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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番外——暴雨夜

书籍名:《利马传奇》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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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玛站在夜色笼罩下的楚宅院中,仰望苍穹之时,就发现今夜星光灿烂,情景十分美好。
他起了兴致,认为这种美景,应找个旷野之地细细欣赏才好。单手插进裤兜,他摸到了汽车钥匙。
向院门口走了两步,他叫来一位随从,让他去把自己的汽车开出来。那随从接过钥匙后转身跑向后院车库,而此时他回身望去,却见穆世走了出来。
双方打了个招呼,噶玛笑问道:“你怎么这个时候下楼了?难道不要睡觉吗?”
穆世上身只穿了件短袖衬衫,单手系着领口衣扣,他用另一只手向后方指了指:“令弟……佩雷斯在我房里。”
噶玛皱着眉头笑了笑:“我实在是拿他没有办法。我们本是同龄的兄弟,可因为他这个毛病,从小到大我没少教训他。”
穆世那神情茫茫然的,仿佛是受了折磨的样子:“不妨事,夜里天气好,我也想出来走走。”
噶玛见他走投无路,便很好意的邀请道:“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出门,找个好地方看星星呢?这里的天空被楼房框成了四边形,不是——”他张开手臂比量了一下:“无边无际。”
穆世没想到噶玛还有这种情趣,就十分惊异:“你要看——无边无际的星星?”
噶玛点点头:“而且夜里路上没有人,我可以开快车。”他在清凉夜风中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十分惬意的呼出来:“我们可以在星光下的旷野上,喝点酒,听听音乐,这不是很好么?”
穆世盯着噶玛,心想这人真是浪漫极了。
汽车开出来,穆世跟着噶玛上了路。
噶玛降下车窗,又播放了一盘音乐磁带,离开楚宅不久后便加了速度。穆世问他:“去哪里?”
噶玛眼望前方,在猫王的歌声中微微向穆世偏过头去:“城外!”
穆世伸出手去,下意识的想要去抓噶玛的手臂:“你、你认识路?”
噶玛自信满满的微笑答道:“走过一次嘛!”
而后他毫无预兆的一踩油门,穆世就在惯性之下重重的向后撞去,震荡的五脏六腑都是一跳!
噶玛随着音乐轻声哼唱,疾风从半开的车窗内灌进来,扑啦啦掠过他那短短的卷发。他大概是深感惬意,在灯光昏暗的柏油路上且行且微笑着,脑袋还随着节奏一摇一点。穆世用安全带把自己牢牢绑在了座位上,同时双手紧紧抓住座位两侧;道路曲折,他随时准备着撞上拐角处的大树。扑面的夜风堵得他喘不过气来——显然,在某些兴趣上,他不是噶玛的同志。
幸而,噶玛并没有在空旷的利马城中飙车许久,他的目的是平野与星辰。一路将汽车开出城外,他在一片荒凉而空旷的野地上停了下来。
“这个地方不错……”他推开车门跳下去,绕到车尾打开了后备箱。
穆世还坐在位置上,咬紧牙关咽了口唾沫,他强忍着没有呕出来。或许不该和噶玛出来看星星,他想,因为这很可能演变成以下情景:噶玛在优美夜色中沉迷不已,而自己蹲在一旁呕吐不止。
这无论如何不是一幅和谐画面,他不愿玷污了噶玛心中的诗情画意。
觉着自己镇定些了,他也下了车,就见噶玛深弯下腰,把头埋进后备箱中,两只手伸进里面疯狂的扒来扒去,仿佛是在找什么东西。凑近了一看,他发现那后备箱有如一个百宝箱,里面放着毛巾水壶饼干糖果,以及数个手电筒,还有几本书,一大盒电池。
“我总是预备着露营。”噶玛偏过头,向穆世解释道:“虽然我永远没有机会露营。”
穆世听了,一个想法在心中油然而生:“你好像一个童子军。”
噶玛终于从物品深处找出了两小瓶酒:“我愿意做童子军,可是我已经快老了。”
噶玛递给了穆世一瓶酒,然后就自顾自的爬上汽车,在车顶上摆了一个很舒适的坐姿。
拧开瓶盖,他先喝了一大口酒,而后仰起头,颇为潇洒的望向夜空。
“我喜欢看星星……”他告诉站在车旁的穆世:“小时候,我的愿望是做一名天文学家。”
他低下头对着穆世微笑:“当我望着星空时,我觉得自己无比渺小,身边的一切烦恼也微不足道了。”
穆世也在喝酒,因为他衣着单薄,在深夜荒郊中感到了寒冷;酒精燃烧在肺腑中,多少可以为他提供一些热量。噶玛的话让他也抬头看了看天:“我倒是没想过那么多——当然,现在的夜色的确很美。”
噶玛慢慢的喝酒,慢慢的说话:“我看你是个很讲实际的人。”
穆世思忖着一点头:“那你呢?”
噶玛悠然答道:“我也是。”
双方沉默良久,忽然一阵劲风贴着地皮卷过来,当即就吹透了两人身上的夏装。
噶玛打了个冷战,随即发现了问题:“我的星星……怎么变少了?”
穆世发出了揣测:“我看好像是……变天了!”
高原地区的变天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噶玛愣了一下,紧接着就一翻身跳下车来,口中笑道:“可恨!我难得这样消遣一次,老天居然不给面子——走,我们还是回去睡觉吧!”
两人上了汽车。
三分钟后,噶玛发现,汽车不能发动了。
他有点慌,因为外界的狂风已经有了呼号的趋势。如果真是下起暴雨——甚至冰雹的话,那气温骤然降低,这车内二人可就难挨了。
“怎么搞的?”他用力捶了一下方向盘:“竟会在这个时候出问题!”
穆世没说话,心知汽车此刻已然变成了一座小铁皮房子,只求佛爷保佑,不要让大风将它掀翻就好。
又过了片刻,车内二人明显感到汽车被大风吹的不住摇晃,而漆黑天空不知怎地泛起了红,情形十分可怕。头顶忽然响起了一个大炸雷,纵贯天地的闪电把世界劈开了一道。
到了这时,噶玛反倒镇定下来:“好了。”他转向穆世苦笑道:“我们要在这里过夜了。”
穆世也没什么好说——他是自愿前来,如今陷入了这种困境,也无人可怨。
噶玛将两人的座位靠背向后放倒了,然后勉强半躺下去,瑟缩着抱住手臂:“高原的天气很讨厌,有太阳的时候会热死,没了太阳又能立刻变成寒冬。”
穆世也躺了下去:“我们度过这一夜,总是没有问题的。”
话音未落,一颗作为先遣军的豆大雨点吧嗒一声,结结实实的砸在了车顶上;紧接着后续部队奔涌而来,大雨瞬间瓢泼而下。
夜里看不清手表。噶玛估摸不出大雨已然下了多久,只在震耳雨声中依稀感觉到了穆世那边的紊乱呼吸。
他伸手摸索着去拍了拍穆世:“怎么了?你害怕?”
一个震天撼地的大雷响过,他听到了穆世的回答:“不,我只是很冷。”
噶玛也冷。他听说夏季沙漠的夜里能冻死人,那么这空旷高原的环境,大概也不会比沙漠乐观许多。烈酒的能量已经不足以御寒,所以他微微欠身拉扯了穆世:“过来,我们躺在一起。”
穆世在黑暗中闭着眼睛,呼吸出的空气都是冰冷的:“座位太窄了,躺不下两个人。”
噶玛又拽了他一把:“你趴在我身上。”
穆世犹豫了一下,在黑暗中爬去了噶玛那边。
噶玛的双手,在穆世压下来的那一刹那,自然而然的搂住了对方的腰。
这时他忽然想起了佩雷斯的一番胡话:“噶玛,你知道么?穆先生卢比的皮肤又软又光滑,我想咬他一口呢!你说楚主席也是因为这个才喜欢他的吗?”
这个想法一闪而过,他没好意思真去隔着衣服抚摸穆世的皮肤,不过也有些好奇,不知道楚泽绍和穆世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至于自家弟弟佩雷斯,他倒是毫不挂怀——佩雷斯是经常会宣布自己爱上他人的,总挂在嘴边的爱不是爱,而是玩笑。
这时穆世垂下头来,黑暗中就觉着唇上一热,却是正巧和噶玛嘴唇相贴了。
这实在出乎了他的意料。
意外之余、尴尬之前,他觉着噶玛搂在自己腰背上的手臂似乎是紧了一下。
这个时候他心里还很明白,知道自己应该立刻抬起头,虽然噶玛的气息颇为诱人,酒精与男性味道混合在一起,简直堪称性感。
他心里明白,行为糊涂。木然的伏在噶玛身上,他留恋的保持着那个亲吻姿势,下意识的不舍得抬头。而噶玛在短暂的愕然后,也试探着用舌尖在穆世的嘴唇上轻舔了一下。
两个人,就这么毫无过渡的吻在了一起。
落雨的声音夹杂了坚硬声响,是冰雹下来了。在黑暗冰冷的闭塞空间内,噶玛和穆世借酒撒疯,像一对野合的动物一样,一时忘却了车外的狂风暴雨惊雷闪电,在这最新发现的游戏中,探险似的开始撕扯了对方的衣物。
凌晨四五点钟时,穆世睁开了眼睛。
强烈的阳光从车窗射进来,明晃晃的照在他的脸上,让他在不知不觉间热出了满头满脸的汗。赤裸的噶玛沉重的压迫在他身上,呼吸也沉重,仿佛是还在熟睡。
穆世眨巴眨巴眼睛,试图回忆起昨夜情形,然而记忆却是一片模糊,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只有一点很好笑:在这样糟糕的环境下,两个人居然脱得如此赤条条。怎么?难道当时连冷都不怕了吗?
他又自嘲的微笑起来,心想自己居然会和噶玛搞在了一起——不过也没有关系,这无非是一场突发事件,既无前因也无后续,即兴的游戏罢了。
这时,噶玛哼了一声,也醒了过来。
扭头与穆世对视了半分钟,他忽然挣扎着弯腰坐起来,又抬起了穆世的一条腿,毫无顾忌的察看了对方的下身。
“你……没事吧?”
穆世很不自在的蜷缩了身体:“我没事。”
噶玛从后座的一堆凌乱衣物中找到了自己的衬衫,一边穿一边淡淡说道:“昨夜我们做了很久,我担心你会受伤。没事就好。”
他公事公办的、态度极为平静客观的继续说道:“你不要动,我去找毛巾来给你擦一擦。”
说着他推开车门,提着裤子下车了。
打开汽车后备箱,他系好腰带,而后像只刨土的鼹鼠一样在箱中一顿乱扒,末了找出了几条毛巾。
打开水壶浸湿毛巾,他回到车内,拿着湿毛巾问穆世:“我来,还是你自己来?”
穆世的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只伸出手去答道:“我自己来。”
从噶玛手中接过毛巾,穆世抬头扫了对方一眼:“你不要看我。”
噶玛这回没说什么,转身下车回到后备箱前,他试图掂对出一顿可口的早餐——这回他终于满足了露营的心愿,然而他心目中的露营,可万万不是这个样子的。
穿戴整齐后,双方仿佛是骤然发现自己是人,而且是很体面的人,于是就一起难堪起来。守着破车吃了点掉渣饼干,噶玛建议道:“我不会修汽车,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被人找到,反正白天天气好,不如我们就步行回城吧!”
穆世点头,表示同意。
噶玛永远认识路。为了避开泥泞小路,他很巧妙的领着穆世走在了厚厚牧草上,尽量保持了形象的整洁。心事重重的前行了一刻钟,噶玛忽然开了口:“我会负这个责任的。”
穆世很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我又不是女人,你有什么责任可负?”
噶玛眼望前方:“这不是男女的问题。”
穆世想了想,没弄明白噶玛的意思:“忘记这件事情吧,就当它是风雨夜里的一个梦。”
噶玛一手插进裤兜,另一只手牵起了穆世的手,边走边道:“我不是那种人。”
这话倒是真的,也正是因此他才为自己置下了那许多妾室。他不懂得什么是露水姻缘,凡是与他有过关系的,都要被他收入囊中。
穆世还是不大了解他,所以听的莫名其妙,不知他是什么意思。正在揣测之时,又听他说道:“是你随我回锡金,还是我时常到布确来看你?”
穆世停住脚步,无比惊讶的发出疑问:“什么?”
噶玛一本正经的回头望向他:“我有子嗣,传宗接代已经不是问题。既然我们能够做那件事,自然也就可以长久相处了。其实我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和男子……”他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佩雷斯常在我面前说你的好处,他的话当然是胡闹的成分居多,不过我听在心里,多少总还是……”
话讲到这里,噶玛发现自己好像是说到岔路里去了。
他决定重新来过:“如果你肯去锡金,我当然会安排好你的生活;如果你不肯去,那我建议你搬去郭布林城,毕竟佩雷斯在那里,我们既然成了一家人,自然还是住得近一点比较好。”
穆世万没想到噶玛会有如此的想法,登时生出了一种五雷轰顶之感,错愕之下竟是哑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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