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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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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五十三

书籍名:《女人要什么》    作者: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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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董在婚礼前最后一次飞往X市处理事务,好为接下来的蜜月腾出时间,朱乐则在家里试婚纱,董母笑吟吟的,眼里满是喜悦地夸道:“真是像朵花儿一样。”

        婚纱公司□□的助理跟着凑趣:“是啊,母亲漂亮,生出来的女儿自然也漂亮。”说完见两人都是一愣,连忙问:“两位不是母女吗?”朱乐正要回答,董母先开了口,带着笑:“谁说不是呢。”

        看着助理松了口气,一副“理应如此”的表情,朱乐决定保持沉默,只是眼眶微微有些发热。

        正在这时,门铃忽然响了起来,帮忙做家务的小保姆马上过去开门。“请问您找哪个?”小保姆清脆的四川普通话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朱乐赶紧双手拽着婚纱挪到门口,然后一下子浑身僵硬,手下意识地垂下,任裙摆撒了满地。

        门外的女人气质雍容高贵,保养得宜的脸白净无暇,虽能看出年纪已经不轻,却仍是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此刻她看着朱乐的表情同样是惊讶无比,似乎朱乐一身婚纱的形象太过震撼,她过了好久才开口道:“朱乐,你是乐乐?”

        朱乐胸口发涨,感觉自己身体里某种液体盛得太满了,像是要溢出来一样,下意识地就要扭头离开,董母却走上前来招呼:“您是?”

        女人雍容的面庞带出了一丝激动,似乎深吸一口气才道:“我是朱乐的母亲。”

        这一句话说出来,屋子里瞬间安静地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婚纱助理张大嘴巴看看毕云瑞,再看看朱乐,似乎致力于寻找二人的相似之处,朱乐则咬紧了嘴唇,双手再次抓住裙摆,直攥的拳头发白。反应最快的竟然是一向慢条斯理的董母。

        “原来是亲家母,乐乐这孩子也是的,不提前跟我说一下,这可什么都没准备,快请进里面坐吧,小张,赶紧去沏茶洗水果。”董母一边招呼毕云瑞,一边指挥保姆,尽显一个热情好客的主人本分。

        毕云瑞毕竟不是普通人,被女儿一身婚纱刺激到的神经很快便恢复了,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恢复了,于是她端庄又不冷淡地回应了董母的客套,并微微点头向婚纱助理示意,气势十分强大,令小助理下意识地就缩了缩脑袋,有种上班摸鱼被老板抓到的感觉。

        朱乐此时也回了神,匆匆打发走了缩头缩脑却一脸八卦的小助理,并嘱咐保姆在厨房好好忙活没事不要出来,然后把保姆准备好的茶水果品接过来端到客厅两亲家面前的桌子上。

        双方的客套被朱乐的出现打断了,董母略微紧张地看着对面的毕云瑞,毕云瑞盯着自顾自坐下的朱乐,朱乐则很淑女地并着腿交握着手,眼睛却执着地看着脚下的地毯,一时气氛十分诡异。

        “我是个乡下老婆子,没什么文化,养的儿子也是老实巴交,难得他们两个小孩子投缘,却是有些委屈了乐乐。”还是董母打破了僵局,大董曾经跟他讲过朱乐的家庭情况,但出于某种微妙心里,却没告诉她朱乐和父母的关系已经冷如坚冰,只说是从小离家,并不亲近。因此董母见到毕云瑞对自己的热情攀谈不予回应,态度疏离客气,似乎也没有承认她这个亲家母的打算,便以为朱乐的母亲是嫌弃两人门户不相对,心下就有些发慌。

        董母在思想上毕竟传统,有道是抬头嫁女,低头娶妇,自家孤儿寡母无亲无靠,对方却父母双全据说还是做官的,本就觉得有些高攀。但多日来的相处已经让她对朱乐有了相当的了解,这孩子温和善良好脾气,完全没有所谓千金小姐的骄纵脾气,而且两个年轻人情投意合她也是看在眼里的,也就满心希望小两口能好好过日子。此刻乍见朱乐的母亲,先是从相貌打扮气质谈吐上,董母就明白这是她从来没接触过的那类人,但她到底也活了大半辈子,加上笃信佛教无欲无求,本来是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只是要为儿子争取岳母的认可才陪着小心,见到毕云瑞油盐不进地只盯着自己女儿看,而向来活泼开朗的朱乐此刻则浑身僵硬眼神呆滞,似是受了巨大打击一样。董母看着有些心疼也有些生气,她对晚辈向来宽容慈爱,不明白怎么会有亲生的母女处到这个地步,而朱乐经过事实检验是个好的,问题出在谁的身上不言而喻。

        “你,就打算这么结婚了?”毕云瑞的声音略微低沉,音色却很美,当然,她是上帝的宠儿,从生下来就什么都是完美的,唯一不完美的恐怕就是自己这个女儿了,朱乐不无自嘲地想道。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我和你父亲都很重视。”她自然不会在“外人”董母面前承认女儿根本就没告诉他们要结婚的事,于是想隐晦地点醒她。

        朱乐脸色一变,终于微微抬起了眼睛:“我都快三十了,母亲,似乎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了。”语气不温不火,却能让人感觉到她的防备。

        朱乐一句话就把母女二人放到了对立面,让毕云瑞一阵气急,想到女儿一向怕自己还要多过怕她父亲,于是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这段时间感谢董太太的照顾,改天一定要好好谢谢您。不过近年来朱乐一直在外求学工作,我和他父亲工作也忙,一家人相处的时间不多,现在眼看她到结婚年龄了,以后在一起的机会恐怕就更少了,我们家另外有住处,想带她回家住,董太太您看可好?”说完带着矜持的笑容看着董母。

        董母虽然对毕云瑞的做法不以为然,可这一番话滴水不漏,朱乐和大董毕竟还没结婚,人家要一家团聚她也没有理由阻拦,正在犹豫着该如何回答,朱乐就抢了先:“不用了,我们单位的房子还没交回去,有地方住,你们尽管忙你们的,到时候直接来参加婚礼就好了。”董母缺少斗争经验,没能听懂母亲的话,她却不然。毕云瑞的话虽然客气,还流露了少见的温情,可从头到尾就没认可这场婚事!她说到“结婚年龄了”,可没承认是和大董结婚,说“带她回家住”也没说什么时候送回来。婚礼相关事宜更是一个字都没提,要是到现在还听不懂这对奸商政客夫妻话里的机锋,她这二十多年就算白活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任凭毕云瑞恩威并济软硬兼施,朱乐就是不肯跟她走,加上董母在旁边助阵,毕云瑞最终还是没能成功。她对女儿还没结婚就赖住在男人家里的行为相当不齿,可完美高贵的行为准则又不容许她死拉活拽,当着外人的面更是连冷嘲热讽都不行,只得悻悻地告辞了。

        母亲走了,这可以说是她这辈子为数不多成功的反抗,可朱乐却没有感受到任何类似于成功的喜悦,心情低落到无以复加,连董母的刻意关怀都草草应付,没有兴趣深谈。

        董母叹了口气,略微担心地看了她一眼,便进房念经了,留她一个人独处。

        这天晚上朱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到了半夜竟然感觉头重脚轻,起身翻出体温计,才知道竟然发了烧,翻出来退烧药吃了,好容易睡了一会儿天就亮了,头却昏昏沉沉,感觉比没睡觉前还要难受,起床的时候更是险些摔倒在地。

        心情糟糕,身体也难受,尽管明知还有事情要忙,朱乐却放纵地任由自己又躺回床上睡了过去。

        头似乎更疼了,然后恍惚间似乎有人进了屋,喊她的名字,她想回应,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然后便是一片嘈杂的声音,周围似乎十分忙乱。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像意识流,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那是她童年里唯一一段快乐的日子。外公八十大寿,父母回老宅团聚,那段时间他们事业发展顺利,两人心情很好,而她刚刚展露了“神童”的一面,长相胖胖的带些婴儿肥,也十分讨喜,爸爸会带着她和外公下棋,妈妈则每天都会抽空陪她讲一会儿英语,弹一会儿琴,心情好了甚至会将她搂在怀里,而妈妈的怀抱温暖香软,丝毫不会像她有时候的表情那样冰冷……

        可惜那段时间太短了,实在是太短了,寿宴结束两人就各自开始忙碌,不多久妈妈就回来和外公大吵了一家,然后奶奶派人把她接走,说爸妈可能要离婚,她姓朱,自然要回朱家。后来,婚自然没有离成,但父母也终于“相敬如冰”。

        那之后,再多的才华也无法掩饰她的“呆傻”,而越长越是远逊于父母的外表,更是把她这个残次品的身份坐实了。几个表兄弟口口声声嘲笑她“你爸妈不要你了”,长辈们关心她的同时,却不由自主流露出怜悯的神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早熟的朱乐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家里的人都是精英,那就意味着他们都很忙,即便是最关心她的奶奶和外公,也有各自的生活,况且奶奶还有其他要关心疼爱的孙辈,她的大堂哥,作为家里长子长孙,就比她受宠的多,那是真正的看重和疼爱,给予她的则更多是同情和补偿。至于外公,毕竟只是“外”公,她不姓毕,还有一群姓毕的孩子把她排斥在外,外公再疼她也不会过多苛责自己的孙子孙女,加上还有一个时时刻刻挑剔朱家的外婆,她在外婆眼里,几乎可以作为“泥腿子”朱家的代表,充当毕家“高贵”、“大方”的反面教材。

        所以,从小到大,她在任何人的眼里,似乎都不是最重要的。她虽然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却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唯一”的关注。

        她从小到大,虽然一直不缺钙,却永远缺“爱”。

        等到长大独立了,外公和奶奶去世了,亲情在她心里满满退缩到一个角落,她开始渴望另一种感情。

        凭着本能,她觉得叶铭磊不是良配,这个男人有野心有魄力也有魅力,可是他的心太大,他要的太多。和他每一次会面,都会有些目的,选古董,祝寿,接近栗徵,或许到后来他真的动心了,动机也纯正了,可怎样也无法否认他商人的本质。这样的人她周围太多,爱情和配偶绝对不会是他永恒的第一,唯一永恒的是利益。

        朱乐不会被一个商人打动,自然也不会被作为政客的栗徵打动,再好都不可能。栗徵和父亲是一类人,或许比父亲更加自律更有原则,可骨子里都是一样的。

        至于大董,则是一泓甘甜的泉水,给她干枯乏味的人生里带来了生机。

        他不是最俊美最富有最浪漫,可在他面前,她就是很开心。因为每次面对着他那双黑玉般的眼睛,她感觉自己就是朱乐,不是谁的女儿,谁的孙女,甚至不是“朱工”“朱主任”“朱院助”。

        在他面前,她无需才华横溢也没有稳重端庄,她只是一个动了心的,渴望被爱的女人,而幸运的是,他也动心了。尽管有过误会有过怀疑,也有过退缩和彷徨,但在事情过去之后,在他在了解到自己的全部之后,这感情似乎还加深了。

        家破人亡之后,尽管对她的父母有所怀疑,他首先做的却是悄悄解除婚姻关系,避免给她带来更大的伤害。

        父丧兄死母病,自己还要背负一个烂摊子,这时无奈论谁来看,都是青梅竹马父兄都在的潘兰更适合当他的“贤内助”,可他是如此的不识时务,竟然还过来找她,这么一个顶着“高干子弟”虚名,却没钱没权也没啥能力的任性大小姐。冷言冷语踢打辱骂也赶不走他。

        他说潘兰如妹妹,在在潘兰和她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一步。

        在X市,他宁可得罪讨好很久的当地官僚,宁可烂醉如泥,也不愿她被灌酒,在他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她的身体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二步。

        讨论结婚的时候,尽管董家母子都口口声声说婚礼应该办,不讲老规矩,可将心比心,谁也不会愿意在亲人去世不久后大办喜事,可大董知道她对于婚礼的渴望,对于成家的渴望,在他的心情和她的心情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三步。

        她真的是很开心啊,虽然有些对不住从没见过面的其他董家男人,可她真的很高兴他把自己放在前面,作为补偿,她会好好爱剩下的那一个的。

        因为他,似乎也只有他,是把她放在第一位来考虑的。

        意识在流淌,心里很甜蜜,身体却愈发难受。口干舌燥,浑身胀疼的像是个一触即破的快要腐烂掉的西红柿,朱乐不由□□了起来,恍恍惚惚间,似乎衣服被人扒去了,然后随之而来的凉凉的触感让她一个激灵,朱乐急忙按住了在她身上来回移动的手。

        “大董,别胡闹!”声音嘶哑的不像话,不过到底喊了出来。刚还在心里夸他呢,怎么就这么不懂事了呢?她都这个样子了,他到有心情!

        “大董”没有出声,掌下的小手紧紧攥成了拳头,等等,“小手”?大董的手修长有力,怎么会是软软的“小手”?

        片刻之后,“小手”又伸开,照她□□的屁股上打了一巴掌:“瞎喊什么,我是你老妈!”

        朱乐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茶几,上面放满了杯具!前二十多年就不多说了,现在好容易守得云开见月明,马上要嫁人了,居然出了满身满脸的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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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痘啊!难道因为她没有童年,这本该在童年就完成的病症,竟然在成年之后才找上了她?!老天爷啊,你就见不得我好过是吧?朱乐满心悲愤。

        谁能想到,在珠珠那里待了仅仅半天,就把水痘病毒带回家了呢?谁又能想到,她长到快三十岁竟然还没出过水痘呢?谁还能想到,珠珠脸上稀稀疏疏的水泡,换到她这个成年人来出,就高烧昏迷不醒,水痘长的密密麻麻把大夫都吓得要赶她去传染病医院呢?有个傻大夫甚至结结巴巴地问:“不会是天花吧?”

        你才天花,你们全家都天花!天花早绝种了你傻X不知道吗?!朱乐刚有开口大骂的欲望,有人就替她把想说的话说完了,回头一看,居然是自己那女神般高贵的母亲,对了,她现在自称“老妈”。

        那天被惊醒之后,发现自己玉体横陈,浑身□□地躺在床上,床边则是一脸愤怒的毕云瑞,她一手酒精一手棉花,在给自己做物理降温。

        “你40度以上烧了三天,输液打针都无法退烧,只能物理降温。本来就不聪明,这下恐怕烧的更傻了。”见女儿呆愣愣地,毕云瑞秀眉一挑,没好气地继续手下的动作。

        别说长大后,就连小时候,朱乐也很少这么赤身裸体地出现在母亲面前,当下别扭无比,伸手就去拉床单。

        “干什么!”一下拍掉她的手,毕云瑞斥道:“你是我生的,浑身上下哪里我没见过?再说我可是毕家人,大学专业是儿科临床,成绩年级第一。”虽然毕业后就改了行,但身为精英,学了就能学到最好,这是毕家人的牛X之处,也是毕云瑞的自豪之处。

        看着表情严肃凌然不可侵犯的母亲,朱乐默了——您幸亏改行了,不然童年不幸的人可就不止我一个了!

        烧暂时退了,可浑身上下痒痛难当,最惨的是水痘如火如荼已经把朱乐毁到体无完肤,尽管理智上告诉自己没事,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年轻女子不在乎自己的容貌,朱乐内心惶惶,连闻讯赶回来的大董都避而不见,坚持要去医院住院,于是在离家最近的一家医院,就发生了刚才那“天花”的一幕。

        毕女士气势如雷,不再理会朱乐的反对,一个电话把所有的事情搞定。

        于是朱乐住进了跟珠珠一样的儿童病房,呃,据说因为出水痘的儿童居多,儿科专家们更有经验。

        这,算不算是给她童年的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