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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页

书籍名:《花屋大厦》    作者:ra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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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是对你影响很大的人。”慕容锦说道。
  
  “算是吧,”兰德想了想,“起码在我想找个人说说话的时候,佛朗索舅舅出现了,感谢他,让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患上抑郁症的吸血鬼。”
  
  “感谢他。”易非梦应和的笑。
  
  在所有人脸上都浮出暖暖笑意时,只有易墨微不动声色地,他按着兰德的手,目不转睛的看他。兰德又说,“舅舅还说,我还小不会明白他们的美丽所在。不过,我并不认同他的这句话,直到现在我还是不能理解那些东西的美感,他说他们是残缺的,但是却是一个人真正存在的证据。”兰德耸肩,易非梦瞧着他,说道:“挺有道理的,没想到你们家里还出了哲学家。”
  
  “佛朗索舅舅有他自己的一套,不管别人说他什么他都不会理会,那时候我很崇拜他这一点。”兰德说,“那天清晨,我和舅舅坐在窗帘拉得严实的大厅里喝红酒,那还是我第一次喝到红酒,囫囵吞下,完全没能品出什么葡萄的味道,木头的香气,喝了没几口就醉醺醺的了,舅舅的脸色不好,却还是精力充沛,应该说他是在说起他的理论来总是精力充沛。”兰德将手里的茶杯放到矮桌上,慕容锦执起手边的茶壶又给他添上了茶水。
  
  “他握着银质的葡萄酒杯,说起他要制作一个女人的计划,一个完美的女人。上次他采院子里的玫瑰就是要用来做女人的嘴唇,那么多玫瑰花,他说他讲它们放在一起碾碎了,加上水再加上牛奶和他收集到的处/女的唾液,他将它们调和成黏糊糊的红色,那是他想象中完美的女人的嘴唇的颜色。他要用托帕石做女人的眼睛,那是种很漂亮的蓝色宝石,像天空,我是说,很久之前的明亮天空。
  
  女人的头发要用海藻做,舅舅说他的完美女人必须要有淡淡的海水腥气,在他看来,一个女人必须要像大海一样,深邃,时而平静,时而暴躁,内里是绝对的寒冷。他问我,女人的皮肤要用什么做,我说我不知道,我对女人没什么概念,所看见的都是些苍白,高傲的女人,也没触碰过她们,对女人的肌肤毫无印像。”兰德手里握着易墨微的手,他的手比他的手要大,手指长,骨节分明,是很有力的手。“舅舅就说,或许可以用玉来做,我那时还不知道玉是什么,舅舅告诉我,玉是一个东方国家的宝石,其中有一种叫做羊脂玉的,很珍贵,触感很好,润滑,细腻。”
  
  “不过,玉不会很凉吗?用来做肌肤的话是没有温度的吧,而且上哪里去找那么大块的玉啊。”玉桃提出疑问。
  
  “舅舅有他的办法去搞到这些东西,我也问了他关于体温的问题,他说,这不是问题,只要给块玉灌进新鲜的血液,它就能温暖起来。”兰德笑着,“我以为他是酒后胡扯,没太在意,之后我们说起了女人的鼻子,耳朵,其实也都是舅舅一个人在说,我对这方面没什么发言权,也插不上嘴,就乖乖听他说。舅舅邀请我在他家小住,说要作出那个完美女人给我看,我很好奇,也不愿意回家,就答应了。
  
  我睡在舅舅隔壁的房间里,古堡很大,房间里也很干净,而古堡里除了我舅舅,再没有其他人,一个仆人都没有。我问舅舅,是不是他一个人打扫的房间,舅舅很自豪的说,他有一个魔法仆人,也是他的作品,他问我想不想见见,我拒绝了,实在是害怕不知道又会看见什么倒人胃口的东西。第二天晚上,舅舅给我看他画的画像,那个完美女人的画像,算不上是漂亮的女人,却有张温柔的笑脸,舅舅在每样身体部位的地方都标注出了所要用的素材,我问他,这个女人的原型是谁?他说,是他所喜欢,为他挡下一剑而死去的女人。我就知道会是那个女人,我对他说,你一定是太思念那个女人了。舅舅却摇头,他说,我在想除了成为吸血鬼之外,还有没有能让两个人永远在一起的方法。我说,即便制造出了那个女人,也是没有灵魂。舅舅不以为然,他说他有办法成就女人的灵魂。他要用自己身体里的血灌进女人的身体里,他在一本古老的巫术书上看到过,只要死去之人深爱的人愿意献出自己的所有鲜血,那么死去之人便能复活。我笑话他了,如果女人复活,看到自己深爱的人为了救自己而死去,那会是怎样的痛苦。舅舅被我的话问住了,他说,他需要再想想,在那之后的三天我都没有看到过舅舅,他没有踏出自己的房间一步。我在古堡里闲逛,每次都逛不长,舅舅挂在墙上的东西看多了就会难受,有一次我绕着走廊走了一圈,强忍着看完了所有的作品,后来回到客厅里时,忽然觉得那条美人鱼很漂亮。”
  
  “对比产生美。”易非梦说道。
  
  兰德同意的点头,“舅舅从房间里出来的那天,激动的告诉我他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他说他找到一种方法不会让复活之人产生那种痛苦,我没有问他是什么方法,我看到他的脸,忽然很想离开,他生病了,病得不清,被一个妄想中的作品弄晕了脑袋,我劝他冷静,我说,那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死去的人是不会复活的。舅舅说,兰德,你错了,你以为我是为了自己才想造她出来,不,不是这样,我是为了要让世界上相爱的人不会分离,让那些因为病痛和灾难死去的人复活,继续他们的人生,他们不该死,该死的不是他们。
  
  我知道舅舅是在自责,因为女人的死。在舅舅的挽留下我再留了两天,我看到舅舅拉回了一马车的材料,我没有看到女人的制作过程,就离开了。临走前,舅舅给了我一本书,他说如果哪一天他不在了,让我打开这本书,我答应了他,但是,我当时在想,他不会不在这个世上。除了火,阳光还有圣水,银器,大蒜,十字架对舅舅的影响都不大。我以为没人能杀死他,但是我遗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他是可以自杀的,如果他放干自己全身的血,必死无疑。”兰德的神色凝重,最后那四字,说得用力。
  
  “也就是说要是把你身上的血全放干了你也会死?”易非梦一拍桌,激动道。
  
  “不清楚,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兰德看易墨微一眼,这个特殊情况的始作俑者正满面春风的对他笑,兰德撇嘴,转过头,“部门里做过研究,没什么结果。”
  
  “啊,也就是说任何能杀死吸血鬼,能杀死正常人的方法都对你无效啊。”易非梦失望的摊手。
  
  “让你失望了。”兰德温和一笑。
  
  易墨微不禁跟着笑了,嘴角弯出柔和的弧度,将兰德揽进怀里,亲昵的用鼻尖蹭他的头发,兰德挣开他,“喂,这么多人。”
  
  “有什么关系?”易墨微扫了其余三人一眼,挑眉。
  
  “今天天气真不错。”玉桃不觉打了个寒颤,仰起脸,恰是一阵桃花雨,花瓣零零落落四散而来,香气满溢。
  
  “恩,是啊,太阳真好。”易非梦也仰起脸。
  
  “喝茶吗?”慕容锦提起茶壶分别给矮桌上的空杯里注上水。
  
  兰德眼皮一跳,瞪易墨微一眼,小声地,“无耻。”
  
  易墨微笑着端起微烫的茶杯,对兰德说,“继续说啊。”
  
  兰德整整衣领,双手撑在矮桌上,继续说道:“后来一年,我又去找舅舅,给我开门的是个女人,一开始我以为是新来的仆人之类,她对我笑,拉我进屋,我碰到她的手,再看到她始终不变的温柔笑脸。我知道,舅舅的实验成功了,他真的造出了一个完美女人。她的身上有海的味道,她的嘴唇艳红如玫瑰,肌肤如玉,牙齿洁白,眼睛透亮。她邀我吃晚饭,我问她,佛朗索舅舅在哪里?她一愣,说不知道,说她并没有听说过佛朗索这个人。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们的晚餐是一份肉排,女人吃的很香,她用红葡萄酒配这份肉排,她还告诉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肉很上瘾,还抱怨说都快吃完了,以后没有吃,不知该怎么办。可我却吃不下。因为我闻到了舅舅的味道,从盛放肉排的盆子里传出。”
  
  “那本书呢,你舅舅给你的那本书打开看了吗?”易非梦追问道。
  
  “我打开看了,是零散的笔记,详细记录着制作女人的过程,其他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里面有一条换血的,舅舅在自己的血液里加了罂粟,他认为那样能让复活的人彻底忘记过去,作为一个新生的人存在。他幻想自己成为了赋予生命的神,他疯了。”
  
  “用罂粟血和恶魔换来的灵魂么。”慕容锦缓缓说道。
  
  “唔?你知道这种方法?”玉桃惊讶看他。
  
  “看过一两本巫术的书,似乎是有这么一种方法,不过,还是第一次听说成功的人。”慕容锦顿了顿,“那个女人把肉吃完了之后怎么样了?”
  
  “这倒没有听说。”兰德摇头。
  
  “传说用此法复活的人,会有啖食让自己复活之人的人肉的欲望,而在人肉吃完之后,她也会死去。”
  
  “根本是毫无意义的复活术。”易非梦说道,“不过,与其说是复活术,不如说是诅咒。”
  
  “复活这种事情本身就没有意义,人死了就是死了,如果强用方法让人复活,也不会再是原先的那个人,魂魄已经破损,不会再凝聚成原先的形态。”易墨微垂眼,吹开茶杯里飘着的花瓣,举起杯子,浅浅抿了一口。
  
  




六十六

  易非梦的故事开始的毫无征兆,当众人还沉浸在罂粟血的传说中时,她却已经述说起一个全新的奇遇。
  
  故事发生在一个村子里。村子偏僻,到达山村的必经之路是一片雨林。雨林的泥地里爬满蚂蟥,不知不觉爬上人的身体,柔软的吸盘贴在皮肤上,它们肥大的身体因为鲜血的味道而欢跃扭动,要是运气不好,还会有蚂蟥顺着那口子爬进人的身体里,它们喜欢这样,喜欢在血海里徜徉的自在。雨林的树木高大,遮天蔽日,在里面行走,分不清白日和黑夜,唯一的信念便是雨林尽头的村子。
  
  村子不在任何一张地图上被标注,在当时——1941年,所有能找到的地图上都只能在雨林的边缘发现一条毫无根据的国界线,眼神越过那条线,便从东方的领土进入了西方世界。村子只在人们的传说中存在,是一个没什么根据的传说,在所有能找到的古书上都只能看到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那里住着女娲的后人。
  
  易非梦记不清自己走了多少天才到的村子,只记得和她一起去的三个人:一个冒险家,试图在村子上发现什么绝世宝藏;一个绘制地图的学者,想要画出一张完整的国家地图;还有一个艺术家,收集各种各样的声音,人的,动物的,山的,水的,雨的,风的…………他说,他听说女娲的后人擅歌。在路上的时候,他们问她,她是做什么的,她告诉他们,她是驱鬼的。冒险家问她,为什么要去那个村子。她告诉他,告诉他们,只是想看一眼女娲后人的样子。
  
  后来,那三个人都死在了路上。搜集声音的艺术家为了录到蚂蟥吮吸自己血液的声音,眼睁睁看着它爬进了自己的身体,一只进去了,另一只也进去了,那血口被扩大,涌进了无数蚂蟥,不知道他是因为疼痛而死去,还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绘制地图的学者避开了蚂蟥,他将自己裹得严实,他死于一条悬崖,为了测量悬崖的尺寸,坠落死去。冒险家躲过了蚂蟥,跃过了悬崖,他是被雨林里一株黄金植物害死的,那植物真的是黄金做的,有整整一片,他试图采摘它们,不贪心,只要一株,却被这一株给咬死了。
  
  “我没有穿厚实的衣服,蚂蟥爬进身体也没关系,我掉到了悬崖里,摔断了腿,差点死掉,冒险家救我上来,我也去碰了黄金的叶子,很疼,它有毒,我看着冒险家死过去,没有任何办法。”易非梦说。
  
  不过,雨林还有许多其他尸体,他们不会寂寞。那些苍白的尸骨在已经能看到村子里的炊烟时,堆积得最多,迈着步子踩到的不是泥土,而是白骨。
  
  她走到村口的时候,看到一个老人,灰色长袍,弓着背,似乎背上压着千斤重物,他的银色胡须垂到地上,末端是脏兮兮的黑色。脸上被皱纹挤压着,几乎难以看清眼睛和嘴巴,也看不出他是带着什么样的表情,像是一块沟壑满地的荒芜土地。
  
  “他是在等你?”兰德问道。
  
  “他说,他等了我很久,我问他,到底等了多久。”易非梦笑着继续,“他告诉我,自从他出生起他就在这里等我。他们村子里的女巫告诉他,让他在这里等我。”
  
  “他等的并不是你,只不过是在等一个能越过雨林找到村子的人。”易墨微不紧不慢的说道。
  
  “没错,确实如此。”易非梦赞同的点头。
  
  灰色衣服的弓背老人带着她走进村子里,这个村子和其他任何一个村子,从外观上来看,没有任何不同,茅草顶的破败屋子,有火红的大鸟停在上面,抬头看去,赤鸟的羽毛似是一团火,要将茅草烧成灰。低矮的篱笆墙,上面盘结这藤蔓或是死去的蛇。有孩子站在门口,穿着大人的灰布衣衫,衣服拖到地上,沾到了黑色的泥土。分不清那些孩子是男是女,都很相像,却在细微处存在迥异,比如有的缺失了一条眉毛,有的没有了一粒眼珠,有的半边脸生了暗疮,有的则没有嘴唇。孩子不多,人家也不多,只有十户。
  
  十户村民的上空是没有遮蔽的天空,灰色的天空。没有云,没有空气在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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