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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页

书籍名:《重生之梦蝶》    作者:河蟹说要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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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几年,也还经常有听到一些捕风捉影的说法,争斗也只是小范围内……直到这次戒指出现。”
  “那个时候我和你在一起,熊猫儿和王怜花都在海外,这些事情其中详细,却是都不太清楚的,只是给你说一下,让你心中有底。”
  喝了一碗调理身体的羊髓生地羹,李寻欢觉得好了很多,就开始慢慢的给阿飞说上次未说完的事。
  阿飞一直仔细听着,等他说完,略一思索,才道:“十四年前到五年前,隔了九年后才传出那样的说法。后来又有五年,金无望和龙风儿行踪一直没被人知道,显然隐藏得很好,怎么又突然被人发现了?”
  李寻欢赞许的看着他,轻笑道:“我就知道你一眼就能看出来。”
  阿飞静静瞧着他。
  李寻欢这时正斜坐在床上,青丝未曾梳敛,柔和的垂下,发梢弯弯曲曲的铺在褥面上,和青丝相比,他的面色,还有衣襟处隐隐露出的一片皮肤,都白得太过。
  强烈的对比之下,本应显得诡异的,只是他的眼睛、他的笑容,都太温暖,反而只让人觉得犹如清风明月,虽是高不可攀,却只见之就已心生温润之意。
  被昨夜才那么亲近过的人,一眨不眨的凝视着,李寻欢心神也有些不稳,开口问道:“怎么了?”
  阿飞依然是静静的,只是微微垂下了与他对视的眼瞳。
  李寻欢微蹙了眉峰,因为他的沉默隐隐有些不安,却也不催促他,偏过头轻轻掩嘴咳嗽。
  “我一直不明白。”阿飞伸手为他掖了掖被角,缓缓开口,“我本来不想问,可是我不问清楚,就总是要想,我一想,就很不舒服。”
  李寻欢目光再凝,道:“不管什么事,问出来总比不问好。”
  他细细想来,实在不知有什么事能让阿飞‘不明白’‘不想问’‘不舒服’。
  阿飞偏开头,看着窗外渐渐被黑暗吞没的光线,墨潭般的眸子闪过一丝迟疑,很快又变得坚定,沉声道:“我一直不懂,你怎么在初次遇到我时,便好像和我认识了一辈子似的。”
  李寻欢愣住了,他绝没想到阿飞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看到我,表现的非常激动。”阿飞嘴角轻扯出一丝朦胧的笑意,继续道:“我当时以为你是狐狸,以柔弱为欺骗,可我越来越大,就越来越知道不对,那实在不像对一个初次见面的人,会有的表情。”
  七岁的孩童原来在第一次见面时,竟把他看做狐狸。
  这原本会让李寻欢会心一笑的事,现在他却丝毫笑不出来。
  “上次我知道你原来是特意去找我的,你是骗了我之后,我离开你的那段时间,我就在想,也许你是受了谁的委托去找我的,我后来和王怜花提起过,结果他嗤笑说‘你虽然和你爹很像,但是七岁的时候,即便是你爹自己,也不可能一眼就认出你是他儿子,更何况李寻欢从不曾见过你爹’。”
  沈浪虽是李寻欢父亲至交好友,他那时却正在京城,等他回来时,沈浪等人已经出海,他也就不曾见过他。不然也不会一直无法确定阿飞的身份。——王怜花能一眼就怀疑阿飞,那阿飞和他父亲定然是相像的。
  王怜花说的虽然是事实,李寻欢考虑的却是,若让阿飞误会他曾见过沈浪,会不会到时候他身体支持不住,不得不分开的时候,就有了一些可以利用的间隙,让阿飞不再相信他,让阿飞……放手。
  李寻欢在被中的手指死死捏紧,低垂的眼睑下,眼神明明暗暗。
  不过接着,他就打消了这种打算。
  因为阿飞下面说的那些话,即便他真的认识沈浪,也绝无法全部解释出来。
  “你怎么从开始就知道我固执,从不曾劝导我。”
  “你怎么从开始就没担心过我会猎取不到猎物。”
  “你怎么一直相信我,从不怀疑,从不防备。”
  “……”
  “在快活林的时候,你说你到我身边,不是天命,是人事……”
  偏头躲过阿飞平和,却让他不知如何反应的视线,李寻欢还是沉默。
  半响,阿飞轻叹道:“你不想说?”
  李寻欢道:“是。”
  他以为阿飞会生气,像那次一样转头就走,可是也并没有。
  身体被揽进温暖的怀里,随着低沉的语音,背后感觉的是身后人胸膛的起伏,在静夜里,恍然间有错觉,仿佛他正把生命的活力,通过身体传递给自己。
  他可以想象,那样坚定的话,是如何一字一字地从刀削般的薄唇中吐出来。
  “我并不是要质问你,只是要和你把话说开。”
  “不管真实如何,你说,我就听,你不说,我从此后就不问。”
  “我只要你看着我。”
  “不是任何一个人,是我阿飞。”
  这是阿飞第一次,用如此强硬,几乎可以称为强迫的语气,与李寻欢说话。
  李寻欢从没想过,有一天有人对他这么说话时,他不但不生气,反而心中翻涌,几乎想落泪。
  即便是一样的人,前生今世,也终归是不一样了吧!
  前生的阿飞与他相遇时,一人飞刀无双,一人快剑无敌,天生便处在平等的位置上,然后便是互相被对方的人格魅力吸引,一问一答间已经引为知己。
  人在江湖,又是君子之交,即便可以为对方送死,也不会心心念念把对方挂在心头。
  今世与阿飞相遇……不,今世他找到阿飞,阿飞还太小,他自己又了无生趣,便把所有的心力都放在阿飞身上。
  不管初始的原因是什么,一个人在你心里待得时间久了,就会变成了心的一部分,再难割舍。
  而阿飞呢,阿飞也早与前生有偏差了吧!
  当李寻欢出现在他身边,他还没来得及在荒原中锻炼得更淡漠孤寂,李寻欢已经用七年的朝夕相处,走进了他心里。
  更甚者,那个时候出现的李寻欢,几乎可以说替代了母亲的角色,同样的温柔,同样的温情,还有,同样的信任。
  从此,不再只是一个肝胆相照的朋友,不再只是一个君子之交。
  同样,难以割舍。
  恍惚间想起已经很久没有想起林诗音,其实阿飞在他心中的重量,早已经是最重的了。
  李寻欢虽总是有许多顾忌,却也不是故意做作的人。
  想明白这一点,他就轻轻答道:“好。”
  只要李寻欢活着,就会一直看着你,放进眼里,装在心里。
  也许会有一天,会把前生今世都对你说出来。
  ——只要,李寻欢能活下去,不用再顾忌把互相的感情加得更深。
  “明日食时后,我们就出发,我突然想起来,我几乎已经忘了不咳嗽是什么滋味。”王怜花虽说药凑不齐了,可他总要试试。
  即便只是为了阿飞,他也总要尝试。
  李寻欢笑得那么柔和,阿飞幽深的眸子便也有笑意缠绕,心中那么快乐。
  他亦轻声道:“好。”
  一俯身,浮着微红色泽的丰润唇瓣被含住,线条冷硬的薄荷动作很轻,只略略轻吮,摩擦,很快就放开。
  阿飞把每一点会伤害李寻欢的事都记得清楚,这种亲密的动作,对李寻欢来说代表可怕的咳嗽,同样的事情上,伤了他一次,阿飞就绝不会允许自己重蹈覆辙。
  这样偶尔贴着,他也已经很满足。
  最重要的是,李寻欢是纵容的。
  心头火热,再一低头,唇已经落在衣襟中隐隐露出的莹润上,今日没了药性,细腻如绸的口感便越清晰的盈于唇间。
  手掌也悄悄掀起衣角,贴在肌肤上,一寸一寸地挲揉。
  手被按住,清暖的声音带了些低喘,“我承不住。”
  阿飞抬头,看着怀中人鬓云微乱,衣衫微开的样子,低低道:“我知道,但我承得住。”
  他竟一直不曾淡了把自己给他的心思。
  李寻欢失笑道:“那我也没力气。”
  听了他这话,阿飞面色有些窘迫,他只是想与他亲近,在不想伤到他的情况下,便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承受就伤不到他,却忘了李寻欢几乎是难以动颤的。
  伸手拉上李寻欢的衣物,抱着他滑入被褥之中,阿飞带着丝着恼道:“那你快休息。”
  黑暗中,李寻欢突然问道:“我先前给你说的戒指的事,你都记下了?”
  阿飞点头道:“事有反常即为妖,我都记下了,你快休息!”
  在他心里,这件事显然没有让李寻欢休息重要。
  被阿飞紧紧抱着,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人的身体。
  李寻欢只觉得对方的体温那么暖那么暖,一直暖到了心里,那些沉积了两生的孤寂、寂寞、苦楚,一时烟消云散……
  很快,便安心的沉入梦乡——
  第三十章 小李飞刀
  夜色越沉了。
  化雪过后的夜更加寒冷,帐内却很暖。
  两个人并肩躺着,天地间都好似只剩下温暖和恬静。
  突然两人同时起身,相视一眼,皆开始着外衣。
  掀开纱帐跳下床,阿飞拿来外套穿上,一转头就见李寻欢脚踩在地下,竟是生生一软,忙去扶住他。
  李寻欢咬紧牙关,身后难堪的位置,传来的火烧火燎似的刺痛,提醒着前夜的疯狂,提醒着身边人那时的热烈索求……
  他低头,又是一阵咳嗽,苍白的脸上自然就泛起嫣红色。
  “很不舒服?”低低的声音问。
  任他替自己着上貂裘外衣,李寻欢庆幸夜色深沉,阿飞看不见自己脸上的红意。
  压下阿飞担忧探来的手,李寻欢小声道:“无碍。”
  突然一阵颠倒,李寻欢手胡乱抓住阿飞衣领,半响才反应过来自己竟被拦腰抱起。
  李寻欢脸色有些白了。
  “交给我。”低沉的嗓音在耳边响起。
  稍稍迟疑,僵硬的身体慢慢柔软下去,李寻欢把头靠在阿飞胸前,微微阖上眼,也掩盖掉眼中的颤抖。
  他一生,从未尝试过如此软弱的姿势。
  即便那一年,他身受重伤被龙啸云所救,也从不肯让自己,被人以一种抱女人的姿势抱着。
  即便那一年,被病魔折磨得长卧病榻时,面对孙小红,也只许她借自己一臂之力。
  那个时候,孙小红是怎么说的。
  ——这算不算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而他呢,他只是微微笑着。
  也许是因为没有脚踏实地,他就无法安心,也或许只是因为不知如何而来的骄傲,已经不知不觉融入了他骨子里。
  也或许只是因为面对的人,无法让他全心全意把自己交出去。
  天色早已暗了,今日虽有了阳光,可惜正好是月初,还是未能见月色升起。
  可是院子里却明亮得很。
  冲天的火光升腾,青烟弥漫在整个院子里,远处响起尖锐的叫声,不久就形成一股越来越嘈杂的潮流,不用看就知道,睡梦中被火光惊醒的人,是如何匆忙的爬起来,尖叫着从客栈中冲出去。
  为了生存,也许还会互相践踏。
  这种时候,别人的命,总会显得轻薄。
  李寻欢道:“放我下来吧!”一开口,浊气冲进嘴里,他就开始大声咳嗽起来。
  阿飞在他腰上的手收紧。
  “放我到椅子上,去救人。”李寻欢把手放在阿飞肩上,握了握。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不再迟疑,把他放在身旁的椅子上,闪身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烟雾中,他冲出去的方向连连传出几声惨叫,在这个时候,越显凄厉。
  这是对黑暗中潜伏的人的警告。
  李寻欢便是微微一笑。
  虽然他并不需要,可是这种被人保护的感觉,实在太温暖。
  冬日里,自然不会那么容易失火,即便是有人纵火,也不是容易烧起来的。
  所以火光虽大,这院子里却没什么险情。
  只是那些青烟浊气,让李寻欢脸色白了几分,时不时的咳嗽。
  那把大冶铁匠只花了三个时辰打造出来的小刀,已经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手上。
  刀很轻,很短,很薄,几乎就宛如一片柳叶。
  他修长而有力的手指,就轻轻在刀锋上滑动,刀锋薄而锋锐。
  这样的动作,他已经熟练到了骨子里,就是最大意的时候,刀锋也绝不会伤到自己。
  可若有人要轻视,他就会为他的轻视付出生命的代价。
  小李飞刀刀下,只有他不想杀的人,绝没有他杀不死的人。
  而现在那个藏在阴影中,便自以为安全了的人,就正是他不想杀的人。
  前生五毒童子要杀他,凭一手发出忽远忽近的声音,从不曾让人察觉他所处之所的本事,便敢藏于黑暗中与李寻欢答话,而最后,李寻欢只抬手发了一刀,世上最精通蛇虫之毒的人,便成了一堆枯骨。
  现在那人,论起掩藏,又岂及五毒童子万一。
  李寻欢拿出酒袋灌了一口,把咳嗽压下去,仿佛自语道:“今日太冷,并不适合出门。”
  良久,有人叹道:“我新婚燕尔,只想能醉死温柔乡就好,无奈听手下人说,探花郎竟还在我兰州,这实在不能怪我,夜间不易行走,在客栈歇息也就罢了,过了一日还不启程,我若不来逐你,不说别的人如何笑话,就是我手下的人怕也要叛变了。”
  李寻欢失笑,又忍不住掩嘴咳嗽,道:“我从不知道死士竟也会叛变。”
  那人也笑,道:“再怎么把人训练成死的,我也很难忘记,他们一直都活着。”
  李寻欢叹道:“连死士也不信任,风旗主未免活得太累了。”
  阴影中,风旗的声音传来,显得有些模糊,“活得再累,也比死了好。”
  李寻欢又喝了口酒,苦笑道:“是我多话了,若不是极端怕死的人,也就不会花十几年训练死士了。”
  被人说怕死,风旗也不反驳,突然古怪笑道:“我今日来一趟可是收获丰富,阿飞他果然不是你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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