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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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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冲动的告白

书籍名:《玫瑰迷路了》    作者:路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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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单位她是不想再呆了,:/其实工作比较安稳,同事之间虽然纷扰不断,她瞎混一番,日子倒也混得下去。可是她受不了别人拿她与滕纪元的事当八卦话资谈。

        她受不了每天要听到那个名字。

        娱乐版的编辑现在天天找他的花边新闻,她受不了听到他的名字,更受不了听到柴玖玲的名字。

        她承认自己小心眼,她讨厌柴玖玲。

        写了辞职报告,总编依依不舍。他当然依依不舍,靠着莫予诺他从滕纪元那里不知拉了多少广告。

        “小莫啊,你辞职的事和滕总说了吗。”

        莫予诺说:“我会和刘叔叔说一声。”

        她的工作是刘建州介绍的,关他滕纪元什么事,为何人人看到她,嘴上都挂着那个人的名字。

        连她自己也是,明明自己不想再与他有什么纠葛,目光却不由自主地投向他,看到他的名字,把头低下去,再低下去。猛地醒悟过来,甩头将那个名字从脑海里驱出。

        开始在网上投简历,已有一段时间的工作经历,这回找工作比以前容易多了,收到不少回复。

        正在踌躇间,张明殊打来电话,说他们报社正在招记者,问她要不要报名。

        莫予诺说:“你们报社还用得着招人,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进去。”

        张明殊笑着说:“我已经替你报名了,你当心点,做好准备吧。”

        才过了几天,通知就到了,叫她去面试。

        莫予诺觉得自己运气实在是太好了,每次她要找工作,总有机会出现在她面前,这回简直就是天下掉馅饼。穿戴整齐,站在落地镜前,镜中的女孩瘦得很,头发毛毛糙糙,她用手撸平,却怎么也恢复不了神清气爽。

        这么憔悴怎么行。

        跑社会新闻要累死人,一个电话,半夜也要起来赶到千里之外。幸好是张明殊带她,两个人的话,狂风暴雨的夜里,开车在崎岖的山路上也不觉得有什么难捱。

        莫予诺以前做的那本是个不入流的时尚生活类杂志,天天见到的是光鲜亮丽的一面,每个月最烦恼的是选题,美食美酒让人厌倦,美女明星让人厌倦,男女之间的性事看得也让人没一点激情。钻空了心事想要出奇制胜。

        哪像现在,天天接触的是生离死别。今天是出车祸,一家五六口人一夕之间全部死去。明天是夫妻反目成仇,为了一点家产各出奇招,转移财产,请调查事务所,最后终于闹得头破血流,满地血迹。

        莫予诺跟着张明殊第一时间来到案发现场,满地血腥,她勉强拍了几张照,看到受害人的惨状时,再也忍受不了,跑到外面呕吐。

        张明殊一双大手温柔有力握住她说:“还好吧?”

        “我没事。”

        “这里有我,你去车上休息一下。”

        救护车和警车呼啸而来,而案发现场里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和记者。张明殊和莫予诺赶紧跟上去,一夜折滕下来,又匆匆赶到报社赶稿。

        莫予诺对张明殊说:“现在记者总比救护车早到,可是记者早到又有什么用呢。一不能救助受害者,二不能阻止施暴者,总觉得这个职业很没意思,看透社会黑暗,却无能为力。”

        张明殊说:“你跟我以前一个样,如果只把它当作一份工作,做什么心里都有疙瘩,会把自己也当成工作的受害者。那时我也是受不了工作的折磨,觉得现实太残酷,才一门心思地想要去支教,去支教表面上很高尚,其实对我来说,也是一种逃避吧。”

        “现在你想通了?”

        “我去了一趟山里是想通了很多东西,孩子们喜欢我拍的雪山峡谷,城市的高楼花园,城里的读者喜欢看我拍的山里的孩子,山里的生活。不管是给人以享受,还是给人以警戒,我们所做的就是传递信息,展示真实。”

        莫予诺说:“明殊哥,你说的我都知道,不过做不到罢了。新闻事实,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啊。我连看现场都会吐,怎么做好记者。”

        “慢慢来。”

        慢慢来,莫予诺也能一个人出去采访了。虫声惊蜇的夜晚,她一个人去采访交通事故,天气回暖,南风起,路上湿滑,玻璃结了薄薄的一层雾气,前面开来往去的车灯全都化作一团团光晕,一串串由大变小。口渴,随手拿起奶茶喝了一口,太甜了,甜得发腻反胃,又让她想起刚才的血迹和伤者血肉模糊的面容,幸好不再呕吐。

        有村民打电话进来,说他们村的一株千年古树要被人害死了。她开了几十里路的车赶过去,村民告诉她这株树有几百年的历史,再不保护就要被人弄死了。她义愤填赝地跑到树底下去看伤口,结果差点一脚踏进粪缸里,一只脚已经沾满了粪便。

        古树下密密码码十几口露天粪缸。她见了倒也面不改色心不跳。

        终于是有点练出来了。

        报社同仁一直拿张明殊和莫予诺当情侣看,出去吃饭永远只和一人打招呼:“明殊,晚上小两口一起过来啊。”

        莫予诺赶忙解释:“你们不要胡说,我们可不是这种关系。”

        “没关系,没关系,就让我们等着那一天的到来吧。”

        所有人都这样认为,连莫予诺都慢慢地考虑起他们的话来。她本来就不讨厌张明殊,虽然第一次见面他就讥讽她,冷面冷语,那时她很生气,暗暗发誓,只要他在,她以后再也不来这个学校,不想看见这个人。

        事实上,过了一天,她就把自己发誓的话忘了,那个暑假剩下的几天,她经常往他那里跑,与他聊天。

        与张明殊一起去支教的还有两个女老师,和另一个男老师。他们来的目的不同,或无奈,或功利,或高洁,一样的是性格都非常随和,能和当地的村民打成一片。莫予诺和那几位老师聊得都很开心,但是关系最亲厚的还是张明殊。

        其实她心里清楚地很,她是很喜欢他这种性格的。

        有一点点的愤世嫉俗,有一点点的理想主义,又有点宽厚,有点温柔,有点刻薄,有包容心又不会一味容忍。

        三年的支教生涯,让他的性子沉稳了不少。和他一起工作,才知他异常较真,一个小问题也要钻研半天。有时候坐在他旁边,看着他全神贯注的样子,莫予诺真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如果不是先认识了滕纪元,她会很喜欢很喜欢他吧。晚上,他送她到楼下。莫予诺走了两步台阶,转头看见他还在楼梯口站着,停下来说:“明殊哥,你不上来坐坐吗?”

        张明殊笑着说:“毕竟是单身女子,你以后不要这么随便邀男人进屋去。”

        “你又不是别人,这有什么关系。”

        张明殊收了笑说:“我们毕竟男女有别,我也不是你的什么亲哥哥。”

        莫予诺觉得他说这话很奇怪,认识这么多年,他在她家吃过饭,睡过觉,他来她公寓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从来没有那么多想法。

        她看着他,脑子一闪。一个念头闪过时,她的话也跟着说出来:

        “明殊哥,你是喜欢我吧。”

        张明殊张了嘴半天没合上。

        仿佛没了意识般,她接着又说道:“其实我是喜欢你的。”

        张明殊疑惑地看了莫予诺半天,她神色正常,但他越看越觉得她恍惚,就差冲上前去,摸摸她额头看看她有没有发烧。

        她说她喜欢他。

        张明殊苦笑。他当然知道她喜欢他。从他们见面的第一个暑假他就知道。她长得美丽可爱,有年轻姑娘的活泼又有山野间特有的灵气。性格也很可爱,那个时候她刚刚渡过一段开心的旅程,遇上心爱的人,满腔的喜悦掩藏不住,兴致勃勃地和他们来讲路上的一些见闻,不知为什么,他特别不喜欢她讲那些事情,觉得像她这样的姑娘,就应该讲山里的风山里的水山里的人与事,她应该赤着脚满山跑,伸出戴着银镯子的皓腕去捉溪里的虾。

        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少年时心目中都有这么一个乡间少女存在,她们明眸皓齿,笑起来像山花一样灿烂,或者娇羞像池塘里的睡莲。

        她们也许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遇上的,但她们是他们永远的初恋情人。

        张明殊把莫予诺与梦中的情人搞混了。

        头一天张明殊把莫予诺气走之后,第二天她又笑眯眯地来找他聊天。

        她坐在小小的石墩上问她:“听说你以前是记者,我也是学新闻的。”

        那个夏天,他就从她眼里看出她喜欢自己。可是她并不知道,或者说她根本没在意,年轻小姑娘的喜欢像山里的风,瞬息万变,一个人每天都在喜欢新东西,一件衣服,一只小狗,一个电影明星,路边咖啡馆里帅帅的服务生,这种喜欢能有多长久。

        她喜欢他,他也喜欢她,可是太晚了。还没等她明白过来,另一种强大的力量早已将她的心拉走。

        这并不是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风暖暖的,只因那是南风,吹得天地间一片湿漉漉,地上的的颜色都被水气污浊了,只看到一片黑。楼道外传来一阵猫叫声,像小孩子哭声一样惨烈幽怨。莫予诺被那叫声给叫醒,惊醒过来,脸上火辣辣地烫。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些话就这样冲出来了口。不想去回忆,清醒的意识又时刻提醒着她。难道天天对着张明殊,真的心动了,又或者是春天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没什么可说的。。。。

        我只想说,我本来设定的女主就是个很花心的人,

        因为她老爸很花心,她老妈很花心,她一家子人都很花心,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