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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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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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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在读罢章诒和女士著的《往事并不如烟》之后,我发出过这样的感慨:多少人,已在岁月里掩没;又多少故事,于那历史的深处隐而不彰!今天,当《剪影》一书在手边握定之时,我想我不用再次发出类似的扼腕息叹了,因为至少在法律人这一块,已经有夏红兄在很踏实而有声色地做这方面的工作。然而这工作终究是清苦的,尤其在自力展开的形景下,因此,我衷心地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夏红兄在这一“具体法史”领域的有意义的努力,当然最好还能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参与到这一努力的过程中。

            数月之前,在为学的清苦与寂寞中,夏红兄曾发出这样的感慨——“给我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吧”,手握其书,形景历历。我想说,作为学人,尤其在这样一个被物质化浪潮裹狭的时代的希冀静心治学的学人,这种内心的偶或的虚无我是感同身受的。因之,这篇或者并不合格的书评的最后,我想对夏红兄说,其志于学也,兄或者并不孤独,因为还有许多性命相知的读者和朋友;特别地,当我们这些“性命相知的读者和朋友”已经随同兄的文字和《剪影》一书里的法律前辈们一起膜拜了一个共同的文化图腾之后,我真诚地希望并且有理由相信兄能够坚持下去,我们都要坚持下去!

            2006年9月26日凌晨草于北京蓟门一味斋

            陈夏红鲜活法史的记叙者

            本网实习生郑霄

            历史对于当下的影响远非人们料想的那样简单,人类身上惟一能让历史栖居的处所,就是记忆。而记忆中的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状态,这并不是一个已经解决了的问题———然而并非无法解决。2006年夏,陈夏红以他的《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一书给人们、给学界一个崭新的思路。法史的叙述性重建,因为有了年轻学人的参与而变得鲜活起来,生于1981年的陈夏红,因为拥有历史的眼光和远大的视野,显得比同龄人多了一份成熟和深厚。

            见到陈夏红是在见到他的文字之后的事情,初看网上的那些老辣的文字让人怀疑出自饱经岁月沧桑的心灵,好在另一段自叙性的文字暴露了他的年龄“……千禧年后流落中国政法大学,不求甚解,不学无术,不三不四。眼下隐居昌平军都山下,准备挣若干工资奖金,拟用来还贷款娶老婆买房买车,了此纸笔残生……”既有娶妻安家的现实愿望,又想隐居“了此纸笔残生”———活画出一个年轻知识分子的心态:刚入社会踌躇满志背负养家糊口的责任,遭遇现实后却想独善其身。

            眼前的陈夏红身着宽松的有点皱的休闲衬衣,个头不高,头发不多却长得足以束起来,让人不禁想到西北风沙肆虐下的胡杨林。他在北京多年乡音不改,一开口就能让人感觉到浓浓的西北味道。想起一段他写在网上的自叙的文字:“生于洮河岸边大沟寨,一岁到四岁生病,五岁到七岁挨饿,此后在学校里入少先队入团入党,其间屡次考第一名,也屡次被老师开除。”童年的陈夏红像一颗倔强的小苗,在西北的天空里顽强生长。“那时候为了凑够开学的学费,我曾经到工地上搬砖头,搬了一个假期才挣了两百块钱。四年,初中四年的暑假都在干。现在想想都怕,一手的水泡。”说这话时,陈夏红下意识地看了一看自己的双手。陈夏红大学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是记者,当记者后第一件令自己满意的事是跟随一个民工一路打工的经历做的一次报导。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以一个观察者的眼光打量这社会。

            比起他在自己博客里的滔滔不绝,现实中的陈夏红话并不多。这也许是他讷言多思的明证。战地记者唐师曾在为《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中作序写道:“听陈夏红这样的木讷学生讲真话,连我都着急———着急!索性不听,可是不能不看他的老实文字。”

            关于说话的问题,早在两年前大学毕业时,陈夏红就考虑过。一个学人想以自己的思想影响更多人的思考,方式有三种:一、登上讲坛,传道授业解惑;二、成为新闻记者,借助公众对时事的兴趣发表意见。三、著书立说,以写作来拓展生命的长度和质量。刚毕业资历浅,不敢误人子弟,那么就当一名记者吧!以记者名义的采访让他接触到许多法律大家,他边看边说,边走边叙。

            写作本身是生命存在的一种形式,写着写着,那些数据背后的岁月,口述背后的人物的命运打动了陈夏红,他开始有意识搜集整理这些法律人的资料背景,试图用一个个点,绘制出一幅历史命运沉浮的画卷。至此,陈夏红找到他认为的优于新闻记者的更好的事业。他开始了写作。

            写人物,说命运,讲故事,以这种方式叙述法史,是陈夏红一开始就为自己定下的目标。他认为目前但凡法律史,无外乎思想史和制度史,在教科书上只看到抽象的制度,已成体系的思想,没有鲜活的人物命运。“我们的法史教育,更多的是一种面目狰狞的教科书体系,动辄‘出法入礼’、‘民刑合一’之类让人找不着北的宏篇高论。就我个人的研究而言,还有一点希望就是让多姿多彩的法史更加具体一点,更加有趣一点。”陈夏红在他的书中这么写道。

            到底要多少人的故事才能代表近百年来中国的法律人?到底要多少资料才能详尽地描绘一个人的一生?面对这个问题陈夏红摇了摇头,不无遗憾。好多人都已经不在了,历史有太多的语焉不详。他所做的,是尽一个年轻学人的责任来保护和回馈历史。为写此书所付出的奔走、探访、求索,是一个继承者对许多逝者的致敬,同时,也是这个继承者获得的巨大遗赠。一切历史都是当下史,陈夏红不会不知道,他的调查探究,思考写作,他的历史意识,正在慢慢进入人们的心灵,唤起记忆。

            一部法律圣徒的苦难史(1)

            文/陈宝成(本报特约书评人)

            陈夏红的《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与当年《南方周末》上那篇脍炙人口的长文《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遥相呼应,它们提醒我们不要忘却——那些为促进近代中国走入法治时代的精英们所遭受的苦难,及其所执着的法治理想。这是一本沉重的书。说它沉重,固然是由于记载了这些“法律圣徒”们的苦难史:命运多舛,步履踉跄,一路走来,摇摇晃晃;但更沉重的,是透过这些“法律圣徒”的故事,让人感受到在这些人背后的那个铁屋子中的某种窒息、某种绝望,和那个荒谬时代的“人为”苦难。

            西风东渐以来,大多数中国法律人的命运,就跟那风雨飘摇中的蜡烛一般,不能自主。他们是普罗米修斯般的盗火者,渴望用现代法治文明之火,照亮那个被专制独裁和愚昧无知主宰几千年的时代,“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他们无怨无悔地奉献了他们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然而,那个时代给予了他们什么呢……

            在夏红君的书中,我们看到:杨兆龙在1955年“肃反”时被怀疑为“

            国民党潜伏特务”,“大鸣大放”时被打为“右派”;钱端升不仅戴了“右派”帽子,而且被划入“章罗联盟”;谢怀栻以“右派”身份被流放发配新疆16年;王名扬虽然没有成为“右派”,但“里通外国”的大帽子也使他“享受”了十年劳改之苦;至于江平先生的故事,更是为诸多法学中人熟知:“右派”、被迫与妻子离异、被火车夺去一条腿……

            有人说,任何个人的不幸,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下,都算不得什么。然而,当我们仔细观察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历史都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来书写的,任何某个人的不幸,都是那个时代的不幸之一;企图以国家、民族等宏大语词来消解个人的苦难,不仅无助于恢复鲜活的历史记忆,而且还为制造新的灾难和苦痛埋下了伏笔。

            细细阅读夏红君笔下这些“法律圣徒”们的故事,谁能说,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国家、对不起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呢?相反,我却感受到,真正应该向他们说“对不起”的,恰恰是当时那个荒谬的时代!是那个特殊的时代造就了“法律圣徒们”的苦难史,从而也影响到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进程。

            余生也晚,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幕,是2003年“萨斯”肆虐之时,谢怀栻先生不幸驾鹤西去。当时,曾受知于谢先生的龙卫球老师,在给我们读纪念谢老的文章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右派分子个人吃下的苦果只是个人的事,算不了什么。国家因此而受到的灾难可是太深重了。”

            “看着现在我国法学界人才辈出、著作如林的繁荣景象,我并不认为我个人荒废了30年岁月算得了什么。看着我热爱的祖国逐步走上法治的大道,我们这一代从旧社会进到新社会的人梦寐以求的理想正在实现,我感到无比的高兴。”

            “我在这里从事法学专业的研究工作,教了一些学生,写了一些文章和书本,一直工作到1989年退休为止。退休后这十年里,我继续研究,写作,讲课。这二十年里,总算把自己的一点专长贡献出来,对养我育我的祖国作了一点点报效。”

            每每回忆至此,我都会想起《南方周末》上那篇脍炙人口的《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经常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他们会被“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