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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中美合作所训练营文化差距

书籍名:《间谍王》    作者:魏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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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年轻人的这种极度困惑,部分缘于他们对体型略小的中国学员们怀有的好意和长辈般的慈爱,在他们看来,这些新兵往往像孩子似的,他们一方面行动迟缓,另一方面却又极为强硬凶猛。人们的第一印象往往是那些被中美合作所训练点招来的中国新兵们虚弱的健康状况。
游击队新兵是戴笠从“忠义救国军”中或日本人的占领区里挑选来的。从上海和华东地区招来的人员明显地非常卖力,因为他们在日本人的占领区受过苦,所以复仇心切。但从美国的标准来看,他们的体质“差得可怜”。新兵的平均身高为5.6英尺,体重是140磅。在这帮人中发生过几百例疥疮、结膜炎和溃疡等病案。由于这些人糟糕的视力,对眼力的要求不得不从20/20降低到6/15。然而,这些人具有非凡的身体忍受力,这使人马上对他们产生好感。作为“有效的人的机器”,他们能够每天进行长达48到56公里的急行军,而且“攀登山路时几乎和在平坦弯曲的田间小路中行军一样毫不费力”。
在教员们看来,中国新兵之所以优秀,正因为他们原始的适应力。中美合作所的训练官们经常讲起“坚韧”的中国脚,它们只穿草鞋而不穿皮底的鞋子。他们十足的“农民劲”,正如他们动物般的野劲那样,使他们成为出色而凶狠的黑夜杀手,他们非常习惯黑夜行动。于是,美国人“对中国游击队员令人难以置信的夜视力感到惊讶。他们完全像一只猫那样能在黑夜里看得清清楚楚”。被形容成“好学”和“精益求精”的中国新兵们,由于在使用手、脚和腿来击倒敌人方面的敏捷程度,他们很快就掌握了近距离格斗的要领。然而,这些形容针对的还是一种少年气,而非成年人的熟练。教官们报告说,中国人“带着美国孩子在沙地游乐场上的那种兴奋”参加袭击练习。
在年轻的美国教官们和他们的“学生”之间的文化距离非常大。语言不通一直是个障碍,在缺乏称职的翻译和地区方言繁多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许多教官以为自己很受欢迎,其实绝大多数只是勉强被接受而已。最糟糕的是那些认为必须“用美国军事方式来训练中国人”的教官。
不过平心而论,美国人“把我们知道的所有技术都教给了那些接受训练的人”:单人格斗、爆破、无线电、摄影、医药,“甚至开始有点FBI的味道。中国人的射击特别优秀,他们兴奋地使用由美国海军提供的新式、干净、快速的武器,换下了他们以往所熟悉的过时的德国、捷克和日本武器(就更不用说生了锈的中国仿制品和老掉牙的鸟枪了)。尽管有些美国人认为他们不应当提供45口径的汤姆森机关枪,因为它们对中国新兵的平均身材来说太重了,但梅乐斯决定,每个训练班的学生在训练毕业后,都应该有扛在肩上的汤姆森机枪或30口径的卡宾枪,或者有38口径的左轮或45口径的军用可特式(Colt)自动手枪。
自然,每件武器都占据了飞往歌乐山的运输机运送给中美合作所的货物吨位的一部分。戴笠要让他所有的外勤特务至少有一把枪。梅乐斯坚持,只有在训练完成后才发枪。关于这一点,这两人在整个战争中一直持不同意见。显然这是因为美国人“不论从军事角度还是从感情上都无法理解现代武器对中国的意义”,而戴笠的人全都具有一个“中国人特有的、为得到每一件可能得到的武器的执着的渴望”。
对于中美合作所的训练营来说,结果十分荒唐。1945年4月一大批学生从第十班毕业了。由于美国军事指挥官无法区别中国人,他们担心美制的手枪和半自动机枪会落到那些冒充的毕业生手里。但怎么能在队列里,尤其是穿着一模一样军装的中国人中间把他们区分出来呢?巴尔的摩来的海军军医格锐夫上尉(R.L.Grief)想出了一个办法:
你们为什么不用紫药水在每个练习生的背上画个数?当每个人走出列队取枪时,你们看一下他的背后。假如背上有一个数,你们便可以确定他不是海丰警察部队的人,而是我们培训的军营战士。
即使美国教官们能相当肯定当届学生的所属班级,但他们往往没有注意到,至少有些以前的毕业生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各训练班中重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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