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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书籍名:《四室一厅日记簿》    作者:霄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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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礼拜一,向怀坐在办公室乘凉,听见隔壁桌的老师们在讨论对面的超市。
“现在这选秀活动炒作性越来越强了,哪里还是旬秀’哦,一个超市也学那XX台办唱歌比赛……”
“本来就是为了拉动效益举行的活动,炒作正是目的嘛。”
“我有个学生也去参加了,听说奖金还挺高。”
唱歌比赛?这种活动向怀是必定要敬而远之的,他跑调能跑到外太空去,一开口保证那超市这辈子都没生意。
忙里偷闲地结束工作,向怀伸个懒腰准备下班,这时忽听门口的方向有人道:“向老师,有人找!”
向怀一愣,起身往门口走去。
来人的面容在视线里渐渐清晰,他猛地顿住脚步,惊讶得一瞬间不知该说什么好,两人就这么面对面,默默无语,好不尴尬。
片刻后向怀终于意识到这里不是谈话的好地方,便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笑道:“怎么过来了?有事?咱们去那边说。”
对方抿着嘴唇轻轻点头,跟在他身后。
中午十二点黎亚君下了课,跟两个同学一起去图书馆还书。
——顺便借几本小说好了,哦对,上次方义同说想借几本英语杂志来着……
“嗳,你们看,那边的是不是向哥啊?”左边的男生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地抬手一指,黎亚君心中一动,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
图书馆旁边是一片小树林,这个季节树叶还没凋落,绿得正旺,向怀一袭白衬衫站在那里,身材颀长,说不出的俊逸挺拔。
帅哥老师自然不会是男同学们好奇的理由,他们所感兴趣的,是向怀身边的人——准确的说,是女人。
双方相距有些远,看不清那女子面容,依稀只见其身段浮凸有致,浅葱色的裙摆随风微扬,端的是体态风雅、窈窕可人。
“——是向哥没错!旁边的是谁?师母?”
黎亚君听到“师母”二字,第一反应不是好奇,而是“那两个人不是分手很久了么?”
但若不是师母,那这个女人又是谁?他如果有女朋友,怎么从来没提过?
黎亚君想到这里,突然发觉——他们又不是铁哥们儿,向怀原本就没义务跟自己事事通报,是他一厢情愿了,以为自己对于向怀来说,大抵算个特别的朋友。
这种心理,就像是“朋友结婚了,请帖没给我”一样,生气倒不至于,就是有点酸涩。
“快快,过去打个招呼,看看师母是什么样!”黎亚君被同学拉着快步往向怀身边走。
向怀倒是远远就注意到了那三个学生,尤其在看见黎亚君时,他居然觉得……有点不自在。
他下意识离身边的女人远了几公分,露出一张笑脸来。
“向老师好!”学生们大声打招呼,恭敬的模样给足了向怀面子。接着他们脑袋一转,笑嘻嘻地看着旁边的女人,打趣道:“向老师,这位怎么称呼呀,该叫师母吗?”
——好家伙,向怀这厮艳福不浅,那女人近看更是引人注目,说她有一双秋水般的眸子丝毫不夸张,秀气的脸蛋,娇小的红唇,好一个水灵灵的古典美人。
“小子们不清楚可别乱叫,误会了就不好了。”向怀故作轻松,眼睛却不住向黎亚君脸上看去,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在意那小子的看法。
“向老师不用害羞啊,”黎亚君避开他的目光,一脸老气横秋,“有道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
那漂亮的大姑娘听了这话脸颊就泛红了,娇羞的模样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心动。黎亚君没来由一阵气闷,抱着几本书朝他比划一下,道:“我们得去图书馆,再晚一阵可要下班了。”
向怀张了张口欲言又止,最终点点头,道:“去吧。”
两个同学很不满,嘀咕着亚君你干嘛这么着急啊,书下午去还也行嘛,师母这种大美人可不是天天都能看到的……
黎亚君挑了挑眉毛,语气颇有些酸味:“你们没看见向老师脸都绿了?谁会乐意几个男人盯着自己的女人看啊。”
同学们仔细一想也对,便纷纷赞他观察入微、小心谨慎,须知期中考试这段敏感时期,老师的逆鳞可万万触不得。
万家福大型连锁超市门口今天中午依旧人潮汹涌。
第二场初赛正进行到火热时分。
方义同有些紧张地站在后台,不时低头看一眼胸前的号码牌,手心里湿不溜秋的全是汗。他缓缓做着深呼吸,口中默念歌词,生怕一会儿忘了半个字导致与五千块失之交臂……
舞台上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刚唱完一支节奏火爆的歌曲,气氛正high,强有力的鼓点中那人突然一个倒翻,秀了一段酷炫至极的街舞,只听台下一阵震天响的尖叫欢呼声,连主持人都明显对这位选手另眼相看。
“喔——刚才这位先生真是高水准高水准,我们可以看到观众们情绪很激动……大家请先淡定,接下来我们将欣赏到一支十分舒缓的歌曲,有请号选手——”
方义同慢慢走到台前,两条腿止不住地颤抖。
台下黑压压的人群仿佛一片乌云,他额前沁出一滴冷汗,觉得喉咙中十分干涩,话筒都差点从手中滑出去。
别紧张,放轻松……
上次在KTV表现不就挺好吗?不用担心。
——没问题的,一定没问题。
前奏放完后,方义同已经迅速调整好心态。
他选的是一首老歌,说实话老歌很难唱出彩来,尤其是原唱的声音十分有特点的情况下。
方义同唱歌时喜欢在脑中勾勒出歌词所描写的画面,这曾经是他最喜欢的解压方式,每一首歌都是一个故事,这让没机会读书的方义同体验到了很多事物。
形象普通的方义同和前一个造型炫目的选手实在是有天壤之别,加上他选的歌群众们早已耳熟能详,因此他一露面,着实没勾起观众的期待感来。稀稀拉拉的一片掌声中前奏响起,方义同缓缓将话筒抬到嘴边,歌声自他口中流出。
——结果如何,请参考KTV事件。
方义同的嗓音条件实在是好,加上无师自通的唱法,几个高音处理得非常棒。一首唱完以后众人早已颠覆了对他的最初印象,掌声如雷般惊人。就在这时大家注意到一个问题,这位小哥上台以后由于太紧张,竟然没做自我介绍……
主持人很汗颜,制止了方义同急匆匆下台的动作,“等一下!同学,同学,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方义同茫然地眨眼睛,台下一阵哄笑。
“啊……?”
主持人把话筒递给他,“你还没向大家介绍一下你自己呢!”
“哦……”方义同站得端端正正,像在接受面试一般,“我叫方义同,十八岁,身高一米七三,体重50公斤……”
主持人破功了,他用力拍拍方义同的肩膀,“这位同学,你太有意思了,唱的很棒,祝你走到最后……下面有请10号参赛选手……”
初秋的正午阳光暖人,微风阵阵沁人心脾。
由于不喜欢食堂的闷热,宁简今天也偷偷在校医室解决午餐。
电脑主机发出阵阵嗡响,他拍了机箱一下,于是它安静了。
“该换了吧……”宁简泡了杯茶坐在电脑前,顺手打开邮箱,发现有两封未读邮件,一封是某网站的广告,还有一封是——
萧晓。
他握着鼠标的手顿了顿。
打开邮件,迎面是阳光灿烂的草地上萧晓年轻的笑脸,宁简看着这张脸,突然生出一股“老了老了”的感慨来。
萧晓前途光明,风华正茂,正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小树苗,两个人做朋友多好,他怎么就会对自己产生“喜欢”这种情感呢。
不厚道的说,宁简对于自己的脸还是有一定认知的,希望那孩子只是单纯喜欢他的长相吧,认真的感情只会让他觉得棘手……
萧晓的信件中只字未提他的病情,本来就不是大不了的事,何必说出来让别人糟心。
整整一篇都是他去美国以后的见闻,很平淡却很有趣,宁简看着看着,便忍不住扬起嘴角。
其实很羡慕对方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人到了二十多岁就要开始被各种东西压制得喘不过气来,他从卫明耀身上看到了太多辛苦和无奈,有时候也忍不住为对方心疼,觉得他帮了自己这么多,哪怕能在生活上替他分担一些也好。
——宁简突然觉得两人迟迟未分手,恐怕这也算是原因之一。
他刚给萧晓写完回信,卫明耀的电话后脚就到。
“宁宁,你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你呢。”
“还没,正要去,”卫明耀犹豫一下,小声道:“上次真的很对不起,我醒了以后你已经不在家了,没机会当面说……”
“没关系。”谁都有压力,宁简自然不会和一个醉到神志不清的人计较。
“……那我今天能过来吗?”
宁简诧异地挑眉——这个要求倒是少见,卫明耀最近怎么这么有空?
“好,你想吃什么,我提前准备。”
对方的声音很欣喜:“不用不用,我来准备就好,你等我啊。”
挂掉电话,宁简的心情有一点复杂。
——对方这种刻意的讨好令他高兴不起来。
卫明耀舍不得他,他也忘不了七年的感情。
明知对方总有一天要结婚生子,两个人这么拖下去真的不知道有什么意思。但要说分手,又找不到一个确切理由——明明还存在那么一点感情,何必非要急着走到那一步?
傍晚时分,宁简按时下班了,他边思考着待会怎么劝一心想好好表现的卫明耀远离厨房,边往校门口走。
——然后,在一片灿烂的晚霞中,他看到了微笑着向自己挥手的萧晓。
那一刻,宁简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
“宁医生,我回来啦!”
那小孩的表情就像是久未归家的小狗一般,有点委屈又有点高兴,要不是周围人多,只怕他当场就要扑上来。
“咦,我以为你看见我好歹会笑一下的,真遗憾。”萧晓耸肩。
宁简弯起嘴角,“抱歉,那我现在补上。”
“别,强扭的瓜不甜,我就是顺路来看看你,好几天没见面了嘛。”萧晓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出去一趟也没带什么东西,在商店里发现这个还蛮好看的,就买来送给你。”
“……送给我?”宁简下意识蜷起手指——明显是一副拒绝的姿态。
萧晓脸色一暗,口气也不复刚才的轻松,“宁医生,一个小纪念品而已,你不是要扫我面子吧?”
虽然对方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孩,但说到面子问题时那模样也是一派正经,宁简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太过分了,便接过来道:“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
“对了对了,你回家再打开哦,在这里看的话我会不好意思。”萧晓脸上没有一丝“不好意思”,反倒透露着点狡猾和得意。
看到宁简点头,他便如释重负地出了口气,“那就这样,我回去啦,拜拜~”
萧晓的背影看起来很快乐,宁简握住这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手心被它的棱角硌得微微发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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