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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亲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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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穷亲戚的故事》    作者: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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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再辞谢,说一家人围坐在炉前欢度圣诞节并预备轮流讲故事的时候,要他当着这么多长辈的面第一个发言,这是他万万不敢当的;他谦逊地提出,如蒙“我们尊敬的主人约翰”(他要求为他的长寿干杯)允诺,肯带这个头,那就合适多了。他说,就他本人而言,他从来不会当带头人,那实在……但刚讲到这儿,大家便异口同声嚷了起来,一定要他开头,说他可以、能够、应该、也必须开这个头,他只得不再搓手,从安乐椅底下伸出了脚,开始讲了。
              我相信(穷亲戚说),我接着要作的这番自白,一定会使亲属中在座的各位,尤其是我们尊敬的主人约翰——多蒙他的盛情款待,我们今天才得以欢聚一堂——大吃一惊。但是既蒙各位错爱,不计较我这个在家族中毫无地位的人信口雌黄,我只得说,我将尽量谨慎从事,表达得准确无误。
              我并非大家所设想的我。我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也许在我往下讲以前,最好先把大家所设想的我画一个轮廓。
              也许我错了——这是很可能的(讲到这里,穷亲戚向周围谦虚地瞧了瞧,看有没有人反对),如果这样,那就请在座各位予以指正——但是如果不错的话,大家一定认为我是一个不会害人、只会自己害自己的人;认为我从来没有在任何方面有过任何特殊的成就;认为我在商业上失败,是因为我不会做生意,把别人的话都当了真的,对合伙人别有用心的算计缺乏必要的准备;认为我在爱情上失败,是因为我轻信得可笑,相信克利斯蒂安娜不可能对我变心;认为我得罪了彻冷舅父,得不到他的遗产,是因为我待人处世不像他希望的那么精明;认为我一生都是受骗上当,以致一事无成;认为我现在到了花甲之年,还是个老光棍,只能靠每季度领些津贴,过节衣缩食的生活——关于这一点,我看到,我们尊敬的主人约翰不希望我多谈论。
              我的住所在克拉彭路——那是一幢相当体面的房子中一间非常整洁的后间——不过白天在那里找不到我,除非我身体不好。一般我在早上九点出门,借口上店里办事。我在威斯敏斯特桥附近一家开设多年的小餐馆里吃早饭——面包和白脱油,半品脱咖啡——然后不知干什么好,于是前往城区,在加勒韦咖啡馆里坐坐,在交易所街溜达溜达,不时拐进几家公司的办公室和账房间瞧瞧热闹,这得感谢我的一些亲戚朋友,他们心肠好,让我随便乱闯;遇到天气太冷,我也可以站在那儿烤一会火。我就这么混过白天,到了五点以后,我便去用膳,这平均一天花一先令三便士。如果身边还有几个零钱,可以供我晚上消遣,回家时我就拐进那家开设多年的小餐馆,要一杯茶,也许还吃一客吐司。等钟上的时针又转到午夜以后,我才回转克拉彭路,走进房间上床便睡——点火既费钱,又为这家人家所反对,因为它容易引起火灾,弄脏屋子。
              有时承蒙亲友的好意,邀请我吃顿饭。那大多是节日,饭后我便上公园走走。我孤身一人,很少跟什么人同行。这不是因为我衣衫不整,没人愿意和我做伴,因为我穿得根本不坏,经常着一套很好的黑西装(还是牛津深灰色毛料做的,接近黑色,十分经穿);但是我养成了习惯,讲话很轻,沉默寡言,缺少朝气,我知道我不是人们喜欢结交的朋友。
              这条普遍规律的唯一例外,是我堂弟的孩子小弗朗克。我对这孩子特别喜欢,他对我也非常亲切。这是一个天生腼腆的小男孩,可以说在人群中谁也不会注意他,仿佛他并不存在。然而他和我相处得非常好。在我的想象中,这可怜的孩子总有一天会继承我在这家庭中的地位。我们谈话很少,然而我们彼此是了解的。我们携着手一起散步,不用多讲,他便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也明白了他的意思。确实,在他还很小的时候,我常带他站在玩具店的橱窗前面,指给他看橱窗内的玩具。令人惊讶的是,很快他便发觉,只要我的环境允许,我会给他买许许多多的礼物。
              小弗朗克常跟我去看伦敦大火纪念塔  [1]  ——他非常喜欢纪念塔——看泰晤士河上的桥梁,以及一切可以免费参观的景物。我与他时常上伦巴底大街  [2]  闲逛,因为我告诉他这是伦敦的首富之区,他非常喜欢这条大街;有一天我们正在街上溜达,一位先生走过我们身旁,喊住我道:“先生,你儿子的手套掉了。”这件事很小,原谅我提起它,可是确实,尽管他把这孩子称作我的儿子是无心的,它却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的眼睛流出了愚昧的泪水。
              后来小弗朗克给送往郊外读书了,我非常难过,简直不知道怎么办,但我决定每月到那儿去一次,利用他的半天假日探望他。据说这时他大多在附近的荒地上玩耍;我担心有人反对我这么做,认为这会使孩子不安心读书,但我可以不让他知道,只是站在远处瞧瞧他,然后便回来。他的母亲出身名门望族,我知道,她不赞成我们经常接触。她认为,我对改进他的孤僻性格没有帮助;但我相信,如果我们完全分开,他不仅当时会觉得心里难受,以后还会老是惦记我。
              当我在克拉彭路死去时,我留在这世上的不会比我要带走的多出多少;但是我正好有一幅小画像,画像上的男孩脸色红润,满头鬈发,敞开的衬衫褶边从胸口蜿蜒而下(这是我母亲请人为我画的,但我不相信这就是我);出售的话它分文不值,于是我想把它留给弗朗克。我给亲爱的孩子写了一封短信,与画像放在一起,我告诉他,我跟他分开觉得很难过,尽管我不得不承认,我看不出我有什么理由还留在世上。我向他提出了一条小小的忠告——这是我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我对他说,要提防成为一个不会害人、只会自己害自己的人;我尽力安慰他,怕他为了失去我感到伤心,我给他指出,除了他,我对任何人都是多余的,在这个社会中,我既然找不到一个立足之地,那么不如离开它的好。
              这便是对我的一般印象(穷亲戚说,清了清喉咙,开始讲得响了一些)。不过话说回来,我讲这故事的目的和意图,只是要说明这一切都是错的。这不是我的生活,这些也不是我的习惯。我根本不住在克拉彭路。相对说来,我是很少在那儿的。我主要住在一个地方,我几乎不好意思说出它的名字,因为我好像根本不配住在那里,那便是一个名叫蜃楼的公馆。我不想说这是一幢豪华的古老住宅,然而提起蜃楼,恐怕没有人不知道。我一生的际遇都与它联系在一起,请听我慢慢道来。
              这是从我与约翰·斯帕特(他本来是我的办事员)合伙经商开始的,那时我还很年轻,不到二十五岁,住在彻冷舅父家中,他的财产将来大多应由我继承。我冒冒失失向克利斯蒂安娜求了婚。我对她倾心已久。她非常美丽,各方面都惹人喜爱。她母亲是个寡妇,我对她没有好感,总担心她是个工于心计、贪得无厌的老太婆,但为了她的女儿,我尽量把她想得好一些。除了克利斯蒂安娜,我从没爱过任何女人,从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起,她对于我来说就是整个世界,啊,远远不止整个世界!
              克利斯蒂安娜得到她母亲的同意,接受了我的求婚,这确实使我欣喜若狂。我在彻冷舅父家的生活非常枯燥乏味,我住的顶楼房间又沉闷、又简陋、又寒冷,就像北方某些森严的古堡顶上的牢狱。但是有了克利斯蒂安娜的爱,我在世上便别无所求了。我不愿意跟任何人交换我的命运。
              不幸,彻冷舅父的主要缺点便是贪婪。他虽然富有,但吝啬、刻薄、爱钱如命,过着守财奴的生活。由于克利斯蒂安娜没有财产,我犹豫了好久,不敢把我们订婚的事告诉他。但是最后我给他写了封信,说明全部事实。一天夜里上床以前,我把信亲手交给了他。
              第二天早上下楼时,我瑟瑟发抖,因为这是12月,天气寒冷,舅父家里又很少生火,比街上更冷,街上有时还被太阳照得暖洋洋的,即使没有阳光,来来往往的行人也会用愉快的笑容和声音把它点缀得生气勃勃。我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跨进了长而低矮的早餐室,舅父已坐在那儿。屋子很大,火却很小,那扇大凸肚窗夜里给雨点打得斑斑驳驳,好像洒满了无家可归者的眼泪。窗面对着荒凉的院子,院子的石板地面大多坼裂了,生锈的铁栏杆一半离开了地面,一间难看的外屋从那儿瞪着院子,它从前做过解剖室(这幢房子本来是一位著名的外科医生住的,后来他把它典押给了我的舅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