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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书籍名:《谋杀似水年华》    作者: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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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
  周二,钱灵的葬礼。因为在公安局做尸检,所以比正常时间晚了好多天。
  身为钱灵最忠诚的老同学兼死党,也是最早发现她的目击者,不管田小麦心底有多少恐惧,她必须准时出席。
  老丁还活着。
  她坐着老丁的出租车,前往上个月永远送别父亲的地方。
  出租车在高架上飞驰,小麦发现老丁的精神并不集中,不时伸手搔着头发,脑袋也是东摇西晃,这迫使她不停说话提醒他。当车从宜家旁边的匝道下来,居然丝毫都没减速,差点撞上前面的大巴。老丁自己也吓了一跳,紧急把车闪进相邻车道,又几乎被后面的车子追尾。小麦摸着心口听天由命——这是最近第二次去参加葬礼,接下来就要轮到自己了吗?
  心惊胆战地开到殡仪馆,老丁黑着眼圈连声说对不起,小麦不好意思责怪他,匆匆走进钱灵的葬礼现场。
  小麦有过处理后事的经验,便帮着钱灵父母接待来客,却发现了两个对自己而言非常特别的男人——一个是她的男朋友,一个是男朋友的爸爸。
  盛先生是钱灵公司的老板,参加员工的追悼会理所当然,可是盛赞一起过来干吗?
  父子俩低调地走进来,过了几分钟便匆匆离去,都没有看到小麦,而她也不好意思过去打招呼,在这样的场合该说什么呢?尤其是对自己的男朋友。
  葬礼结束后,她不敢一个人离去,坚持陪伴钱灵的父母——两个老人早就哭得痛不欲生,几乎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小麦带着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到钱灵家的老房子。中学时她也来过这里,时隔十多年再次造访,心底却是掩不住的悲凉。
  家里还有许多钱灵的遗物,他们决定在葬礼后全部烧掉。小麦也想顺便再寻早一下,看看能否发现钱灵的日记本。她帮着钱灵父母翻箱倒柜,整理出大量少女时代的衣服,许多件都在她恢复的记忆里出现过,包括她同样也保留着的那套衣服。摸着那些散发着樟脑味的衣服,似乎摸到了那个十八岁的身体,摸到了她们共同的青春。
  衣橱下面的抽屉里,她看到一堆厚厚的影集,随便打开一本,是钱灵的高中时代——也有不少于小麦的合影,有一起去周庄旅游拍的,也有在春天的南明高中校园拍的,更有两人在寝室的私密照。
  照片里的高三女生钱灵,明显比同龄女孩早熟,无论身体发育还是表情气质,都更像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怪不得她会说出那种现实的话——她从来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过早地失去了天真的梦想,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至于照片里的小麦,为什么看上去那么萝莉呢?都已经高三了,脸上仍然残留着婴儿肥,身体也好像还没发育完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与翘翘的鼻子,摆出一副淑女的微笑看着镜头。
   小麦发现那时的自己,如今看上去竟是那么陌生的一个人——怪不得一切都被自己忘记了,因为她早已不认识自己了。
  翻开其他基本影集,是从钱灵的大学时代到刚毕业参加工作的照片。她的拍照风格都很大胆,穿着也很是清凉性感,其中有不少是与帅哥的合影。
  忽然,小麦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自己的男朋友——盛赞。
  钱灵和盛赞的合影中,两个人亲密地抱在一起,面对镜头笑得那么灿烂,一看就是如胶似漆的情侣。
  心像被刀划了一下——紧接着她看到更多这两个人的合影,背景有背景后海也有杭州西湖,甚至还有埃菲尔铁塔和吴哥窟·····每张合影都那么甜蜜,还有两个自拍的大头照,脸与脸紧紧贴在一起,身后似乎是宾馆的床——漂亮性感的钱灵,与高大帅气的盛赞,看上去像是天生一对那么般配!
  小麦双手剧烈颤抖,将影集拿到钱灵妈妈面前,低声问道:“阿姨,这是钱灵的男朋友?”
  “嗯——应该是吧,钱灵从没把男朋友带给我们看过。但两年前她确实谈过一场恋爱,听说是公司老板的儿子,但谈了不到一年,她就主动提出了分手。”
  小麦不想再问下去了,“公司老板的儿子”——毫无疑问就是盛赞!自己现在的男朋友!
  陪伴钱灵父母烧掉那些衣服,但把所有影集留了下来,小麦还拿走了高三那年的影集。
  可是,她没有找到最想得到的东西——钱灵的日记。
  只有找到那个秘密,才能解开钱灵之死的谜底。
  忙碌到晚上十点,终于告别死党父母,田小麦打了一辆车回家。
  根据钱灵妈妈的说法,钱灵是在一年多以前与盛赞分手的。按照这个时间计算,不久之后,钱灵就把他介绍给小麦相亲。为什么?她干吗要把刚甩掉的男朋友推销给闺蜜?这算是什么逻辑?她就是这样对待好朋友的?盛赞为什么从来没说过?当然,他哪敢对小麦说这种事,这回让他丢尽脸面!何况钱灵尸骨未寒,凶手逍遥法外……
  今天,盛赞还来参加了钱灵的葬礼。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过来的,也知道他可能会被自己看到,可他还是来了!他心里还在想念钱灵?可是,像盛赞这么优秀的男人,钱灵又不是富家女,凭什么把他甩了呢?到底是谁甩了谁?不过,如果是被甩掉的怨妇,绝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吧。正因为她主动提出了分手,感觉愧对或伤害了盛赞,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免得以后他再来纠缠她?这也算是某种补偿?
  但是,她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自己?选择了中学时代最要好的死党?想到这里,小麦越来越气,自己不是钱灵的替代品!
  回到家里,小麦孤独地坐在床上,看着从钱灵家里带出了的影集。
  手机铃声响起,是盛赞的来电——这个曾与自己的死党谈恋爱,被甩掉后又与她谈恋爱的男人。
  她没有接电话,任由《First Love》的铃声响了一分多钟。
  听着宇多田光的歌声,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的爱。
  记忆,回到十年前的夏天……·
  2000年的记忆,第八章
  2000年,初夏。
  放学后的黄昏,小麦独自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的门口。她没有看到店主大叔,只有秋收站在收银台后面,跟前还有三个南明高中的男生,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对着秋收吼道:“喂,凭什么说这张钱是假的啊?”
  秋收不想跟人吵架,举起一张一百元人民币,耐着性子解释:“你自己摸一摸,手感与真钞完全不同,还有灯光下的水印,明显就是假的。”
  说罢他将这张钞票放入验钞机,果然发出假钞的警告声,高中生却毫不买账:“放你的狗屁!我看你的验钞机才是假的呢!”
  少年忍受着无礼的挑衅,低头说:“对不起,如果实在不相信,你们可以去银行检验。”
  “老子才不要浪费时间去银行!你到底收不收这张钱?信不信我们把你的店拆了!”
  秋收并不惧怕这样的威胁,抬头默默看着对方——三个男生似乎是来找碴儿的,捏着拳头剑拔弩张。
  “你们想干什么?”
  田小麦冲到收银台旁边,狠狠瞪了那些高三男生一眼。
  “关你什么事?”他们是隔壁班级的学生,当然不会不认识身为校花的小麦,不禁冷笑:“原来是你啊?大家都知道你们的事情了,果然是夫唱妇随,来保护你的小情人吗?”
  “闭嘴!”小麦紧紧抓住秋收的手,别人越是说他们在一起,她就越是要做给他们看,“你们快点给我滚出去!”
  她的愤怒没有击退三个男生,他们纷纷坏笑起来,刻薄地讽刺:“切,你真要坐老板娘啊?真是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他只是个民工的儿子,我们还听说他的妈妈是个烂货,五年前在这里被人给勒死了!”
  最后那句话,彻底激怒了秋收——再大的挑衅和侮辱,他都能委曲求全地忍耐,可是一旦触及他的妈妈,就像引爆了一座酝酿已久的火山。
  十八岁的乡村少年,狂暴地自收银台后跳出来,一拳重重打在说话的男生的脸上。
  鼻血喷溅而出,另外四只手抓住了秋收,紧接着是飞起的拳头与腿脚。
  小麦尖叫着想要去拉,却被一个男生用力地推开,三个人围着切碎一个人打,自然是双拳难敌六手——很快他被打倒在地,雨点般的拳脚落在身上,而他也硬忍下来伺机反击,几次踢中敌人的要害。
  两分钟后,三个高中男生也吃不消了,他们东倒西歪地退出小店,指着小麦的鼻子说:“你等着!”
  
  夕阳洒在小超市的玻璃上,只剩下田小麦和秋收,她心疼地扶起地上的少年,替他抹去满脸鲜血。
  “天哪!你怎么了?你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啊!”
  她抱着秋收大哭起来,像所有拳头都落在自己心上。她小心地抚摸那些伤口,再也顾不上被人看到了,忘情地亲吻他的额头,只希望能减轻他的痛苦。
  “我····没……事·····”
  终于,他发出微弱的声音,对她露出浅浅的微笑。
  秋收越装作若无其事,就越让小麦心如刀割,看着他流血的额头,她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说:“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处理。”
  “找死啊!”小麦对他发火了,又立刻温柔下来,“对不起,你一定要去医院,听我的!”
  “可是····可是····我没有社会保险·····”
  这句话说得好无奈,这座城市里有千千万万人,有着与他一样的无奈。
  “付现金就是了!”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搀扶着少女来到马路边,他却着急地回头喊道:“门!关门!”
  原来,他是怕店门开着被人偷了。
  小麦只能回去帮他把店门锁了,继续扶他等待出租车。
  天空布满晚霞,吹来带着泥土味的凉风,不时飞过几片枯叶。两个人脸颊贴着脸颊,这是真正的耳鬓厮磨。有些高中生走出校门,惊讶地看着他们,纷纷皱起眉头,面露厌恶地掉头而走。
  一辆出租车经过,小麦扶着秋收坐上车,前往最近的一家医院。
  半个小时后,秋收在医院完成了止血包扎,医生说他只是皮外伤,无需缝针,小麦不停地跑上跑下,挂号、付费、化验、买药——她自己生病从没这么折腾过,一切都由老爸田跃进搞定。
  最后,她搂着秋收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在他没包扎的地方涂抹药水,他像一个大男人那样坚强,咬紧牙关看着小麦的手,在医院的灯光下,仿佛正发出炫目的金色反光。那时少男好女在一起还很稀奇,不时有人经过投来反感的目光。小麦丝毫不在乎旁人,好像医院只剩他们两个人,自己可以静静等待他康复,长大成人。
  赶在晚上八点学校关门前,他们坐公交车回到南明路。小麦的眼角还噙着眼泪,依依不舍地摸着他的额头,深深拥抱了他一下,千叮咛万嘱咐他要按时涂药水,第二天记得躺在床上休息不要出来。
  最后,她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才发现自己哭得一塌糊涂。
  “田小麦!”
  一个严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原来是她的班主任老师,这下正好被抓个现行!
  她怯生生地低下头:“老师,对不起,我只是陪他去医院,他受伤了。”
  “够了!小麦,你的心理只剩下他了,是不是?就连高考也不重要了?”
  小麦不敢反驳班主任的话,只能跟着她去了教室办公室。
  晚上八点,办公室的日光灯下,只有她和班主任两个人。
  “离高考还有两个星期,你是不是不想读大学了?”班主任真的怒了,板着脸批评她,“你是我很喜欢的学生,无论学习成绩还是道德品行,我也一直把你当做班上同学学习的楷模——可是,你现在也太不像话了!”
  “老师,我保证一定会考出好成绩!”
  “你有这个心思吗?”
  小麦拼命地点头,最近她并未耽误功课,也确有把握考出高分:“有的,我会好好复习,尽量少见秋收,只要等到高考结束就好了。”
  “你还是永远不要见他才好!”
  班主任冷冰冰地抛下一句话。
   “ 不,我做不到!”
  “哎,你这个小姑娘啊,真是太傻了。”班主任长吁短叹一番,惋惜一朵鲜花就要被糟蹋了,“你还年轻,别以为十八岁就是成年人!以前也有一个女学生,喜欢上外面的社会青年,寻死觅活地退学了。后来,我听说她被那个男的甩了,被迫去做不干不净的营生,可悲啊!”
  “老师,我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不是!”班主任觉得她已无可救药了,“你回寝室去吧!脑子想想清楚!”
  小麦轻轻诺了一声,刚要走出去,却听到班主任补了一句:“我会打电话给你爸爸的!”
  她恐惧地转回头来:“求求你,老师,不要——”
  “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看着班主任冰冷的表情,她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好默默地回到寝室。
  曾经的死党钱灵和室友们,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小麦把大家都当做空气,无声无息地钻进蚊帐,任泪水布满脸颊。
  熄灯,梦到秋收……
  第二天,星期五,学生们回家的日子。
  下午,小麦独自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刚想过马路,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面前,父亲阴沉着脸走下来。
  “跟我上车!”
  父亲粗暴地抓住她的胳膊,硬生生地把她拖上了后排座位。开车的照例是小警察叶萧,就像押送通缉犯一样,载着她向市区疾驰而去。
  她焦急地趴在车窗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发现额头包着纱布的秋收,跑出来朝她大喊着什么。
  “给我坐下!”
  父亲强行把她按在座位上,而她摇着头说:“是那个女人给你打电话的吧?”
  “请对你的班主任老师尊重一点!我很感激她告诉我一切。”
  “她说了什么?”
  “该死的,你自己干的还要问我?我都没脸说出口!”
  他控制不住火爆的脾气,也因为慕容老师的命案迟迟为破,各种烦躁的情绪互相交织,他举起大手就要打下去。
  “你打啊!”小麦毫无惧色把脸贴上去,“你又不是没打过我!”
  终于,田跃进把手放下来,恢复了身为人父的冷静,耐心地说:“我比你更了解秋收!五年前,就是我在案发地发现他的——你知道吗?他是看着自己的妈妈被人杀害的,也只有他看到过凶手的脸,可是他又说不清凶手长什么样。这件事一定对他造成沉重的心理伤害,这也是他住在我们家的时候,长时间沉默寡言的原因。”
  “这又怎么样呢?他是一个好男孩,我喜欢他!”
  “小麦,他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样。请你相信你的爸爸,我干了那么多年警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能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心里藏着一种强烈的怨恨,觉得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
  “没错!”小麦打断了父亲的话,“世界是对他太不公平了,他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妈妈,从此不再有别的孩子都拥有的幸福;他现在来到这里也不快乐,他被周围所有人瞧不起,人家总是说他是乡下人——唤作是你,你会高兴吗?”
  父亲皱起双眉摇头:“看来你很同情他?也许,你并不是喜欢他,只是单纯地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不,我既同情他,又喜欢他!”
  “够了!小麦,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他已不是五年前的小男童。他的眼神非常可怕,也非常具有欺骗性——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就是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无知少女。”
  “我不是无知少女!”
  就像小时候那样,几乎父亲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要大胆地顶嘴。
  “你已经够糊涂了!总之,我也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请相信我的预测——当他真正长大成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极其危险的家伙!”
  “你就是反对我谈恋爱,想出种种理由来拆散我们!”
  田跃进面对女儿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已经过了深思熟虑:“错!我不反对,你已经十八岁了,不再是小女孩了,当然会有喜欢的男孩。如果你喜欢的是同班的男生,我最多反对现在就谈恋爱,等到高考结束上了大学,我还是会支持你们来往的!”
  “你的意思是——你不反对我谈恋爱,只是反对我和秋水谈恋爱?”
  “嗯,是反对你和秋收那样的人谈恋爱——像他那样身世悲惨的男孩,一个外地民工的儿子,值得你对他动心吗?”
  小麦绝望地靠在车窗上:“你们说的怎么都是拷贝不走样的话?”
  “我不管谁还跟你说过同样的话,我只知道你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保护你不受伤害!小麦,你还年轻,不懂得人生的很多事。你早晚要走出校园,要面对复杂的社会,要面对怎么生存的问题。秋收能给你一个美好未来吗?他做不到!顶多只有那家破店,他还能给你什么?其实,赚钱倒是其次,将来你还要面对亲戚朋友,面对你自己的社交圈子,你怎么介绍他?你的男朋友,一个民工的儿子?而别人的男朋友,要么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要么是外资企业的白领,无论如何都是身家清白,在上海堂堂正正说得响的!”
  老田第一次像个女人那样唠叨,平常跟女儿说话从没超过三句——这种私房话本该是妈妈说的,可是小麦早就没有了妈妈,他只能代替死去的妻子说出这一长串。
  “爸爸,我从来没像你说的这样想过!秋收难道身家不清白了?”
  “我告诉你——这就是你天真的地方!我还要告诉你,那小子他妈妈——”
  可是,想到秋收的妈妈,想到1995年的夏天,那个缠着紫色丝巾的美丽尸体,想到那双死不瞑目的谜一样的眼睛,田跃进突然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再也不想说出任何评价了。
  田小麦反而来劲了,浑身颤抖着说:“爸爸,虽然我们父女关系一直不好,但我从小到大都很尊敬你,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像外面那些不像男人的男人。可是,你刚才对我说的那些话,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的看法——你和那些被你瞧不起的人们一样,也不过是个龌龊的小市民和势利眼!”
  “闭嘴!你是怎么长大的?你爸爸什么时候让你吃过苦?至少,你你的老爸是个警察,无权无势但也早涝保收吃皇粮!何况,我的同事们几乎都认识秋收,让他们知道我的女儿喜欢上了他,你让老爸的脸往哪搁呢?”
  “你永远为了面子活着!为了别人活着!对,你从来没有为了你的女儿活着!”
  她刚想彻底发作,但看到父亲凶狠的眼神,只得缩回座位里,她知道老爸一旦真的发起脾气,那可是异常的可怕!
  老田知道自己已经震慑住了女儿,便用命令的口吻道:“总而言之——不准你再和他见面!”
  警车载着父女俩回到家里。
  小麦把自己关在闺房,不想再和老爸吵架,一个人埋头看书复习。
  周六,田跃进在家里守了女儿一天。
  星期天的早上,接到同事电话,慕容老师的案子有了犯罪嫌疑人——他飞快地丢下女儿赶往公安局。
  终于,家里只剩下田小麦一个人,不再像蹲监狱了。昨天从早到晚复习得昏天暗地,感觉脑袋满满当当的。她在想最好明天就是高考,保证门门都是高分。
  可是生活里好像还是缺了什么——两天没见到秋收,他的脸庞不时浮现。昨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小麦便幻想自己坐在自行车后面,脸贴着他温暖的后背,听着夏天的风掠过耳边……·
  小麦换上一身漂亮裙子,在镜子前反复照了照,怎么看自己都像个高中生。趁着天气不是很热,赶在上午九点出门,坐了一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学校门口。因为对面的学生都回家去了,周末小超市生意最清淡,有时店主大叔干脆关门一天,还能省下一点电费。
  果然,今天是铁将军把门,小麦拍打着铁门喊道:“有人吗?秋收”
  片刻过后,小超市开了半道门,露出少年瘦削的脸庞。额头上的绷带已经解去,只留下两块红色结疤,过不了几天就会脱落。
  惊讶之余,秋收开心地抓住小麦的手:“今天不在家好好复习吗?”
  “全部复习好啦,保证能考高分!”
  小麦得意地笑了笑,再也不必担心对面那些异样的目光。
  “我去拿自行车。”
  他还准备骑车带她去荒野里放风筝,她却摇头说:“不,今天我想带你去市区玩。”
  “市区?”这个词对他来说如同外国,“今年来上海后,我还从没去过市区。”
  “那你等于没来过!”她拉着秋收走向公交车站,惬意地看着夏日白云飘过头顶,“你想去哪里逛?”
  “我不知道。”
  “那就跟着我吧,我罩着你!”
  走到空无一人的公交车站,秋收忽然有些害怕,怔怔地说:“真要去市区?”
  其实,他是对这个车站感到恐惧。
  恰巧一辆公交车开到,小麦拽着他的胳膊:“跟我上车!”
  少男少女上车,坐在最后一排长椅上,肩靠着肩头靠着头,随着颠簸的车厢一路摇摆。
  没坐几站到来莘庄,他们下车走进一号线地铁站,秋收却越发紧张,对她耳语:“我从没坐过地铁。”
  “以后,你会经常和我一起坐的。”
  小麦微微一笑,拉着他穿过检票口,走下还不是很拥挤的站台。
  一辆列车呼啸着进站。
  当年,这里还是终点站,他们从容地挑选座位,紧紧坐在一起。随着列车启动的惯性,小麦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没过几站就进入地下,秋收瞪大眼睛看着窗外,黑暗的隧道急速向后退却,要带他们去另一个世界。
  少女穿着漂亮的红裙子,少年却是一身洗得发白的球衣,两个人看起来那么不相称——没有人觉得他们在谈恋爱,要么认为这两个人根本不认识,只是恰好紧挨着坐在一起。
  地铁一路坐到淮海路,小麦拉着他匆匆下车。头一回来到繁华的马路上,少年紧张地环视四周,遇到打扮时髦的年轻人走过,他又自卑地低下了头。小麦却愤愤地说:“怕什么?我带你去买衣服!”
  “不用了吧。”
  他可抵不住小麦的热情,迅速被拖进一家大商场,这里卖的衣服都不算贵,却很得年轻人的喜欢。她千挑万选了一件T恤,颜色大小都很合适秋收。强逼着他走进试衣间,出来时已换了一个人——不再是土里土气的乡下少年,变得时髦洋气了许多,但还是保持内敛的气候,更像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学生。
  秋收穿着新衣服走出商场,还是感觉不太习惯,感觉自己就像换了一身皮肤,或许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麦狠狠捏了他一把说:“一定要喜欢哦!”
  他们在麦当劳吃了午餐——这居然是他第一次吃麦当劳,从前只吃过一次肯德基。
  吃饱喝足之后,他俩各端着一个可乐杯,穿过南北高架下的天桥,她开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说:“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点说,我就把吉他带出来了。”
  “不是啊,我是说卡拉OK!”
  原来,走过天桥就是好乐迪KTV,那年头钱柜还是有钱人的奢侈品,能去好乐迪消费的学生也不多。
  几分钟后,小麦把他拖进了卡拉OK厅。
  其实,这也是她第二次出来K歌,上一次还是寒假时候钱灵带她来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正好可以选择双人包间。
  秋收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一坐进狭窄密封的小屋里,就局促不安地四肢颤抖,好像随时都会发生火灾之类的危险。小麦把手压住他的胳膊,渐渐让他镇定下来,笑着说:“怕什么?怕我会关起门吃了你?”
  她点了几首王菲、许茹芸、林忆莲、彭羚的歌,那年头正流行她们的歌,就连小麦也爱唱怨妇歌,无非是少女不知愁滋味,为唱新歌强说愁。她又把秋收推到点歌屏幕前,手把手教他怎么点歌,而他却不知所措点不下去。
  “你不是很会唱歌吗?”
  “开可我从没对着话筒唱过。”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我只有抱着吉他才会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这么远的路,带你来就是为了听你唱歌的。”
  小麦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愿意》,她的声音并不适合王菲,却还是拼命往上提嗓子,直到“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就这第一首歌,她就唱得几乎哑了,回头向秋收伸了伸舌头,继续唱《爱与痛的边缘》与《人间》。
  《人间》,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名字。
  “你到底唱不唱啊?”
  小麦拍了拍他的脑袋,而他傻笑了一下说:“就听你唱歌好了。”
  “切,我唱得又没你好听。”
  “唱吧,我去给你倒点水。”
  他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小麦沮丧地唱了一首《感谢你用心爱我》,唱到高潮“此刻的我不求太多,千言万语化成旋律,悠悠地唱着这首歌,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他却没有听到。
  等到秋收回来,小麦已一口气唱了十几首歌。
  “你到底唱不唱啊?”
  她硬把话筒塞到秋收面前,他却恐惧地退到角落里。
  看着沉默的少年,小麦越唱越难过,全是超级绝望的歌,几乎不把人唱哭不罢休。
  最后,她唱了一首郑秀文的粤语歌,有个超长歌名《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几年前,小麦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新闻——内战中的浓黑孤城萨拉热窝,一个塞尔维亚族小伙子与一个穆斯林族姑娘相爱,两个民族正经历血腥的互相残杀,却无法改变两个人的深情。他们决定寻找一个自由天地,冒险逃出战火蔓延的危城,却在穿越战线时,双双中枪死亡!郑秀文的《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献给那对异族小情人的——
  “是对青春小情人,眼睛多么闪又亮,像晴天留住夏天,每度艳阳笑也笑得善良。男士是个高高青年人,女的娇小比月亮,二人都承诺在生每日共行,纵有战火漫长。纵各有信仰混乱大地上,战斗要把各种民族划开,他跟他始终从没更改立场,永远共勇敢的理想唱这歌。”
  虽然,田小麦的粤语发音一塌糊涂,却先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也把秋收感动得一塌糊涂。他完全理解歌词的意思,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嘴角微微颤抖。昏暗的包房光线里,他那双带着泪光的眼睛,也把她的眼泪催落。
  最后的副歌,小麦仿佛已身处遥远的萨拉热窝,拽着来自不同世界的小情人……·
  “恋情怀做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依靠。恋从无要分宗教,无民族争端,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情怀作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紧靠,恋从无要分宗教从未惧枪炮,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
  唱完最后一句,包厢里骤然安静下来,她却抓着话筒大喊——
  “我好羡慕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双双拥抱死在一起!”
  沙哑的少女嗓音响彻这间小小的包房,也让秋收惊讶地瞪大眼睛。
  忽然,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轻轻地说:“不,我不要这样,我要我们都好好地活下去。”
  “可是,如果不能在一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十八岁的少女,心中总是这样梦幻而冲动,秋收却已预感到了什么,冷静地回答:“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活下去!”
  小麦默默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说出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结账离开好乐迪,他们快步走向地铁站,秋收问:“要回去了吗?”
  “不。”
  两人坐进地铁,还是返回莘庄的方向,却提前在锦江乐园站下车。
  她带着少年上到地面,隔着沪闵高架,看到一座巨大的摩天轮。
  走过马路就是锦江乐园,上海最老的游乐园,里面有旋转木马、云霄飞车、飞碟船……
  已是下午四点,小麦匆忙买了两张门票,拖着秋收跑进锦江乐园。
  他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好奇地看着转来转去的怪物,听着游人们刺激的尖叫声。
  小麦带着他径直来到摩天轮下,坐进吊在大转盘里的舱位,像个小小的空中房间,此刻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摩天轮缓缓转动上去,秋收害怕地看着窗外,好像随时会摔下去。他们一点点远离地面,远离这个喧闹的尘世,远离这个冰冷的人间回到只属于两个人的地方。挂在摩天轮上的短暂时光,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们了,隔着玻璃眺望夏日的上海,就像眺望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小麦紧紧抓住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而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无声地看着外面,抚摸她的头发和脖子。
  即将转到摩天轮的最高点,她咬着他的耳朵说:“传说只要在摩天轮上许愿,就一定会实现。”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许了愿。
  终于,来到摩天轮的最高点,距离地面达到108米,相当于几十层楼的高度。
  他们可以看到几乎半个上海,蚂蚁般密集渺小的汽车,无数不断长高的建筑,像一片杂乱无章的森林。把视线投向另一个方向,还能摇摇眺望到佘山,那时五年期他们分别的地方。佘山那头就是摇摇欲坠的夕阳,金色的光芒穿过空气,洒在这对少男少女的唇上。
  “秋收,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小麦整个人倚靠在他身上,如一株攀援在大树上的藤蔓,“明年、后年,甚至,十年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还能像这样开心吗?”
  他,却是无语。
  就在同一刹那,摩天轮上两个人所处的舱位,开始从最高点往下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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