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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书籍名:《水流云在》    作者: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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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仁本来是早早就定了火车票的,但后来叶振要他推迟走,于是只好去把火车票退了,叶振给他定了机票。
这天一大早,叶振起来开车送林仁去了机场。
在车上叶振就要求道,“我给你把回程机票也去订了吧,你早点回来。”
林仁答道,“我想多在家待几天,你过年时候不是很忙,即使我来了又不能多些时间在一起,何必。”
林仁这样回答,叶振只好讪讪地算了。
要过年了,机场人非常多,办理登机非常排队,站在队伍里,林仁靠在叶振身上打瞌睡,他昨晚上一晚上没睡好,早上被叶振从床上拖起来便是顶着两个黑眼圈,精神倦倦的。
叶振给他拖着箱子,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将他搂在怀里让他站着睡。
要是叶振有什么优点,那么,这就算大大的一个,他不会因为别人的目光和指点而把林仁推开,他可以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林仁亲近。
办理好登机手续,距离飞机起飞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叶振送他到了登机口,林仁向他摆摆手准备进去,叶振拉住他捏着他的下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道,“路上注意安全。”
林仁也不在乎形象了,伸手抱住了他。
机场里那么多人,看到两个男人抱在一起,很多人窃窃私语,林仁放开叶振,拖着箱子进了检票口。
叶振看他进去了,便也离开了。
冬天的飞机经常晚点,林仁一直在机场里坐了两个多小时才登机,他买了本杂志在看,时间消磨得也快。
这是林仁第一次坐飞机,不由得有点紧张,加上气流的原因,一路上晃荡了好多次,他一大早起来喝了点牛奶,飞机餐也被飞机晃荡得不想吃,脑海里出现过数次要是飞机失事的事情,虽然叶振缺点多多,但是他还是非常想他,人的爱情有时候说不清楚是什么东西。
林仁自认自己将叶振的各种缺点看得透透的,自认自己是清醒的,但是,依然无法减少对叶振的感情。
去西山里玩那两天,坐在佛堂里,他认为自己想明白了好些事情。
他想,要是他当初没有遇见叶振,或者遇见了之后没有选择和他在一起,那么,他之后的生活是不是会好些?
不仅是现在,而且在他以后的多年里,在痛苦,在失望的时候,他都会经常想这个问题。
寂静清幽而肃穆的佛堂里,青烟寥寥,檀香的味道氤氲其中,让人心也寂静下来。
对于人来说,在人生的路途上会有很多节点,这些节点是给人的数种选择,但是,其实人最终所走的只能是一条路,这在时间不可能倒流的限制下,人在每一个节点的每一次选择都只能是唯一的选择,人走的那条路无论他怎么选都永远其实只是一条路,再无多的选择。
无论这条路是好是坏,是喜是悲,是苦痛是甜蜜,这都将是人唯一的路途,其实这和别的路途无法比较,也没有必要去比较。
人生既然其实唯有这个选择和这唯一的一条路要走,那么,就该在这条路上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该以一种豁达而乐观的心态来对待,这不仅是人生别无选择的无奈,也是让自己在这唯一的路上走好的最好的方式。
林仁便将自己这一生唯一的这条路引入了叶振,他已经别无选择,那么,唯有好好地走下去。
如果,他就在飞机上死去了,林仁想,他其实也是带着对叶振的爱死去的。
所以一下飞机他就给叶振打电话了,他本来在飞机上感情汹涌,当握着手机和叶振打电话的时候却一切都平静下来了,他只说道,“我下飞机了,马上去汽车站坐车回老家县城。”
叶振道,“你注意着点,我这边有事儿,你到家了再给我电话。”
林仁只好让他去忙他的,拖着箱子出了机场坐车去汽车站。
林仁是在县城里同学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才回老家,他虽然性格冷清,但高中时候还颇有几个关系很好的兄弟,詹绍华就是其一。
詹绍华并不知道林仁的性向,而林仁也不会让他知道。他在武汉读的大学,女朋友是他们的高中同学,也是在武汉读书的,两人工作也都签在武汉,已经准备在毕业后就在武汉买房子结婚了。
听詹绍华这样说,林仁还颇感概的。
詹绍华的女朋友以前追过林仁,当初林仁是他们班的青年才俊,一直成绩拿班级第一年级也排在前五,很受女生的喜欢。
不过林仁那时候就知道自己只喜欢男人了,所以就帮着詹绍华追这个女生,后来因为这事,林仁倒和詹绍华成了铁哥们。
詹绍华听说林仁至今没有交过女友,就劝他道,“你还是快找个吧!毕业了一个人住,还要自己洗衣做饭打扫屋子多不方便,也没个人一起暖被窝。”
林仁笑着看他,“让周倩知道你和她结婚就打着这个主意,她马上把你踹到南极洲去。”
詹绍华道,“这能有什么,读书这些年,我在她跟前做牛做马,结婚了,她不能待我好点啊。”
林仁笑着再没说什么,这是别人的事情,而且,别人的爱情,外人都没有权利置喙的,只有他们自己能够感受到其中的酸甜苦辣。
而詹绍华所说的这些洗衣做饭打扫屋子,叶振虽一黑道大哥的模样,其实在家里都是要做的,而所谓暖被窝,那人简直是块碳,大冬天也能够让人热得只想掀被子离他远点。
而如果詹绍华和周倩谈恋爱六七年,和她结婚也只是要她来洗衣做饭打扫屋子的话,林仁觉得自己和叶振这样在一起,他也无所求了。
林仁回到家,家中山里已经在下雪,他因为给家里打了电话,他的爷爷还来乡里街上接他了,然后说起他奶奶前几天就在念叨他了,家里做了一大堆好吃的等他回去。
林仁性格冷清,其实一点不是因为他缺少爱,而是他从小就得到太多爱了,在家里,所有长辈都很喜欢他,奶奶更是宠他到没边,他从小到大没有在家挨过一次打一次训,加上他是林家这一辈里的长男,小时候长得玉雪可爱,别人看着他还以为是女娃娃,家里未出嫁的姑姑,以及比他大些的姐姐们都争相地抱着他玩,在他还小的时候,他几乎连脚粘在地上的时间都少,总是有人争着抱他逗他玩,不过,那时候林仁就颇冷清了,别人逗他笑他也只给三分笑,不爱哭,不爱说话,从不争抢什么东西,也不像别的孩子喜欢在地上爬泥里滚,而且家里还给他穿女娃娃的衣服,把他装扮地如同个小公主,别人说三岁看到大,其实也是在理的。
林仁在家里过得异常地好,每顿都有好吃的,先别说鸡鸭鱼饿这些家产的东西比城市里养出来的好吃,别的野味在城里可很难吃到,还有家里的熏肉也是一绝,林仁吃过自家奶奶熏的,再去吃别人家的,或者是叶振带他去高档餐厅里吃的,都不是那个味儿,味道不知道差到哪里去了,林仁在他奶奶面前提了一下想带两块肉回北京,他奶奶高兴不已,马上去厨房屋梁上看,指点着要给孙子带哪几块好的走。
林仁看他奶奶激动成这样,无奈地叹了口气,又上楼看电视去了。
他们这是自家装的接收锅盖,还可以看到香港的节目,有时候甚至能够调出海外的来,林仁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这锅盖好好整了一番,然后就在家里看电视了。
过年时,他去他大姐家住了两天,他的大姐生的孩子正好两岁多,是个女孩儿,乖巧不已,林仁这当舅舅的自然一直在陪小甥女玩。
他的大姐当初没上高中,上的职业学校,读出来就进小学教书,现在是他们镇上小学的语文和音乐老师,丈夫是初中的物理老师,两人工资算不得高,但是,日子过得非常不错,林仁去他家,姐夫一家异常热情,只是,当他回到家里,就知道他大爷家出事情了。
说是他琳琳姐要读研究生,他家不让,琳琳在家里和她父母吵架。
他奶奶颇讥讽地道,“一个女娃娃家,读那么多书做什么。还不如多把做饭的手艺学学,以后嫁出去也不至于伺候不好公婆。”
林仁在一边听着,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他奶奶从来就是那种家里孙子是世上最好的,别人家的孩子那都得靠边站,自己孙子做什么都是对,别人的孩子做什么都是错。
但她的这种观念虽然是爱林仁的表现,但是林仁打心眼里是很厌烦的,他也没和他奶奶说话,直接去他大爷家里看情况去了。
进屋去,他的婶婶就拉住他,对林琳训斥道,“你看,林仁比你成绩好吧!他都没说要读研究生,人家正正经经找了工作,你说要读研究生,读什么读!”
林仁颇不自在地劝了他婶婶两句,“婶儿,我来和林琳说几句吧!”
林琳比林仁要大一些,不过,林仁当初比她读书早,于是要比她高一个年级,很小的时候,林仁倒还是叫她姐姐的,之后读书,他怎么会叫一个比自己还低一个年级的人姐姐呢,于是就改叫名字了。
坐在林琳的屋里,林琳皱着眉头坐在那里,林仁也坐在那里,一句话也没说,他刚才只是被他婶婶的声音给刺激地受不住了,这是采用的避敌之策。
林仁坐了一阵,就说道,“你要考就考呗,和家里说什么说。你要考到北京来,到时候我工作了,招待你就是。”
林琳和他年纪相近,两人从小就被比着成绩长大的,林琳自然考不过林仁,所以,从来就被家里人拿来洗刷,要说对林仁印象有多好,那实在谈不上。不过,毕竟是血缘近亲,却是比外人的关系要好,她点了点头,道,“谢谢了。”
“一家人,谢什么谢。我有电视要来了,先回去看电视了。”嫌麻烦,林仁起身就走了,婶婶留他吃饭他也没吃,在门口遇到从外面摘菜回来的林景,林景朝他打了个招呼就进屋去了,林仁回头看了林景一眼,觉得这个小孩儿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一副寥落忧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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