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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书籍名:《煜色再临》    作者:小水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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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少爷,您今天还是不要出门的好。”管家连伯半垂着头,斟酌再三之后还是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
  “为什么?”眯起了眼眸,言煜放下手中的牛奶杯,对上连伯的眼睛。
  “因为今天大少爷有可能会回来,而小少爷您已经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见过大少爷了,难道不想……”
  “连伯。”看着这个的确是真心的对待那个曾经的少年的老人,言煜叹了一口气,还是说道,“我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应该可以决定自己该做什么了。而且你已经说过了,大哥也只是有可能会回来而已不是吗?”
  曾经的那个少年到底是太过稚嫩,他并不知道眼睛就是一个人的心灵之窗,于是他选择相信家外的一双看不透的眼眸,而总是对家里这对浑浊但却通透的眼眸冷嘲热讽。
  也许曾经的言煜唯一辜负的就是这个看着他长大的老人,可是现在的言煜虽然通透但是却有一颗被冰封了的心脏。
  所以他只能用伪装的年少不更事继续来伤害这个老人,好达到自己的目的。
  “大少爷他……”似乎早就预料到言煜会有这样的反应,连伯叹了一口气,还是说道,“那就算了,不过小少爷,您最好还是记得回来吃晚饭比较好。”
  从那本日记中言煜得知,曾经的“他”有过一段因为受伤而颓废的生活,可是现在的他并不是以前的那个“他”,今天的他出门是有着明确的目的的。
  而且虽然并不想太早见到言晏飞,可是该来的总是会来,而于跃思一直都不是一个会逃避的人。而从言煜的角度上来讲,虽然他会从言辞上对他的大哥做出剧烈的反应,可是早就已经习惯在言晏飞的羽翼下生存的他对于他那个没有血缘的大哥还是相当的推崇的,根本不会做出故意回避他的举动。
  于是他点头,同时拿起放在一旁的外套:“好的,我知道了,那么我就先出去了。”
  “好的,小少爷,您慢走。路上小心。”看着自己的小主人离开,满腹心事的连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这才忙自己的工作去了。
  ……
  ……
  ……
  即使是最成功的人士,在他们死后也会化作飞灰,被深深的埋入土地,成为陵墓中的又一座墓碑。
  看着墓碑上那张熟悉的脸,言煜浅浅的笑:没有想到他竟然能够体验这种新奇的感觉,看着曾经的自己被镶嵌在墓碑上,成为别人口中的一段谈资、一个故事。
  于跃思的一生无疑是风风火火的,即使是已经告别了这个世界,报纸上还会到处都是他的新闻——关于于氏的、关于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于氏总裁的后事的、甚至是关于他离世之后的家庭中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而今天他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对过去的一个告别的同时也是一个确认。
  确认作为于跃思的他的确已被埋入土中,确认那个曾经站在顶端的男人已经离开了这个人世。
  人就是这样,生前风光,死后凄凉。虽然于跃思的坟前还是放着许许多多的花束,可是这并不能减少那种挥之不去的凄凉感。
  深深地看着那张黑白色的照片,触摸着照片上那个男人上翘成一个嘲讽弧度的嘴唇,言煜浅浅的笑了,那笑容竟然和墓碑上的如出一辙。
  于跃思的这一生的确是成功的,他的城府、他的手段让他赢来了许多人企及一生也无法得到的东西,可是与此同时他也失去了许多的东西。
  于跃思从来也不会羡慕平凡人父慈子孝的生活,因为他知道那是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的东西,自己的父亲只会认真的思考如何才能使自己成为更加适合的继承人。于跃思也不会羡慕那些兄弟情深的戏码,因为他的兄弟永远只会拿着刀子随时在他的背后站好。于跃思更不敢随意的相信别人,因为商场如战场,一不留神他就可能会全盘皆输、一文不名。
  曾经的他不是没有自己的梦想与抱负,可是当面对现实,候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学会了带着冷笑丢下那不切实际的可笑梦想,去用双手博取自己不得不面对的未来。
  他是于家最正统的继承人,他是于氏高高在上的主人,他也是掌握着许多人身家性命的高高在上的君王——这样的生活虽然不是于跃思一直以来所希望的,可是他却并不讨厌,甚至也很适应。
  但是当一切迎来巨大的转变,当他那个看似强大的心脏已经不能够承受更大的负担,于跃思只能够半坐在床上,看着那些潜伏着的野心家纷纷浮上水面,看着许多人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就开始上演人走茶凉的戏码。
  无奈吗?愤恨吗?不平吗?不,于跃思从来不会这样,他是野原里的一头孤狼,只会隐藏着自己绿莹莹的目光,悄悄地躲在那一群自以为聪明的猎物身后,等待着最后一击——即使他的生命已经迎来了结束的钟声也一样。
  也许那些人一经发现自己埋下的伏笔了吧?言煜浅笑,眼眸中却是一片清冷:别人都说人死如灯灭,可是于跃思并不这么想——即使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也要狠狠地咬伤他的敌人,让他们永远也不能忘记它所带来的痛楚。
  如果不能够让许多人在你死后怀念你,那么不如让更多人在你死后依然惧怕你——曾经的于跃思紧紧地抱着这个理念,即使是在病中也在马不停蹄的运转自己的大脑。
  可是如今,他不再是那个不得不挑起重担的于跃思,而是言家那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更加没有任何实权的小少爷言煜。
  用言煜的身份继续斗下去?继续把言晏飞当做今生最大的对手,继承言家然后再吞并于氏?如果按照于跃思的行为方式继续下去的话他的确是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可是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于跃思,在他的面前已经有了更宽更广的道路,没有必要再让自己化身为豺狼整日与人搏斗不休。
  现在的他已经想要试着告别那个名为于跃思的男人的一切,也许那些过去、那些记忆都是无法割舍的,可是他毕竟可以去选择自己的未来不是吗?
  放下所有的一切,言煜心想:这应该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看看于跃思,来到他的墓前与他告别。
  转身,他对着一旁看守陵园的老伯微笑:“老伯,谢谢你了。”
  老伯的脸庞笑成了一朵菊花:“唉,没关系,不过说起来这个于先生还真的是一个大善人啊!在他死后也有好多人来看他,嗨,小伙子,你和于先生也认识吗?”
  “是的。”言语浅笑,“我们曾经有过一面之缘,他教会了我许多东西。”
  “是吗?”老伯继续笑着,可是笑着笑着就又多了几分感叹,“我还说那个于先生死后把他大部分的财产都捐了出去,这个年代这样的好人不多了。但是谁又能够想到他才死了没有多久,他的老婆就带着他的儿子改嫁了呢?而且嫁的人还是他的堂弟。”
  “没办法,世事总是无常的。也许于太太有自己的想法也说不定。”言煜表面上依旧平和,可是心里面却在冷笑。
  果然,方如华那个女人自己才死了没多久就忍不住了。不过其实他们这对夫妻之间本来也就没有多少感情,好歹她的儿子还是他的种,他根本就没有必要再要求些什么不是吗?更何况既然于辰封在他死后已经得到了于氏,那么她又会有多少利用价值?
  女人,总是一种天真的生物。
  可是儿子毕竟还是他的,所以他还是给她留下了不少的东西,所以于辰封才会娶她吧?但是于辰封的这种选择对于她来说未必就是一件好事——毕竟他们的未来还有很长。
  至于自己手中的那些股份,于跃思早就在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抛出一部分,换来的钱也都捐了出去——虽然钱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是他就见不得自己的对手能够坐享其成,如果于辰封想要真的彻彻底底的掌管于氏的话,那么就不得不再费一些力气。
  他一直都是一个偏激的人,虽然于氏是他的祖先留下的产业,可是既然在他死后于氏就不在他的手里,那么对于他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当然,他还不至于把所有的事情都做绝,要是真的这样的话恐怕于家的那些祖先真的会忍不住诈尸痛骂他这个不肖子孙。
  以于辰封的本事,自己留下的麻烦他早晚会解决,可是恐怕在他彻底的解决之前,自己这个“堂哥”的阴影还是会一直笼罩着他的吧?
  于跃思不是神,所以他早晚会彻底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一点痕迹也不留,可是他也不是可以让别人随便谋划而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虽然当时他也许会不动声色,可是当一切结束,你还是会被发现他从来也没有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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