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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同学(竞舟)

书籍名:《小说选刊(2012年第12期)》    作者:杜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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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自《青春》2012年第11期

  【作者简介】 竞舟:本名胡竞舟,女,1963年出生,1992年开始文学创作,文学创作二级职称。发表小说、散文数十万字。中途辍笔十年,近年来主要从事散文创作。现在江苏省作家协会工作。

  当五个人同时端着酒杯站在面前,我真后悔下午那一刹那的犹豫,跟着老谢来参加这个聚会。餐桌上到处弥漫着酒气,菜还没吃多少,酒已经开了四瓶。现在,唯一还算清醒的我,就成了他们围攻的对象。

  老谢是我小学同学,前天下午他打电话给我,说把当年小学同班同学找到十几个,大家都有意愿见一见面。我本来不想去,都二十多年没见了,那些小学同学不知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只不过一些陌生人罢了,不见还留个悬念,见了多半是失望。老谢说,还是与陌生人不一样。我们有共同记忆。

  天晓得哪来的共同记忆。

  老谢本来就是碎嘴子,架不住他好说歹说,便答应了。一见面,大家都有些尴尬,没有一个人能把小学同学的名字叫上来,即使老谢也不能全部对上号。当年那些拖鼻涕的同学,现在已是满脸江湖,满嘴里跑舌头,男同学好酒量,女同学也不甘示弱。十几个人里面,就我不太会喝酒,所以当他们激动得语无伦次不断干杯的时候,我几乎都悄悄地躲了。

  岁月把所有的同学都雕刻成了另外一个人,仅凭着姓名和当年的外号,大家就百感交集,想当然地把三十多岁的人复原到当年十岁左右的模样。我是个刻板的人,怎么也找不到他们那种激动。我只在他们干杯的间隙,询问他们的名字,在班里坐哪一排,和谁同座位。其实问了也是白问。一个班里,我只记得个把成绩最好的,和几个最调皮的,其他人的名字即使知道了,印象也模糊。等他们的酒喝得有些多了,忽然发现我还举着筷子,对满桌的菜肴挑三拣四,于是,五个人一起端着酒杯来到我面前。

  你喝不喝吧,不喝,你就不是我们的同学,我们那六年的交情就算没有了。他们说,一副法不容情的样子。

  我说我实在酒量有限,就喝一杯吧。

  那不行。你喝谁的不喝谁的?我们都是你同学,你自己看着办。

  这时我简直痛恨老谢,在这个关键时刻不来救我,他让我来时应承得好好的,不会让我喝多少酒,还说万一硬要喝,他帮我代。我看看老谢,他已经喝多了,半闭着眼,不言不语地抽烟,对饭桌上发生的事情很迟钝。我相信,这会儿他差不多快进梦乡了,只是碍于面子才夹着一支烟,强撑着没有趴在桌子上,脸上挂着痴傻的笑容。烟灰很长,掉在旁边人的衣服上。

  我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是第二杯,第三杯。喝完第五杯,发现面前还有五杯。我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走过来,站在我和酒杯中间说,人家不会喝就不要强求了。那些拿酒杯的人把他挡开说,我们跟你是同学,跟她也是同学,凭什么她就要听你的不听我们的?

  那个男生说,我也不是说不听你们的,我的意思是说,她不太能喝酒,或者不太喜欢喝酒,何必勉强呢?大家都是同学,以后还是朋友,相互照顾照顾。

  男生说着,手臂下意识地搭在我肩上。我估计他是不胜酒力才这样做的,一时没有想好是不是应该让他把手拿开。端酒杯的人眼睛也不瞎,立刻起哄。有人说,你这么护着她,那你帮她喝了这些酒。男生说,可以啊。他数了一下酒杯,五杯,不多不少,我只能喝五杯。再多就不行了。

  大家一看他说话时舌头都不利落了,就说,五杯,就五杯。

  男生轮个拿起酒杯,五杯酒一分钟之内就喝完了。随后,他在我左手边坐下,指着我含含混混对大家说,你们不知道吧,她是我的初恋情人。

  饭桌上一阵滥笑。我悄悄问右边的人,他叫什么名字,人家告诉我,他叫马小斌。于是我认下了这个小学同学。人到中年,忽然想起来搞小学同学聚会,在我看来,所有的所谓回忆都近乎捏造。不过在社会关系不是疏离就是利益化的今天,能有这么一些人,什么目的也不为,单只为怀旧,倒也值得尊敬。

  酒桌上的话题全部集中到我和马小斌身上。

  你向她表白过吗?

  我给她写过纸条,她没回。

  有没有约会过,或者给她什么定情物?

  给过。给过吗?他转头问我。

  我说不记得了,随你们说吧。

  醉酒的人又是一阵哄笑,你看,人家都不记得了,你应该再给一次,重新开始。我们同学里面竟然至今没有一对恋人,这是我们全体男生的失败。这个缺失现在应该弥补,现在不补就再也没机会了,我们男生,不仅是男生,我们全班都没面子。

  马小斌在口袋里摸了半天,一包烟,一只打火机,一个记事本,一叠出租车票据,全部摊在桌子上。最后,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钞票,一叠百元的,还有五元、十元的零钱。他把所有百元钞票拎出来,放在我面前说,这个作为今天的信物。不,不是今天,是今生,是今生的信物。

  我知道他喝了很多酒,可还是觉得有些不快。几个女生立刻捕捉到了气氛变化,她们本能地站在我这边,指责马小斌言行不当。更多人站在马小斌这一边,怪我小性儿,开不得玩笑,不管怎么样,人家刚才还替你代酒来着,诚意是不用怀疑的,不应该把话说那么难听。

  这时,马小斌看上去好像有些醒了,因为他一直没有插话,可谁又能说他不是更糊涂了呢。他一再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千万别误会,可能我刚才的行为确实有些不妥当,但我怀着一颗百分之百真诚的心。你知道,小学同学我忘得都差不多了,只有你,我一直没忘。我这人一无所有,就一个死心眼,一条道走到黑,你懂我的意思。

  之后,马小斌一再重复那些毫无新意的句子,一再重复说,你懂我的意思。我也有些晕晕乎乎的,不知该怎么办。他边说边不停扭动身体,以支撑已经烂醉如泥的身体。桌布被他扯到了脚底下,桌上放的东西纷纷落地,还打碎了一只瓷调羹,他全然没有察觉,场面有些混乱。钱被人捡起来放在马小斌面前,其他东西很快被那些腾云驾雾的脚踩脏了。

  我说那就这样吧,我拿一张这个。我从他放在桌上的钱里面抽了一张十元的票子,放在自己面前。所有人都在欢呼。这时,我已经身不由己。

  你们俩拿这个钱买两张去爱琴海的飞机票。

  说话的是老谢,不知什么时候他被我们的吵闹声惊醒了,现在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有人把手伸到我面前,取走了那张钞票,然后问服务生要了一支笔,在钱上写了几个字,还给我。我一看,钞票上歪歪扭扭写着:爱琴海。

  这不仅是你们俩的记忆,也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记忆,好好保存。

  马小斌说,记住,这是我们今生今世的约定,爱琴海。你去过吗?反正我没去过,你陪我去一次,可以吗?就我们俩。

  我打断他说,你的十元钱用处真大,你还是留着吧。

  马小斌一梗脖子说,怎么这么说呢,这是我给你的,是你的东西。快赶紧把它收起来。

  老谢又在旁边插话说,那你送给他什么呢?

  我晕晕乎乎地傻笑着,把头上一只镶满玻璃钻的发夹取下来,放在马小斌面前。马小斌拿着发夹在众人面前画了一个大圈,然后放进口袋。我也把钞票放进衣服口袋。

  第二天,穿衣服时,十元钱掉出来。我依稀想起了那场同学聚会,似乎是件很遥远的事,像一阵细雨悄悄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迷迷糊糊中,有几分天真,几分任性,早晨起来,大地却很干净。

  可拿着这张钱却让我有些犯难。钱是别人的,是那个叫马小斌的小学同学给我的。他帮我代酒,还给了我这张钞票。现在它已经不仅仅是钞票,而是一件有意义的东西,叫信物好像不合适,但它肯定不是一般的钱,必须单独放。

  我把它放在钱包有透明塑料膜的夹层里,每次拿钱包出来买东西都能看到它。后来怕它丢了,又把它压在书桌的玻璃板下面。还是觉得不妥,来来去去的人只要往桌子跟前一站就能看到它,开场白就是问我这张钞票有什么特别,为什么要收藏。问的人多了,我觉得麻烦,就把钱包起来,装在小匣子里,藏到床头柜最里面的角落里。这种做法有点像旧式妇女收藏出嫁时娘家人给的压箱底的宝贝,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但是它在心里的分量超过所有有用的东西。

  那次聚餐过后,我的小学同学又聚过一次,集体登山,马小斌没去。大家三三两两,前后相距有一公里。我落在最后,和几个女同学说说笑笑到了山顶。一路上我都很想问问马小斌的事,始终没敢开口。没有酒的时候,绝不可以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在山顶,大家交换着吃各自带去的午餐,到下午一点多,老谢就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其他人也陆续下山,各自散去。热情就像上山时身上出的汗,被山顶的风一吹,全干了,也冷了。可以继续去做别的事了。

  从人性的角度说,这也不奇怪。从小到大所有的事情都做得有始有终,偏偏在这件事上虎头蛇尾,大家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相遇,在一起相处了五年,算是轰轰烈烈开了头,可还没等回过味来,就散了,这不符合当代人的消费心理。现在,大家共同完成了这桩事情,满足了彼此的好奇,心里就踏实了。二十多年前起头的一篇作文,到现在才算有了一个大结局。二十多年,也不算拖得太长。人生这篇文章往往会比我们想象的,比我们所能承受的都要长得多,需要我们年复一年用耐心去等待,等待最后那个结束语,然后牢牢地给它画上一个句号。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得到那些同学的消息,电话号码是有的,可没事给人打电话,说什么呢?所以那些号码也只是一组组的数字,社交场合的一种礼仪。我想他们一定也是这样想的,否则自从登山之后,没有任何人给我打过电话。就连老谢,也只是偶尔有事才打电话过来。

  时间像银子一样从身边流淌过去,上面漂着花瓣。有一回,我忍不住问老谢,马小斌真是我们班同学吗?坐在哪排的?老谢一笑说,嗨,他是隔壁班的,跟我关系不错,你没见过他?我们班好多同学都认识他,那时候经常到我们班来串门。这次听说我们班同学聚会,非要来凑热闹。

  我有种被人戏弄的感觉,很想对老谢发脾气,想想还是忍住了。马小斌是隔壁班的,说同学也没错,都是同校、同年级的,只隔一堵墙。他说认识我,谁又能说不是呢?就算我们这些坐在一个班里的,难道真会比他多一些共同记忆?在回忆童年时,往往是一个人说,众人含混地附和,最多再加一句,不太记得了。当过去并不确定或者根本不存在时,怀旧就是一种矫情。但是矫情也是必不可少的,谁还会没一点眼下的苦恼呢。

  那次聚餐之后我没有再见到马小斌。一年多以后,我们在街上遇到。我有些情不自禁,笑容满面地跟他打招呼,我想我的惊喜可能太夸张了些,给人一种不合理的印象。马小斌一愣,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一会儿问,你确定认识我?我说上次小学同学聚会,忘记了?他笑笑,好像想起了什么,说,那天我喝得太多了,回家不省人事。你也参加那天的聚会了?真不好意思,那天很失态。也就是说,你是老谢的同学,能冒昧问一下你的名字吗?

  我犹豫了一下,厌倦像海浪,一阵一阵涌上心头。酒醒了,饭也早就消化掉了,还能剩下什么?

  我说也可能是我认错人了。对不起。

  你不认识我吗?我叫马小斌,请问你叫什么?

  我叫李娟。

  留个电话好吗?

  我匆匆离开。不用回头也可以想见,马小斌是多么惊讶。如果他有心,再去向老谢核实,小学同学中有没有一个叫李娟的人,老谢一定也满头雾水,保不准他会说,也许有,我不太记得了。

  我目不转睛地往前走。街上有人在吹肥皂泡,一团团五彩缤纷的肥皂泡浩浩荡荡从我眼前飘过,街道上空全是肥皂泡,在阳光照耀下,泡泡上的色彩变幻不定,构成一幅绚丽诱人的景象。许多人停下来,伸手去抓那些泡泡,手刚触到,啪,泡泡就不见了,不留一点痕迹。不断有人加入到吹泡泡的行列,抓泡泡的人也越来越多。

  啪!啪、啪、啪。

  一阵尖利刺耳的急刹车,满街的肥皂泡不见了,只见挡风玻璃里面一张不停开合的大嘴巴。一溜汽车排着队停在我面前,而我正站在马路中间。

  时间原来是有分量的,它加在那张钞票上,钞票就很沉,日子越久,心里越觉得承担不起。尽管它只是一张面值十元的钱。只是它由希望中的元代官窑瓷器,一下子还原成了一件赝品。更重要的是,它不是我的。平白无故的,怎么会去拿别人的钱?当时也是喝多了,稀里糊涂弄个麻烦在手上。后来想到老谢,老谢跟马小斌是好朋友,可以帮我还这张钞票的。对呀,这么长时间怎么没想到呢。

  我拿出钱包才想起来,钱包前不久刚换过,那张钱会在哪呢?记得我是把旧钱包里里外外翻个遍,确定没有遗留任何纸片在里面才丢掉的,好像并没有看到那张钱。花掉了?应该不会。收藏品和消费品我分得很清楚,绝不会把收藏品当消费品,不会把清宫粉彩大花盘当餐具用;当然,把消费品当收藏品的情况还是有的,而且不只一次。不过这张十元钱对我来说,既不是收藏品,也不是消费品,它是别人的东西,不应该被我悄悄消费掉,那样做是可耻的。

  转而又想,干吗非要认准那张钱?就钱而言,这一张与其他任何一张有什么不同?打开我的钱包,十元钱就有七八张,谁也不能说这一张不是那一张,或者那一张不是这里面的任何一张。随便抽出一张来交给老谢,让他帮我转交马小斌,这事就算完了。

  我去找老谢,郑重地将十元钱交给他。老谢说他不知道十元钱的事,我解释半天,他才说好像有这么回事,随即又很不以为然,说酒桌上的事哪能当真,再说都过去这么久了,即使把钱还给马小斌,他也不会接受的,因为他根本不记得当天的事情,不觉得有十元钱在你这里。

  听他这么一说,我觉得无地自容。在别人看来芝麻大的事情,在我却是一副要豁出去的样子,折腾个没完。是不是因为我生活太苍白太贫乏,才会把这张钞票当成一件重要的事放在心上?我觉得不是,别人的东西放在我这里那么长时间,终归是一桩心病。

  我说,如果马小斌甚至都不知道有钱在我这里,那就更有必要把这张钱还给马小斌了,换了你,假如我醉酒的时候给了你一把钱,你会真的拿去花掉?

  老谢大笑说,这可保不准,我是来者不拒。不信你现在就给我一把钱,看我还不还给你。再说,就十元钱,又不是一百元,一千元。那倒是个原则问题。

  我说这不是钱的问题。

  老谢看着我,表情怪怪的,说,那是什么问题?哦,我倒是想起来了,你当时好像也给他一个什么东西,是一只发夹,有这回事吗?

  我感到震惊,愣愣地看着老谢,足有一分钟说不出话。从来没想过自己还会有什么东西在马小斌那里,难道我会给马小斌一只发夹?可不是吗,后来那只发夹确实是找不到了。分明是一次聚会惹出的闲愁。这世上每天有那么多见面,相识,有那么多激动人心的偶遇和久别重逢,真不知有多少人会像我或者马小斌一样,轻率地就把自己的东西给人,然后忘得一干二净。

  老谢看我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就说,要不这样吧,你自己去找马小斌,把你们的事情说清楚。就不必把我扯进去了。再说,你把钱给我,我不会为这十块钱去找马小斌,那样也太小题大做了。时间一长,说不准就忘了。所以,还是你自己去比较好,有什么话当面说,有什么意思当面表达。

  还不还随你,反正我这里已经没有马小斌的钱了。

  我把钱塞到老谢手里,赶紧拦下一辆出租,重重地关上门。车子开出去半天,伸手摸摸脸,脸上滚烫,有灼伤感。我的发夹在马小斌那里?如果是这样,那只发夹现在何处?只怕是酒醒第二天就被他扔掉了,应该是这样的。他连我是谁都想不起来了,哪里还会保留一只发夹。从今往后,我的灵魂就缺了一点点。

  我重新审视自己今天的还钱举动,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什么别的意思,还钱之外的。想想也是,都成年人了,有些话不需多说,只把它交给时间就好了。

  当这件事情已由珊瑚变成珊瑚礁,沉到了海底,一个夏天的午后,我翻抽屉找东西,又看到了那十元钱。这张幽灵般的十元钱。

  我的抽屉永远像垃圾箱一样,什么都有,过期的刊物、报纸,单据,门票,火车票,医院的化验报告,旧病历,密密麻麻写着字的纸片,几乎每个重要的历史阶段都能在抽屉里留下痕迹。一些现在看来毫无意义的东西,在当时却是命根子一样地守护着。非要等待过了一段时间,淡忘了一些事情,与这些事情相关的东西才会慢慢被清除出去。近些年,生活懒散,抽屉越发不像样了。就说那些合影照片,我在不同的时间与不同的几个人合影,眼下除了自己,其他人是谁都忘记了,还留着。

  我去找了个垃圾袋,把这些东西全部塞进去,抽屉里的东西几乎全扔掉之后,就在最里面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小匣子,打开来,里面有十元钱。小匣子里单独放着十元钱,这事看起来有些蹊跷,后来发现票面上写着“爱琴海”三个字,才想起来,是几年前别人在酒桌上给的一张钞票。这样说不够准确,别人给我的钱,我已经还掉了。

  我下意识地把钱放回匣子,准备关抽屉时,忽然觉得这个举动很可笑。要是把一叠百元钞票甚至金条藏在抽屉最里边倒还可以理解,没来由的,藏这十元钱做什么?这不是别人给我的钱,我大声说,这钱是我自己的,是我工资的一部分,是从国库中分离出来的一张。至于那三个字,不过是梦醒之后在脸上留下的一条睡痕。

  看来我真的需要好好处理这十元钱,否则永无宁日。我把十元钱从匣子里抽出来,把小匣子扔进垃圾袋。换好衣服,抓一把钱塞进衣服口袋,拎着垃圾袋走到大街上,把垃圾袋扔进街边的垃圾桶。

  太阳正猛,柏油马路被汗珠和愁苦的脸弄得皱巴巴的。我找到附近一家冷饮店,把口袋里的钱全部掏出来,放在柜台上。一小堆,看上去不少:一张五十的,两张五元的,还有就是那张写着“爱琴海”的十元钞票,我让店员按这个钱数给我冷饮。

  店员问我要哪种冷饮,我说随便。店员就拣最贵的拿,我面前的冷饮很快摆成一片,红红绿绿,各种造型,倒也诱人。我吃了两只,觉得索然无味。不过我坚持坐在那里,直到那些冷饮开始坍塌变形,确认店员不可能再回收它们,才走出冷饮店。

  后来老谢打电话问我,我们小学同学里有没有一个叫李娟的人,据说上次还参加我们聚会了。我告诉他,肯定没有这个人。老谢笑着说,该不会是你吧?

  我说,不管对童年的记忆有多么模糊,这一点还是很确定的,李娟不是我。

  原刊责编 裴秋秋 本刊责编 付秀莹

  责编稿签:一次小学同学聚会,竟牵惹出了一段“闲愁”。隔着二十年的重重光阴,隔着山重水复的苍茫人世,当年的懵懂记忆以及纯真情怀,在现实世界的风沙中是否能够依稀重现往昔的容颜?

  小说以敏感纤细的笔触,试图努力探讨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同学” 在这里仿佛一个隐喻,其背后隐含的深意令人嗟叹再三。岁月这把飞刀的磨蚀之下,所有的人与事终将面目全非,不可辨识。相对于悠然远逝的光阴之箭,人以及其所置身的世界是如此脆弱无力。小说看似轻描淡写,实则举重若轻,于平静克制的叙事中感慨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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