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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第一封号,滋阳美酒 ...

书籍名:《祖坟开花良人来》    作者:绯绿妖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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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的天气亮的很早,安沐之向来睡的晚,起的早,时逢盛夏,他更是浅眠了。但是今天安沐之早起却不是因为睡不着,而是前一天皇上托人传来了一句话,让他今儿个一早就进宫面圣。
  
  皇上很愁,非常愁。这是安沐之在看到楚央国越帝之后脑海中的第一个反应。
  
  “沐之。”只半盏茶的功夫,越帝的眉头却是越锁越紧了。
  
  “微臣在。”安沐之作揖而答,恭敬无比。
  
  “萨尔金的使者今早已经抵达了楚央,这事儿你知道吧?”
  
  “是,微臣略有耳闻。”
  
  “萨尔金人豪放不羁,热情爽朗,却也是骁勇善战啊。”越帝搁下了手中的杯盏,站起了身。
  
  “陛下是为萨尔金使者前来一事烦恼么?”安沐之连忙跨步上前。
  
  “有客从远方来,本是件让人开心的事儿,可是这次,这使者却是带着要求前来的。”越帝五十开外的年纪,却硬朗健壮,眉宇之间还透着一股子天生的王者英气,令人敬仰。
  
  此刻,他见安沐之恭敬的垂着头,又开口到,“沐之可知,秦玄歌此时身在何处?”
  
  安沐之深深而拜,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却是诚恳的开口到,“微臣不知。”
  
  “哎,萨尔金的使者要一幅画,一幅我楚央第一画师亲笔描绘的秦淮盛夏图。”越帝突然转过了身,深邃的眼眸紧紧的盯着面前的安沐之,“有画,则两国和睦,无画,则两国交恶,安大人可否帮朕这一个忙?”
  
  “陛下言重了,微臣定将竭尽所能。”安沐之不着痕迹的捏紧了自己的拳头。
  
  “沐之。”越帝的口气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随和,“你和玄歌的能力本就在伯仲之间,你一边帮朕去找他,一边也去画一幅秦淮盛夏图,朕不希望看到不好的事情发生。”
  
  “是。”
  
  作为君之臣,安沐之比秦玄歌更懂得韬光养晦,运筹帷幄。可惜那么多年过去了,不管秦玄歌是多么的不善与朝廷众臣打交道,也不管他在越帝的面前是多么的随性而为,不善言辞,可他楚央国第一画师的身份却依然紧紧的依附在他的身上,他甩不掉,别人也夺不去。
  
  他不在乎,只是旁人都以为他安沐之是不在乎的。可是究竟他在乎不在乎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论天分,他不是没有,论努力,他也不比秦玄歌少一分两分,可是为什么他安沐之就总是要排在他秦玄歌的后面?
  
  他不甘心,也从来不后悔私底下做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儿。他安沐之这辈子唯一的目标就是要从秦玄歌的身上把那“楚央第一画师”的头衔给夺过来,为他所有。
  
  他脑海中正翻腾着这些令他不能平静的念头,忽然听得轿子外头的小厮轻轻的扣响了轿梁,说了句,“公子,到了。”
  
  软轿停妥,他掀袍而出,抬头望去,眼前赫然闪着两个白晃晃的大字——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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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夏天了,天热了,论是谁都不想多动了,连平日里如小猴子一样活蹦乱窜的花青山最近这几日都安分了许多。
  
  早上秦玄歌好奇,随着七七去了田里。可是令他惊讶的是,明明是五、六日前才刚割过的韭菜地里,此刻的韭菜又是绿油油的长满了一大片,挺拔光亮,迎风而立。
  
  “七七啊,你确定这块地就是我们前几天来过的那块韭菜地么?”秦玄歌狐疑的四处看了看,心里冒起一个小小的念头,不是七七涮着他玩儿呢吧。
  
  “是啊。”七七扬起小脸,几滴晶莹的汗珠从她额头的发丝间悄悄滑落脸颊,她感觉到痒痒的触感,便是随意用手背胡乱擦了擦,露出一抹灿烂的微笑,“怎么了?”
  
  “你骗人呢吧,什么菜长那么快的,我们明明五、六日前才来这里割过韭菜的。”秦玄歌带着一顶宽大的斗笠,不过不是用来避雨的,而是用来遮阳的。
  
  一袭纯白飘逸的长衫,一股与身居来的贵气,就算戴着那一顶可笑的斗笠,秦玄歌也是气度非凡的令人挪不开视线的。
  
  “韭菜本来就是割了再长的啊,只不过一次比一次老罢了。”七七一脸纳闷的看着秦玄歌,好半天才焕然大悟,连忙深吸一口气跑到了她的身边,揣着一大摞韭菜小声的说道,“韭菜这东西长的好快的,你割了它就会再长,割了还会再长的。”
  
  “是吗?”秦玄歌眯起了眼睛,仔细的看着花七七。他是吃过韭菜的没错,可是却从来不知道韭菜竟然是那么“神奇”的一种菜。
  
  “我骗你干嘛。”七七白了他一眼,拿着小镰刀又回到了田里。
  
  秦玄歌默默的看着这一片眼熟的田地,突然感觉有些无力啊。
  
  等七七割完韭菜,收拾好东西洗干净了手脚上了田埂已经快接近晌午了。七七接过秦玄歌递上的竹筒,拔了塞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的凉水,终于觉得满足了。“中午想吃什么?”她一抹嘴,笑眯眯的露出一口白牙。
  
  “鸡蛋面吧。”七七做的鸡蛋面都是自己家里擀出来的,面条滑溜有嚼劲,口感非常的好,在配上那些爽口的开胃小菜,在夏天很是令人食欲大增的。
  
  “好嘞。”七七从来不烦下厨房的事儿,相反,给大家伙儿做饭是花七七的一种乐趣所在。“话说起来上回我腌下去的韭菜估计能吃呢,今天中午回去的时候我弄点出来尝尝。”
  
  “腌韭菜?”这个吃法很新鲜,秦玄歌闻所未闻。
  
  七七点点头,“对呀,韭菜多,放久了很容易老,所以村里人习惯把新鲜收割下来的韭菜洗干净,稍微晾晒一下去点水份,然后加麻油啊香油啊那些特制的调料腌一下,味道挺不错的,下饭。你以前没吃过吗?”
  
  秦玄歌摇了摇头。
  
  “那回头你试试,就是不知道适不适合你的口味。”
  
  两人正聊着呢,却见从前头的山道下走来一个人。七七低头擦汗没看见,秦玄歌倒是眼尖的看了一眼,随后拉了拉七七的袖子到,“那不是乔小樵么?”
  
  “小樵。”七七踮起脚尖仔细瞧了瞧,随后扬起了手大声的冲前头喊了一句。
  
  “七七姐,秦大哥。”乔小樵快步跑上了前,憨憨的打了一个招呼。
  
  “做什么呢,难得在这个点看到你呢。”
  
  “我去找翩翩的。”乔小樵和花翩翩那点私下的“勾当”,花七七是全部都知道的,他也从来不在七七面前隐瞒的。
  
  “我和秦玄歌刚要回去,你吃饭了么?没吃的话一起来吃个饭再走吧。”七七了然于心的笑了笑。
  
  “好。”乔小樵点了点头,随即又问道,“小耳在你们那儿吗?”
  
  “不知道啊,我早上出门的早,怎么了?”七七摇了摇头。
  
  “哦,也没啥,我之前问她爹买的那些酒快用完了,想再买一些。”他不好意思的搔了搔头,笑的还有些腼腆。
  
  “她要是不在,我就让翩翩去找她来,反正吃饭也没那么快呢。”七七示意他不用太操心。
  
  不过秦玄歌却好奇了,凑过了身子小声的问了一句,“小樵你除了打猎,还酿酒啊?”上次见面过,他依稀记得七七和他说过乔小樵是跟着他爹以打猎为生的啊。
  
  “对啊,话说就前几天,我爹去前头的大林子打了一头小虎崽。嘿嘿,刚好虎鞭啊,泡酒那是最好的了,还能强身健体呢,秦大哥你要来一些么?”乔小樵说的很直白,笑的很纯洁,可是秦玄歌却愣住了。
  
  虎鞭……泡酒。额,那不是……
  
  “你秦大哥怕是用不着,小樵,你可以让翩翩去卖个好价钱。”看出了秦玄歌的不自在,七七连忙出声岔开了小樵的话题。
  
  “诶诶,是的。”小樵重重的点了点头。
  
  秦玄歌尴尬的笑了笑,却不着痕迹的拉过了身边的七七小声的问道,“小樵都泡的那种酒么?”
  
  七七开始不明白他的意思,随即转念一想,却无奈的点了点头,“是啊,很特殊的职业吧。”
  
  “很特殊的爱好。”秦玄歌忍住了笑意,抬头一看,花家的院子已经在眼前了。
  
  “花青山你给我回来!”还没等七七他们踏进院子呢,仨人就看见调皮捣蛋的花青山手中抓着一跟红色的发带,撒欢的跑了出来。而他的身后跟着的是披散着发髻怒目可憎的花小耳。
  
  “小山。”秦玄歌笑着将花青山抱了个满怀,“这会儿到精神了啊。”
  
  “大哥大哥。”不知道为什么,花青山就是和秦玄歌没来由的熟络。
  
  “花青山你给我……”前一刻还怒气满满的花小耳在看清楚来人之后,突然板起了脸,随后立刻脸红气喘,头也不回的转身跑进了屋子。
  
  这个世界上,怕是只有两个人能让花小耳方寸大乱,变了脸色的。一个就是天不怕地不怕没皮没脸的小泼猴花青山,一个就是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那里随便朝她看一眼即可的乔小樵。
  
  看着小耳突如其来的转变,七七只能在心里苦笑一下,呵呵,真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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