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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成长 第三十一章

书籍名:《恩赐》    作者:柴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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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世感觉自己真的老了,以前一直没有这种意识,总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年可以做梦,可以由着自己的心情做很多事。可以忽略很多自己原本不想要的。就像曾经的那段婚姻。

如今的程世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而且他已经到了可以决定自己命运的年龄。这也就宣判着他的衰老。衰老的标志就是程世变安分了,与曾经一天到晚吃喝嫖赌,纵欲淫荡的程世相比,如今的他已经学会老老实实坐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喝他的名酒,抽他的名烟,看着他的名男人。

从程寒泷的母亲再婚的那天起,厉中信感觉程世就死了,他绑着程世,轻易地制服了他,没有让他去继续破坏别人的生活。不是他厉中信突然发了善心,只是他不想程世再受到伤害。

厉中信在外里是一个神话般的人物。少年成才,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就敢一个人闯出他的天下。什么规范,什么定理,到他身上统统不奏效。可内里却是一个感情正常的人,而这个感情正常似乎只限定在程世身上。从程世23岁跟着他,到如今双方都已经是人到中年,厉中信仿佛从来没觉得自己对程世的态度发生过改变。

就算他知道那天绑不住程世的心。

就算他知道日后程世一定会报复他,不是表面的干一架,而是真正的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他还是这么做了,就因为一个简单却无法说出口的原因。

厉中信第一次见到程世的时候,他已经打出了自己的天下,那是他就对程世说:“程世,你入了这个道,就别想唧唧歪歪搞一些有的没的,在这里,所有原来没的,都将会有;所有原先有的,也将会没。”可是从说话的那一刻起,厉中信就自己先背叛了这条自己定的原则。

他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感情的陪衬,从小就没有,长大也不稀罕。他以为有时候自己心情来了什么东西都是他呼之即来的,哪怕现在他要一个人对他的爱,兴许几天就可以让一个女人或是男人对他死心塌地。

他没觉得自己缺什么。可一见到程世,他就发现自己开始想要一些东西了,这些东西是他原本不屑的,结果程世居然敢不给,死死守着,于是厉中信开始用一些手段牵制他,不给可以,我不会死皮赖脸地去要,但是你不能给别人,如果你非要逆着我,我宁愿摧毁你,把你训练成一个什么也不想要的人。

厉中信第一次把程世脱光绑着他,是因为他总是偷偷拿走厉中信的那把宝贝枪,厉中信扒掉他衣服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有的人的身体是可以夺去别人的呼吸的。于是他变态地喜欢上了欣赏这具身体和程世脸上欲放抗却无能为力的表情。

他见过很多别人在自己面前裸体的种种表现。青色的,羞耻的,热情的,可看了程世的就觉得原来自己看的那些都是做作的,都是加了一些情欲和思考了之后做出来的反应,只有程世的表情是原生态的。他把那把跟了他很多年的手枪送给了程世,只有历中信自己知道,那把枪就是他唯一的亲人。

事过之后程世依旧不长记性,屡绑屡犯,殊不知自己反倒和了厉中信的意,成了主动送上门的美餐。

程世从没挨过厉中信的打,有时候他见到一些血腥的场面还纳闷为什么自己从来没体验过这种惩罚,比起被别人脱光了羞辱,程世反倒更喜欢痛快一点的。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厉中信绝对不会让别人去选择惩罚方式。

厉中信记得程世来的第一天对自己说的话:“我不想干活,我想一边打架一边过瘾一边就把钱挣了。”

厉中信当时就笑了出来,他竟然幼稚到把生活和电影定义到一起,认为光靠抢就可以过上风光的生活。不过你想要品尝那种生活,我就先让你做几天美梦,陪你玩几天,然后再教会你真正的道路应该是如何走的。

于是厉中信拿来很多闲钱来构筑程世心中的那个海市蜃楼,却没想到这个美梦厉中信让他作了十多年都不愿意叫醒他。就算日后自己对程世的纵容都到了世人皆知的地步,厉中信也没觉得自己做的有多过头。

历中信深深记得程世当时的样子。

那时候的程世戴着一顶小帽子,满脸的阳光,伪装出来的痞气在历中信面前显得幼稚可爱。厉中信有一种想要把他弄灰暗的冲动,终于有一天他如愿以偿了,他又开始怀念程世最初的阳光。

但是这个方程式只能从前推到后,却不能反过来推,不管是阳光或是灰暗,程世身上都带着符合那种风格的美,这种美打破了厉中信的很多承受底线。

他还记得程世第一次打架弄得鼻青脸肿然后兴奋地朝自己要赏来的情景。就像一个街头小流氓,小混混,甚至还带着一点儿书生气。他那时从不隐藏自己的心情,想什么就马上表现出来。若是他对厉中信不满,他也可以马上挥拳就上,不管日后是不是要被大卸八块。

程世曾经对厉中信说:“我也努力过,过平常人的生活,有自己爱的人,然后没事就看看书。我喜欢看书,我甚至还会作诗,如果忽略我的作风问题,在学校我就是一个才子。”

厉中信马上说:“那你给我作一个!”

程世想了想,对着月亮就来了一首煽情的,念完了之后还加了一句:“你这种人是不会理解它的好的。”

厉中信当时什么评价也没给,其实他都懂。

程世爱上了巩志,一个男人,他自己不知道,他以为那就是兄弟之情,以至于当巩志爱上当年的程寒泷的妈妈,他都觉得自己无法忍受的原因是因为巩志没有和他去分享兄弟该分享的一切。

他不愿意看见巩志和女人在一起,他就这样唯一一个朋友,任何人也不能抢走。如果巩志一定要和她在一起,那么程世就干脆抢了他,这样巩志就还只有他一个朋友。

等到他明白自己曾经是爱上了巩志的时候一切都晚了,这段感情早已成为过去时。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巩志是个普通人,就算知道了程世的这种畸形的爱给的最多的也就只是宽容。

但是现在程世不爱了,其实他早就不爱了,他只是在为年轻时候的那段感情耿耿于怀。他记的是他们之间的纠葛和过节,而那一直刻骨明细的爱就被这种东西和时间给腐蚀了。

程世从没认为自己对厉中信有过感情,因为他一直认为厉中信不会赋予别人感情,所以他从来都不冒这个险。尽管有的时候程世真的感觉厉中信的眼神是关心他的,历中信的那些纵容不是靠几个好心情就支持了这么多年的,他也会努力去劝服自己打消这个奢望。

等到程世老了他才慢慢明白,虽然他的容貌在厉中信眼中依旧是风韵犹存。但程世的心已经变得脆弱了,有时候他会在厉中信怀里找个地方躺着,然后问:“我当年也挺纯情的吧?”

厉中信便会笑着点点头,抱着他做一阵翻云覆雨的运动,程世不再为了那么一丁点小事纠缠了,就从厉中信在巩志结婚的那天和程世说的那句话开始。

他说:“你要闹就使劲的闹吧!我以后不会再绑着你了,你要干什么随你,这是最后一次了。”

从那以后,程世真的不再闹了。

厉中信以为他的心死了,其实程世的心是在死了若干年之后又活了。这次是为了厉中信。一个陪了他将近20年的人,一个没办法了就会把程世脱光了绑起来的人,一个程世要什么他就给什么的人,一个命令程世不要被感情之事牵绊自己却深陷其中的人。

程世觉得自己也该知足了,就算有些东西不直说出来,或是不愿意去承认和服输,它也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历中信爱他,就像他已经爱上了历中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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