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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怒海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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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生1994

书籍名:《重生之怒海搏涛》    作者:浮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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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重生1994

        一缕阳光飘飘撒撒地从窗户的缝隙中露了出来,铺了满床。

        这是一个很小的房间,里面出了一张床和一张小书桌之外,几乎连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书桌上堆着各种各样的书,有初中的课本,也有什么《道德经》《左传》之类的冷僻读物。

        床上的人看起来很瘦小,只是一个初中学生的模样,他在趴在自己的小窝里,沐浴着阳光,补充着睡眠。

        冷不丁的,书桌上的闹钟突然叫了起来,把窗上的那个人惊得一哆嗦。

        林与,终于从一个漫长而黑暗的梦中清醒了过来。他睁开双眼,紧盯着天花板,第一反映就是,我现在死了么?

        他清楚地记得,当他一拳砸向那本古书,然后走下楼梯的时候,身后的电灯突然闪了以下。一种非常恐怖的力量瞬间击中了他的后脑。他只感觉到疼痛,一种撕裂的疼痛。仿佛是要把灵魂从身体中生生扯出的那种剧痛。

        他知道,自己肯定是被雷电打中了。在他的认知里面,被百万伏的高压雷电打中,几乎就是必死的结局。他不认为自己能活下去。

        可事实是,他现在居然还活着。

        林与有些疑惑,他伸出了自己的手,在眼前晃了晃。那双手让他感觉有些陌生。虽然还是那么地瘦小,不过,这也太瘦小了一点吧。

        眼前的这只手,根本不可能是一个成年的男人可能拥有的。除非是侏儒。。。林与小汗了一下,不会一电把我从白痴劈成小矮人了吧。那可就太痛苦了,我还不如回去做白痴呢。

        他又仔细地看了看周围,确定自己确实是在自己的小房间里面。这是他父母当年单位里分的房子,面积不过20个平方米。他的这个房间还是用原来的阳台给隔出来的。

        只不过,他对这些并不怎么挑剔,当然也没有资格挑剔。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他已经很满足了。。。

        等等,似乎有些不对。林与发现自己的手有很大的问题,不仅是小了一些,就连那常年整理书籍所留下来的蜡黄印记,都全部消失了。

        而且,自己的桌子上怎么还会有那些初中课本?那些东西,在自己中考之后,应该是气恼地全部烧掉了才对。

        这让他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了。他虽然很聪明,但面对这种人类根本给不出解释的现象,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不过,他毕竟不是一般人,一个大胆的想法开始在他的脑袋里面成型。自己,这莫不是穿越了吧。

        前世的林与,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他过目不忘的秉异天赋,让他对一切有文字的东西都有浓厚的兴趣。古文书籍他自然看得进去,网络小说也同样不会放过。

        那些网络上的穿越小说,他看过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自己会不会像里面的男主角一样呢?

        虽然他知道这有些荒谬,但还是忍不住要去想。只因为,他曾经的人生实在是太过失败了。他不止一次在自己心里想过,如果能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定然不会让那些机会从自己的眼前溜走。他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来,要活得让所有人都不敢忽视他的存在。

        “与子!”

        正当他满脑袋的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外却传来了妈妈的叫喊声。不用说,定然是老妈叫我去上班了。林与沮丧地想到,像穿越这种好事,怎么可能落在自己这个白痴的身上?真是太过异想天开了。

        那些初中书本可能是当时自己烧剩下的,被妈妈检了出来吧,唉不是说过这些破烂不要再留着了吗。她老是都放在家里干什么,卖废品卖个几毛钱也是好的啊。

        林与摇摇头,坐起身来,抓起身旁的一件衣服就套在了身上。

        他穿上了衣服才觉得不对,怎么天气这么热?放在床边的居然是一件短袖子的上衣。他明明记得昨天还是阴冷得像冬天一样呢,怎么今天就穿上短袖了?

        唉,武汉的火炉之名果然是名不虚传啊。随便想了点没营养的思考,林与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了起来。

        身体的感觉似乎轻盈了许多,莫不是打雷把我打出异能来了吧?林与自嘲地笑了笑。自己对异能似乎并不陌生啊。那个过目不忘的本事放在正常人看来,似乎也属于异能的范畴了。

        他看了看桌子上的那个用了N年都没有换过的闹钟。

        才不过七点半而已,不算晚啊,怎么妈妈叫这么早?闹钟也叫这么早?我明明是九点才上班哪。图书馆距离家里也不远,步行十分钟就到了。

        真是诡异。

        想不通的事情林与也懒得想。他很直接地打开了门,走了出去。

        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1997年的时候工厂破产了,他的父母就成为了全国第一批下岗工人。他父亲倒是靠着过硬的技术手段找到了别的工作,母亲则在家里操持家务。

        可是有点奇怪的是,林与刚从房里出来,他的妈妈居然夹着一个小挎包,想要出门的模样。

        “妈,你这是干什么去?”

        印象中这个时候的妈妈应该是在家里做早饭才对,往外面跑什么?

        “我当然是去上班了。孩子,你连这个都不记得了?”

        林与话刚问完,妈妈就急了。按那些老师和医生说的,这个孩子脑子不大好。看林与这个模样,似乎是什么都不记得了。这叫当母亲的如何不着急?

        林与则是愣了一愣,下意识地向桌上看去。

        林与家的规矩,客厅的长桌上,必然会放着一个最新的台历。这个规矩二十多年从来都没有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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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林与一眼看去,就清晰地看到了台历上的数字。

        1994年5月13日。

        现在。。。。现在居然是---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