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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你不要信我

书籍名:《假戏真做》    作者:春日负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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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维鸿走了之后了,沈馥还坐在原位。
  这是一家西式甜品店,侍应生走过来,欠身问他还有没有什么需要的,沈馥如梦初醒,朝他笑笑说了声  “不用”,顺手将桌面上装饰的玫瑰放进西服外套的上衣口袋里。
  他踱步出去,余光见到了陆既明的车,远远地缀在后面。
  沈馥想了想,拐进了狭窄无人的小巷,汽车开不进来的,旁边都是一溜小洋房的背面,主人养得茂密葱郁的常春藤,深秋里了还是绿油油的,瀑布一般倾泻下来。沈馥躲在这片绿瀑后面,稍等了一会儿便听到了陆既明的脚步声。
  沈馥又往绿荫深处躲了躲,常春藤的影子将他的影子严严实实盖住了。
  他见到了陆既明在他面前走过,在前面不远处停下,犹疑地叫了一声:“阿馥——”
  沈馥无声无息地拂开绿藤,停在陆既明身后,手指比枪,抵在陆既明后背上。陆既明举起双手,转过身来,抽走沈馥胸前的玫瑰,凑在鼻端嗅了嗅,问道:“送给我的吗?”
  见沈馥不说话,陆既明有些紧张了,皱起眉头,说道:“怎么了?不顺利?”
  沈馥摇摇头,说道:“没有。”
  他转头要走,陆既明一把拽住他的手腕将他拉回来。
  “你每次这样不愿意说话的时候,我都觉得很害怕。”  陆既明说道。
  “怕什么?”  沈馥忍俊不禁,笑了,说道,“不说话而已,又不是吃人,这有什么好怕的。”
  “比吃人还可怕,你不说话时就像天上的一朵云,只是凑巧在这儿而已,风一吹就跑了。”  陆既明认真地看他的表情,企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沈馥想,他可不就是一朵云吗?没有根脚,轻飘飘的,不落地,随风到处去,不在此地,也不在别处。
  他不愿意说,陆既明从来不强迫他,只是说道:“回去吧。”
  这回轮到沈馥拽住他的手腕将他拽回来。沈馥轻声问道:“我能相信你吗?”
  对于沈馥来说,这句话问得并不容易。相信一个人并不难,对于沈馥来说,难的是  “相信”  本身。他是惯会信口开河、心口不一的,骗人多了,被骗多了,似乎已经学不会如何相信了。
  于维鸿的挑拨之语一入耳,沈馥下意识地便去怀疑,回过神来时,他却又因为自己的这一份怀疑羞愧不已。
  陆既明被他问得一怔,将那朵捏在手上的玫瑰插回沈馥的口袋里,说道:“你不必信我,只信你自己便好。”
  沈馥看着陆既明的眼睛。
  陆既明长得好相貌,眼睛在深深的眼窝里就像一泓深潭,静水流深,沉默不语时自有万钧之力,沈馥觉得自己几乎都要溺死在里头了。他扪心自问,自己愿不愿意将自己的安危、家人的安危连同这份信任,一起放入到陆既明的手里。
  好似蹒跚学步的幼儿,这仿佛是沈馥第一次在充满怀疑与算计的生活里,尝试着将信任付出给除了家人以外的人。
  他说:“于维鸿和我说,小阿,也就是我弟弟,是被你的人救走的......”
  陆既明一挑眉,问道:“你信了?”
  沈馥越发无地自容起来,低下头,说道:“我收到了小阿拍来报平安的电报,是从蓬莱港发来的,你......  我......”
  陆既明听了,沉吟道:“蓬莱港......  秦雁正好在那儿,因着那边的海运生意,他都在那头替我奔忙,我去问问就是了。”
  见他没有责怪,只是有条有理地回答,沈馥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陆既明也没打算让他说什么,只道:“回去吧,回去说。”
  沈馥堵了一肚子的话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无措紧张得像个孩子,左右看了又看,企图找到灵光乍现的瞬间,让他将肚子里那些弯弯绕说个明白。但左近无人,只有如瀑的常春藤,还有胸前插着的一朵花。
  沈馥忙把那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拿在手上,递给陆既明,说道:“送给你的。”
  陆既明失笑,戏谑道:“就一朵?”
  的确有些寒碜,而且这一朵还是从人家西餐厅的桌面顺过来的,无论怎么说也算不上是件体面的礼物。闻言,沈馥又把手往回收,脸上涨红。陆既明只是逗逗他罢了,将花接过来,低头又嗅了嗅,说道:“很香,谢谢。”
  他低头时,鼻尖浅浅埋入娇嫩的花瓣中,脸上有笑意。
  世人眼中,陆既明是浪子,浪子与玫瑰向来是搭配的。再说了,又有谁能抗拒浪子回头,倾心相付呢?反正沈馥抗拒不了。
  沈馥左右看看,再次确定了这条狭小的、一眼看到头的巷子里没有旁人。他拉了陆既明一把,将陆既明拽入常春藤垂下的绿瀑后,让葱郁的枝叶连同影子挡住他们的身形。
  他说:“你闻闻看,我也很香。”
  陆既明被逗得满脸都是笑,让沈馥靠在墙边,自己则低头亲吻下去。阳光透过枝叶的间隙落在脸上,暖暖的,好像很多个吻。
  远隔千里之外的蓬莱港,小阿正苦恼着。
  按说在蓬莱港与秦雁相处的日子该是很舒服的,秦雁每日里都要去码头,早出晚归,回来之后也基本不多说话,有时候小阿在家里见到他还吓一跳,又高又大的个子,木头一般的脸,杵在那儿,门神似的。
  不仅如此,秦雁还给他留钱用,钱不算太多,但足够他花销,还有钱买零嘴。
  这样的日子,按理说是很舒服的,事实上也很舒服,在小阿的记忆中就没有过过这样轻松的日子。但如此一段时间过去之后,小阿就越发觉得不自在起来,仿佛在油锅里煎,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一是他心里记挂着姐姐和哥哥,惦记着不知道他们好不好,也怕他们担心自己。二是他在面对秦雁时,越发愧疚起来。
  或许是过于思念自己早逝的弟弟,秦雁对他太好了,好得过分。
  秦雁每日里总是晚回,再早也要等天黑。但每次他回来,总是会带些东西,有时候是些小孩儿爱吃的零嘴,有时候是些小玩意儿。有时候是草编的蝴蝶蚂蚱,有时候是些小人书,还有一次带了个精致的玩意儿,一拧发条,有个小人儿会推门出来踏正步,随之而来的还有  “叮叮咚咚”  音乐。
  小阿看着自己房间里五花八门的玩意儿,总算忍不住了,问道:“秦大哥,我冒昧问一句,你弟弟去世时多少岁啊?”
  秦雁面无表情,眼神却是一黯,说道:“五岁。”
  小阿:“......”
  虽然他小时候有上顿没下顿,导致个子没长起来,但他也已经快成年了。
  可能是知道自己送得不妥当,秦雁有些失落,说道:“你若是不喜欢,扔了就是了。”
  小阿连忙摆手,急急说道:“没事没事,我喜欢呢,你别多想,我没嫌弃,我每天都玩儿呢。”
  秦雁走后,小阿看着如山一样堆起的有趣玩意儿,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又把音乐盒的发条拧起来,听着  “叮叮咚咚”  的音乐声,真的觉得有趣起来,他小时候也没玩过呢。但等发条转完了,又发起愁来,人家对他这样好,他可是满嘴都没句真的呢。
  小阿又把发条拧起来,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一边在发愁,一边也在想法子。他现在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不能买车票船票,但他走街串巷几天,也算找到了些门路,只要有钱就行了,还不少,得好几百元钱呢。他没那么多钱,但秦雁有,他瞄到过,秦雁对钱一点儿也不上心,都放在房间的抽屉里,有钱还有洋票银元,乱七八糟地塞在一起。
  小阿耳聪目明,过目不忘,把一切都想得明明白白的,只是还没下定决心下手,总觉得自己像白眼狼似的。
  直到一日,秦雁从码头回来,身上还带着海风的味道,咸咸的。
  他难得回来得那样早,手里拎了一大堆好吃好玩的,全部堆在桌子上,看得小阿整个人都呆了,非年非节的,这是干什么?钱多了烧的?
  秦雁云淡风轻地说道:“今日是我的生辰。”
  行吧。
  小阿把牙一咬,坐下来陪秦雁吃饭。
  吃饭就真吃饭,秦雁一句话也不说,就光吃,还自己斟了几杯酒喝。他是属于喝酒不上脸的那种,有些微醺了,眼睛却越喝越亮。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陪他一起过生辰。小时候,他跟在陆既明身边,虽说陆家父子都对他很好,但他说到底也只是个下人,怎么好叫主人家给他过生日,到后来大了,自然也就不过了。
  小阿见他一杯一杯地喝,怕他喝醉了,连忙劝道:“秦大哥,切莫贪杯。”
  秦雁听劝,放了杯子,眼睛里亮晶晶的,看起来是有些上头了,说话却还有条有理,也不知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说给对面的小阿听。
  他说:“我们都是一个人......  正好可以彼此作伴,兄弟一般......”
  小阿一阵头疼,这回真得赶紧走了,这么下去,人情越欠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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