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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书籍名:《桃李》    作者: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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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就热闹了,师哥碰上了劲敌。最后我们商定保持中立,停止撮合师哥和师妹,让他们三个自由组合。反正师妹和师哥都是老大难,解决一个算一个。不一定非让师哥和师妹好,同一个专业的算是近亲繁殖。最关键的是小博士雷文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如果成了我们妹夫,那是一桩美事。如果师哥和师妹好了,我们夹在中间都难办,不知是该叫师哥妹夫呢,还是该唤师妹嫂子。无论是师哥还是师妹其角色的转换都让人别扭。

            老板这次回来不知带回什么案例。老板不仅是名校的著名教授、学者、法学家,而且是大律师。老板每次出门都会带回一个生动有趣而又能阐释某个法律教义的案例。这些案例基本都是老板代理的案子。通常情况下老板出差是为了和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单纯的讲学和会议越来越少了。老板签了合同首先会和我们见一面,通报案情,然后下次上课进行讨论。这时的老板像一位虚心老实的旁听生,坐在一边听我们的发言。在讨论的过程中老板也会记笔记,然后根据大家的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当然如果谁不同意老板的观点也可以反驳。最后有关案子的法律问题在大家的讨论中越来越清楚了,讨论结果将成为老板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老板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一举数得,效果显著。不但教育了学生,打赢了官司,也赚了大钱。老板这学期一周只给本科生上两次课,而这两次课却经常拉到周末的晚上或者周日的下午补。老板非常忙除了在校带研究生外,挂职颇多。所以,他给学生上课反而有些业余的意思了。对于这一点几乎没有人提出异议。本来嘛,法律这东西是实践性比较强的专业,蹲在书斋里那就不行了。老板这次回来正赶在周末,他又要给本科生补课了,也就是说我们首先得上课,然后再和老板在会议室见面。虽然老板是为本科生上课,但作为他的研究生你得去扎场子。

            周末的午后,你可以骑着单车穿过任意一条用鲜花修饰过的小径,在阳光里不经意地踏车而行。那时太阳暖洋洋的,校园内显得清爽而明快。

            当我们赶到教室时,老板还没来,却座无虚席了。对于这一点我们并不感到意外。因为是周末和其他课不发生冲突,加之我们老板的名气大授课内容实用,业余来听者极多,每一次授课都像讲座一样。好在我们有先见之明,在下午便用书包在第一排位置占了座。其他教师的课我们是绝对不坐第一排的,一般情况下前三排的位置以女生为多。由于是老板的课,坐在第一排是为了让他看见,表示小生我到了。另外有个啥事也好帮着干干,比方擦黑板之类的呀。我们发现来听课的女生很多,不但多而且个个都挺漂亮,仿佛天女下凡似的让我们觉得奢侈。她们都挺会打扮,极白领的样子,女律师的做派。这些漂亮女生平常在校园内极少遇到,不知从何处突然冒出来的,有些老谋深算的味道。猛一进教室迎面碰到那么多如电的目光,让人头皮发麻。你只有硬着头皮才敢跨进教室。这会让人误以为回到了八十年代听文学课的情景。

            据说,老板是八十年代的文学青年,标准的中文系才子,这和他现在从事的专业有所不同。他现在是法学教授、博导、大律师,腰缠万贯。这种变化的过程复杂而又充满戏剧性,这种变化的案例极为普遍,具有时代特征。如果从理论的高度去论述,这种变化其实就是从人文主义走向科学主义的过程。按老板自己的话说,文学是感性的,法学是理性的;文学是人文主义的,而法学是科学主义的;文学以情动人,法学以理服人。如果同时掌握了这两门学科,知识结构也就合理了,就可以达到合情合理之要求。情与理有机地组合在一起,相生相克,形成太极。那将前途光明,功德无量。走向社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对老板的说法深信不疑,老板是现身说法,他的成功证明了这一点。

            老板的这个观点,最早可以推到他考法学硕士研究生时的面试。当时老板的导师也就是我们师爷蓝其文教授在其他几位面试导师问完问题后,他看了看老板的简历随口问了一句:“邵景文,你是学文学的,怎么考法学研究生?”邵景文迅速搬出了这套说法,可谓观点新颖,思路明确,使在场的面试导师眼前一亮。有导师还当场表扬了邵景文同学,并表示法学院就应当多招一些非法学专业的特别是中文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邵景文同学在面试时用了不少时间,弄得其他几个导师想问的问题都没时间回答了,其实邵景文是答非所问。不过这没有关系,因为其他几个面试的导师不觉得邵景文同学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都高高兴兴地在邵景文名下打了个勾,放行了。

            最后蓝教授却给邵景文泼了一瓢冷水。蓝教授说:“你的观点挺新颖的,不过中听不中用。你考我的研究生难道只是为了求得知识结构的丰富,那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法学是一门非常实用的也是十分讲究实际的学科。如果将来你毕业后当法官,你面对的将是控、辩双方的激烈交锋,他们会采用各种方式来影响你的判断。声情并茂的,振振有词的,苦痛不堪的……各种各样的表情。这时候你手中完全掌握了他们的生杀大权,人命关天,任何的感情用事都影响司法的公正。到那时你才会认识到那所谓的自我完善,知识结构的合理,功德圆满等准宗教色彩的观点都是瞎扯淡。”

            蓝教授的一席话让邵景文浑身冒冷汗,连大气都不敢出。因为邵景文考的是蓝教授的研究生,如果蓝先生这一关过不去,其他几个教授都放行了也没用。不过,邵景文只是虚惊了一场。因为蓝教授话锋一转说:“我希望你在将来的学习中克服以上的那些感情用事的东西,学中文的嘛,感情丰富,动不动就编一些故事感动人,提倡什么世俗关怀和人文精神。这些东西是法学的大敌,法学就是铁面无私的学问,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讲的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相信眼泪。”蓝教授最后说,“你去吧,我们将来再交流。”

            邵景文懵懵懂懂地起立,看看考官又看看蓝其文教授十分感激地鞠了一躬。邵景文觉得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蓝教授用他那惯常的严厉表情向邵景文点了点头。邵景文知道自己被录取了。虽然蓝教授把自己批驳得体无完肤,但从他那严厉的目光中,看到了欣赏和鼓励,认同和鞭策。蓝教授的下马威就像一百个杀威棒,使邵景文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文学青年蔫了下去。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无论邵景文怎么得意,但在蓝教授面前总是夹着尾巴做人,不敢有半点的张狂。当然,邵景文并没有忘记自己的那套情理说,当他成为我们的导师后,他第一堂课就搬出了这套理论。

            其实邵景文是否改变自己的观点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蓝教授的一席话基本上消灭了一个文学青年。这使邵景文把扎实的文学功底和文字功力用在了后来的律师辩护中。虽然他没能实现年轻时的梦想,成为一名作家或者诗人,但他却成了文学的真正受益者,这使他的嘴皮子和笔头子都比较硬,人称邵铁嘴。他的法庭辩护和法律文书在圈内闻名遐迩。这样,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他情理说的合理性。这也是让我们叹服的主要的原因。现在看来社会上少了一个文学青年多了一个大律师还是划算的。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文学已被挤到了社会的边缘,而法律却走到了社会的中心位置,以法治国这是现代社会的需要。

            从这个方面说,我们老板从文学转向法学与其说是他导师蓝教授的影响,不如说是一种社会变革的需要。邵先生读本科是在八十年代,那正是文学的辉煌期。为此在大学校园里有人便把文学和女人相提并论,曾流行着一句很时髦的话,说,男生要是喜欢文学就说明他喜欢女生;女生若喜欢文学说明她喜欢自己。看看这话多狠。那时候文学的重要性是和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的。

            男人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女人那生活就一点也不日常了。

            那时候的黄昏仿佛就是为文学青年准备的。在草坪上,在竹林中,在花坛边……随处可见手捧诗集的少男少女。如果你走近一位你会发现男生总是很苦闷的样子,而女生会现出忧伤。不论是苦闷还是忧伤,都是文学的关键词和基本表情。

            现在看来,在八十年代我们老板成为文学青年是十分正常的事,加之他又是中文系的,正处在文学的中心位置,在文学的风头浪尖上,年轻气盛的他不出风头才怪呢。老板不但是一位文学青年和校园诗人,而且还是诗社的负责人。更重要的是老板还是一位文艺骨干,是大学演出队的成员。老板的拿手好戏是吹箫。每当节日来临学校需要演出时,老板的“箫配诗”和“诗配箫”是两个保留节目。这两个节目的主次老板分得十分清楚,绝不混淆。箫配诗是以箫为主,而诗朗诵是为了伴箫。那往往是某一首古诗词,是为了深化箫声之主题,说穿了是为了点题用的。比方:如果邵景文要吹那首叫《寒山寺》的古曲,当洞箫声声、如泣如诉之时,便有一位叫曲霞的女生从幕后出来,朗诵那首叫《枫桥夜泊》的唐诗: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