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 多情红杏惜春雨 >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书籍名:《多情红杏惜春雨》    作者:欧阳语陌
字体大小:超大 | | 中大 | | 中小 | 超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秦星雨顺势也脱下了自己的衣服,轻声笑着:“侯爷,你觉得别人闯进来看到咱们这个样子……是会继续留下来呢?还是立刻退出去?而且……你要是不怕在下属面前丢脸,叫人来看也无妨。反正制住了你,你这别院中的那些护卫,我还不放在眼里,来多少也是一样。”
  眼神滑过秦星雨的赤 裸的身体,南宫良突然笑了:“星雨,你若是想投怀送抱,大可不必这么拐弯抹角。更不用使出这种强迫的手段,只要你一句话,我绝对会好好疼爱你。”
  听南宫良这么说,秦星雨更是笑得开心:“果然不愧是南宫侯爷,到了这个时候,还会说出这种话来。既然如此,就请南宫侯爷好好疼爱我吧,星雨一定-尽-力-服-侍!”一字一顿,咬牙切齿。
  秦星雨一边说着,一边又拿出一个神仙锁来,放在南宫良眼前晃了晃才笑道:“侯爷武功太好,星雨不敢托大,只怕只锁住你肋下,并不能困住你的。不过若是连乳中穴一起锁了,想来侯爷应当是再无能为力了吧?”
  南宫良这才看清,那神仙锁的前头竟是一个带着回勾的小针,后面还跟着一个夹子一样的东西,当下就是一寒。
  “秦星雨,你不要太过分。”南宫良一时间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秦星雨会突然找上门来,还敢出手暗算自己,依照他往常的所作所为,是断不会轻易得罪自己的。
  “星雨只不过在尽力服侍侯爷,侯爷怎么这么说?”秦星雨柔柔一笑,俯身低头,舔上了南宫良左侧胸口的红蕊。
  “噢。”南宫良吸了一口气,为了那滑腻的唇舌,差点抓了狂。
  秦星雨一阵舔弄,不多时,南宫良的乳 珠便挺了起来,水光晶莹地站立着,分外可爱。
  秦星雨轻轻挥手,那神仙锁的前头回勾透体而入。舌尖轻卷,一滴鲜红的血液落入秦星雨口中。
  “嘶!”南宫良再次倒抽一口冷气,那处的痛感让他身子一麻,是从头顶到脚趾都在感受着筋在抽痛。
  可仅仅如此还不算完,那神仙锁后面的小夹子顺势夹住了南宫良胸口茱萸,如此一来,就不是仅仅痛一下的问题了。闷闷的钝痛源源不断地自胸口传来。
  “秦星雨,你当真不怕我日后报复?你若就此收手,我只当你什么都没有做过,否则,日后我必十倍奉还。”南宫良双目射出愤恨之色,他怎么也想不到秦星雨真敢这么对他。
  “侯爷,我既然敢做,就不怕你来报复,如果你想今日之事天下皆知,就尽管来找我红杏阁的麻烦,秦星雨随时恭候。”秦星雨凑在南宫良耳边轻声说着,似笑非笑。
  “侯爷,你若想我住手,倒也不是不可,只要你求我放过你,再立誓绝不动我红杏阁及阁中所有人一分一毫,今日之事,便到此为止。”秦星雨给了南宫良一个台阶下。
  他来此的目的也只不过是为了为高升讨一个公道(你就自欺欺人去吧,以为谁看不出你是吃醋呢?灭卡卡!)。如今做到这一步,相信对南宫良来说已是极大的羞辱了。他那般骄傲的人,自己若真是做了什么更过分的事情,只怕还不如杀了他来的痛快。
  反正高升总算捡回一条命,他也就不多为难南宫良了。
  可南宫良哪里会就着秦星雨给的“台阶”往下走,当下冷哼一声道:“我南宫良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求’,秦星雨,你有胆子就给我继续,我倒要看看你敢对我做些什么。”
  秦星雨眉峰一挑,不耐道:“侯爷,这可是你自找的,怪不得我。”其实秦星雨一开始不过想出一口怨气,可南宫良这么硬的脾气,倒是让秦星雨的脾气也上来了。
  转身到了衣柜前,秦星雨打开柜门翻找合用的东西,正在赌气的某人做事难免有些冲动。也没有仔细问问南宫良究竟是不是真的做了那事情。
  看着秦星雨赤 裸着身体走了过去,南宫良还有心思将眼神放肆地逡巡在秦星雨的身体之上。露骨而炽烈的眼神中,夹杂着欲望。
  秦星雨开了那柜子,发觉这柜子里装的多是夏装,皆是轻柔便利的,便随手扯了一条轻纱腰带出来,随手抖开柜子里的衣服的时候,啪嗒一声掉出一把扇子来。
  秦星雨随手捡起地上的扇子,“哗”的一下打开,只见这扇子是碧玉为骨,白纸为面,一面上书“陌语安宁”几个大字,另一面却是空空如也,当下笑道:“侯爷果真是雅人,这扇子倒是极好的东西。”
  南宫良被他弄得莫名巧妙,不知他为何要称赞一把扇子。还疑惑间,秦星雨已经拿着轻纱腰带和那扇子回到了床上。
  “侯爷,张嘴。”秦星雨眼中带着丝丝媚意的诱惑着,手中举着那轻纱腰带,显见是要将南宫良的口舌堵住。
  南宫良哼了一声,把脸转向一边,他早已试过,被那神仙锁锁着他果然半点提不起气来,虽然只能任由秦星雨鱼肉,可他南宫良怎么会是乖乖就范的人。
  秦星雨也不急,继续笑道:“你也不想叫的太大声被别人听到吧?我可是为了你好。”
  “你想做什么只管做,我南宫良要是叫上半声就不是男人。”南宫良哼了一声,不管秦星雨如今想怎么折腾他,他都不会遂了他的心意。
  “你啊……”秦星雨摇头,那表情似乎为了南宫良的不听话有些无奈,眼中忽现水光,迷迷蒙蒙的煞是撩人。
  南宫良立刻一呆,本就不太清醒的脑子又开始昏昏沉沉起来。
  “良……张嘴。”秦星雨的声音带上了特别的味道,似诱惑似飘渺。
  南宫良被蛊惑了一般,乖乖张开了嘴。
  秦星雨得意地一笑,往他口中塞了一个木核桃,又用那轻纱腰带系过他口中,在他脑后打了一个结。其实他倒是不怕南宫良大叫,只是怕他一时羞愤咬了自己的舌头,他还没想要玩出人命来。
  再然后,伏在南宫良耳边轻声道:“南宫良,你是我秦星雨的仆人,永远不要做出违逆我、冲撞我、伤害我的事情,记住了?”
  南宫良眼睛发直,口不能言,眼皮开开合合,似是在说他记住了。
  秦星雨微笑,两根手指一撮,打出一个响亮的脆响,南宫良似乎忽然醒过来了一样。待发现自己的模样,立时大怒,他是什么时候被弄成这个样子的?
  秦星雨知他奇怪,便又趴在他胸口上说道:“侯爷,你可是觉得奇怪?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啊,洛水神宫的摄魂之法你总该听过吧?”
  南宫良听了不由大怒,秦星雨居然对他用摄魂术?
  当年洛水神宫第一任宫主仅凭摄魂术便降伏十余位武林豪杰,纵横江湖无人能敌,不过好在他并不想为恶,只是戏弄了一群武林英豪便寻了个隐秘所在创立了洛水神宫,从此不出江湖。从此这摄魂术便再也没有在江湖上出现过,不过却没有人敢忘记洛水神宫有这样一种恐怖的秘术。
  这摄魂术其实是一种催眠之法,利用心理暗示的方式,不知不觉间让人受自己控制。秦星雨虽学过,却并不高明,遇到心智坚定之人,就没有太大作用,还极有可能被反噬,若不是今天南宫良醉酒醉得厉害,他也不敢使出这摄魂术来。如今就算用了,也不敢用得太过,只敢简单地命令他张开嘴,又加了一些小小的暗示,防止他事后气急报复而已。
  这会儿,秦星雨将南宫良制住,连他的嘴也堵上了,便开始放心大胆地“欺负”起南宫良来。之所以没有让南宫良在被摄魂术控制的时候,接受自己的“惩罚”,是因为他觉得那样的南宫良实在是没有意思,而且也失去了他本来的初衷了。
  只有清醒着接受刺激,才能印象深刻不是么?他逍遥侯也该明白,红杏阁从来都不是好欺负的!
  “侯爷,放松一点,星雨不会对你做什么很过分的事情的。”秦星雨伸手抚上南宫良的胸口,发觉了那处肌肉的紧绷,便知道南宫良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无所谓。他多少还是有些担心害怕的。
  手指轻点着那结实紧致的胸口,慢慢地轻轻地往下滑,划到小腹时,微微打个转,秦星雨发誓他绝对听到了南宫良难耐的哼音。
  “这样就激动了,侯爷……你的定力越来越差了啊。”慵懒戏谑的语调,配上那张美的惊人的脸庞,南宫良还真是想不激动都难了。
  南宫良不由暗暗想着,若是秦星雨只是这样撩拨自己,他倒是乐得受这份“罪”了。
  因为两个人都是赤 裸着,秦星雨又是半趴在南宫良身上,南宫侯爷那一个兴奋激动,他南宫小弟弟站起来就正好顶在了秦星雨的小腹上。
  “嗯~~~~”秦星雨脱口而出的暧昧呻吟,让南宫良再次狠狠抖了一下,这妖精,真是要人命的勾人啊。
  “侯爷,你的小东西真是坏死了,居然欺负星雨呢。”秦星雨娇嗔似的说着,手指恶意地掐了掐那个站起来的地方。
  南宫良疼得脸色都白了,妈的,这个秦星雨,难道是想让他做太监不成?他们没那么大的仇吧?他不就是“上”了他的侍卫一下么?他至于这么生气么?
  想到此,南宫良不禁一怔,星雨难道终究是在意的么?所以他找上门来,这么戏耍自己,是因为……他吃醋?一想到这种可能,南宫良不由有些欣喜起来。可惜他如今口不能言,也没法子去问秦星雨,更不能跟他解释自己其实根本没动过常歌。
  不过南宫良心中暗想,他若真是吃醋了,只要今天他不做的太过分,自己便不和他计较太多了。这么想着南宫良的眼神便柔和了下来。
  秦星雨暗道一声奇怪,这南宫良怎么目光变了数遍,倒是越发镇定起来了,眼神中隐隐还含着一丝欣喜,难道他竟是喜欢被人这样对待的不成?
  两个人各自猜着对方心思,解释面色奇怪。不过要是秦星雨知道南宫良心里想些什么,估计要恼羞成怒;而南宫良若是知道秦星雨心里想些什么,只怕要气得吐血了。
  “既然侯爷的这位小兄弟这么不听话,我可要替侯爷好好教训他了。”秦星雨终是冷下脸哼了一声,看着南宫良的眼神越发愤恨。
  

番外之歌舞升平(二)

  江南金家,金百万敞着金府大门,眼巴巴地看着街道尽头,似在等着什么人的到来。
  在金百万将金府的门槛踏低了一层之后,才看见一顶小轿徐徐而来。
  金百万急忙上前,在轿前拦住道:“里面的可是秦星雨秦老板?”
  “金老板客气了,叫我星雨就好。”酥酥软软的声音从轿子里面传出来,听得金百万身子都酥了半边。刚想伸手去挑轿帘,却见一个人影挡在自己面前。
  “主子,下轿了。”常歌掀开了轿帘。
  秦星雨下了轿子,朝着金百万微微一笑:“金老板客气了,还专门请我过府宴饮,星雨受宠若惊。”
  金百万一见秦星雨面容,魂儿都飞了一半,搓着双手道:“秦老板说哪里话,您肯来才是给了我金百万天大的面子,快里面请,里面请。”说着将秦星雨让进了府内。
  秦星雨落了座,金百万便命众人准备开宴。
  “金老板找我来,是为了绸缎庄的事情吧?”秦星雨继续微笑。
  江南金家,做的事绸缎生意,几乎包揽了南三郡的所有绸缎庄。可是前些日子,自从秦星雨起了锦绣坊,那金家的生意是每况愈下。
  金百万各种手段都用过,却始终斗不过秦星雨,可那天气势汹汹地寻上门去,见了秦星雨一面之后,却忽的失了怒气。
  这才隔了没几天,就下了帖子,请秦星雨过府一叙。
  秦星雨早就看好了这丝绸的生意,心里明白真要做下去,还少不了和金家打交道,所以才答应过府赴宴。
  金百万听秦星雨说起生意上的事情,也是一笑:“秦老板若是真想做这丝绸的生意,我金百万倒是可以帮忙,有钱大家赚,秦老板说是不是?”
  秦星雨啜了一口茶,点头道:“说的也是,只是金老板前些日子可不是这个意思吧?想在我的锦绣坊插上一脚?”
  金百万讪笑一声,打岔道:“今日不谈生意,只谈风月,秦老板请先品菜吧。”
  秦星雨往桌上扫去,只见摆上来的东西虽多,却不过是些瓜果点心,正菜一个没上,心中不由疑惑,这金百万也并非是个吝啬成性的,难道便请客人吃这些东西?
  正在秦星雨兀自疑惑的时候,金百万笑道:“想来天下美食秦老板怕也吃过不少,今天金某就请秦老板吃个新鲜玩意儿。”
  说罢拍了拍手掌。立刻有两个下人抬了一个大大的金盘上来,那金盘之上竟是放了一个全身赤 裸的少年,手足被绑,口中塞着木核桃,全身莹白若雪。
  秦星雨神色未变,只是淡淡地看着,倒是他身后的常歌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那金盘上的少年,手足不能动弹,也说不出话,却剧烈地扭动着,满面痛恨之情,眼中含了泪水,泪眼间居然也能见杀气……
  金百万献宝似的看向秦星雨,眼中颇有几分得意,他料想秦星雨也不知自己是打算做些什么了。
  秦星雨却轻声细语地说道:“早闻金老板家中有个了不得的千手人厨,最善烹制的便是这珍珠米肉、翡翠菜骨。看来今日,秦某是有一开眼界的机会了。”
  常歌吃了一惊,这才明白金百万竟是要请秦星雨吃“菜人”。
  菜人,顾名思义,就是当成菜的人。人吃米食菜,活烹人肉便称“珍珠米肉”,人骨熬汤既是“翡翠菜骨”。
  菜人本是饥年荒岁,百姓无以为生,迫不得已才以人为食。可如今富庶之地,却将此作为秘制珍馐,用以摆谱显阔。其残忍血腥,着实人神共愤。
  见秦星雨竟然丝毫不觉惊讶,反而一派见怪不怪的神色,金百万着实一惊。
  随即更笑道:“这菜人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的。必要选六七岁的少年养起,日日以牛奶擦洗,饲喂以专人调制的密料,平日里还要教他们习练柔术,才能保持肉质紧致鲜嫩,如此养个十年方可入菜。这其中的功夫也是难得的。”
  “金老板果然不愧是江南首富,这于饮食上的讲究,还真是旁人比不了的。”秦星雨声音依旧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情绪。
  “光说也难体会其中趣味,还是请秦老板亲自尝尝便知滋味。”金百万再次挥手,上来一个厨子模样的人。
  那厨子对着金百万抱了抱拳,手中握了一把薄如蝉翼的小刃,凑在那金盘之上的少年身旁,将刀在人胸口比量着,似乎在找合适的地方下刀。
  “秦老板最喜欢哪处的肉?腿肉紧实,胸肉鲜美,脸上的最嫩。秦老板偏爱哪里,我让他们先做了来。”金百万依旧满面笑容。
  常歌在秦星雨耳边急道:“主子,这……”主子不是真打算和这个金百万吃人吧?
  秦星雨对着常歌使了一个眼神,这才道:“我听闻活人心头热血最是难得……”
  秦星雨话未说完,那厨子便一刀向那金盘中的孩子的胸口扎了下去。
  惊鸿一闪,“当啷”一声。
  被绑在盘中的少年昏死过去,而那厨子被震飞了出去,那把薄如蝉翼的小刀飞起,钉在金百万面前。
  原来常歌实在不忍见如此残忍之事,瞬间出了手,拍飞了那欲行凶的厨子,也救下了那少年。而那少年,不过是被吓得昏了过去。
  常歌一把扯断了缚住那少年的绳索,脱下自己外衫,将人罩住,转过头恳求似的看着秦星雨。
  秦星雨微微一笑,转而对金百万道:“人虽重口舌之欲,也该惜花怜美。这孩子看来也是个美人,星雨实在不忍心就此吃了,向金老板讨个人情,将他给了我如何?”
  金百万为难地皱起了眉头。
  “您若肯卖星雨这个面子,星雨承诺,往后江南的布庄只会一家独大。”秦星雨微微敛眉,低下头,掩住眼中一抹流光。
  “秦老板说的哪里话?这菜人虽养来不易,哪里有秦老板的面子重要,只管将他带去就是。”金百万点头,反正他府里还养着几个,少了这一个也不算什么。
  “如此,星雨谢过了。”秦星雨起身:“我已经累了,今日就到此为止吧,改日星雨回请一席,还望金老板赏脸。”
  金百万经忙应道:“这个自然自然。”然后又殷勤地将秦星雨送出了府外。
  回了红杏阁,常歌小心地将刚救回来的少年放在床上。看着那一身白皙的皮肤,和那略显单薄的身形,常歌很心疼。
  他大概是被父母从小就卖了的吧,被养了十年,居然就是专门用来活吃的,那岂不是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看他昏迷不醒却还紧皱着眉头,就可知道那一刻他是多么的害怕。
  常歌十三岁起和父亲一起上战场,自然是没有少看过血肉横飞,也没少杀过人,可是看到那个孩子差点被……他还是忘不掉那一刻的胆战心惊。
  “他还没醒么?”秦星雨推门进来,坐在床边看着那个还没有醒过来的小人儿。
  恰在此时,那孩子,睁开了眼,迷蒙的眼神一时看不清楚什么。
  缓了半天神,才看见面前的秦星雨,立刻就是一惊,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
  “别怕,没有人再想吃你了。”秦星雨安慰似的摸了摸他的额头,脸上绽出还算温柔的笑容。
  那一个刹那,床上的人,看呆了。
  “你叫什么名字?”秦星雨问道。
  那人苦笑着摇头,他被买来用意烹食,和猪牛无异,哪来的姓名?
  “没有名字么?”秦星雨回头看了常歌一眼,“既然如此,就叫齐舞吧。从今天起,你是我红杏阁的人。”
  齐舞翻身,就着床沿跪倒,给秦星雨磕了三个头,声音有些呜咽地道:“多谢主人。”
  
  三年。三年可以发生多少事情?三年可以改变多少人?
  短短三年时间,齐舞从一个仅学过柔术的男孩儿变成了一个身怀武功的男人,从一个任人刀俎的弱者变成了个红杏阁的管事。
  江南金家再没有人提及了,因为锦绣坊的生意很快压过了金家的绸缎庄,一家独大,秦星雨兑现了承诺,只不过这个“一家”却是和金百万想的相差了十万八千里。金家被抄了家,罪名就是“为富不仁,嗜吃活人,有辱天朝体面,有失好生之德”。
  齐舞很好学,他对于生意的敏感让秦星雨深感欣慰。齐舞很能吃苦,照他的年纪,开始学武居然能有所成,必然艰辛!
  在齐舞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命,是主子给的,那么就用自己的一切,去回报!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本站所有书籍来自会员自由发布,本站只负责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违规等行为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