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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当年情 ...

书籍名:《素手窃国》    作者:弦断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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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得很在理,他和赵源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赵源姿容姣美,他相貌平平;赵源能说会道,他沉默寡言;赵源可以在皇帝、大臣、士子之间谈笑戏谑,从容弘雅;而他只要见到这些人,就找不到任何可以共鸣的话题。他在大多数时间里,就是独自一人坐着,不说话不插嘴,想着自己的心事。
  
  想到这里,赵汶补充道:“可见,我的确不是块做官的料,白白占用了这么多显赫官职。”
  
  其实他不热衷于政治,牧云反而轻松些,毕竟他不和赵源争斗这些,赵源肯定会对他手下留情的。有时候,没有野心,甘于平淡,也是一种合理的处世之道。
  
  “你不要妄自菲薄,毕竟这世上有很多种行当,男人不一定非要走仕途这一条路的。你在这方面不擅长,不意味着你就没出息。你想想,其实你也有很多长处的啊。譬如你心灵手巧,雕刻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我瞧着格外喜欢呢。”
  
  赵汶那张平日里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难得的笑意,“是啊,我就这么一点长处,被你知道了。当年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对我说,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很出色的匠人的。”
  
  她稍一愣怔,很快反应过来,掩口失笑。“哈哈哈……是有这么回事,你不提我都差点忘记了。 我当时话音刚落,你哥哥就在旁边笑话我,说我低估了你。还说你心气高得很,岂是区区一个匠人身份所能满足的,搞得我好没面子。”
  
  “唉,那时候我们穷得很,哪里能想到今日的富贵?能当个手艺高超的匠人,赚的钱足够养家糊口了,已经算很不错的了。”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饶有兴致地提到一桩趣事,“对了,我哥嘴巴上笑话我,其实他的心气比我还高,你来之前,他隔三差五地嚷嚷着,要出人头地,穿着锦衣,骑着最好的马在蓟城的大街上经过,让那些欺负他的人好好看着。”
  
  这个事情牧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点愕然,“怎么,你哥那样的人物,少年时也有人敢欺负他?”
  
  “同样岁数的人自是不敢,别看他斯斯文文的,动起手来还是很厉害的。他之所以说那话,是因为他羡慕别人骑马。我刚刚记事的时候,家家每天都要去别人家帮工,没空照看我。他把我装到个小箩筐里背在身上,带我去到官道边上拣马粪。”(注:北朝人多游牧民族,习惯将马粪晒干,充作燃料)
  
  “那时候他才多大啊?”
  
  “我三岁多,他九岁。”赵汶继续讲述道:“别看他那时候小,可能干着呢。每天出去的时候一手提马粪筐,一手拿扁担,让我坐在箩筐里头,背在身上。等捡好了马粪,就装在一个筐子里,用扁担挑着回去。前面是我,后面是马粪。”
  
  这些事情对于牧云来说,实在太新鲜了。她的童年是在皇宫度过了,身为金枝玉叶,从记事起就是宫婢环绕,锦衣玉食的。民间疾苦,直到她国破家亡之后方才得知。
  
  眼下听着赵汶讲述的这些,她眼前隐隐浮现出了这样的情景——尘土飞扬的官道边上,一个矮小单薄的孩子费力地扛着扁担,慢慢地走着。前面的箩筐里坐着个小童,晃晃悠悠中,小童歪着脑袋睡得香甜,也许在他的梦境中,有香喷喷的饽饽可以吃,甚至还有肉粥喝。睡着睡着,嘴角就流淌出口水来。夕阳西下,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这两兄弟小时候,感情应该是非常好的吧。即使到了现在,赵源时常对他喊打喊杀的,却仍然在不知不觉间流露出对他的关怀,只不过他嘴巴上不愿意承认罢了,他是个极骄傲的人。
  
  说到这里,他颇为感慨,叹道:“家家都说,我就是在我哥哥背上的箩筐里长大的。”
  
  她见他的眉宇之间生出许多惆怅伤感之色,猜测他大概为眼下的兄弟关系感到忧虑。为了让他的心情好一些,她转移了话题,主动问道,“你还没跟我说别人怎么欺负他的呢,我就喜欢听他倒霉的事情。”
  
  “我八岁那一年,就是遇到你的前三个月。他带着我去蓟城卖春笋,那天生意不错,晌午到的,黄昏时就卖光了。我们正准备趁着天黑之前出城回家时,路过一间饭馆,门口拴了匹上着鞍子的马。他看见之后,两眼放光,非要骑上去试试。我怕他惹祸,劝他别试,他不听,到底还是骑上去了。结果可好,那马又是喷响鼻又是尥蹶子的,愣是把他甩了下来。
  
  这时候饭馆里的人听到声音赶忙跑出来,把他当成偷马贼,冲他屁股上就踹了几脚,又取了马鞭子想要抽他。幸好他够机灵逃得快,这一眨眼的功夫就一骨碌爬起,兔子似的逃掉了。那人一连追过两条街,都没能追上他。”
  
  牧云听着有趣,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想不到他也有这么丢人的时候啊!”
  
  她见惯了赵源或飞扬跋扈,或高傲矜持的模样,即使当年他衣衫褴褛之时,仍然是朝气蓬勃,自信满满的。联想到他被人欺负,还踹了屁股的场景,实在好笑得紧,只恨她没有机会见到,否则一定要好好嘲笑嘲笑他。
  
  “打那以后,他就一直愤愤然,隔三差五地嚷嚷,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骑最好的马在京城大街上风光而过,给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瞧瞧。”
  
  “真是世事难预料,他的誓言还真实现了呢。”牧云笑道,她知道赵源现在的马厩里拴了好几匹千里马,其中有一匹是西域来的大宛马,神骏无匹,稀世珍贵,整个魏国也只有三匹。“对了,他会骑马,还是我教的呢。”
  
  赵汶愕然,有点不敢相信。“姊姊也会骑马,而且当年就会?”
  
  “怎么,他没跟你说过?”她很快了然了,赵源那么一个极好面子的家伙,当然不好意思说他跟个女人学会的骑马。
  
  赵汶深信不疑,“姊姊这么说,就一定是真的了。你当年到我家时,我的确在院子里看到一匹马,还喂了它十几天呢。只可惜我一直没有见过你骑马的样子。”
  
  她现在心情很好,于是来了兴致,跃跃欲试了。“你不提这个我险些忘记了,还真有好几年没有骑马了,不知道现在还行不行。”
  
  赵汶显然对她骑马的样子很是期待,“是啊,我很想看看。这样吧,咱们现在就弃车乘马,试试看吧。”
  
  两人说行动就立即行动了。吩咐下去之后,侍卫很快寻来两匹温顺些的马,牵到马车前。她更换了窄袖束腰的衣裳,将裙子拉起,来到马身边,手扶鞍鞯,略一试探就顺利地翻了上去。
  
  “虽有些生疏了,不过勉强还成。”牧云转过头来,看看赵汶紧随其后也踩蹬上马了,于是来了纵马驰骋一番的兴致,“我先走啦!”说罢,一夹马腹,挥鞭策马,顺着官道奔驰而去。
  
  “你们快追上去,保护好夫人!”赵汶赶忙吩咐身边的护卫,生怕牧云骑术生疏,不小心摔下来受伤。
  
  牧云看着周围这么多人保护,觉得很不过瘾,索性连连加鞭催马。马儿受了鞭策,撒开蹄子疾驰起来,速度越来越快,不久之后就把这些人甩到了后头。
  
  这一路上暖风拂面,惬意非常,风儿吹拂进她轻薄的衣衫,遍体通透,比坐在马车里时要凉爽许多。道路两侧满是田野庄稼,此时正值麦子成熟丰收,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乘风涌动,好似大海波涛,蔓延无边,闪着炫目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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