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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死刑通知单之离别曲》    作者:周浩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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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华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龙宇大厦一度是龙宇集团的总部,邓骅死后,警方开始查办龙宇集团,龙宇大厦作为集团资产也被罚没。前不久省城法院对龙宇大厦进行了公开拍卖,高德森高调入手,现在已经成为了龙宇大厦的新主人。不过双方的物管到目前为止还未进行交接,高德森急吼吼地便要坐镇龙宇大厦会见阿华,究竟是个什么用意?

高德森猜到阿华所想,便又笑道:“阿华兄弟,我知道龙宇大厦现在还是你在管理,明天我的人会来接管大厦。不过在此之前,我算得上是你的新主人,你即便不想干下去了,也得站好最好一班岗吧?”

高德森说话的声音很大,一旁的马亮也听了个分明。他往地上啐了一口,忿忿不平地骂了句:“呸!你算个什么东西!”

阿华却不动声色,他似乎坦然接受了自己此刻的身份,只问:“那高老板明天过来,我需要准备些什么?”

高德森说:“在金龙厅准备一桌酒宴吧。等我的人过来之后,你就不再负责大厦的物管了,到时候你是我的客人,我们就在大厦十八层的金龙宴厅,边喝边聊。”

“宴会上的酒菜呢?”阿华接着问道,“高老板有什么要求?”

高德森“嘿”了一声,说:“我想尝尝邓总养的那条金龙鱼。”

阿华一怔,然后默然挂断了电话。一旁的马亮早已瞪圆了眼睛:“操他妈的,这姓高的也太嚣张了吧?”

阿华伫立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之后他的思绪才回复过来,对马亮道:“走,和我去龙宇大厦!”

半小时后,俩人驱车来到了龙宇大厦前的广场。作为省城昔日最繁华的权势中心,这座大厦早已不复往日的辉煌。除了一些负责日常维护的物业人员之外,曾经在大厦内叱咤风云的集团精英均已作鸟兽而散。整幢大厦冷冷清清,在这个华光纷繁的夜晚也找不出几扇亮着灯火的暖窗。

阿华身为大厦主管,此刻却没有心情自怨自艾,他带着马亮直奔十八楼——这里正是整幢大厦最为核心的区域。

狭长的走廊尽头是邓骅生前所用的办公室。办公室的左手边是一个宽敞的会议室,右手边则是一个宴会厅。

能得到邓骅宴请的都不是一般人,所以这个宴会厅自然也极尽奢华之能事。光是宴会厅的装修就花费了近百万元,其中那条产自伊朗的真丝地毯据说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铺在地面上比镀一层黄金的代价都要昂贵;厅内的桌椅橱柜都是昂贵的红木制品,任何一件放到拍卖品市场上都会让收藏家们趋之若骛;在宴厅门口出陈列的那个酒柜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柜中存放的各类美酒却能让最苛刻的品酒师为之咂舌;当客人们享用佳肴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想到,这里所用的餐具均出自明宋官窑,任何一件的价值都不会低于脚下那条名贵的异国地毯。

有幸光顾过这个宴会厅的客人无不惊叹于遍布在厅内的豪华陈设,但只有极少数人才懂得,整个宴会厅中真正的宝物并不是这些地毯、红木、美酒、瓷器,而是在水族箱里养着的一条鱼。
那是一个硕大的水族箱,大到布满了整整一面墙。水族箱朝向宴会厅内的一面是全封闭的,浑然一体地嵌在墙内,而这面墙又正对着宴会厅的入口,让甫一进屋的客人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是来到了金壁辉煌的海底龙宫。

不过这硕大的水族箱里却只养了一条鱼,一条半米多长的金龙鱼。这条鱼浑身上下金光闪闪,没有一丝杂色,当它在水里游动的时候,真的就像是一条金龙在墙面上往来飞舞。

没有人知道这条品相纯正的金龙鱼到底价值几何,只是坊间传闻:十多年前邓骅的势力刚刚兴起,有一次和东南亚的老板做毒品生意,结果那老板的手下有一个是云南公安的内线,整个交易现场被警方一锅给端了。邓骅损失了大量资金和两个得力的手下干将,他一怒之下带人杀到云南边境,直接把前来谈判的东南亚老板给绑架了。按邓骅当年的行事风格,那老板难逃一死,不过最终此人却得以生还,救他性命的就是这条金龙鱼。据说这条鱼经过印度高僧开光,能保佑主人一世富贵,并且有逢凶化吉的奇效。东南亚老板将这条鱼献给邓骅,算是抵偿了后者的损失。

不知是否是受到东南亚老板绝境逢生的心理暗示,邓骅对这条鱼极为钟爱,此后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伴在身旁,而他的“事业”从此之后也果然是蒸蒸日上。龙宇大厦建成之后,邓骅专门在宴会厅内修葺了这面“水族墙”,让此鱼也能安享世间的富贵荣光。

曾经如日中天的邓骅肯定没有想到,当他被刺杀身亡之后,这条金龙鱼的命运也会走到一个转折的关口。

阿华进了宴会厅,他站在那面水族墙前驻足凝望,像是在凝望一个逝去的时代。那金龙鱼兀自在水中疏忽往来,浑身金光闪耀,霸气十足。

阿华这一站足足有半个小时,最终他对马亮说道:“去把鱼捞出来吧。”

马亮讶然地咧着嘴:“华哥,你真的要……”

“邓总都已经去了,这鱼想必也孤独了很久。”阿华悠悠地叹道,“一切都该结束了,你想留也留不住的。”

第二天,阿华早早便来到了宴会厅。他在餐桌的客位上坐好——从这个中午开始,他便不再是龙宇大厦的主人了。在没人打搅的一个多小时里,他一直在看着桌子对面的水族墙发呆——现在那块玻璃后面只有一片澄清的液体,金龙鱼已然不见踪迹。

十点来钟的时候,马亮端进来一个大盘子。盘子配着硕大的纯银圆盖,盖子不揭开便看不到里面盛放的东西。马亮把盘子放下,欲走还留地磨蹭了一会,终于问道:“华哥,要不要安排几个兄弟……”

阿华摇了摇手:“没意义的,你们都走吧。”

马亮无奈,只好转身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又听见阿华叫了一声:“等等。”他连忙停下脚步,回头期待地看着阿华。

阿华却只是一扬手,将某件东西抛了过来,口中说道:“接着。”

马亮翻手接了个正着,定睛看时,原来是一串暗红色的佛珠。

“把这串珠子捎给明明,让她以后戴在手腕上,能保她的平安。”阿华认真地说道。

马亮倒笑了:“华哥,你什么时候也信这些婆婆妈妈的东西了?”见阿华瞪起了眼睛,他忙又吐了吐舌头,改口道:“行行行,你放心吧,我这就过去让明明戴上。”

阿华便没什么废话了,挥挥手说:“你走吧。”

马亮离去之后约半个小时,又有人来到了宴会厅,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陌生小伙子,衣着得体,仪表堂堂。

“您是华哥吗?”小伙子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问道。

阿华点点头。

小伙子鞠了个躬:“华哥好。我是天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我姓赵。高总指派我今天过来,接收这幢大厦的管理权。”

阿华打量了对方两眼,说:“让你的人进来吧,我的人一早就已经撤完了。所有的钥匙和档案文件都在一层的物业办公室,我留了个兄弟等在哪里。你直接派个人过去交接就行。”

“好勒,谢谢华哥。”赵经理退出了门外。七八分钟之后,却听楼层中脚步声响,却是新的管理力量已经进入。不过这些人并没有闯入宴会厅,只是在走廊两侧分道而立。
阿华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浅浅地啜饮起来。又过了片刻,忽听得走廊里众人齐声高呼:“彬哥好!”

被称为“彬哥”之人并无回应,只是快步走向宴会厅。在他进门的瞬间,阿华抬起头看着对方,哑然失笑。

来人身宽体健,一头暗黄色的卷发。此人说起来阿华和他也是老相识了,不过在阿华面前他一直都被称作“豹头”。

豹头回视着阿华,神色有些尴尬,片刻的迟疑之后,他终于还是叫了声:“华哥。”

“行啊。”阿华带着三分调侃说道,“你现在又是‘钱总’,又是‘彬哥’的,我都不敢认你了。”

“华哥说笑了。”豹头这时恢复了镇定,不卑不亢地说,“不管叫什么,都只是混碗饭吃。”

阿华轻轻转着手中的茶杯盖子,蔑然一笑:“赏你饭吃的高老板呢?我已经等他很久了。”

“华哥,不好意思了。现在这幢大厦是高总的产业,有些规矩还得请您客随主便。”豹头一边说一边向阿华走过来,手里则亮出一个黑色的长匣子。

阿华认得那东西是个便携式的安检仪。以前他负责大厦安保的时候,也经常用这样的仪器检查来客是否携带危险物品。没想到时过境迁,现在却是他自己要接受别人的检查了。他倒也配合得很,二话不说站起身,平举起双手等待着豹头。

豹头手中的仪器在阿华周身上下过了一遍,没发现什么状况。他往后撤了一步,道:“华哥,您请坐吧。”

阿华坐下说:“现在你们的高老板可以安心赴宴了吧?”

豹头却不搭腔,手里拿着安检仪又在宴会厅里前前后后转了一圈,直到确信屋内不会藏有任何危险物品之后,他这才掏出个对讲机来,打开频段说了句:“干净了。”

豹头走前走后的当儿,阿华只顾自己饮茶。这会见对方忙完了,便笑着说了句:“真没看出来,你在这方面也是个人才。”

豹头露出一丝苦笑:“华哥以前认为我只会打架?其实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阿华“哦”了一声,说:“那确实是我走眼了,没能人尽其用。”话虽这么说,他心中却并无任何惋惜之意。在他看来,一个属下最重要的是“忠心”二字,若没有这两个字,再大的才华又有什么用?你越是给他重权高位,反倒越是危险。

三五分钟之后,走廊中又有脚步声响起,门外的小弟人人肃立,不敢喧哗。豹头则走到门口,摆出恭迎的架势。阿华精神一凝,料想这次该是高德森来了。

果然,一行五人很快出现在阿华眼前。中间的那个男子鹰鼻枭目,正是高德森,在他身体周围则侍立着四个健硕的黑衣保镖。

阿华回忆第一次和高德森见面的时候,对方只是一人一狗,绝无这么大的排场,现在仅仅过了半年,变化竟如此之大。不过再深入一想,却又释然。

这么大的排场并非刻意招摇显摆,其实也是迫不得已。半年之前,高德森偏安于省城一隅,并无太多的树敌,半年之后的局势却大不相同:他的势力在省城风声水起,威名显赫的同时也招惹了众多仇家。如果他还像以前那般低调随意,只怕随时都会有性命之忧。

这般历程阿华以前在邓骅身边的时候早已感同身受。道上的人都说龙宇大厦象征着省城最高的权势,并且内部的防御系统密不透风,哪一个不想占之而后快?可是又有几人能理解:当你进入这大厦之后,其实也就进了一座禁锢自由的监狱。

高德森一见到阿华便满脸堆笑:“阿华兄弟,让你久等啦!”一边说一边在阿华对面坐下来。那里摆着一把华贵宽敞的太师椅,正是席间的主座,以前邓骅便常坐镇于此招待重要的访客。座椅背后就是那面硕大的水族墙,昔日水波中金光闪动,映着邓骅宽健的身躯,隐然有霸王之气。今天高德森倒是占了这个位置,无奈他身形偏于瘦弱,与宽大巍峨的座椅似乎有些不配,而他身后的水墙中也是空空如也,金龙难觅。

四个黑衣保镖分散而立,两个守在了门口,另两个负手站于高德森身后两侧。高德森又冲豹头招招手:“阿彬,你和阿华兄弟一场。今天不要见外,坐下来陪你华哥喝两杯吧。”

豹头应了一声,坐在阿华身边。阿华暗自冷笑,心知陪酒只是面上的说法,豹头真正的作用却是要贴身看着自己罢了。
高德森抱着双臂,目光在宴会厅扫了一圈,颇有踌躇满志之意。最后他盯住了摆放在圆桌中间的那个银质餐盘,笑问:“阿华,这就是你准备好的美味吧?”

阿华默然点了点头,好像没什么心情说话。

高德森冲身后招了招手说:“打开。”一个保镖上前半步,弯腰揭开了盖在菜肴上的银盘。待氲在盘子里的热气蒸腾散尽之后,一条硕大的鱼儿便露了出来。只见那鱼扁身阔体,颚边两条长长的龙须,虽然已被蒸熟,但浑身上下鱼鳞尚在,金光闪闪,令人过目难忘。

“好一条金龙鱼!”高德森由衷赞道。他看着那鱼欣赏了一会,转目问阿华,“你知不知道这条鱼最喜欢吃什么?”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只说:“高老板对这条鱼倒是感兴趣得很。”

高德森忽地一叹:“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宴会厅,这条金龙鱼,我也早就见识过。唉,那段记忆,已经陪我渡过了十一年。”

十一年前阿华还不在邓骅身边,不知道当时曾发生过什么。他看出对方有怀古慨今的意思,于是也不追问,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而高德森把身体靠在宽大的太师椅上,果然要开始侃侃而言。

“那时候,龙宇集团的势力还没到后来如日中天的地步,我也不是什么高老板,只是跟着一个大哥混江湖。我那个大哥雄心很大,一度想要和邓骅争夺对省城的控制权。只可惜他并不是邓骅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已经一败涂地。后来我便向那大哥提议,与其继续以卵击石,还不如暂时委曲求全,先给兄弟们留条后路再说。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后,终于接受了我的建议。他托了中间人向邓骅求情,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没多久,中间人就带回了邓骅的回复——邓骅邀我大哥到龙宇大厦赴宴。”

阿华听到这里 “哦”了一声,道:“你大哥倒也算个人物。”

高德森明白阿华的语义:“那当然。能被邓骅邀到龙宇大厦赴宴的人,不管是朋友还是对头,至少都是邓骅能看得上眼的人物。我大哥也感觉邓骅很给面子,便答应赴约。到了约定的那天,我陪着大哥来到龙宇大厦,来到了这间宴会厅。”

高德森再次举目四顾,似乎在寻找往昔的回忆:“——那天接到邓骅邀请的一共是三个人,个个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大家见面之后寒暄了一番,神色间却有些尴尬。我陪在大哥身后,多少听出一些眉目:原来这三人都是邓骅最近两年来击溃的对手,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样:希望胜局在握的邓骅能放自己一条生路。这三人聊了一会,各自落座。邓骅却是最后才来的。他一进屋就坐在了这个位置上,背后的金龙鱼往来游动,那番气势我至今都难以忘记。”

高德森一边说一边轻抚着太师椅的把手,品味着某种美妙的感觉。片刻之后他继续说道:“那天的宴席很丰盛,菜好,酒也好——可惜我身为小弟,只能在大哥身后站着,没机会一饱口福。邓骅频频举杯,热情得很,那样子好像已经忘掉了以前的恩怨。不过他再怎么热情和气,容颜中却总有一副掩盖不住的威严,令人不敢正视。在座的几位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陪着,惴惴不安。后来我大哥见邓骅始终不提正事,就主动端了酒敬对方,并且表达了赔罪的意思。邓骅痛快得很,端起杯子一口干了,说: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你们几个能来这里喝酒,就是给了我面子,喝了这顿酒,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他这么一说,几位大哥才放宽了心。大家你来我往,有吃有喝的,不亦乐乎。不过我却有些担心。别人且不说,我大哥那两年和邓骅拼得你死我活,这事能这么轻松就过去了?邓骅越是不动声色,这里面积攒着的能量就越可怕!而后来发生的事情也印证了我的担忧。”

这故事说到这里,已足够吊起听者的胃口。便是阿华也忍不住要问道:“后来怎样?”

高德森的目光转回来,又盯住了桌上的那条金龙鱼,然后他幽幽说道,“当几位大哥酒足饭饱之后,邓骅忽然放下筷子起身,他指着身后的那个鱼缸,请大家赏鱼。在座的当然极力奉承,直夸这条鱼好。邓骅看起来很高兴,讲了一通这鱼的妙处。最后他又想起什么似的,叹道:唉,我们倒是吃饱了,可这么好的一条鱼,它还饿着呢!于是大家纷纷建议赶紧给鱼儿喂食。邓骅这时便提出了一个问题……他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条金龙鱼最喜欢吃什么?”
先前高德森正是用这个问题为引子揭开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而他此刻语调极为森然,显然是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同寻常。在场众人全都竖起了耳朵,等待着他的下文。

高德森继续说道:“那三个大哥各自胡乱猜了一通,却没有一个猜对的。后来邓骅摇摇手说:‘你们恐怕猜不到。因为这鱼最喜欢吃什么,连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而我也是偶然才发现的——这条鱼的主人原先是个东南亚的老板,这个人得罪了我,被我抓住。他就献了这条金龙鱼出来,想求一条生路。我一见这鱼就非常喜欢,不过又不甘心轻易饶了对方。于是我就让那家伙拿一只眼睛来喂鱼,如果鱼儿爱吃,我就放了他。那家伙为了活命,真的剜了自己一只眼睛扔进鱼缸里,结果鱼儿吃得欢快无比——嘿嘿,我后来又养了这鱼多年,再也没见它吃食吃得那么香。所以这鱼最爱吃的东西,原来却是人的眼睛!’”

高德森模仿着当年邓骅说话时的语气:不急不缓,悠然自若,就像在宠物市场中的闲聊一般。但深藏在那番话语中的寒流却令人不寒而栗。听者几乎难以想象那个东南亚人的惨景:剜出自己的一只眼睛,然后却要用剩下的一只眼睛巴巴的看着,企盼鱼儿将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这肉体上的痛楚已然骇人,而精神上的摧残更要残酷十倍!

豹头等人看着桌面上那条已被蒸熟的鱼,只觉得胃腹间一阵翻涌,勉力压了压才止住了呕吐的欲望。

唯有阿华不动声色。他跟随邓骅多年,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风格——对于敌人,如果不能在肉体上消灭,那就要从精神上彻底地摧毁对方。当一个人亲眼看见自己的一只眼球被吃掉,他在恐惧和绝望之余,一定会对自己的另一只眼球极为珍惜,这种情感将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斗志。

话到此处,众人已然明白当年邓骅宴请三个对头的真正用意:要想求和可以,但必须留下自己的一只眼睛。见高德森好像不愿再多说什么,阿华便带着丝嘲讽的语气追问道:“你们那三位大哥,都用自己的眼睛喂鱼了吗?”

“有一个喂了,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个人却没有。”高德森说话的同时眼角抽动了一下,很显然那段血腥的回忆不会令人愉快。

“你大哥做了一个愚蠢的选择。”阿华耸耸肩,好像有些遗憾,“那只眼睛可以保他后半辈子的平安。”

高德森仰头看着天花板,喟然一叹:“你说得不错。在当时的局面下,这其实是邓骅留给他们唯一的机会。可惜我大哥却不能当机立断。当时我甚至主动请缨,想要献出自己的一只眼睛。”

“哦?”阿华看着高德森,目光中略显敬意,“你对大哥倒还忠心得很!”

高德森“嘿嘿”一笑:“阿华兄弟啊,你夸我,我当然高兴。不过我当时的想法却并不那么简单——我只是在寻求最大的利益。我大哥如果和邓骅谈崩了,我作为他的心腹,肯定也没什么善终。所以我冒险一搏,更多还是为自己考虑。如果邓骅要了我的眼睛,我们兄弟不仅可以落个平安,我在道上还能博个美名——至少压过我那大哥是不用说了。以后不管自立山头还是投靠邓骅,我都有了响当当的资本——这样计较起来倒也不亏。”

阿华一愣,苦笑道:“原来我是用君子之心,度了小人之腹。不过你能自己说出这番话,也算个真小人,比伪君子还是要好不少。”

高德森不羞不臊,面不改色地拱手说:“过奖过奖。只可惜邓骅却没给我这个机会,他当时瞪了我一眼,呵斥我说:‘我又没请你喝酒,你有什么资格帮我喂鱼?’”

阿华“哼”了一声:“以邓总的眼力,你这种小把戏又怎能骗得过他?”

高德森作出苦恼的样子:“我在邓骅面前碰了一鼻子灰,我老大也对我非常不满——我是两头不是人啊。不过我大哥不肯留下眼睛,邓骅也没有强求,他只说:‘你们既然不愿帮我喂鱼,那今天的酒就算没喝过好了。’”

阿华心中早已有数,淡淡问道:“那你大哥后来怎么样了?”

高德森道:“另一个不肯喂鱼的大哥没几天就失踪了,连个尸首也没找着。我大哥回去之后越想越不是味,后来就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了,直到今天也不敢出来。”

阿华微微颔首说:“能躲得住,也算有些本事。”

“我大哥找了个好地方啊——他躲在省城监狱的重监区,就算邓骅也追杀不到那个地方去。”

阿华目光一跳,猜到了那个大哥的身份:“原来是平四。”

高德森无语默认。片刻后他又用手在太师椅上一拍:“好啦,不说我那个大哥了。还是说我自己吧。那天邓骅当众羞辱我,说我没资格给他喂鱼。我嘴上没说什么,心理却暗暗发誓:终有一天,我要让这条鱼成为我口中的美餐!”
阿华瞥了对方一眼,说:“那你现在算是得偿所愿了。”

高德森的目光还是盯在那条金龙鱼上,半晌之后他又仰起头来环顾着金壁辉煌的宴会厅,感慨道:“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鱼没吃到我的眼睛,今天却要被我所吃,而请我吃鱼的人一周前还口口声声要取我的性命,嘿,这人世间的反复变化,真是从何说起呢?”

阿华冷眼看着高德森,他知道现在正是对方一生中最为风光得意的时刻,他愿意成人之美,索性让对方好好地享受一番。所以他就这么等着,直到高德森自己把情绪冷却下来了,他才切入正题问道:“高老板,那卷录音带你带来了吧?”

“那当然。”高德森自信地一笑,“我知道你一定还想仔细听听。”说完他伸手往后招了招,便有随从把一个便携式的录放机送到他手里。高德森按下播放键,同时将放音机推到桌面上,喇叭正对着阿华的方向。

磁带早已调好了进度,只略略空转了一圈,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随即响起:

“我是省城刑警队队长韩灏,今天我录下这段自白,以揭示一桩即将发生的血案真相。

龙宇大厦的安保主管饶东华将要谋杀龙宇集团的两名高管:林恒干和蒙方亮,时间定在明天——也就是十一月二日。谋杀地点在龙宇大厦1801房间,此处即龙宇集团总裁邓骅生前的办公室。

昨天饶东华以杀手Eumenides的名义向两名被害人递送了一份死刑通知单,被害人已经接受他的建议,会在龙宇大厦1801房间躲避Eumenides的刺杀。而饶东华此后又和蒙方亮进行了密谋,在明天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左右,蒙方亮会首先杀死林恒干,然后他自己会在房间内假装昏睡。

根据饶东华制定的计划:当蒙方亮杀死林恒干之后,我和饶东华会伺机进入1801房间,由我动手将蒙方亮杀死,杀人过程会模仿Eumenides惯用的手法。

饶东华和蒙方亮密谋的过程已经被我暗中录音,这段录音将作为揭示案件真相的第一份证据;而我的这份独白录音则用来证实蒙方亮之死也是出自饶东华的策划,为了证实本人独白的真实性,我在杀死蒙方亮的时候将留下一些特定的痕迹:

1、除了死者喉部的致命伤之外,我会在死者的右侧耳根部位划上一刀;

2、我会在死者口中放入一枚1999年铸造的一元硬币。

3、我会拔下死者的一绺头发,弃于死者伤口附近的血液中。

以上细节除了勘探此案的警察之外,只有行凶者本人才会知道,我现在说出这些细节,足以证明我就是本案最直接的参与者。我本身并没有杀害蒙方亮的动机,我的行为全都是出自饶东华的指使,没有饶东华的安排,我也不可能于案发时进入现场。

从孩童时代开始,我毕生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好警察。然而一次意外让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现在我已经无法回头。我只希望能有机会抓住Eumenides,否则我死不瞑目。这就是我参与此案的唯一原因。只要我的愿望实现,我就会向警方自首,将案件的主谋饶东华绳之于法。

如果我本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意外,那我留下的两份录音资料将作为最有力的证据,还法律与正义的尊严。

我是韩灏。我的这段自白发生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

这段录音就是高德森所说的送给阿华的“礼物”,不过那礼物只是复制了一个片断,并不完全。阿华今天第一次完整的听完了磁带中男子的讲述,他越听神色越是凝重。不错,那的确就是韩灏的声音,而前刑警队长的这番自述已足以将阿华推向极为不利的境地。

阿华有些后悔,自己当初还是太小看那个家伙了。他和韩灏商议谋杀计划的时候,每次都做了反录音的安排,但他没想到对方会偷录自己和蒙方亮的对话,而这段独白更是出乎他的意料,那三个留在案发现场的细节可谓神来之笔,令自己在警方面前难以辩驳。

不过此刻懊恼已然全无意义,阿华关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你从哪里得到的这卷录音带?”
高德森往太师椅上一靠,大咧咧地说道:“韩灏当初制作了这份录音,并且在死后寄到了蒙方亮家人手中,不过你也早有防备,一直派人盯在蒙方亮家附近。所以你的人比警方提前一步截走了这份录音。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鹊在后,又有一个神秘男子打晕了你的手下,把录音带抢走。这个男子据说就是你想要栽赃的杀手Eumenides。”

“你知道的倒不少。”阿华一边说一边斜眼瞪着豹头。当初盯防蒙方亮家人的任务他就是交给豹头去办的,现在豹头已经投靠了高德森,关于这卷录音带的来龙去脉后者自然也了如指掌了。

豹头厚着脸皮,假装没看到阿华的目光,对以前的主人毫不理睬。

阿华心中忽又一凛:难道这小子早就藏着一手,当时就留下了这半份录音?不过他随即又推翻了自己:不可能,以Eumenides的手段,做事情不会这么不干净的!

高德森从阿华的神色变化中看出了对方所想,笑道:“阿华啊,你错怪你的兄弟了。我得到这份录音,完全是一段机缘巧合。前一段刑警队的人盯上了我的两个小弟,要搜他们的住所。我那两个小弟摸不清底细,就往上汇报了。我托人一打听,原来刑警队盯的就是龙宇大厦那起案子。我连忙带人过去,赶在警方之前找到了这卷录音带。”

阿华却越听越糊涂了:“这录音带怎么会在你的小弟那里?”

“我那两个小弟是刚刚搬到那边住的。”高德森解释道,“这卷录音带是前一个租客留下的,根据房东的描述,这个租客就是此前夺走录音带的Eumenides。”

高德森并不知道Eumenides夺走录音带之后曾和阿华有过一场交易。他认为话到此处已非常明了:Eumenides把录音带一直藏在住处,直到自己失手被捕。而警方正是循着Eumenides的线索找到了这里。

阿华的思绪却更多一些:当初Eumenides和自己交易的时候,曾亲口保证没对录音带进行复制。他倒真的没有复制,但却留下了半份录音,这么看来,那家伙终究还是对自己还是有所防备。如果自己没有守约,那这半份录音就会派上用场了。只是大家都不会想到,这录音最终竟会落在高德森手里。

“阿华啊,我可是救了你一命呢。”见对方不说话,高德森悠然提醒,“如果这带子到了警方手里,那你的麻烦可就大了。”

阿华的思绪转回来,他沉吟了一会,说道:“不错,你救了我一次。如果你把这带子给我,或许我们可以做一次交易。”

“交易?”高德森笑了,“什么样的交易?”

“这个需要你来考虑。”阿华指着那个录放机说,“我要这卷带子,你可以提一个你想要的条件,如果合适的话,我们就做交易。”

高德森看着阿华,他笑得更加厉害,就像是一个大人看着童言幼稚的孩子。等他笑完了之后,他这才说道:“我不会和你做交易的。你想要这卷带子吗?可以,我现在就给你。”

高德森掏出录放机里的磁带扔给阿华,阿华皱了皱眉头,没有伸手去接,带子落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坦白告诉你吧,这带子我已经做了复制,而且不止一份。你永远也别想它们全部销毁。”高德森还是笑嘻嘻的,语气却有些变了味道,“你有什么资格和我做交易?你只能求我,求我好好的保管它们。否则我一不小心,那带子就有可能流传出去。”

“那确实没有交易的必要了。”阿华有些遗憾地耸了耸肩膀,又说,“你本来可以要求我做一件事情的,这样我至少会晚一点杀了你。”

“你?杀了我?”高德森好像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会杀了你。”阿华的语气极为自然,“即使我们做交易,这件事也不会改变的。”

高德森不得不再次提醒对方:“你杀了我,立刻就会有人把这带子送到警方手里。”

“我知道。所以我才会给你一次做交易的机会。”

高德森凝起目光盯着阿华,然后他很严肃地问了句:“你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阿华摇了摇头,他知道自己和对方是两个世界的人,根本聊不到一起去。

高德森却不愿放弃,他试图改变对方的想法:“你为什么要杀我?你也不应该和我做交易,你应该和我合作。懂吗?合作!合作能让我们双方都变得更好。还有你的兄弟,我的兄弟,大家都成了自家人,何必要杀来杀去,两败俱伤?”

“合作?”阿华反问,“你觉得我们现在还可能合作?”

“为什么不能?你帮我做事,我就永远保守磁带的秘密——这就是我们共同的利益。既然有共同的利益,为什么不能合作?”
阿华沉默了一会,又问:“我们如果合作了,龙哥怎么算?被你们烧伤的那个女孩又怎么算?”

高德森哑然失笑:“你还考虑他们?”

“你不考虑?龙哥难道不是在给你做事情吗?”

“他给我做事,因为当初我们之间有共同的利益。现在我们的利益纽带已经不存在了,我为什么还要考虑他?那个女孩我了解过,她不过是个小姐,你和她在一起不也是各取所需吗?现在她已经成了一个怪物,你还想着她干什么?”

“利益……”阿华咀嚼着这两个字,他已经全然明白自己和对方的思维差异所在,“你所考虑的一切,都离不开这个词。”

“是的。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利益高于一切。”高德森郑重地看着阿华,“你如果不能适应,你就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

阿华又不说话了,他似乎在考虑着重要的事情。高德森静静地等待着,不知对方是否会改变主意。片刻之后,阿华从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自己抽出一支,同时把烟盒冲高德森晃了一下。

高德森摇摇手:“不用。”他并不是不抽烟。只是此刻局势不明,他还不敢抽阿华带来的香烟而已。

阿华便自己把那支香烟叼在嘴里,旁边豹头主动掏出打火机,帮他点着。

阿华深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些烟圈。然后他忽然转了话题问道:“你知不知道我和邓总是怎么认识的?”

面对这样的话题跳转,高德森多少有些奇怪。不过他对新话题仍有兴趣。省城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邓骅和阿华之间并无血缘亲情,但俩人却极为亲密默契,直如父子。这份情感背后一定有着某段不寻常的故事吧?于是高德森便应了句:“不知道。你倒说说看?”

阿华把香烟夹在手中,不紧不慢地讲述起来:“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那个时候福利院的条件不是很好。我上小学的时候,用的书包都是社会上淘汰下来的旧货。看到其他同学的新书包花花绿绿的,我非常眼馋,非常希望自己也能有一个新书包。后来在我十岁那年,有个叔叔给福利院捐了一笔钱,这笔捐款使我的愿望得以实现——我也有自己的新书包了。”

高德森在一旁猜测:“这个人就是邓骅吧?”

阿华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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