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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重生之梦蝶》    作者:河蟹说要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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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嘶声裂肺的咳嗽从斜靠在床上的人口中传出来,他苍白的脸一点血色也无,只有唇因为沾了血迹,显得尤其鲜艳。
  那抹他全身上下唯一的艳色,便显得夺尽了他的生机。
  而那生机就不时的伴随着咳嗽,从嘴角流淌出来。
  任谁看了他,都知道这个人再也活不了多久了。
  孙小红也知道。
  她一生都充满着向前的向上的动力,她只有两个时候是恐惧的,那种压抑得整个心都沉下去,再沉下去的恐惧。
  第一次是三年前,她犯了她一生中最大的错误,那一次后,最疼她的爷爷再也没有了,连尸体都没有。
  第二次,第二次便是现在……
  “我知道你很坚强。”李寻欢微微笑起来,柔声道:“这次是我的错,我原不该让你和我这病鬼牵扯。”
  他的眼睛依然年轻,像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润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任谁看到这双眼睛,都会觉得它的主人一定还可以活很久,很久,绝没有哪个人能想到,这双眼睛竟然是长在一个快死的人身上的,一个被忧患和不幸折磨了十几年的临死者。
  他说着话的时候,同时不断的咳嗽,孙小红便温柔而沉默的擦着他嘴角的血迹。
  她原本是一个多么鲜活多么快乐的女人,那时候她梳着两条大辫子,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站在蓝布长衫的老者身后,眼波一转,在满座江湖豪侠的注视下,毫不怯场,一声仿若夜莺初啼的憨笑,道一声‘那位探花郎又是谁呢?’
  探花郎是谁,那可真是大英雄,大豪侠。
  想到这里,孙小红双眼更红了,她的眼睛已红肿得跟核桃一样,她的泪已经快流尽了。
  三年前爷爷去世的那天,她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流,因为她知道她还有事要做,她要救李寻欢。
  而现在,再没有什么事能在她后面牵扯,她这一生最重要的两个男人,这第二个,也要去了,她便像要把一生的眼泪都要流出来。
  “我记得你说过,因为永远有明天,所以永远有希望。”李寻欢握住了她的手。
  “当然,我还没忘呢!我绝不会忘的。”孙小红努力的让自己欢快起来,她绝不能让她爱的人连死也不安稳,李寻欢这一生经历的已经太多了,他太伟大了,便把所有的错,所有的责任都扛在自己肩上,他实在没有必要那样好的。
  “小李飞刀李寻欢死前守在他身边的是我,我已经很满意了,你不用担心我,孙小红绝不会倒下去的。”
  “我只可惜……我只可惜……”我竟然不能拥有你的孩子。
  她说着,反手紧紧握住李寻欢的手,那双手依然像三年前一样,干燥而温暖,手指修长,洁白如玉。
  李寻欢有一双天下最漂亮的手,这手上只要有刀,神魔都不可挡,只可惜,她竟连他的孩子都没有。
  她知道李寻欢终归是不想拖累她,可她为什么就没有坚持,为什么……就没有坚持。
  李寻欢的眼睛已经开始涣散,他知道他再也撑不住了,只可惜……只可惜……
  “如果阿飞回来了,就给他说,李寻欢今生唯一一次失约,便只好对他了。”
  他边说边咳嗽,孙小红连连点头,不断的擦着他嘴角的血,雪白的手帕已经染红了好几个。
  “三年,真的太长……太长……”声音终于小了下去,终于再也没有了。
  手帕再一次擦过唇,血拭去后,再也没有重新冒出来,同样苍白的唇便暴露在空气中,再也没有那样代表生命的艳红,再也不会有了。
  木门猛然被大力撞开,冷风毫不留情的灌了进来,呜呜的风雪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一只手颤抖的覆盖在李寻欢另一只手上,似乎想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
  孙小红突然站起身扑到来人身上,不顾他一身风雪,紧紧的抱住他,大声的哭泣起来。
  她的身体颤抖得像是弓弦下的棉花,可是再没有人会轻轻抚着她的头发,再没有了。
  来人好似麻木了,他既没有享受怀中柔软的身体,也没有推开她,他只是手紧紧的覆在李寻欢的手上,痴痴的看着带着遗憾离去的苍白容颜。
  良久后,哭声中传出一声哀婉叹绝的悲鸣。
  “阿飞来晚了,晚了……”
  三年之约,真的太长,太长了。
  那个时候,长亭中,阿飞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
  李寻欢叹息,“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他只当没有人能杀得了李寻欢,却忘了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李寻欢终于死在了自己承满了忧患与不幸的身体下。
  三年,真的太长,太长……
  第一章梦蝶(一路向北……)
  李寻欢睁开了眼睛,他在小小的一方天地,很温暖很舒适,轻轻的轻轻的摇晃。
  他再闭上眼,外面风雪呜呼声不绝,马匹呼呼的喷着气,马鞭不紧不慢的拍打着马。
  这匹马一定没有目标,就好像只是随便走着,马不急,人也不急,走到哪便是哪。
  他记得他生命中也有这样的时候,那时候他把自己的家园送给了林诗音做嫁妆,带着铁传甲出关。
  铁传甲赶着马车,他就坐在车里喝酒,在无边无际的草原、无边无际的大漠随意的走,没有目标,也没有留恋,走到哪便是哪。
  本是天涯一浪子,何处不可为家。
  又有何处,真正可以算家。
  他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伸直,放松自己,让自己的左手按照记忆伸出去,那角落里果然有酒,摆放的位置刚好就是他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毫厘不差。
  当他的右手垂下去,刀锋薄而锋锐的小刀从他手缝中露出了寒光。
  他睁开眼睛,愣愣的看着手上的刀。
  刀很轻,很短,很薄,几乎就宛如一片柳叶。
  这把刀他太熟悉了,大冶铁匠只花了三个时辰打造出来的小刀,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他生命的一部分。
  只要有这把刀在他手上,便绝没有人敢越雷池一步。
  他把腿移下来,手按在了马车的车门上,稍稍迟疑,才终于推开。
  车门之外是另一个世界,寒风凛冽,雪席卷得世界一片银白。
  赶车的铁传甲吆喝一声勒住车马,转头。
  铁传甲一身已经落了好些雪花,他虽然满面虬髯、目光锐利,可当他看着李寻欢时,就立刻变得柔和起来。
  李寻欢却仿佛骤然被人当胸打了一拳,踉跄后退,手撑在车门上,指节已因用力而发白。
  “少爷。”大汉担心的看着他,见他全然茫然的样子,微微侧身,似乎不经意的挡在了风雪袭来的方向。
  他更想亲自为少爷紧紧身上的貂裘,只是那原不是他能做的事。
  李寻欢却是已经痴了,他这一生从未如此迷茫。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
  他这难道也是梦一场?可是死人也可以做梦吗?
  莫不是阎王也闲他这酒鬼麻烦,竟又把他送了回来。
  李寻欢苦笑着,冷风灌进他的貂裘,他以拳掩嘴,轻轻咳嗽了几声。
  他这时的病显然还没有那么严重,并没有嘶声裂肺,只是胸腔轻轻的震动,嫣红上了脸颊。
  过往的几个旅客痴痴的看着马车上披着貂裘的病弱少年,他们从没见过那么白皙的脸,从没见过血色竟然能在一个人的脸上,变得如此充满了诱惑。
  铁传甲狠狠的瞪了那些人一样,那眼睛仿佛发怒了公牛一样,好像随时会冲过去用弯角刺穿人的身体。旅客们这才把变慢的脚步提起来,匆忙的走了。
  再好看的人若没了命看,那也是不值得的。
  更何况少年终归是少年,怎么也不会变成少女的。那少年虽然如此诱人,偏不会让人觉得丝毫女气,任谁也知道那是少年,绝不是红装伴了蓝装。
  只是有人忍不住在心中揣摩:那传说中的西施,怕也不过如此了。
  若这时告诉他们,这少年就是李寻欢,小李飞刀李寻欢,只怕是绝难让人相信的了。
  可是李寻欢就是李寻欢,死而复生这样的荒诞事件,也不过只让得他失神了半响。
  这时他已经向着铁传甲柔声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少爷,您忘了,您刚刚散尽了家财,又把李园送给了林小姐做嫁妆。”铁传甲眼神更加担忧,他小心翼翼的道。
  他只当自己少爷受的打击太大,被魇了心神,却哪里想到面前的人,却是突然跨越了十五年。
  一缕十五年后的亡魂,竟然跨过了时间与空间的阻隔,神奇的降落在十五年前的身体里。
  只可惜这样神奇而诡秘的事,显然是不适合与人分享的,所以李寻欢只是叹了口气,轻轻咳了几声就转身进了车厢。
  铁传甲愕然看着他,每次提起林诗音,少爷必定会变得充满辛酸与痛苦,这次虽然依旧萧索,却竟然只叹了口气。
  李寻欢自然依然心痛着,得知他这一生最爱的女人,便是不久前嫁给了结拜大哥。
  他当然痛苦,他简直恨不得纵酒自遣,大醉几日。
  可是阎罗王既然放他回来,偏偏又让他错过了林诗音,那也许,便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了。
  更何况他的身体……
  阎罗王怕也知道,即使让他早回来一点时间,让他把林诗音抢了回来,那十五年后,他要死了,依然是会让林诗音痛苦的,林诗音痛苦,他自然也必定痛苦。
  “我们往关外走。”李寻欢说了一句,又接着道:“只管往偏僻的地方走,莫要离市集太远,又不要太近的地方。”
  离得太远,阿飞病重的母亲和尚年小的阿飞,又哪能跨过遥远的距离买必需品;离得太近,非人烟渺渺的地方,又哪里能长成阿飞那样的性格。
  李寻欢明知十五年后自己就会死去,也就绝不愿与女人牵扯,绝不愿导致一个女人独自品尝失去爱人的痛苦。
  所以他便只能去找阿飞。
  他最好的那个朋友,和他有三年之约的朋友。
  即便他现在定然还小得很,即便他们现在还不认识。
  铁传甲只当他心中悲痛,只愿远离人群,哪想到其中有诸多考虑。
  鞭子拍打在马匹身上,马车便一路向北急驶而去。
  掀开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李寻欢遥遥望一眼远去的方向。
  那里有他的家,有他的结拜大哥,有他最爱的女人,还有他原本会共度一生的女人。
  既然知道了日后会发生的事,十年后,他便再也不会自关外回来了。
  那实在是他上辈子做的最糟糕的决定,比把林诗音拱手让给了龙啸云还糟糕。
  唯一不至于让他后悔的是,他交到了阿飞那个朋友。
  而现在,他已经决定永远不再回中原了。
  这简直是他自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后最痛苦的决定了,李寻欢原本就是至情至性的人,不见最爱的林诗音,原本还有孙小红在他身边陪伴他,而他现在已经决定,让他的生命绝不与孙小红交叉了。
  李寻欢连最稳定的手都颤抖起来,自角落摸出了酒坛,大口的喝酒,也大声的咳嗽。
  马蹄声更急了,一路向北,向北……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设定:
  因为看武林外史,描述王怜花是说少年,可是他其实只有十二三岁,所以想古龙大师的少年年纪偏小。
  假设李寻欢遇到龙啸云那一年是十五岁,他花了两年把林诗音让出去,所以他出关的那一年是十七。
  第二章 白飞飞
  关外幅员辽阔,地广人稀,要找一个特意躲藏起来的人自然不易,更何况李寻欢知道的特征,也不过是独身母亲带着六七岁孩童,这样的人,在边关实在太多太多。
  一次次充满了希望,又一次次失望。
  也幸得民风朴实,见一个病弱温文的少爷说要寻找失散的母弟,都会尽力的指引合适条件的人。
  即便如此,李寻欢见到阿飞时,也已是一年后了。
  风雪呼啸,孩童一身不知道什么毛皮制成的衣服已经满是泥泞,但是他的背脊依旧挺得笔直,以一种缓慢但绝不停顿的脚步往前走。
  李寻欢第一眼看到他,便知道这一次再也不用失望了。
  这世上除了阿飞,他想不出还有哪个人,能在孩童时就如此坚强而倔强的迎接磨难。
  李寻欢两人才跟着孩童走了几步,那孩童就警觉的转头,警惕的瞪着他。
  李寻欢一身貂裘裹成了雪人儿,帽子下露出的脸温柔而忧伤,看起来文弱极了,而铁传甲虎背熊腰,满面虬髯,双目仿佛鹰一样锐利,任是谁也该知道该警惕的是铁传甲。那孩童却只在铁传甲身上扫了一眼,就把目光紧紧的锁在了李寻欢身上。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依稀能看出长大后的英俊模样,只是现在还太小了些,虽然因为苦难,让他并没有一般孩童的圆润,现在那张脸也依然只能让人看出可爱来。
  他的左手紧紧的拖着一只死去不久的狐狸,右手握在腰畔的剑柄上,眼睛中是不屈的野性。
  他盯着你,就像雪原中饥饿的幼狼,谁要是想从他手中抢夺猎物,他就会不顾一切的和你拼命。
  李寻欢的心中仿佛被针狠狠的刺了一下,他知道阿飞的生活一定很艰苦,可是在亲眼看到时,依然让他痛苦不堪。
  他怜惜他,他想跑过去紧紧的拥抱他,但是他不能,对于警惕的幼狼,你不能做任何会让他误会的动作。
  心情激荡下,李寻欢弯下腰大声咳嗽起来,孩童似乎没想到给自己危险感觉的人,会突然之间做出那么示弱的举动,搭在剑柄上的手稍松了一瞬,又很快紧紧握住。
  他想起了狐狸。
  狐狸就像这人一样漂亮,但是狡猾,你若被它的外表和虚假的举动迷惑,你便注定不能抓住它,它还会趁你松懈,偷走你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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