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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卿杨番外(一)

书籍名:《爱在未知时》    作者:嗅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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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章增加了一部分我和米洲已经有八年的交情了。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我们就是同班同学,一直到现在。有时我觉得,上天待我真的不薄,让我能够认识米洲这样的女孩。

        真正注意到米洲是在初二那天晚上,她用自行车调戏了萧正。从未见过这样特别的女孩,能够把调戏这种事情做得如此自然,从那以后我开始有意无意留意米洲。她的座位就在我斜前方不远处,只要我一抬眼就能看见她白净的侧脸。

        时间一长,我发现她有两大特长:能吃,能睡。只要她坐在课桌前,除开极有限的时间在写字,其余时间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吃东西。中学那会儿不像现在,敢公然在课堂上睡觉、吃零食、看小说。中学时期这些统统都属于地下活动。米洲那时候便练就了坐着睡觉岿然不动的本事,而且她睡着以后每隔五分钟就会抬头看一眼黑板或是翻一页书,时间间隔之精确,令人咋舌。她吃东西的样子很有趣,每次老师转身写黑板她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头埋在桌下捧着食物一顿狂啃,一双眼睛高度警惕地盯着讲台上的老师,像极了一只进食的豚鼠。

        不久后的一天早上,我早早来到教室,竟发现教室里只米洲一人。我恨诧异,因为据我观察,米洲几乎每天早上不是迟到便是乘着铃声的翅膀踏进教室,这天却如此反常。我见她正对着一本练习册抓头发,齐耳短发几乎被她抓成了鸡窝。大约过了十分钟,她还在抓头发,笔愣是没动一下。我挺心疼她那一头乌黑亮泽的头发,再抓下去恐怕就要掉了,于是走过去问:“需要帮助吗?”

        闻言她抬头看着我,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惊讶。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唐突,她该不会以为我在卖弄学问吧。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纯属多余。下一秒钟,米洲整张脸都亮了起来,栗色的眼眸中似跳跃着两簇小火苗。她一把将我拉坐到身旁的椅子上,毫无思想准备的我几乎是跌坐到椅子上的。

        题其实不算很难,不会做可能是她平时没听课的缘故,我很快就给她讲明白了。她激动地拍拍我的肩,挺爷们儿地道:“谢谢你,兄弟!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开口。”听了后一句话,我小小地感动了一把,难得这女孩儿还挺仗义。后来我才明白,那句话的潜台词其实是:“以后有用得着(你)的地方(我会)尽管开口。”

        自那以后,米洲经常向我请教问题,自然地,我们成为了朋友。我很喜欢看她听我讲题时专注与崇拜的神情,也喜欢她笑到熠熠生辉的眼睛,更喜欢她率直坦白的个性,丝毫不做作,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而她无忧无虑的乐天性格在不知不觉中感染着我,和她在一起我总是很放松很自然,什么都不用隐藏,也不用互相猜测。

        彼时米洲留着清爽利落的短发,常常戴一顶鸭舌帽,喜欢穿运动服,加上身材高挑,给人以阳光帅气的印象。很长一段时间,我在潜意识里把她当作男孩子看待。

        记得有一次,我俩因为什么事儿笑作一团,一旁的萧正来回审视我俩半晌,突然冒出一句话:“班上在传你们俩的绯闻呢。”

        “噗!”我和米洲再次抱着肚子笑成一团。

        我笑得有些喘不上气,摆摆手道:“开什么玩笑,我们?怎么可能?我又不是断袖!”说完才意识到错误,赶紧看向米洲。米洲笑捶了我几下以示惩罚。也许是心理作用吧,我总觉得她的笑意没有进到眼睛里。

        日子像清风一般从指间捕捉痕迹地拂过,抓不住,也从未想要抓住。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成长,变化。米洲变得不那么贪睡了,学习也认真起来。她开始穿裙子,头发越留越长,都快垂到腰际了,看上去很有点儿大家闺秀的味道,可性子还是那样大大咧咧、豪放不羁。我一直都喜欢她的头发,尤其是现在的长发,像一匹柔滑的黑丝缎,衬得她的皮肤更加莹白。我习惯见面时揉揉她的头发,每次她温顺像只小狗的样子都让我的心情格外明媚,再多的烦恼在那一刻都变得微不足道。

        高二那年,我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情书,是高一的一个学妹。说实话,我对那个女孩谈不上特别喜欢,但第一次收到情书的兴奋和对青□□恋的好奇让我有了交往的冲动。回信是我托米洲带给那个那个女生的。我还记得米洲当时接过信时的复杂眼神,我只读懂了其中的震惊和若隐若现的痛楚,心中一紧,故作轻松地笑问她:“你那样的眼神,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她却满脸鄙夷地回道:“且!少臭美了你。我只是难以相信你这样的优等生竟也会踏上早恋的不归路,我为此很痛心很痛心呐!”她的表情和答案都让我有些难受。

        米洲最后还是去送信了,却直到自习上课也没回来。我心里有些担心,偷偷溜出教室四下寻找,最后在一个僻静的楼梯间发现了她。她双手抱膝坐在楼梯上,头深深埋在膝上,缩成一团的背影显得那么瘦弱那么孤单。

        我有些慌,快步奔到她面前。她抬首看我,眼圈和鼻头竟是红的。我惊得手脚无措,她告诉我刚才在楼梯上摔了一跤,把膝盖磕破了。

        我看到她膝盖处磕破了一大块皮,血还在慢慢往外渗,不由皱眉:“怎么这么不小心,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莽撞。”我想学电视剧里的英雄从校服上撕下一块布来,奈何校服质量还没差到那个地步,只得将卫生纸轻轻地覆上她的伤口。我已经用了最轻柔的动作,没想到还是使她的腿一抖。我抬头想安慰她,却意外地看到她夺眶而出的泪水。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泪水,心像被一只大手狠狠揪过,手中的纸巾不觉掉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