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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香血染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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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书籍名:《天香血染衣》    作者: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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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并不知道,就在扬州城里,有两个人,正在算计他们的性命。

第二十九章  布扣子

在这个初夏的清晨,在美丽而又可爱的扬州城里,在一条幽深雅淡、溢着兰草清香的小巷里,遇到一个丁香般结着淡淡愁思的少女,你会不会动心?

郑愿好像就已有点动心了。

花深深深冷冷哼了一声,郑愿很抱歉地收回目光,不好意思地微微一笑,但眼睛忍不住又朝那个女孩子溜了过去。

女孩低着头,轻盈地和他们擦肩而过。既未注意到郑愿审视的目光,也不知道花深深正满含妒意地瞪她。

花深深低声道:“她真美,是不是?”

郑愿居然点点头,而且说了一句她简直不敢相信的话:

“咱们盯着她。”

花深深咬牙,恨声道:“你这混蛋!你竟敢当我的面……”

郑愿居然还满不在乎地笑了笑:“一会儿你就知道原因了。”

花深深冷笑道:“你自己去寻花问柳吧!我不去。”

郑愿悄悄道:“你去了,保准不会后悔。”

花深深好奇得要命,但脸上还是冷冰冰的、其实就算他不说,她也想盯着那个女孩子准备看热闹了。

花深深不算是老江湖,毕竟也出身名门世家,她对武功和武器的鉴赏能力,同样不比鉴赏古玩字画差。

她已看出来,那个女孩子看似文静柔弱,但行走之际,总显示出一点掩饰不算太好的轻功——踏雪无痕。

现在没有雪。

青石路面上,只有一汪汪的积水和污垢。那是昨夜的一场小雨造成的。

那个少女显然是个爱洁净的人,她的绣花鞋上,连一点水痕泥渍都没有。

她的轻功,实在是相当不错。

然而,这还不足以让花深深太好奇,天下会武功的女孩子多得是,再说,在她眼里,这点轻功也算不了什么。

她奇怪的是女孩子纤手中捏着几只布扣子,像好蜻蜓一样的布如子。

像这样的布扣子,已有许多许多年没在江湖上出现过了。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当然值得他们返身追上去多看看。

于是他们返身远远跟着她。

那个含着轻愁的女孩子走到巷口时,郑愿他们离她约有五六丈路。

可当他们走到巷口里,就再也看不见那个女孩子的影子了,她似乎已察觉到有人在跟踪,于是她逃脱了。

花深深气得跺了跺脚:“小蹄子,倒挺麻利!”

郑愿面上微笑,心里却在拼命想弄清一件事——

这个女孩子的出现,究竟是无心,还是有意?

郑愿吃不准。

如果是无心,那么那个组织将在扬州城里干些什么勾当?

如果是有意,那么他们将会对他和花深深有什么样的举动?

花深深生气了:“你看你失魂落魄的样子!你要想找到她还不容易,哼!”

郑愿笑笑,悠然道:“用不着我去找她。”

花深深咬着嘴唇,恶狠狠地瞪着他,半响才慢慢地道:“你以为她会来找你?你以为你就有那么大魅力?”

郑愿笑眯眯地道:“我没有那么大魅力,那你怎么……”

花深深原来只有三分气,现在已有七分了。“那是我犯践!”

郑愿一怔,苦笑道:“刚才我一定放了一个很臭的屁,是不是?”

花深深道:“哼!”

郑愿陪笑道:“其实我是想说,我在这里陪你,有人会去找她。”

花深深冷笑:“哦?你还认识扬州拉皮条的?”

郑愿叹道:“亏你还是大家阎秀,亏你还是我郑大侠的结发爱妻,怎么说起话来,跟个赶大车的人似的?”

花深深忍不住扑哧笑了:“胡说!……喂,谁追她去了?”

郑愿做了一个抓东西的手势,花深深一怔:“你怎么知道的?”

郑愿当然不会告诉她。

花深深冷笑道:“你这小混蛋肯定有许多事瞒着我,你跟那南阳佬究竟是怎么联络的?”

郑愿长长叹了口气,无限痛心地道:“你一定要当心,总有一天,我实在忍受不了你的欺凌的时候,我会逃跑的。”

花深深道:“那我就拿他出气。”

“他”是谁,他们都知道。于是他们相视微笑,好像已将方才的“口角”全都忘了。

他没有告诉她他和宋捉鬼之间的联络暗号,同样,她也没说自己怎样同阿福夫妇联系。

他们又开始东游西逛,开心之极,就好像他们从未碰见那个女孩子,从来看见那几只布扣子。

他们逛到一处闹市时,听见前面人声鼎沸,喝斥声。

哭叫声响成一片,不少人正往那里聚集。

有人打架。

花深深皱眉道:“乱糟糟的,讨厌死了。咱们到别处走走吧!”

郑愿也觉挤过去看热闹不大妥当。而且,他心里也有一丝不祥的预感,如果他们走过去,或许会有什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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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忍不住想起了布扣子。

但就在他准备走开时,几声喊叫传了过来:

“天爷哟,这世上还有无理吗?”

“天理?嘿嘿,老子们的拳头,就是天理!”

郑愿的血一下子热了。

他不禁又想起几天前渡江时的情景,想到那些质朴善良的人们对自己的期望。

他们尊敬他,称他为“大侠”,就是希望他锄强扶弱,除暴安良。

他必须伸手管这件事。

花深深轻轻一叹,微微摇头,抬手扶了扶帽子。

郑愿就看见阿福夫妇“冒”了出来。

他不禁松了口气,钦佩地冲她竖了竖大拇指,一扭头,挤进了人流。

花深深叹道:”他这臭脾气,只怕很难改了。”

郑愿微笑道:“这是香脾气,香喷喷的脾气。”

三个如狼似虎的大汉,正围着一个中年小贩拳打脚踢。

“他妈的,欠钱不还,打死你!”

那中年小贩双手抱头,两腿蜷曲,不住在地上滚动,看来他已不是第一次被饱揍,很有点挨打的经验。

观众大多面上愤愤,但都敢怒不敢言。

郑愿缓缓踱去,微笑道:“请各位住手!”

三个如狼似虎的大汉闻言飞快地抬头,一齐看着郑愿。

“秀才,少管闲事!”

郑愿很斯文地作了一揖,笑眯眯地道:“小可鲁南柳春和,这厢有礼。”

三个大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一齐瞪着郑愿,当中一个骂道:“识相的,滚一边去,没你的事。”

郑愿微笑道:“偏偏我这人不大识相.各位,借债不过还钱,杀人可是要偿命的,你们要是把这人打死了,只怕也不大说得过去吧?”

三个大汉咆哮着作势往上扑,看样子很快就有一场混战。

郑愿就在这时,突然转身,右手挥出。

芦中人,就是昨晚和于小三密谋的“血公子”。

芦中人找于小三,只不过是想找于小三借几个可靠的打手,制造这么一场闹剧。

只要郑愿分心去对付那三个大汉,芦中人的剑就会从背后准确地刺穿郑愿的心脏。

这个计策并不算高明,但芦中人仓促之间,已只能将就了,好在场面混乱,观众极多,脱身十分容易。

他昨天黄昏才知道郑愿已到扬州,一夜之间,能策划好这一切,也实在不容易。

芦中人认为,这次刺杀,成功的把握只有六成。

但六成已足够。

最最紧的是,一击不中,他还可以混在惊慌失措的人流中躲进迷宫般的扬州小巷。

芦中人就站在郑愿背后,他的右手就放在腰间暗扣上。

三个大汉开始扑上时,芦中人右手轻轻一拍,一道极淡的艳光从腰带间闪出。

这是他的武器,一柄柔能绕指的柔剑。

这柄柔剑出鞘十三次,没有一次失败。

艳光击向郑愿后心。

如一道闪电。

芦中人的心在刹那间一阵狂喜——他成功了。

他杀死了郑愿,他的杀父仇人,天下第一高手。

郑愿旋身。

他觉得背上火辣辣地痛,他知道那不是剑伤,那是凛冽的剑气刮的。

他的右手挥在空中,似乎是一招走空。

但他的左手已经动了。

芦中人整个人在刹那间似被冻结。

他的眼中甚至连震惊、恐惧、绝望都没有,一片空白。

他好像突然之间,变成了白痴。

他僵硬地站着,左手虚垂,右手半伸,手中握着剑。

只不过他的右腕已被郑愿左手扣住,他的十三次未尝败绩的心爱的柔剑就那么无力地伸在郑愿的胁间。

芦中人平生第一次暗杀失手。

作为职业刺客,他战绩辉煌,但作为复仇的人,他的运气实在差得可怜。

观众大哗,群情耸动,人们虽不明白就里,但已有不少人看出这是个骗局,目的是为了暗杀这个文静有礼、仁侠仗义的书生。

人们愤怒了,喊叫声响成一片:

“打死他!”

“打死这些狗杂种!”

阿福夫妇护着花深深冲进来,花深深径自扑向郑愿,阿福夫妇将那三个走不脱的大汉“捉”了下来。

花深深叹了口气:“还好;还好。”

郑愿苦笑:“你位老兄的出手之快之狠之精确,实在是我平生仅见,我要是缓了一刹那,就不能和你说话了。”

花深深盯着芦中人,目光冷得像寒冰:“你是谁?你为什么要杀他?谁派你来的?”

芦中人还没有从痴呆状态中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