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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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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书籍名:《回眸》    作者:蔡智恒(痞子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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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這麼多年,對這間教室最深的印象,就是我的座位所在的位置。

    課桌椅雖然變新了,但仍然是課桌下有空間可充當抽屜的那種桌子。

    我坐在以前的座位,低頭一瞥,抽屜空空如也。

    右手下意識往抽屜內掏了掏,這是以前進教室坐下後的第一個動作。

    抽屜內果然沒有任何東西,只有淡淡一層灰塵。

    我從皮夾裡拿出一張小紙條,在紙條上寫下:『我可以見妳嗎?』

    然後輕輕放進抽屜。

    雖然有些無聊,但這些年來,我老想這麼做。

    開學後上課的學弟看到這紙條時,應該會嚇一跳吧。

    他會像我一樣,懷疑是鬼嗎?

    我直起身,輕靠著椅背,看著黑板。

    21年過去了,黑板還是綠色的,卻始終叫黑板。

    「你好。」

    我聞聲轉頭,剛剛以吉他自彈自唱《DonnaDonna》的女子,

    正站在教室門口,她的吉他背在左肩。

    我有些驚訝,但還是朝她點了點頭,算是打招呼。

    「這是我的母校。」她說。

    『喔。』我說。

    「你不覺得訝異嗎?」她說,「一個女生從男校畢業?」

    『這也是我的母校。』我說,『所以我知道這裡晚上有補校,而補校

    有收女學生。』

    「原來我們是校友。」她笑了笑。

    『妳們是在開同學會吧?』我問。

    「是呀。」她說。

    『同學會結束了?』

    「還沒。」她說,「我只是溜上來一下,想在這間教室彈一首歌。」

    『彈一首歌?』

    「嗯。」她點點頭。

    她緩緩走進教室,四處打量一番,像我剛剛走進教室的反應一樣。

    「剛剛那間教室,是我高三時的教室。」她說,「由於我們補校學生

    從沒見過下午時分的校園,便選在教室開同學會。」

    『同學會的氣氛很熱烈,妳們班上同學的感情一定很好。』

    「是呀。不過如果讓我選,我會選這間教室開同學會。」

    『為什麼?』

    「這間教室,是我高二時所待的教室。」她邊漫步,邊說:

    「我對這間教室的感情很深。」

    『我高二時也在這間教室上課。』我說。

    「哦?」她楞了一下,然後笑了笑說:「真巧。」

    她在離我三步遠的距離停下腳步。

    「我可以坐你現在坐的椅子嗎?」她問。

    『喔?』我有點吃驚,站起身離開座位兩步,『請坐。』

    她將吉他從左肩卸下,隨手擺在身旁的課桌上,然後走近我的座位。

    「謝謝。」她坐下後說,「我高二時就坐在這個位置上課。」

    我原本想說:我也是。

    但不知怎的,竟然有些緊張,說不出話來。

    『妳的吉他彈得很好。』定了定心神後,我說。

    「謝謝。」她說,「彈吉他是我念高中時的習慣,也是興趣。」

    『我高中時的習慣是念書,興趣也是念書。』

    「你講話的語氣,很像我高二時認識的一個朋友。」她微微一笑,

    「我就是想在這間教室、坐在這個位置,為那個朋友彈首歌。」

    她右手輕輕撫摸桌面,緩緩的,如釋重負般,呼出一口氣。

    略抬起頭看了看黑板,仰頭看看天花板,再轉頭看看四周的牆。

    然後低下頭看了一眼抽屜。

    她突然像是受到驚嚇一樣弓起身,嘴裡發出「啊」的一聲驚呼。

    停頓了幾秒後,她伸手把抽屜內我剛寫的紙條拿出來。

    她看了紙條一眼,隨即抬頭注視著我。

    『那是我寫的。』我說,『念高二時,每天早上都可以在抽屜裡發現

    有人寫紙條給我,而我也會在那張紙條上寫些字,再放回抽屜。』

    「應該是跟你同一個座位的補校學生寫的。」她說。

    『妳猜對了。』我說,『但我剛開始還以為是鬼嚇我呢?』

    「那是因為你笨。」她笑了笑,「是你自己把補校學生當成鬼的。」

    『只怪我抽屜不收拾乾淨。』我也笑了笑,『活該被嚇。』

    她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說:


>    「你知道嗎?我念高二時,每天傍晚匆忙進教室後所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坐在座位上寫紙條,寫完後放進抽屜。」

    『我……』我突然結巴,接不下話。過了一會,才勉強說出:

    『我現在知道了。』

    「就在這間教室,我認識了一個沒公德心、低級無聊的高中男生。」

    『真巧。』我說,『我也在這間教室認識了一個心地善良、清新脫俗

    的補校女生。』

    「可以跟你借枝筆嗎?」她問。

    我將筆遞給她,她伸手接過。

    她在那張小紙條上寫了幾個字,再將紙條遞給我。

    紙條上在『我可以見妳嗎?』下面,有一列筆直的字:

    「我也想見你。」

    我們互相注視著,彼此的視線都沒離開,像正凝望著過去的青春。

    雖然只有十幾秒鐘,卻像逝去的21年那樣漫長。

    視線變得有點模糊時,我首先打破沉默,說:

    『這間教室好像沒變。』

    「教室是沒什麼變,但窗外的景色變了很多。」她看了一眼窗外。

    抽屜內的時空或許停留在當年,但窗外的世界卻不斷前進與改變。

    『佛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我說。

    「應該是: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

    她笑了笑,「你多加了兩個『的』。」

    『不好意思。』我也笑了笑,『這是自從高二某次寫一萬字作文後,

    所養成的壞習慣。』

    「看來那次作文,對你的影響很大。」

    『沒錯。』我點點頭,『我現在寫文章會到處加“的”混字數。』

    「你太dirty了。」她笑了起來,略顯稚氣的臉龐更年輕了。

    『不過如果沒有那次作文,我便不會認識那位心地善良、清新脫俗的

    補校女生了。』

    「如果沒認識那位女學生,你現在恐怕還是沒公德心、低級無聊。」

    『應該是吧。』

    「那你認為,我們前輩子共回眸了幾次?」

    『詳細數字不知道,但已經確定超過五百次。』

    我們相視而笑,能夠擦肩而過就不枉前世的回眸了。

    「想聽《DiamondsandRust》嗎?」她說。

    『這得回眸一千次以上呢。』我說,『難怪我這輩子脖子老覺得酸,

    一定是前世回眸太多次。』

    「那你聽完後,會痛哭流涕嗎?」

    『一定會。』我笑了笑,『跟聽到某人的冷笑話一樣。』

    她站起身,走到剛剛擺放吉他的桌邊,拉開吉他封套取出吉他。

    我突然發現她的吉他封套上吊著兩顆紅,仔細一看,是相思豆。

    她順著我的視線也看到那兩顆紅,便笑說:

    「你真會撿。都過了21年了,這兩顆豆子還是那麼紅。」

    我的記憶瞬間回到21年前颱風天的校門口。

    耳邊彷彿響起當時的狂風怒號,渾身也有溼透的錯覺。

    等我回過神,她已調好背帶,將吉他背在身前,順勢坐在課桌上。

    「好多年沒彈這首歌了。」她說,「如果彈錯可別笑我。」

    『妳忘了我根本不會樂器嗎?妳彈錯了我也不知道。』我笑了笑,

    『妳只要小心吉他的弦,可能會斷喔。』

    「嗯,因為你是英雄。」她笑得很開心,「所以我會小心的。」

    然後她收起笑聲,低下頭,試彈了幾個和弦。

    「我準備好了。」她抬起頭問,「你準備好了嗎?」

    『嗯。』我做了個深呼吸後,點了點頭。

    但當她的手指在吉他弦上劃下第一道弧線時,我突然很激動。

    21年了,時間雖然像《Riverofnoreturn》所唱的那樣永不回頭,

    但我依然清楚記得她在紙條上告訴我《DiamondsandRust》的故事。

    《DiamondsandRust》的吉他前奏約30秒,晚了21年的30秒。

    前奏還在流轉,她還沒開口唱歌前,我已經感覺到眼角的濕潤。

    「Well,I'llbedamned……Herecomesyourghostagain……」

    她才唱第一句,我的淚水便在眼眶內不安分地蠢動,差點奪眶而出。

    她唱歌時的神情很平和,看不出任何波動,直到唱到那句: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時,

    她臉上才露出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