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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香血染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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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书籍名:《天香血染衣》    作者: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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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三也没有什么别的能耐,但扬州人谁要是得罪了他于小三,说不定家里就会失窃,厨房就会失火,女儿就会“走失”。

于小三活得不错,他的一帮朋友们也活得不错,只不过这些年来他们都已发了家,开始要面子讲气派了,往日的泼皮勾当已不常干,甚至于有时还掏出钱来造点福做点善事。

也没人追究他们的钱是怎么来的。反正他们有钱,有钱的人就有道理、有面子、有派头。

这个世界好像就是这样,只要你有钱,就有人捧场,说你的好话。

于小三等人闲得久了,身上痒,心里也痒,以前的勾当做上了瘾,一旦全丢开,实在难受之极。

这天夜里,于小三推开第十一房姨太太汗淋淋的身于,顾不得她还在呻吟蠕动,胡乱套上衣衫,重重往地毯上吐了口浓痰,破门而去,丢下她一个人难受。

于小三实在是憋不住了,他实在想再做一票“生意”。

他走到前厅,大声道:“小王,小王你死哪里去了?”

一个白白净净、胖乎乎的、文文静静的年轻人站起身,微笑道;“我一直在这里。”

于小三倒吃惊了一惊:“你刚才在哪里?”

小王道:“我一直就坐在这把椅子上。”

于小三哈哈大笑。

小王道:“三爷一向眼界高,而我也实在太不起眼了。”

于小三拍拍他肩头,大笑道:“你真会说话!哈哈哈,你放心,你的那些书,那些文章。那些事,由我们撑着!

哈哈哈。”

小王感激地道:“多谢三爷成全。我以后一定再多为三爷和三爷的朋友们多写几本书。”

干小三道:“那时候你就成大名人啰,是个大秀才啰!哈哈哈。”笑声一顿,又道:“你是不是马上就走?”

小王道:“是。”

于小三拍了拍他肩头,赞道:“好!”

其实这句“好”赞得一点意思也没有,但小王知道,这是于小三表示诙谐的一种手段。

小王认为于小三这类人最懂诙谐。

于小三道:“你出去告诉我的那些跟班,让他们去通知小胡、小九、小皮他们,马上到我这里聚一聚,就说我蛮想念他们的。”

小王道:“是。三爷真是够义气的人。”

于小三哈哈大笑。

小王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不一会儿,外面就响起了争吵声和打闹声,于小三吃了一惊,刚想冲出去,一个书生已拎着小王走进厅来,身后是一批鼻青脸肿的家丁。

于小三只看这白衣书生一眼,就知道这个书生惹不得,而且是千万惹不得。

于是于小三大声道:“你们这些奴才跟进来干什么?

还不快给这位公子认错?”

那批家丁怔住了。

白衣书生微笑道:“算了。”

于小三连忙拱手,赔笑道:“公子大人大量,于某十分感佩。……你们还不快滚!”最后这句话,却是板着睑冲那些家丁吼出来的。

白衣书生不告而坐,手中仍提着小王,微笑道:“阁下想必就是于小三于三爷?”

于小三虽有点不满他的傲慢,但也只好忍了,赔笑道:“正是,正是,公子是?”

白衣书生淡淡地道:“本人来自江湖,江湖中人,难得有用真名对人的,于三爷不妨省省。实在要问,本人也只好指血为胜,鲜血的血。”

于小三脸都白了:“血…·、·血公子。”

这位“血公子”点点头道:“血某今晚造访,实在冒昧得很,还要请于三爷原谅。”

于小三颤声道:“不知……血公子有…··何指教?”

血公子道:“想请三爷帮个小忙。”

于小三忙道:“好说,好说,血公子请吩咐。”

血公子看看小王,微笑道;“这个王八蛋是什么玩意?”

于小三很小心地道:“他姓王,原是北京的一个童生,连个秀才也没混上,就跑到扬州来找饭吃,我们都叫他王北京,不过因他一张嘴能说会道的,又叫他王喳喳。”

血公子微微有点吃惊:“哦,原来他就是扬州有名的北京小王,看来我倒真是失敬了。”

于小王道;“血公子也听说过他?”

血公子笑道:“刚到扬州就听说了。……这位王喳喳和于三爷很熟?”

于小王想了想,道;“也不算很熟,看他很可怜,给他碗饭吃。”

血公子道:“原来如此,难怪他刚才一看见我就恶言相向。”

于小三道:“小王一看见读书人,心里就有气。

我听说他在北京时,靠骂读书人就很出了点名。”

血公子叹道:“只可惜我已不是真正的读书人,否则我真想给他两个大嘴巴!”

于小三忙道:’‘这小子人品卑下,惯会阿谀逢迎,听说他在北京,就常拍达官贵人的马屁,结果拍坏了,又赶到这里来拍商人,他说过,既然拍不出个官来,好歹也要拍出点钱拍出点名。”

血公子将小王放到地上,用足尖点了点他肋下,小王就开始动弹了。

于小三心里一寒.血公子沉声道:“站起来!”

小王愤愤地站了起来:“阁下,士可杀不可辱!”

血公子冷冷道:“士是指读书人,王喳喳!就凭你肚里这点墨水,你也敢写书骂天下的读书人!”

小王张口想骂,血公子一瞪眼,吓得他硬将一句脏话咽了回来。

血公子缓缓道:“你想成名,想发财,想写书,都可以,但你记住,人要有骨气,要顾面皮,靠骂人成名也可以,但要骂得对。”

小王悻悻道:“公道自在人心,我的书销路很好,就是明证!”

血公子道:“狗屁的人心!狗屁的明证!你只能蛊惑那些不懂事的小孩子和没出息的人,以及那些浅薄无知的寂寞少女。”

他逼视着小王,缓缓道:“本人三试不第,从此杜绝仕途之想,但本人并没有像你这样没出息。所以我不是小人。而你是!”

于小三忍不住哆嗟了一下,小王的脸也青了,膝头直抖。

血公子淡然道:“也许你想去官府告密,但那没用,一出这道门,我的面目将完全改变,就算当面骂你,你也认不出是我,而你会死无葬身之地。”

于小三忙道:“他不敢!他是个胆小鬼!”

血公子道:“王喳喳,我警告你,乘早收摊,或者痛改前非,否则有人会找你算账,武林中有三把最有名的剑,其中一把名叫‘至诚’,它的主人曾冒名入闱,中过进士。他是个读书人,是个不为官、不为钱、不为名的读书人,而且以读书人自傲。你千万要小心,记住,千万小心!”

小王已经决站不住了。

血公子皱皱眉头道:“看来你的胆子并不大,你怕的是能而且敢杀你的人,这真让我失望。”

小王努力站直身子,他想冷笑一下,但办不到。

血公子道:“你可以滚蛋了——这大概是你最欣赏的语言了,是不是?”

小王一言不发,转身艰难地往外走。

血公子忽然道:“站住!”

小王站住。

血公子冷冷一笑:“我还是要再告诉你一遍——你记着,没有功名的读书人天下有的是,你阁下大约是既无骨气又最不要睑的一个,我想你对这一点一直很骄傲。但你已只能再骄傲一个月。”

他缓缓道:“你记清楚,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你如果还是这样,我想天下想杀你的人不算少,我可以很轻松地我一个为我付钱的雇主。”

小王又往前走,血公子在他背后缓缓道:“你也就值一两银子。”

小王刚走出大厅门,于小三已轻声道:“血公子,恕于某无礼,于某想留这人一个月。”

血公子微笑道:“也好。”

干小三拍拍手,一个家丁转出来,朝上各磕了一个头。

于小三道:“把小王扣起来。”

于小三虽然是个混混出身的暴发户,但头脑并不“混”,他是伯小王狗急跳墙,到官府告他勾结匪人。

这种事,小王做得出。

“哥?”

“嗯?”

“我想,··,··我想·、·,··我想……”

“你想要什么?”

“……孩子,我想要孩子了。”

郑愿吃了一惊。“你…·,·你有了?”

花深深羞急:“别乱说!”

郑愿失望地道;“我还以为……”

花深深吃吃笑道:“假如……假如我告诉我,是真的呢?”

郑愿的心狂跳起来,但故意叹气:“你又骗我。”

花深深咬着他的耳垂,悄悄道:“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什么事?”

“……都过去快二十天了,还……还没来。”

“什么没来?”

花深深拧他:“你明知故问!”

郑愿忍住惊喜,淡淡地道:“也许是你病了。”

花深深不依不饶,乱拧乱咬起来:“你才病了呢,你才病了呢……”

郑愿笑了,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喜笑道:“我要当爹了,你要当娘了,是不是?”

花深深骄傲地扬起下颌,呼着嘴儿道:“怎么谢我?”

郑愿吻她的柔唇:“给你当马骑。”

花深深“嘤咛”一下,又轻轻拧了他好几下:“你听听,小家伙在不在?”

郑愿疑惑地道:“现在听不出来吧?”

花深深羞恼:“让你听你就听,不听拉倒!”

他们轻声嘻闹着,快活得像两个过家家的小孩子,不知疲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