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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页

书籍名:《重生之梦蝶》    作者:河蟹说要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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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淡淡道:“那与阁下无关。”
  风旗哈哈大笑,道:“若我传出去,堂堂小李飞刀,竟花七年给自己养了个相公,那可比我话十几年养死士有趣多了,你说呢?”
  眺望前方,那边的惊恐似乎小了,李寻欢神色安慰了些,嘴上依旧是淡淡的语气:“也许。”
  风旗默默半晌,霍地冷笑:“李寻欢果然是李寻欢,装镇定的本事不错。”
  李寻欢笑道:“确实不错。”
  原本以为会让他胆颤的事,却得到这样不冷不热的反应,风旗声
  音已带了怒意,讽刺道:“小李飞刀的刀不会已经拿不稳了吧!”
  李寻欢抬头望向阴影中,缓缓道:“点了这么大的灯,风旗主为何偏偏要站在黑暗中。”
  他的意思很清楚,说我的刀拿不稳,你首先也要敢出来。
  风旗仰天大笑,道:“李寻欢口才之利我已经见识过了,小李飞刀,惊采绝艳,我也不怕服软。我就是怕了你的飞刀,你又能把我如何。”
  他似乎认定李寻欢那句话,就是为了激他站出来。
  然后就越觉得自己很安全。
  李寻欢笑了笑,道:“可惜不管你站在哪里,我的刀都能看见。”
  风旗越发觉得他色惧内荏,哈哈狂笑起来。
  阿飞有一把这天下最破落,最丑陋的剑。
  那同时也是一把天下间最锋利,最快的剑。
  凡是与众不同的东西,总会发出与众不同的声音。
  前生李寻欢定然无法分辨出阿飞的剑声。
  可这一生,七年的朝夕相处,无聊的时候太多,就是雕木雕,就是喝酒,木雕总有雕完的时候,酒也有喝完的时候。
  那时候李寻欢就听阿飞发出的声音。
  脚步声,走动带动的风声,最多的,还是剑刺出的声音。
  听得多了,就是万千百剑齐鸣,李寻欢也总能认准那个不同的声音。
  而现在,李寻欢就已经听到那种声音在临近。
  温柔的笑意流过嘴角,李寻欢已没有心思和风旗说话。
  风旗还在笑。
  李寻欢也笑。
  然后他的手动了。
  刀光一闪,若惊鸿般穿过青烟,没入了黑暗中。
  没有人能形容那一刀的美丽。
  翩若惊鸿,矫若游龙都尚不及。
  只刀光划过后,被穿透的青烟形成了一条两指宽的空洞区,好半天,没有意识的青烟都似被吓住了,被排开的烟雾,竟不敢伸入空洞的范围,围绕着空洞,形成一条独特的青烟柱。
  黑暗中,好几声抽气声。
  而刀光飞去的方向,只一声闷哼,就再没有声响,似乎那里的人已经被一击击杀。
  正在这时,阿飞已经凌空落在李寻欢身后。
  又一柄飞刀不知何时已滑落到了手指上,李寻欢把玩两下,突然叹道:“风旗主还有装死的嗜好。”
  又是好久的沉寂,青烟柱已经缓缓散去,风旗沙哑的声音才响起了:“你没杀死我。”
  李寻欢道:“我刀取的是右肩进一寸,风旗主说呢?”
  他这话一出,风旗合上自己充满了惊惧、怀疑和不信的眼睛,静静感受着刺痛传来的位置,再没有丝毫饶幸心理。
  不是刀错了地方,而是发刀的人不想杀他。
  他其实也试图躲避过。
  但是那把刀已比闪电还快,当他发现刀时,那把刀就已经到了他身上。
  就仿佛他生下来,就在那里似的。小李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这话,原来丝毫不假。
  就这样一个简直没有脾性的人,就这样一个病得快死去的人,就这样一个甚至被男人压在身下的人……他原以为那名气水分太多。
  事实上水分真的太多,天下兵器谱排行第三吗?
  百晓生若见过这把刀,他就绝不会把小李飞刀排在第三。
  这世上,绝没有兵器比小李飞刀更强。
  风旗不知道,在李寻欢的前生,百晓生第一次见识小李飞刀,在死前最后一刻,也是无尽的后悔。
  ——百晓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一生唯弄错了一件事。
  ——小李飞刀比他想象中要快得多!
  ——没有面对过小李飞刀的人,永远不会想到那把刀的威力。
  ——而面对过小李飞刀的人,不是死了,就是绝不肯再提起。
  风旗知道自己已经彻底输了,自此后,他只见到小李飞刀,便就会心胆惧寒。
  甚至他现在,根本就不敢丝毫动颤。
  这些日子,他竟以为自己能压制住这样一把刀,何等荒谬。
  李寻欢依旧清淡温和的声音,就在这时传进他耳里:“你走吧,金无望一日还活着,我便不会下手杀你,你自己好自为之。还有,我们明日就离开这里,你那些阴谋诡计,只要不牵扯到我身边的人,我是懒得管的。”
  风旗浑身发冷,竟觉得心思谋划,都已被这个人看透。
  最后看一眼和阿飞低声说笑的人,他转头离去。
  第三十一章 梅香
  急风旗的人来得突然,走得更快速,特别是见过李寻欢和阿飞两人的,几乎是狂奔着离去。
  这客栈掌柜的也是不凡,调节有度,慌乱很快就平静下去。
  阿飞低声道:“他这次有什么用意?”
  李寻欢道:“赶我们走。”
  阿飞沉吟道:“我们妨碍了他。”
  又一次一针见血的见解。
  李寻欢含笑点头,又接着道:“不过那与我们没有关系,而且在今日后,他越有野心,金无望只会越安全,这样就好。”
  阿飞看着他,奇道:“你对那些江湖人真没有丝毫怜悯。”
  他自然觉得奇怪,李寻欢是个似乎对一个路人都会发挥悲怜心肠的人,而在对待江湖人时,就表现得太过冷漠。
  李寻欢苦笑道:“只是因为我知道,我要是去阻止他们,他们只会想杀我,甚至觉得我有意独吞宝藏,江湖人,生死之事平常尔,被欲|望迷了眼的人不值得搭上自己。而若是朋友,他们自己的选择,我若去干涉,岂不是看不起朋友。”
  所以他能救金无望出来,却不能去做。
  青烟也已经渐渐消散,铁传甲和薄荷带着龙风儿一起匆匆赶过来。
  李寻欢向三人解释了一番,随即道:“既然已经这样了,我们现在就起程。薄荷姑娘请为我们整理一下行李,阿飞你从我那拿一袋银子,给掌柜的送过去,就说赔偿客栈损失,还有让他把伤者都请了大夫,安顿好。”
  铁传甲自然要去驾马车,看着手上的龙风儿皱眉,李寻欢忙道:“龙姑娘不介意陪我一会吧!”
  龙风儿能说什么,自从李寻欢和阿飞都走后,她就跟坐牢似的,时刻被人看守着,这时的李寻欢,对她来说,简直就是救苦救难的大菩萨,她当然连连点头。
  院子里只剩下两人,李寻欢伸手把龙风儿的穴道都解开。
  龙风儿活动着手脚,欢呼道:“谢谢李大哥。”
  火光已经淡下去,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只零星火星迸射的时候,可以看见少女脸上的喜悦之色,那脸上,也被泪水爬满。
  少女没有哭泣咒骂,只用衣袖胡乱擦着。
  她定然以为,没人看见的。
  李寻欢暗叹一声,手上的帕子重新放回去。
  少女不愿让人看见自己狼狈的样子,李寻欢当然就看不见。
  “不是说那个丑鬼也在这里吗?怎么不来见我。”咬牙切齿的声音。
  李寻欢为着那称呼皱了眉头,他自然知道她问的是谁。
  这样的语气,若不是李寻欢知道她其实正哭着,只怕就要以为她真把金无望当奴仆了。
  一个孩子,觉得伤心,觉得委屈的时候,要寻找的人,当然是他心中最亲近的。
  一直觉得龙风儿直爽,没想到她竟也有如此别扭的时候。
  这般想来,也难怪金无望纵然她。——只要保证她不死的话,可以做到的方法实在太多。
  没有回答,龙风儿跺脚道:“李大哥,我问你话呢!”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他,算是被软禁了吧!”
  龙风儿惊呼道:“你骗人,他又不是我,怎么会被人抓起来……你别想骗我,无名很厉害的……他,他在哪里,我要去找他。”
  李寻欢不说话,龙风儿越说到后来,已经带了哭腔。
  颤抖的手抓在手臂上,他声音也是颤抖的,“李大哥,你去救他好不好,你那么厉害,一定可以的。”
  看到了希望看到的东西,李寻欢自然没有故意吓唬她的意思,安抚道:“你听说我,别急。”
  龙风儿道:“我不急,我才不会着急那丑鬼呢!”
  也不在乎她的口是心非,李寻欢把金无望的情况,简单的给她说了一下。
  不等龙风儿开口询问,阿飞和薄荷已经回来,龙风儿就收手低头站着。
  马车压着积雪,在黎明的微弱光线中,疾驶出去。
  马车内,阿飞坐在李寻欢身边,轻声道:“我刚刚去找掌柜的时候,听见有人说藏宝图已经找到了,不过上面的路线,好像必须经过兰州,江湖人已经开始在兰州城外集结。”
  龙风儿叫道:“我的戒指。”
  她这时早收起了眼泪,依旧是个天真快乐的少女。
  薄荷坐在她身边,冷笑道:“那是快活王的戒指。”
  龙风儿怒道:“我爹给我的。”
  薄荷不冷不热,道:“可不是,你爹可是马贼,当年捡便宜方便吧!”
  在薄荷心里,杀死快活王的是他们家夫人,而大少爷又是快活王和夫人的独子,不管怎么说,那戒指,也是大少爷的东西,她自然见不到少女理所当然划为己有的样子。
  薄荷和龙风儿一个尖酸,一个火爆,就在马车上吵起来。
  阿飞伸手扶着李寻欢,在他耳边低低道:“化雪后路面颠簸,你不舒服不要撑着。”
  李寻欢眼睛眯起来,即便对面就有两人吵闹,他却觉得静谧得很,耳中最鲜明的,不是吵闹声,不是车轮辗过积雪的声音,甚至不是阿飞说话的声音,而是心跳,阿飞稳定强劲的心跳声。
  他没有回答,只是把头靠在阿飞肩上,缓缓的合上眼。
  渐渐的,龙风儿和薄荷的声音都小了下去,最后趋近于无。
  心跳声就越大起来,就像他的主人一样,坚定,固执,没有任何事能令他改变节奏。
  这样的感觉,出乎意料的好。
  他突然发觉,自己真的很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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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厅里已经快坐满了,最近一年来,关外的武林人士越来越多。
  一切只因为快活王的宝藏。
  宝藏的争夺,让江湖人命更加轻贱,可是得到的好处,已经足够太多人铤而走险。
  当眼前有强大的利益的时候,能看得见其下堆积的枯骨的人,实在太少了。
  “听说仁和庄徐大侠得到一本秘籍,百晓生已经把他排在高手榜第五。”
  “听说急风旗抢到了财宝,已经是兰州第一富了。”
  “听说一个乞丐捡了一颗丹药,吃下去一下就变成了高手。”
  诸如此类的听说多不胜数,就是尚有理智的人,在这样的氛围中听得多了,也总会变得狂热的。
  而最近又有传言,上一批的宝藏只是快活王宝藏很少的一部分,武林再一次躁动起来,原本就还未淡下去的热潮,以更疯狂的速度席卷。
  就是中原很多原本还自重身份的人,也终于忍不住出关。
  阿飞走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他依旧是一年前的装扮,若是在一年前,大家许会嘲笑一番,只是这一年,江湖人已经见多了像他这样的人。
  被宝藏诱惑的,不只有江湖人,就是牧民、乞丐、农夫,听得多了,也总有一些人会抱着撞运气的想法。
  莫说像阿飞这样拿把破剑的,就是拿着木剑的都有。
  阿飞那把最起码还是铁的,也不算太寒酸。
  阿飞没对外面的人忘一眼,叮嘱小二把饭菜送到后院,他转身就退了回去。
  又到了冬季,寻欢的咳嗽又多起来,虽然他总是安慰他无碍,可是阿飞心中实在难安。
  今日阳光甚好,李寻欢打了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伸直。
  那慵懒而清贵的样子,每见一次,阿飞心头的喜欢就多一分。
  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李寻欢更好的人了。
  “回来了。”眼皮微微睁开一线,李寻欢的笑容依旧温暖。
  只不知是不是错觉,阿飞总觉得,随着时间的过去,那笑容背后,已经越来越沉重。
  心里着慌,他快步走过去,坐在李寻欢身边,握住冰凉的指尖,那些慌乱才静下来。
  心脏收缩,李寻欢眨眼掩去眼神中的悲伤,淡淡笑道:“堂堂小飞剑客,怎么越来越像小孩子似的贴人了。”
  整整一年,王怜花列出的稀缺药单,十二样竟只找到其四,这其中三种,还是朱五送的。
  富可敌国的‘活财神’世代珍藏,竟都只能找到三样。
  这份希望,竟比没有还要残酷。
  阿飞道:“对你,我恨不得时时刻刻握着。”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又如何。
  即便是天下第一,万人敬仰,也不及李寻欢一抬眼,一抿唇。
  李寻欢身体放得更松,这样的露骨的话,这一年已经听了很多,可是还是止不住心内狂跳,酸酸软软的,更快乐,也更悲伤。
  阎王要人三更死,何敢留人到五更。
  心头慢慢渗过一阵凉意。
  李寻欢有时候会想,他这多活一世究竟是为何。
  前生害了林诗音,最后又让孙小红看着他死去,难道今生竟要如此对待阿飞。
  “你别走神,你一走神我就想要你。”阿飞低头,唇在耳边稍触即分。
  每当李寻欢似乎想着什么的时候,他就总有他离他越来越远的感觉,然后就是迫不及待的,用最激烈的行动,最贴近他的方式,一点一点感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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