,都是有心无心,应付而已。

  之前我们的几次搬家,几次的“舍不得扔掉”,几次的“丢了怪可惜”的理论,直接导致我们现在所居住的这个小出租屋里,已经积存了很多所谓的一次性的小东西——比如纸杯子、塑料小凳子、铁丝衣架子、泡沫纸箱子等等杂碎的东西。

  尤其是这次搬家,易可可什么都舍不得扔,连只剩下三分之一不到的醋瓶子她都冒雨给提上了,所以我们的小东西明显又增加了一些,床底都俨然变成了我们的临时存放仓库。记得是前天,还是前前天的晚上,我不但踢翻了酱油瓶子,并将一个塑料菜筐勇敢地踩在脚下。

  看着满地的堆积品,易可可一边安放桌子,一边跟我抱怨,她说,桌子都没地方放了,你的能耐呢,给我腾出一个地方啊。

  我说,我想办法处理了就是。

  易可可说,你能怎么处理啊,扔了可惜,不扔谁又会要这些破烂东西,送人你不好意思,卖给收废品的,别人都嫌不值钱。

  易可可这次是真的错了,确切地说,是易可可的话说错了。

  因为人是不能比的,更没有可比性可言,对于我们这些积存的小东西,是很多蚁族们都缺少的,或正在寻找的,如果你白给,保证会有人排队,这是实话,因为刚刚读大学的时候,我曾经为一个低廉的二手CD机排过一次队,最后还被同寝室的哥们抢走了,然后他还愣是告诉我音质倍好。

  我分门别类地归置了一下这些小东西,然后在赶集网的跳蚤市场里发了一个处理帖子,帖子内容大致如下:

  “本人手上积压了大量散乱生活用品,更有如小板凳、废纸篓、旧衣架等实用产品,价格低廉,一口清,一元一件了,谈得来的,还有赠品相送。”

  发帖者口气很是江湖,后面还留了一个可供联系的可爱QQ。

  帖子仅仅贴出去一天时间,我的QQ就开始频繁咳嗽,很多人都来加我,问我什么时候可以来看看东西,还有的说,全部都想要,更有得陇望蜀者还问我,赠品是什么。

  我得意地对易可可说,看吧,你不是说卖不出去吗,现在是有人在抢,明白吗,在抢。

  易可可就又开始在那里傻笑了,那佩服的眼神一直盯着我看,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傻得可爱。

  晚上下班回家后,按约定的时间,楼下就已经有一对“假夫妻”在那里等我了。

  我第一眼就能肯定这是一对大学生情侣,果不其然,他们说自己是附近的大学生,和女朋友在外面租了个地下室住,想着也住不太长远,买东西越便宜越好,只要能对付着用一段时间就行了。

  这些小东西总共也只卖了40几块钱,我很大方地只收了他们40块整。

  送走这对情侣后,我捏着钱,还不忘给易可可感慨上一番道理,我说现在大学生可比我们那时候还超前啊,他们都比我们早一步先看破红尘,他们是只讲究爱情质量,却从不追求生活质量,你再反过来看我们真可怜,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买那些多余的东西。今天虽然卖了40元,可实际上我们还是赔了钱,如果拿计算器算,应该赔了200多。

  易可可一边听,一边笑得已经前仰后合了,她说,你就别贫了行吗,能卖出去已经很不错了,那是给你面子,不过说实话,现在的学生都很精明,连这样一些小东西,都舍不得买新的,品德可真够难能可贵的。

  我说这跟品德不品德没关系,这才是活生生的蚁族生活,这才是我们的缩影,前段时间我还看报纸呢,说蚁居一族抢正宗北京人的饭碗啊,其实蚁族压根就没饭吃,像我们这样在北京的大有人在,不信你就看着吧,迟早有一天我们还会沦落成没饭族。

  揣着卖东西得到的40块钱,我们都现实了一把,没舍得乱花。放在平日,40块钱,我和易可可会很潇洒地点上一个凉拌毛豆,要一瓶啤酒,再来上一些肉串串,最后通通再消灭掉。

  那个时候我们是月光好学生,那个时候我们在不同的两所象牙塔里都没有品尝到“愁”字是怎样一个笔画,加上零花钱本来就不多,如果一旦有个意外之财什么的,恨不得一口气全干掉了才够顺其自然。

  现在不同了,现在要过日子了,要准备成家了,要买房子了。

  想到房子,提到房子,还是房子,曾经告诉自己,谁跟我提房子我跟谁急,可是现在的我们只能跟自己急。急又有什么用,只能眼巴巴地去看一眼。

  除了房子之外,最能值得我庆幸的就是自己的爱情,因为我有一个可以让别人羡慕的恋人,有一个跟着我浪迹天涯的女人,有一个跟我同出蚁穴的小蚂蚁,她自然就是易可可。

  4

  我们的故事也许真的就是半个神话,甚至更具备传奇色彩。

  提到我和易可可的那点小幸福,大概有很多哥们会画圈圈叉叉来祝福我们,祝福我们不要太幸福。

  易可可不是我的同窗,也不是我的校友,更不是我的老乡,她是湖南人,当时在湖南长沙读本科;我是山东人,在北京某职业院校学技术,两个人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可就凭借一根网线,她被我搞定了,并且牢牢地拴成了死结。用当初寝室里一句很俗的话来说,拿下一个远程阵地是件很光荣的事情。

  对于N年前的网络崇拜者来说,我和易可可之间就是那种很不神秘的网恋,而对于刚刚学会聊天的网络大爷大妈来说,我们的故事也许真的就是半个神话,甚至更具备传奇色彩。

  读书期间,有一段日子里,我学会了上网,学会了申请QQ,我疯狂地加好友。

  那时候我总觉得网络怎么就这么好玩啊,觉得和谁谁谁说话都是新鲜的,可是我加的人很多都不理我,因为我取了一个很烂的名字,“那时花开”。

  不是名字烂,只是资料有点乱,按常理讲,那时花开应该是个女儿身,实事求是“那时花开”版本的我,和小沈阳一样是纯爷们,资料里也是爷们,我想,当时肯定是有人误解我的性取向才不愿意通过验证的,易可可就是其中一个。

  我加易可可为好友的时候,易可可先是直接就没理我,而我当时也是被很多人不通过验证烦透了,于是跟易可可较上了劲。

  我疯狂给她发请求,不是你好,就是你在吗,或者你吃了吗之类的问候语,易可可肯定也是被我锲而不舍的申请烦透了,或者干脆就是点错了,总之她通过了我的验证,可是接下来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了,任凭我怎么和她说话,怎么发玫瑰花,她就是不理我,一会头像就暗了下去。

  我想是不是没加上啊,就又加了一次,晕,真的没加上,又要通过验证,后来的事实证明是易可可让我死得很惨,她先是通过验证加了我,又把我给拖黑了,易可可说,这是她发明对付厚脸皮网虫的最新方法,谁加她谁就会乐极生悲。

  易可可的这个新方法对我不怎么灵验,我心里盘算着最后一次给易可可发请求,如果再不通过验证,我就要开骂了。我的请求也很离谱,我发了这样一句“我是男的,真的是”,这次易可可有了回应,是拒绝的消息,她说,我也是男的,最后还跟了“咯咯”二字。

  我猜易可可肯定是女的没错了,就故意发请求信息过去质问她,你什么文化水平啊,要叫“哥哥”才对,而不是“咯咯”。易可可又是拒绝,她说,你傻啊,那是我在笑。我继续发送加入请求,我说,总之还是你错了,明明是你的手指在笑。是你的键盘在乐,不是你。

  易可可经不起我的死缠烂打,最终还是通过了我的验证,而且还和我说上话了。

  我开门见山地质问她,我说,你不是不加我吗,怎么又通过了啊?

  易可可说,你再说,你再说,我就把你再拖黑好了。

  我说别啊,君子不追回头的恐龙妹妹。

  易可可给我打了很多调皮的笑脸。她说,你说话挺有意思的,谁管你到底是男是女,就加了。我说你的笑也挺有意思的,明明是键盘在噼里啪啦地笑,你却是“咯咯”地笑,她发了生气的表情给我。她说女孩子都是这样笑的,难道要我给你这个表情啊,发来的是个哈哈大笑的表情。我说,你不是男的吗,怎么现在又变成不男不女了。

  按照那天晚上的网费来计算,我和易可可用文字交锋3个半小时不分胜负,旗鼓相当。说实话,也就那一次,让我真正找到了网络聊天的乐趣,我想我是触电了,就这么简单,就这么平常,就这么自然地走进了一个俗套的“网恋”,而且整个事件的发起和高潮就是在这3个半小时里发生的。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彻底失眠了,还在半夜里从床上爬了起来,更戏剧的是,我居然穿上了衣服。

  宿舍老大质问我:“大马,大半夜不睡觉,你梦游去啊?”

  在宿舍里我和老大的交情最好,于是我和衣爬上老大的架子床,我说,老大,我梦游来调戏你了。

  老大说,你就别闹了,都几点了,有什么兴奋的事啊,做春梦了啊,瞧你这个德性。

  那个晚上老大被我搅和得也没睡好,我是个心底守不住半点秘密的人,我像唠叨陈年旧事一样把认识易可可的事情从头到尾和老大说了一遍。因为兴奋,说得我是唾沫横飞。

  老大说,你说就说,干吗还下雨。

  我说,老大你是不知道,你是不知道我有多兴奋,我平时说话可不是这样的,从我下雨就能感觉我是多兴奋,我想我是真的爱上那个女孩了,我是不是很俗,我知道现在都2005年了。

  老大毕竟是过来人,他曾经被网恋深深地伤害过一次,他和他的那个网络妹妹见面后,很幸运地看上了人家,可惜人家很不幸地没看上他。

  老大用很有哲理的语言泼了我一头冷水。

  他说现在女孩子上网都成精了,还有骗子相当多,她们欲擒故纵的本事都很高超,知道现在男人都认为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所以小把戏玩得相当出神入化,人家给你个棒槌,你可别当针。

  老大的一番苦口婆心,盗用了宋丹丹在春晚上的两次“相当”版本,所以我一直认为“相当”一词在它还仅仅只是一个形容词的时候,其实是我们寝室老大原创的,是被老大最初搬上的舞台,而我就是那配角。

  然而老大的所谓“现实”和易可可的魅力比起来,连“耳边风”都不如,让我感觉不到任何风吹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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