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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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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书籍名:《魔鬼情人》    作者:维多利亚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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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盛夏六月的一天,我发现了父亲的秘密,一个将改变我和他一生的秘密。我永远忘不了突然占据我身心的那种恐慌。赤日炎炎,显得残酷无情。这是多年来最热的一个六月。我坐在那里,注视著他。仿佛几分钟功夫,他便老了十岁。他看我时,我见到他目光里允满了绝望,突然间他不再掩饰自己。他知道无法再对我隐瞒这个痛苦的事实。

        事实免不了要被我发现。我一直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接近他,甚至我母亲在世时也不如。

        他处於什麽样的心境,我都能明白。我知道这位富于创新精神的艺术家是充满了喜悦、是在发奋图强、还是遭受了挫折。我所认识的画室里的这个人与画室之外那个温文尔雅、较为单纯的人判若两人。当然,占据他大部分时间的是画室。这是他的生命。他从小就与它结下不解之缘。五岁起,正是在这座房子里…一百年来科利森家族一直住在这里―他就开始在画室跟他父亲学画。家里人常常提起这件事:他四岁的时候,家里人以为他走失了,他的保姆却发现他在这里拿著他父亲最好的貂毛画笔,在一张羊皮纸上作画。

        科利森是艺术界的一个名字。人们将是把它与细密肖像画联系在一起;在欧洲,哪怕是稍有名气的收藏家,其收藏品中至少有一件是科利森的。

        细密肖像绘画是我们家的传统。父亲说过,这是我们家世代相传的一种才能,要练就成一名大画家,就必须从摇篮里开始。因此科利森家的人一直与它密不可分。十七世纪以来,他们一直从事细密画创作。我们的祖先曾是艾萨克奥利佛的学生,而奥利佛又是伊丽莎白一世时代著名的细密画大师尼古拉斯希利亚德的学生。

        在这一代之前,总有一个儿子跟随其父,不仅继承绘画传统,而且继承家族姓氏。在这一点上我父亲失败了;他只生了一个女儿-我。

        虽然他嘴上不说,但心里一定很失望。我已经说了,离开了画室,他是一个非常温文尔雅的人,另外,他总能知道别人的感情;他讲起话来慢条斯理,因为他在讲之前要掂量轻重,要考虑他的话对人会有什麽影响。他工作的时候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全神贯注,废寝忘食,忘掉与别人的预约以及答应过别人的业务。有时我以为地狂热地工作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最後一个科利森。现在他开始觉得情况可能不会这样,因为我也发现了画笔、羊皮纸和象牙板的魅力。我想通过自学来继承家族的传统。我要向父亲证明女儿不应当受到鄙视,她会和儿子一样出色。这就是我之所以全身心投入到绘画乐趣中的原因之了另一个原因要重要得多:我虽身为女性,但我从祖辈身上遗传了对奥妙无穷的艺术作品的创作欲。我有著强烈的欲望,而且我敢说我有这种天赋,来与我的先辈们一比高低。

        这时,我的父亲已经年近半百,但由於那双清澈明亮的蓝眼睛和蓬松的头发,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些。他个子高-我听人叫过他「高脚七」-非常瘦,显得有点不协调。

        那些精致的肖像画就出自这个有点笨拙的人之手,我想这会使人们为之吃惊。

        他名叫肯德尔。这一家几代人中都有叫肯德尔的。多年以前,湖区的一个姑娘嫁到这一家,这名字就来源於她的出生地。所有的男性取名时要以K开头,这是个传统:KC两个字母-刻在画角上小得很不起眼-就是那些著名细密画的标志。有时会引起混淆,人们弄不清是哪一位科利森的作品,所以经常有必要算出作画的日期、查出是谁的肖像。

        父亲三十岁才结婚。他属於那种为了工作会抛开一切杂念的人。因此,婚姻也被抛开,尽管他很明白自己的责任―就像君主的责任一样―生养能传宗接代的後嗣。

        只是当他来到格洛斯特郡的兰斯顿伯爵府邸时,才发现结婚并不是为了传宗接代。他是受伯爵之聘来为伯爵夫人和两个女儿画像的;两个女儿,即珍小姐和凯瑟琳小姐-或叫凯蒂小姐。他总是说凯蒂小姐的肖像是他最好的杰作。「这里面有爱!」他这么评论。他说得很动情。

        结果倒是很浪漫,但伯爵对他的女儿当然另有打算。他对艺术毫无鉴赏力,他要科利森画像仅仅是因为听别人说「这个科利森不错!」

        「一个俗不可耐的人。」我父亲这样称他。伯爵认为艺术家是要靠富人资助的仆佣,而且他希望他女儿嫁一个公爵。

        但是後来证明凯蒂小姐是个有主见的姑娘,她深深爱上了这位艺术家,就像他爱她一样。

        因此他们私奔,凯蒂小姐那愤怒的父亲告诉她,兰斯顿城堡的大门永远对她关闭。既然她愚蠢至极,要成为凯蒂科利森,那麽她就不得再与兰斯顿家族有任何联系。

        然而凯蒂小姐义无反顾,准备去科利森家过那种对她来说一定是贫寒的生活。

        结婚一年後,我便戏剧性地来到了人世,带来许多麻烦,损伤了凯蒂小姐原本就从没结实过的身体。她成了半残废,不能继续生育,因此就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现实:唯一的孩子是个女孩,看来科利森家族的香火要断了。

        其实他们从未让我感觉到我给家族带来了失望。後来当我了解到这个家庭的传统,熟悉那间大画室以及那扇用来接收强烈光线的巨大北窗时,我自己才发现了这一点。

        我从仆人们的闲聊当中了解了不少情况,因为我喜欢倾听;我很快发现,通过他们我可以知道许多我想知道的事情,这比我父母告诉我的还多。

        「兰斯顿家一向不容易得儿子。我侄女在那边和他家的一些表亲戚一起帮佣。她说那地方可热闹了。五十个佣人……至少……光是乡下就这麽多。咱们太太本不该过这样的日子。」

        「你说她会後悔吗?」

        「噢,我想会的。一定会的。那麽多的舞会、尊敬的称呼啊,要什么没有?噢,她本来可以嫁个公爵的呢!」

        「不过,他是个真正的绅士……反正我是这样想的。」

        「噢,是啊,你这话我同意。可他不过是个商人罢了……卖东西。噢,我知道是画,都说这有点不一样……可是画也还是东西啊……他在卖它们。这不管用……走出去看看。重要的是社会等级什麽的。现在又没儿子,对吧?他们只有那个凯特小姐。」

        「她人是挺机灵的,这没话说。有点大家闺秀的架势,是属於那一种的。」

        「长得不太像她父母。」

        「知道我怎么想的吗?他本该娶个年轻壮实的姑娘……门当户对的……当然也是大家闺秀……乡绅家的闺女什么的……可他硬要高攀。那样她就可以一年生一个,直到生个能学好画画的儿子为止。事实应该是这样才对。不找个门当户对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你说他在乎吗?」

        「当然在乎。他想要个儿子。这话我只告诉你,太太对那个画并不太称心。可是,要不是那个画他就不会遇到她,对吧?谁又能说这不是最好的安排呢?」

        我就是这样了解情况的。我发现秘密的时候,母亲已经去世一年了。这对我们家是个沉重打击。她是那麽美丽,我和父亲坐下来看著她,都觉得是一种满足。她喜欢穿蓝色衣裳,这与她的眼睛很协调,她喝茶时穿的长外衣是打褶的,上面装饰了一些丝带,是再合适不过了。由於在生我之後她就成了半残废,我觉得对此负有某种责任,但我这样安慰自己,心想她喜欢躺在沙发上接待来客,就像躺在睡椅上的王后那样。她也说自己有过「好日子」;那些日子,她弹奏钢琴或整理花儿,有时还款待客人大多是街坊邻居。

        这里面有法林登一家,他们住在庄园的宅第里,拥有这一带的大部分土地;牧师和医生也常带著家人来。大家受到凯蒂女土的邀请,无不感到荣幸,连法林登夫人也是这样;她非常看重社会地位,尽管法林登家非常富有,但弗雷德里克爵士只是一个第二代的从男爵,因此法林登夫人对伯爵的千金小姐-我的母亲便有几分推崇。

        我母亲不用为料理家事而操心。这全都由艾薇操持,要是没有她,我们的生活就绝不会过得这麽舒心。艾薇来我们家时才十七岁。那时我差不多一岁,母亲久病不愈,元气大伤,但仍不失高雅。艾薇是母亲的远房表妹,是那些常常依附富家的众多穷亲戚之一。有个远房女亲戚下嫁到下等人家,违背了家族的意愿,从此便被人遗忘。艾薇只是该家族一个分枝上的嫩芽,但由於某种原因,她一直与这一家保持著联系,这一家遇到紧急情况时,就叫她来帮忙。

        她和我母亲挺要好,漂亮的凯蒂女士发现自己要在病榻上度过一段时间时,想到艾薇是能过来持家的最佳人选。

        艾薇就这样来了,而且从不後悔。我们也一样。我们依赖艾薇。她料理家务,管理仆人;对母亲来说是伴侣和侍女、是能干的管家;对我来说则是母亲。她起著这麽多的作用,能够让父亲一心一意地工作。

        艾薇就这样成了家庭的一员。她为母亲安排小型聚会,当有客人来为父亲联系业务时,她能把一切安排得顺顺当当。父亲外出工作时―他外出相当频繁―能放心离去,因为他知道我们能得到很好的照料。

        父亲回到家,母亲就想听听他有什麽奇遇。她喜欢把他想像成一个非常走红的著名画家,尽管她对他的工作并不真正感兴趣。当他谈得眉飞色舞的时候,我却发现她两眼呆滞无神―但我懂得他在谈什么,因为我的血管里流著科利森血液,当我手上拿著一支精致的貂毛画笔,在一张象牙板或羊皮纸上淡淡而实实地画上几笔时,心里就感到不会有比这更高兴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