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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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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书籍名:《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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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学校必修功课外,外祖父自修的课程,以《宋儒学案》和《明儒学案》为最得力。他在预科三年级,先读梁任公《明儒学案》节本,再读《明儒学案》原书,然后读《宋儒学案》。

            外祖父预科完成,升入本科法律门,后改称法律系,开始读法律专业。外祖父给我们讲过几个他读法科时的故事。显然是这些学生时代的经历,给了他很深刻的印象,晓得了做法律人的情操和品格。

            五四运动后第二天,第一节是刑法课,张孝教授是国家检察厅首席检察官,学生都围着他,问他昨天发生的动乱合不合法。张教授说:我是现任法官,对昨天的事件,不便发表个人意见。我可以说的,只有八个字:法无可恕,情有可原。事后司法部总长朱琛先生对张教授讲出这八个字,非常不满,大加申斥。第二节课是宪法,锺赓言教授是法制局的参事。他走进教室,把书放到讲桌上,低着头,什么都没说,足足五分钟,才抬起头来,说了一句:“我们中国……”就停住。教室里静极了,能听见窗外的风声。锺教授又抬起头,说一句:“我们中国……”他的泪水涌出眼眶,滴落在讲桌上,再也说不下去。全班同学声泪俱下。北京大学法科二年级时,外祖父发现民初的民法刑法,都以德国日本法典为蓝本,就想学德日两文,得知德文难学,便赶紧学日文,以便能够阅读日文原著书籍。外祖父说,当时买日本法律书籍很方便。只须写信给日本东京丸善书店,指定书名,那书店便照单寄到北京东交民巷日本邮局,由邮局将书名及价钱通知订购人,订购人到邮局付钱取书。用此办法,外祖父买到不少日本专家的民法商法著作。他租住一个小公寓,书架上的书一批一批地加上去,上课之外,就在家里自修。

            除读法学书,《宋儒学案》以外,外祖父大学三年级时,还读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考茨基的《阶级斗争》,和拉马克的《生物学》之类。当时在松公府,有个小书店,叫做共学社,外祖父常到那里去买些新书来读。他后来回忆说,当时最觉有必要细读的一本书,是王星拱著的《科学方法论》,可惜读不大懂。

            大学三年级过年前两天,北京的报纸出了十七个题目,征修订民法的文章。外祖父决定应征,马上起草。初稿完成,十万字。高一班同乡黄先生也应征,外祖父便与他讨论。他看过外祖父的文章说:法学文章不可太长,要有条有理,简洁扼要。别人说十句,你说一句。你说一句说不清,说十句还是说不清。外祖父觉得有道理,就修改文章,缩成三万字,每段加小注,说明引文来源。改好以后,用小楷抄清,钉成一册,送到民法修订馆。

            结果外祖父的这篇文章获得第一名,奖金是一百元。他用这笔钱,向东京丸善书店订了国际公法及德国民法和瑞士民法,还有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等英文著作。当时中国银元价值很高,美金一元只值中国银元九角,日金一元只值中国银元二角五分,买书是非常的便宜。就算王亮畴博士的德国民法典英文译本,也只要银元一块八毛。

            那年正月初二日,外祖父到中央公园(北伐后改称中山公园),参加湖北同乡大会,为了声援“鄂人治鄂”运动。因在京的湖北同乡推夏寿康先生为湖北省长,由周树模先生向徐世昌大总统推荐,已见公府任命。夏先生奉命之后,即往汉口。可是湖北督军王占元却保举政务何厅长为省长,拒绝夏先生过江到武昌就职。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湖北同学发动“鄂人治鄂”运动,其他大专学校亦有同乡学生参加。结果发生混乱,公园的警察来捉人,外祖父亦其中之一,可谓知法犯法。

            外祖父要求警察不用白绳子套手腕,答应了,一路走到警察厅。司法科长把他叫到一间大厅,申斥一顿,随即移到地方检察厅。进入地检厅候审室,候了很久,检察官传讯,外祖父答复:到了场,没打人。也就算完事了。那时已是下午六点钟以后,警察带外祖父去找保。走了两三小时,才找到一个公馆保。外祖父取了保,回乃兹府。

            次日清晨,外祖父到旗守卫去拜望王常甫先生。王先生是世交,外祖父以前常到他家去问候和谈话。这次事情不同,王先生是地方检察厅的首席检察官,外祖父是交保之中的被告。王先生的传达看见外祖父,不应门,更不开门。外祖父没有生气,非常钦佩司法官那样严谨和严正。

            到四年级,外祖父除上课之外,每天到法律系图书室,读法律哲学的书,读新黑格尔派,新康德派,以及社会法学派,历史法学派的一些英文书籍,并在自己公寓里读一些日本的法律书籍。同年修订法律馆将外祖父过年应征的文章,刊登在《法学会杂志》上,那对于大学尚未毕业的学生来说,是很有力的鼓励。

            刚好从那一学年开始,北京大学法科改为四年毕业,于是四年级学生就面临毕业就职的问题。外祖父告诉我们,当时他有一个观念,不靠家产,不求高薪,要从辛苦劳作中求出路。同时他也有两个希望:一是做法官就到杭州,二是做教授就回母校。原因是做法官,不能与律师往来,更不可与诉讼当事人接触,生活总是孤孤单单。所以要做法官,最好是到杭州,审理诉讼之余,就到西湖去走走,清清静静也无所谓。若是做教授,那就要到学术文化荟萃的北京,从此上进。

            在北京的一个湖北同乡世交吴先生,曾做过高等监察厅长,有一次问外祖父:你毕业后如果教书,想教什么课?外祖父回答:教亲属法,因为那是冷门,很少人竞争。吴先生听了,说:你这辈子完了,教书不是好出路,教亲属法更要坐冷板凳。那年暑假外祖父从

            北京大学法科毕业,就到安庆法政专科学校去任教,教的就是亲属法。

            本来北京大学毕业生就职,月薪不过四五十元,安庆法政专科给外祖父一百三十元,出乎意外,外祖父当然绝不可错过。那一学年,外祖父薪水不低,授课却也很不少。他担任四年级的亲属法和继承法两课,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商业行为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总括起来,平均每星期要教授十二小时的课。外祖父带到安庆一个皮箱,主要装的是几十本法学书,还包括他并不教的刑法和民法方面的书。参考资料不够,外祖父依靠订阅的日本法学协会杂志与国家法学会杂志,此外还订购英文与日文的各种法学著作,临时抱佛脚。

            头一学期完了,大考之前,学生们要求教员们先出题,或者划定考试范围。那是几乎所有大学学生的惯例,直至如今,还是如此。那天外祖父一进教室,学生们就提出这个要求。外祖父说,先上课,下课时划范围。学生们老老实实上完课。下课的时候,外祖父翻开讲义宣布:绪论不考。然后,第五页到第十二页要考。第十四页到第二十六页要考。第二十八页到第四十页要考。一直说下去,学生们跟著外祖父在讲义上打记号。外祖父讲完走出教室,到休息室坐着,等学生们来找。

            过不久,学生们果然到休息室来了,他们对著书一查,发现外祖父划的范围,一百六十页讲义,要考一百四十页,等於没划范围。他们要外祖父重划,外祖父说:我不是卖菜的,不讲斤两讲价钱。学生们说:你们北京大学考试也划范围。外祖父说,北京大学先生有的划,有的不划。划范围的课我都没学好,不划的课我都学好了。我上学的时候,骂不划范围的老师,出了学校骂划范围的老师。学生问:你现在要怎样?我说:我宁可你们现在骂我一顿,不要你们出了学校骂我一辈子。

            外祖父在安庆教书的第二学期,过得很愉快,还交了很多朋友,如法政专科学校的曾伯猷、冯若飞、胡家荣,及安庆一中的易君左、郁达夫等几个。他们一群文友墨客,常去迎江楼菜馆或者大观亭聚会,连吃带喝,谈史论文。但是外祖父只在安庆任教一年,就辞了职,东往上海去谋生了。

            本来外祖父是想回到北京工作的。他因为特别喜欢读书,所以想找个职业,能够与书为伴。湖北同乡马海饶先生做北京修订法律馆馆长,同乡世交吴柄枞先生做总编辑,他们给外祖父发了信,说是那里有个调查员的缺,只要外祖父能够找个举荐人介绍一下,就可以受聘去补那个缺。

            当时外祖父在安庆法政专科学校做教员,每月薪水一百三十元,而北京修订法律馆的调查员每月只有一百元,但是外祖父答应了,原因是修订法律馆有丰富的藏书,而调查员的工作是采辑法学资料,也就是整日读书,所以外祖父决定不接受安庆法政专科学校的续约,转去北京任职。

            他给武昌的湖北督军肖耀南写了一封信,请求一封举荐信。肖督军接信后,用两湖巡阅使的名义,给马馆长发了一封举荐外祖父去做调查员的电报。有这样一封举荐信,修订法律馆的湖北同乡都认定,外祖父的职位即将发表。却不料另外一位求谋工作的人,找了东三省巡阅使张作霖作保,也发了一封电报来。东三省比两湖势力更大,修订法律馆的马馆长左右为难,托乡友写信给外祖父,问他可否同那人平分一百元薪水,仍是调查员身份。外祖父自然去信辞谢,自此之后,他就晓得,再也不靠权势去谋职业。

            这情况下,外祖父接到安庆友人郑伯猷先生来信,说上海商务印书馆聘郑先生去做编辑,但他不想接受,转而举荐外祖父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