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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花开九溪》    作者:九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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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下去的两天,林九溪沉浸在了一个奇妙的语言世界。这真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语言学习方法,没有单词,不管语法,只要好好地“感受”语言,感受它的流速感受它的形态感受它的喜怒哀乐……只要你能够感受到它,你就可以明白它的意思,不是逐字逐句的翻译,而是明白它的大意,明白它想要表达的东西。
  原来男子送给他们的,是一把钥匙,一把解开语言密码的钥匙──是的,语言密码,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密码,只要解开了这个密码,你就捕捉到了它的脉博!
  




25 记忆之森

  25记忆之森
  
  男人叫玟,美玉的纹理。相对于男人的这个自我介绍,林九溪倒更愿意把他看作是温润如玉的那块玉,而不是玉上的花纹。
  林九溪非常喜欢玟,不仅仅因为他的温润如玉,也不仅仅因为他送的“语言钥匙”,更因为第二天早晨醒来,他的桌子上放着一大块极品水灵石!
  以林九溪现在的水平,极品水灵石就一块石头,毫无用处,但这个石头不得了,天底下再没有比它更值钱的石头了,当即毫不客气地收进空间手镯。还不满足,又跑去找玟要了一块他现在就用得上的低阶水灵石,连石南都惊叹于他的脸皮之厚……
  那天过后,他们搬进了玟的小木屋。玟给房子施加了空间魔法,外边看着袖珍,里面却非常宽敞,足够三个人居住生活。两个好奇宝宝却放着舒适的木屋不住,非要搬到玟的树屋里去,玟也好脾气地由着他们胡闹,后来才知道树屋是主人用来幽会情人的地方,两个小子狂汗,灰溜溜地撤离……
  用树屋幽会,真是一个浪漫的种族啊!
  林九溪却纠结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叫他们精灵。
  玟压根儿不知道精灵为何物,这个世界的人种非常之多,远不只黑黄白那么简单,多到让人眼花缭乱,山中有兽人族,海里有鲛人族,天上有羽人族,深渊之海的龙岛上还住着龙族……就是没有人听说过“精灵族”!
  玟自称他们是“隐族”,是森林的儿女,他们的老家在万年前的那场大陆战争中灰飞烟灭,幸存下来的族人搬来这里,设下结界重建家园……所以,他们把这片森林叫作“记忆之森”。
  跟前人笔记中的精灵一样,这个民族异常美丽,拥有长达千年的寿命,有着过人的魔法天赋,生活在一片与世隔绝的森林之中,崇尚自然,以瓜果为食,以树屋为居(虽然仅是情人嬉戏的浪漫之所)……不过,他们没有尖尖的耳朵,生活朴素,所谓至高享受也不过是几杯香醇美酒。他们甚至没有姓氏,大自然赋于了他们漫长的寿命,却没有赐于他们数不尽的子孙,小孩子在这片森林中是非常珍稀的生物。大概是没有共同的孩子需要哺养,而十多年的成长期跟上千年的寿命相比,恍若白驹过隙,所以他们有着强烈的种族观,却没有家庭的观念……这些,都是书上不曾记载的。
  最大的出入还在于:这个民族虽然素食,却不是“吃素的”,他们一点也不热爱和平,但凡有人惹到头上,那可真是出手狠辣绝不手软……这样的民族被叫作“精灵”?算不算误导?
  林九溪为此苦恼了好一阵子,连带着小七也饱受折腾,终于忍无可忍:精灵是前人对异界某个种族的称呼,那些前人笔记都有上万年的历史了,地球上原子弹都造出来了,连一向俯视众生的灵界都害怕受到牵连准备要跟地球一刀两断了,你还指望着精灵们一成不变,是不是脑子短路?
  林九溪被当头棒喝,终于放下精灵何以变异的问题,转而研究起这个大陆的语言和人文历史。
  是的,语言,又是语言。
  玟送给了他们一把钥匙,让他们可以“感受”语言,但,“感受语言”不等于直正地掌握了一门语言,好在有了这把钥匙之后,枯燥的语言学习变得轻松有趣,林九溪只用了两个月就学会了精灵语。
  语言不再成其为问题,寒也不再那么面目可憎,寒就是那天与黑袍魔法师大战的白衣杀手。当他通过林九溪的讲述找到暗流捕回鱼怪之后,甚至还对林九溪笑了一笑,直把林九溪的心脏赫得漏跳了一拍。
  原来鱼怪脑子中的蓝色晶块是魔兽的魔核晶,虽然鱼怪的级数只是很低的三级,但它是纯水性,魔晶的纯度非常高,是很多魔花的最爱,可惜这种鱼生长在地下暗河之中,很难寻找。
  林九溪爆汗,仙子也喜欢那个东西,难道灵界的“仙子”到了这个地方就变成了“魔花”?为此他专门跑去参观了精灵们给魔花喂食魔核的全过程,结果更加爆汗──那些魔花比仙子温柔多了,精灵们把魔核打成细粉再掺入水里,每天只需要很少的一丁点……哪象仙子,一个人霸着一整块,不给她就一副要跟你拼命的样子,整一个恶霸!
  这个样子的仙子,却是精灵们口中的“月神草”,于万年前的那场大战过后绝迹,难怪一见面就被抢走。
  不过,精灵们的脑袋也确实蛮简单的,非白即黑,刚开始当他们是敌人,后来发现林九溪养活了月神草,立即另眼相待──在精灵的认知里面,只有心地善良的“好人”,才养得出月神草!
  所以这两个冒牌善心人士被精灵们好吃好喝地供了起来,心安理得地在记忆之森中当起米虫,每天除了修行和学习语言,就是看杂书兼四处游荡。
  当然,精灵们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他们想要培养出自己的月神草,每天仙子都会被“借走”十多个小时,而每次回来的时候,仙子总是一副饱受折腾的可怜虫样子,如果仙子不是植物的话,林九溪甚至想用“纵欲过度”来形容她。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发展到有天早晨精灵来借仙子,仙子的叶子缠着林九溪的手指不放,叶片上甚至渗出了一层细细的水珠子……象极了幼儿圆门口抱着爹妈大腿不放的哭娃娃。
  林九溪看的心痛不已,这些该死的精灵都对他的仙子干了什么?是不是仙子惨遭了性侵害?……植物也会遭受性侵害吗?……林九溪一个寒颤,连忙打消掉这种古怪念头,向玟提出强烈抗议──玟虽然战斗力不及寒,但在记忆之森中也是一个说的起话的人物。
  玟一派温和,让他放心,说他们很有分寸,不会伤到仙子。于是林九溪又回过头来跟仙子讲道理,跟她讲他也很想离开,他们吃了一年多的鱼,现在又开始天天吃水果,这都是些什么日子啊……而且这个世界如此多彩,怎么也该四处走走游历一番吧?可是看精灵们的架式,仙子要是不给他们诞下一株小仙子,他们是绝对不会罢手的……
  最后仙子松开叶子,大义凛然地被精灵抱走,看她那副样子,林九溪竟然想起了“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看的那个心酸……幸好仙子没有真的“一去不复还”,回来的时候精神还比前几天好了很多,看样子玟的话还是有些作用的……
  终于,于被俘的半年之后,有一天玟微笑着告诉他们,月神草培植成功,他们可以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去了,不过,有一个条件──他要与他们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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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今天量太少,大家凑合着看看仙子吧,因为再多写的话,又要拖到明天才发得出来。这个星期实在太忙了,好在现在起又可以恢复日更了:)。
  另外,看了看前两天写的内容,很不满意,九溪不是才子形写手,九溪的文是一遍遍改出来的,这个星期太忙,写的匆忙,改的也匆忙,这两天有时间了,准备再做一些修改。不过大家放心,修改只涉及文字,故事情节上不会有变动,看过的不用再看。
  
  




26 迷幻酒店

  26 迷幻酒店
  
  南方大陆与西方大陆交结处有一片广袤无垠的森林,叫作迷幻森林,她是魔兽的家园,偶尔有羽族出没,诡谲凶险,只在森林的边缘地带星星点点地散布着一些小镇。
  这些镇子条件艰苦,说不上富裕,也不至于贫穷,镇上人家大都圈了一小块地,种些粮食蔬菜,而森林外围的野果和低级魔兽更是一种稳定的食物来源,至于那些来来往往的魔法师队伍,则成了小镇人家最重要的经济来源。
  尼阿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小镇上。他生于斯长于斯,是个初级魔法师,十人中就有两三个的那种,在镇上的“迷幻酒店”当一个小小的店员。所谓“迷幻酒店”,其实是一个两层楼十二间客房的小旅店,底楼有一个十张桌子的小餐厅,小镇人喜欢大名字,取了这么个威风凛凛的店名。尼阿每天的工作不多不少,工钱不上不下,日子不好不坏,留在镇上的原因,纯粹是因为缺乏进取心──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到维埃去闯天下的。
  尽管如此,对于那些来自维埃的人们,尼阿还是无比的尊敬的,而对于那些去往维埃的人们,他也是由衷的钦佩的──先不说维埃米贵长居不易,单是想到维埃那么远的地方,要走那么长的路,还要花那么多的钱,他就觉得难以想象。
  所以这一天,当三个男子走进“迷幻酒店”餐厅大门的时候,他傻眼了,他不知道是应该表示尊敬还是应该表示钦佩──这三个人长得都不错,其中两个是很特别的黑发黑眼,另外一个有着一头浅栗色的长发,此人何只是不错,他几乎是尼阿这辈子见过的最俊朗的男人,哦,不是几乎,是肯定……好吧,先不管他们的外貌,主要是他们的衣服,这些人的衣服式样很少见,哦,这个也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一个个都穿得非常体面,一点也不象来自森林──刚打迷幻森林里闯出来的,就算不是衣衫褴褛,也注定风尘仆仆灰头灰脸,哪有穿得这么光鲜的?可要说他们是来自森林之外吧,没车没马,更不是经由传送阵而来(传送阵就在酒店对门),难道他们是步行来的?难以置信,离这里最近的小镇骑马也要整整一天……这三个人,到底是打哪儿钻出来的?
  此时的尼阿还不知道,他的惊讶才刚刚开始。
  
  三个穿着怪异式样的精致衣服的帅哥准帅哥推门而入,尼阿立即迎了上去,三个人对着他齐齐微笑,用维埃语说道:“店家,吾等在此打尖竭息,可好?”
  尼阿一时失神,这是那国语言?为什么每个字他都听得懂,感觉却是如此之……怪异?
  三个人以为他听不懂,又换成昆城语,齐齐又道:“店家,吾等在此打尖竭息,可好?”
  仍然很不对劲,不过这次尼阿反应过来了,非常有礼貌地用维埃语回答:“客官这厢有请。”
  “噗”的一声,某位客人一口酒喷出,笑倒在桌子上,有人带头,其他客人们也纷纷爆笑,幸好店里人不多,不然笑声非冲破房顶不可……
  至此,尼阿终于明白哪里不对了──他们用的是古语,两千多年前的古语!
  不晓得哪根神经搭错了,他居然也下意识地用古语回答了他们……啊呀呀,他都不晓得原来他的古语学得这么好!
  这一点想通了,衣服问题也就很好解释了──他们穿的,不正是两千多年前的古服吗?还是他上学的时候从魔法书上看来的。
  老天,这几个人到底是打哪儿冒出来的?
  再看三个肇事者,一副搞不清状况的神情,看着大笑的食客,一个比一个更加迷茫……
  
  好不容易把几个“现代古人”安顿好,尼阿擦擦额上虚汗,天哪,他再也不要跟他们讲话了,太累人,他那份薪水里面可没有包括表演古人的演出费。
  他却不知道,桌子上的三个,出的虚汗比他还要多。
  石南问玟:“他们为什么都在发笑?”
  玟摇头:“我不知道。”
  石南:“你什么意思你不知道,你才是这个世界的人。”
  玟很无辜:“我是隐族,我也是第一次离开记忆之森。”
  林九溪看看旁边众人的衣着打扮,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同样是长衫,差别太大了,他们的长袍花边繁复层层叠叠,别人却只是一席长衫一根腰带,干净利落,倒跟精灵的衣服有些相似。
  心有所悟,插话:“上一次有人离开记忆之森,是什么时间?”
  玟想了想:“大概是五百多年前吧。”
  林九溪半晌才找回声音:“所以,我们看的是五百年前的书?”
  玟再次摇头:“那个人一直没有回来,估计是出了意外,所以族长才一直不准我们出去。你们看的那些书,应该是两千年前写的……”
  林九溪石南同时石化,也就是说,他们穿着汉代的衣服,说着文言文,跑进了现代的小旅馆?……难怪这些人笑得这么欢!
  玟完全无法理解他们的感受,非常不解地道:“有什么关系吗?”
  林九溪揉起太阳穴,关系大啦,玟大哥您活了两百岁才第一次走出家门儿,对你来说一千年是小case,可是对于一干俗人来说,就算可以活到150岁,两千年,也是沧海桑田啊!
  幸好林石二人脸皮够厚,玟又毫不在意,三个人在满室的笑声中威然不动,等到尼阿送来酒菜,立即动起刀叉狼吞虎咽──狼吞虎咽的只有林九溪和石南,他两个被关在记忆之森半年,吃了半年的素,半年前看到果子眼睛会发绿,半年后则成了看到肉丸子走不动路……
  玟是素食者,对他们的吃相不敢恭维,端了果酒优雅地喝了一口,眉头立即皱起,这酒,比家里的差太远了。
  
  “这里是边城,没有好酒。”
  身旁响起一个温和的声音,三个人同时看向说话的人,是一个很高大的英俊男子,他的衣着与旁人又是不同,英挺的衣裤表明他供职于维埃军方,而肩上的星饰则表明他是地位很高的高级魔法师,简而言之,此人是一个高级军官。可惜这三人一窍不通,全都是一脸不解的神色,连两个饿死鬼都停了刀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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