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 人生要耐得住寂寞 > 第三辑 何以安慰曾经的沧桑(2)

第三辑 何以安慰曾经的沧桑(2)

书籍名:《人生要耐得住寂寞》    作者:木木
字体大小:超大 | | 中大 | | 中小 | 超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我为谁痴情,谁为我守身
  你走了,我没有去送你!你走了,走的悄无声息!
  你走了,我还要为谁守候?你走了,我还能为谁守候?
  26岁那年,我在老家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究是倒闭了。我怀揣着5000元积蓄来到北京,在W大学附近租了一间嘈杂的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大学校园里闻名遐迩的桃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头顶着月光回“家”。我和周围的邻居几乎没有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煎饼的山东人、还有做小生意的温州人……每晚我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清早,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洗漱,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洗漱,她的头发用一块粉色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简练素洁的装扮让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收拾好,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路上超越她时被她不小心撞了一下,我手中的考研资料随即洒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来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懂得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林媚的女孩是山东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很不起眼的小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一下。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很刻苦地学习,梦想着能进入M大读研究生。白天,她工作很辛苦,几乎没有复习的时间,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时间。她的英语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小面包,偶尔会买点水果吃。
  有一次,我跟她开玩笑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林媚,现实生活中的“林妹妹”,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弱势群体。她就肆无忌惮地笑开了,笑声里包含着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就在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们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林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就职的那家杂志。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载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林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桃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小小的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四月温和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林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林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林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手机、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间小一居室,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八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林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真的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8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林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爱妻。
  这种错觉让我明白:我爱上林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林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五月,W大的桃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林媚结伴去赏桃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桃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桃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林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汽回住所,林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桃花。白天在校园里,林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桃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快到车站时,林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林媚也许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桃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林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六月到了。我被录取,林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却快乐不起来。
  我永远记得林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林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林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林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天津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桃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桃花,那张掩映在桃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给“桃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孩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东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总编的外甥对我很好,可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桃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桃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林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桃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人生感悟:
  如果,彼此相爱,那么,请牵牢爱人的手,松开了或许就是一生的遗憾。
  人生中充满了太多太多的遗憾,松开彼此紧牵的手,让你我都失去了今生不再拥有的守候。并不是遗憾让我感到惋惜,而是执着让脆弱的你痛彻心扉。
  ⊙一枚珍贵的蓝月亮
  每个人都想经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觉得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于是少男少女憧憬着,过来人回味着,当局者疯狂着,稍感遗憾的用其他方式做着补偿。
  馨怡认识了一个男孩,他们幸福地相爱了。
  男孩父母双亡,独身一人过着清贫而快乐的日子,男孩对馨怡很好,无论刮风下雨,他都按时来接送她上下班。他一篇接一篇地为她写诗,尽管有些诗显得晦涩难懂,馨怡并不理解。他会为她炖很好喝的鸡汤,然后静静地坚持看她喝下,汤白白的,放着红枣和桂圆,他说馨怡的脸色苍白,鸡肉和红枣能补血。
  有一天,男孩送给馨怡一枚核桃大的玉坠,他说那是祖传的,据说很值钱。馨怡对这枚玉坠并没有太大的好感,因为那玉石是天然未任何经修饰的,表面粗糙无比,只是玉石中心有一个蓝色的月亮形的光影,越在亮光下,就越是闪光发亮。男孩说,正是因为这片光影,所以这块玉是独一无二的,它叫蓝月亮。
  两年后,馨怡突然厌倦了这场平凡的、无波无澜、平淡如水的爱,她拿出蓝月亮,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拒绝收回蓝月亮,说,我是把它和心一起送出的,心再也收不回了,我要蓝月亮又有何用!
  男孩是流着泪离开的,馨怡的心多少有些酸,但她又感觉,男孩是不应哭的,至少男儿有泪不轻弹。
  馨怡渐渐淡忘了男孩,只是在偶尔拉开抽屉,看到蓝月亮才会想起从前的一些记忆碎片,她想从前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就把蓝月亮送到了一家古玩店,很意外地,换到了一千元五百块钱。她用这些钱买了一个金戒指,戒指大大的,戴在手上金光灿烂。这比蓝月亮好看多了!她很高兴。
  馨怡后来嫁给了一个富商,富商给她买了许多首饰和时装,只是他总是很忙很忙,常常通宵达旦地忙,回来时带着一身的烟气、酒气、脂粉气。馨怡垦求他,你能不能多陪陪我?每当这时,富商就会甩出一叠钞票,说,去!逛商场去吧!买化妆品、买时装!你们女人不是就喜欢这个吗?
  馨怡茫然了,连她也不清楚,他说的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在无数个接踵而来的寂寞的夜里,那已被她遗忘了的往事又悄悄地浮现,馨怡又想起了男孩,想起了他炖的鸡汤和他写的诗,也想起了那被她换了戒指的蓝月亮,她常常是一夜无眠。她的脸色更苍白了,她曾多次买来鸡肉和红枣,精心地熬煮,却再也吃不到往日的味道。
  又一个孤独的夜,馨怡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转播香港的一场拍卖会,一件件不起眼的东西都卖出了好价钱。当其中一件展品竞拍的时候,馨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有个玉坠,叫做蓝月亮!它显然已经经过了精细的雕琢,通体晶亮,内含的幽蓝的光影熠熠生辉。最后,它以五十万港币的高价竞买成功。
  馨怡疯了似的,在首饰盒里寻找,她找出那枚金戒指,把它狠狠地掷向夜空!然后,她趴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了一夜,直到,再也流不出眼泪。她明白了,她失去的永远回不来了,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枚珍贵的蓝月亮啊,同时还有男孩的——那一颗纯洁无价的心。
  人生感悟:
  能够在平淡中寻到精彩的人,一定是个幸福快乐的人。
  平平淡淡的爱情就是你在她身边,她很幸福,你出门去,她也不闹着不让你去或非跟着你去。平平淡淡的爱情就是两个人各自保留一片自己的天空,谁也别左右谁的方向。
  ⊙不在服务区的爱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关于他的一切,虽然短暂,从相识到相离13个月零13天,但记忆忧新。
  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招来了。他进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的很是默契。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大多也是在吴的招缆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像吴家一样的家,和一个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像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来,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却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意外,但好像也在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的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而且爱火如炽。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象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上班的地方离的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一天的工作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
  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任性让他束手无策。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
  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和排场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逝。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他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
  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默守的习惯,就像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了我第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些让彼此心动的话,问候一下彼此的工作和生活,那种亲密与关心,仿佛是一坛沉年的老酒,让我们彼此沉醉不醒,余香悠然。
  有一次,我去天津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被“咚咚”的敲门声吵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像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唯唯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恋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箍得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
  偶尔也会有人走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已经早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
  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1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
  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京,我开始想你了。
  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的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陡劳的,我忽然有了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整个的像从地球上飞旋了出去,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
  23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
  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
  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涯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
  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
  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人生感悟:
  从浪漫到现实,从热恋的欢天喜地到情变后的呼天抢地,爱的迷人在于它所带来的惊喜,双方都小心翼翼呵护这株爱苗,尽可能地满足对方的要求,自然会表现出最好的一面;而爱的伤人却在于惊愕,曾经是那么美好,为何竟转眼成空?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本站所有书籍来自会员自由发布,本站只负责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违规等行为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