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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插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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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页

书籍名:《无心插柳》    作者:公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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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源这辈子还没听陆铭说过那么有文采的情话,当即大度道我还跟你计较么?只要你好好的……
  话音刚落,发觉某人坐起来,优哉游哉把绑带石膏青灰全抹掉。
  “不过我倒有件事情要问你呢。”陆铭先发制人,语气阴森,“龙夜吟是怎么回事?最好老实交代。”
  谢源大惊,一时间鹤七眉附体:“你你你你你你你……”
  陆铭哼了一声,“让他们都瞒着我?是不是。笑话!你跟他做过几回?!“
  谢源大叫艾玛呀我又不是情愿的谁数那玩意儿啊……
  熊孩子把他脱到上头一阵拆吃入腹,邪恶道叫吧叫吧你大胆地叫吧,没人会来救你灭哈哈,你做好觉悟吧……
  后来谢主公才知道,陆同志千里走单骑借了楼琛同志的兵,与龙夜吟鸿雁传书,兵分两路,在月黑风高夜偷偷摸摸暗杀了守将之后打下关门,然后……然后他居然引兵冲进龙骑军中军帐,令人拉上步障,把龙夜吟按在地上猛削了一顿!
  当然,龙夜吟还手还得比较狠,导致陆铭脸上基本不用化妆。
  回去的时候小荷姑娘顺顺利利地生了个千金,谢主公窝在满是婴儿啼哭的宫室里,觉得自己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进可得天下,退可以……可以跟个样样都行、为种田而生的大侠去隐居。
  初秋的午后,阴险狡诈的谢大人坐在桌前,手边放着两碗冰镇绿豆汤,看陆铭跟姬小五在外头打拳。
  他想,这是家人啊。
  【全文完】
  *公叔度  说:*
  啊谢谢一直追文的大家,正文部分结束了,接下来会有几篇番外~
  
  【番外】龙头头与秦囧萌(上)
  
  在秦煜同志的眼里,龙头头是个特大型傻逼,那傻的……艾玛。
  秦煜同志很早以前就这么想。
  他们俩个是老乡,同是天水西凉人。秦煜家住城东王孙宅,龙头头家在西北诺诚,共饮一瓢若耶水,听起来还相当浪漫,只是秦煜记得,小时候自己总爱往若耶溪里头嘘嘘。
  作为西凉实际上的主人,秦煜他爹商会头子秦正是个标准的贵族:有钱,但不爱钱;有身份,但亲民;奸诈,又不外露;风度翩翩,还很讲仁义道德。有这么个爹实在是平生一大幸事,很可以把以后几十年的人生统统交给他,但是很可惜的,秦夫人死得早,于是他爹日日坐在那一片荷花水榭边,安静地喝喝独酒,一派鳏夫做派,闷得像个葫芦嘴。他不太喜欢这个和夫人长得太过肖像的独子——至少秦煜是这么想的——只跟一只黑猫亲近。
  小秦煜说不出来这有什么不好,毕竟他不愁吃,也不愁穿,从记事起,那零花钱就能养好几十房小老婆;但同时又觉得,的确有哪里不够好,于是很逆反地想引起老爹的主意。他从小坏事做尽,摘果子跳板子抢骡子当街殴打金吾卫,十二三岁就请私塾里头的同学一起去花街买春,堪称西凉出了名的小霸王。但是他爹从来没有像龙头头老爹一样,见到他就拎起来抽一顿,从来没有,跪家庙什么的更不用说了,门儿都沾不上,甚至重话都不曾数落一句。这种特别的宠溺让小秦煜充满了被忽视的感觉。原因是,他爹有一次看到他,很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然后踌躇了一会儿,问:
  你今年多大了?
  秦煜梗着脖子:泥咋不问窝叫啥,啊?!
  于是,终其一生,秦囧萌都是个缺乏安全感、好妒、欠揍,而且极端敌视猫的家伙。
  龙头头是另一种形式的西凉一霸。他家可牛逼,那门前的汉白玉大道,能容一个金吾卫百人队并行,号称武官下马文官下轿,连皇帝都要下辇的,但是,龙夜吟就可以在上头随意跑马,身份自然是贵不可言。
  只是,贵不可言的龙家四少动不动就要被抽藤条,跪祠堂,平时在诺诚里习武更是苦不堪言,半夜都要被叫起来拔正步——他家还有个校场来着。龙头头本应该习惯的,毕竟他从小过得就是这种日子,他也曾经尽力去讨父亲的欢心,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跟秦煜一样,觉得有哪里不对,比如说,他们看自己的眼神。
  大人们总是说他太沉默,太刚烈,以至于看起来太凶戾,龙头头低着头,不太明白什么是凶戾。他照着镜子,也只觉得自己只是眼睛有点黑,此外没什么不一样吧。但是大人们都这么说,说他耍起刀剑来简直不像个小孩儿。龙头头更糊涂了,这不是父亲愿意看到的所谓“将血”么?怎么他做到了,反而非但没有获得人们的认同,反而被忌惮呢?连母亲也更喜欢乖巧可爱的弟弟妹妹,常年在外的父亲不知所以,渐渐也以为他性子阴毒。
  所有人都离得他远远的。
  总想反抗一下来着,但是每次都被吊到门前的大榕树下,泼几桶凉水治治发烧。龙头头就只能传唤一帮子伴当,出门更张扬跋扈一点,把家里头的委屈补回来。
  于是,终其一生,龙头头都是个缺乏安全感、惧内、极度自傲与极度自卑的综合体,还很讨厌鞭子。
  少年时候的龙头头经常跟秦煜同志在街头相遇,不过底下人互相看不顺眼,经常要狠狠干一仗才得算。什么理由都有,抢青楼的花娘,争酒肆的坐次,穿土布军装/穿帝都长袍真可耻,但是龙头头和秦煜是不参加的,他们深知政治斗争的敏感性,不敢去撩拨那根弦,只是在招呼自家兄弟的时候会隔着一团混乱互相点一下头。
  这样就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了。至少秦煜同志是那样认为的。很多年以后他问龙头头,是不是啊是不是啊,龙头头老实说,我那哪里是点头,我是点下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下完战书你就走了。秦煜便很郁闷地提醒他,那应该把头往上抬吧……
  秦煜是肯定弄不过龙头头的,每一次都让,日子久了,小霸王也咽不下这口气。他非常下流地差人去诺诚告状,于是那天龙头头穿着亵衣,背着一捆荆棘,半夜来敲他家后门。
  秦煜讶然,他不知道原来龙家家规这么严,心里难得有些愧怍,又有些难过,拉着他的手要把他迎进屋来。龙头头却擦了擦嘴边的血,淡然道你够了没,够了我就走了。一边说一边肚子咕咕叫,略不耐烦地拍拍身上的雪。
  秦煜回屋给他装了不少点心,又在暖烘烘的居室里收留了他一晚上。龙头头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花格子架上的什么都新鲜,又像只迈进别人领地的猫,睡觉的时候又警惕又战兢。
  那个时候,秦煜就记住了这个黑眼睛的少年。
  第二天诺诚差来人找,龙夜吟临走的时候,秦煜想送他一只簇金玲珑球,球里头嵌着七层宝塔,塔里头又各有七只玲珑球,层层叠叠无比精致,秦煜记得他前夜看了好几眼。但是龙夜吟没要,他冷冷淡淡地说,女孩儿才要这种玩意儿呢。
  然后耸着脖子,被一个明明很年轻却懒散地要命的楼姓军官带走了。
  秦煜心想,他明明很想要的,否则干嘛攥着拳头。
  后来再遇上的时候,龙头头就不太愿意理他了。那个黄金玲珑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
  再后来,他家遭了剧变,全家都被流放到北方极寒之地,听说死了不少人。秦煜想起那个黑眼睛的少年,总觉得他应该不会死,因为他来找自己的时候,也下了那样大的雪,他好像看起来一点都不冷。
  在长久的记忆里,秦煜已经忘记了他掌心的温度。他不太擅长记忆人的温度,毕竟他只是那么孤单地在灯迷酒醉里长大,那里再温暖也只是一纸黄金买来的虚梦。他自以为无牵无挂,因此而有了无知无畏的勇气,以至于留下一封断绝父子关系的书,就跑去做山贼。
  他不知道那个抱猫的男子有没有雷霆大怒,应该是没有,毕竟他送了好几车的刀枪棍棒用以给自己树立基业。他也知道,第一天在破庙里过了夜,第二天就有七八百强人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小弟,这大概没有个强大的老爹也是不可能的。
  于是他换了个地方继续吃吃喝喝,醉生梦死,一口官话也邋邋遢遢成了山大王的口音。秦煜心想,反正他肯定是做不出什么事情来的嘛,因为他老爹是秦正——看,他就算做出什么事情来,也因为他老爹是秦正,这种感觉真他妈糟透了。有时候觉得这家伙要是不在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